鍾佳濱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屏東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回復並賠償被害人或其家屬名譽及權益損害的工作具有急迫性,因為許多被害人及家屬年事已高,應讓其在有生之年看到基金成立並用在他們身上。「我不知道促轉會面對這些被害人,很多都年事已高,甚至當事人不在,家屬都年事已高,有沒有急迫性?」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要求促轉會就具時效性的轉型正義工作作出時效清單,釐清哪些事情具有急迫時效,避免因時間經過造成不可回復的遺憾。「哪些事情有急迫時效的,請促轉會作出一個時效清單來」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保存不義遺址具有時效性,若未及時介入處理,不義遺址會因自然風吹、日曬、雨淋毀損或因改建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失。「這些會被自然的風吹、日曬、雨淋毀損,如果你們沒有介入、沒有去處理,因為改建或造成不可回復的事實,就是損失嘛對不對?」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促轉會在宣傳與教育推廣的力度上應更擴及,不只讓下一代知道過去的白色恐怖,也要讓七、八十歲曾遭受白色恐怖的老人家知道可以查詢找回自身的檔案紀錄。「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足證你們在各種宣傳跟教育推廣的力度上應該要更擴及,不只讓新的下一代知道過去曾有的白色恐怖,也要讓遭受過這個白色恐怖的人,現在可能都七、八十歲高齡的老人家,知道他可以把他青春的一部分找回來重新看」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轉會應爭取先循政府預算程序撥補至其設計的特種基金,等未來不當黨產追回後再回補,以加速推動具時效性的工作。「爭取先循政府預算程度撥補到你們設計的特種基金,等到未來不當黨產追回之後再回補」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在大法官解釋之後,不當黨產追回的相關行政訴訟會持續進行,不當財產收歸國有的速度有望加快。「我們相信不當財產收歸國有的速度有望加快」

發言紀錄

  1. 鍾委員佳濱

    (10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來談促轉會及時平復才是正義,我先請教主委,有沒有看過網路最近很流行的說法,有一個31歲月薪25萬元的年輕朋友,他說「收入不同,煩惱不同」,月入25萬元跟月入3萬元的年輕人,主委認為3萬元跟25萬元的煩惱會不會一樣?應該不一樣。沒關係,你大聲的講,因為這個是輕鬆的,沒有什麼陷阱。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不一樣。

  4. 鍾委員佳濱

    如果收入都一樣,但是資產不一樣,可能人生的規劃也不一樣,譬如月入3萬元,但是沒有什麼資產,他可能三分之一要儲蓄,三分之一要付房租,三分之一用在伙食;但是如果資產很豐富,他可能三分之一花在伙食,三分之一花在交際,三分之一放在進修規劃,對不對?這就是富二代跟窮二代的差別。

  5. 同樣的問題如果改成是政黨,這是2019年臺灣前兩大政黨的資金餘絀比較,國民黨的收入是11億4,000元,民進黨是它的一半6億1,100元;但是支出的部分,國民黨很省,只花了6億4,000元,還剩5億元,民進黨花了8億1,000元,還不夠2億元。你覺得哪一個比較像富二代?哪一個比較像窮二代?

  6. 在2019年國民黨的資產是217億元,民進黨是6.5億元,我再問你,你覺得哪一個比較像富二代?不好意思回答!其實收入來看民進黨比較少,可是資產來看,國民黨遠遠超過,為什麼國民黨的資產像富二代,生活卻像窮二代?您覺得呢?我請教孫副主委,釋字第793號解釋出爐之後,你覺得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鍾委員佳濱

    好,溯及既往對國民黨資產的實際效力是什麼?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鍾委員佳濱

    更簡單的說,國民黨資產會減少還是增加?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鍾委員佳濱

    對了嘛!雖然有217億元!

  13. 楊主委,促轉條例第七條提到不當黨產,當然指的不只是國民黨,但目前是國民黨而已,不當黨產應移轉為國家所有,而且要成立特種基金用來推動轉型正義。轉型正義不就是你們在做嗎?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鍾委員佳濱

    所以不當黨產的部分,相關條例的釋憲、合憲之後,國民黨可能就遇到資產未來要交出來還給國家對不對?會交到誰的手上、做什麼用?

  16. 楊主任委員翠

    黨產會去追徵,我們會據此設立特種基金。

  17. 鍾委員佳濱

    這個錢會轉移到你們這個窮二代身上,是不是這樣?

  18.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設立特種基金,但未來主管機關還是需要再做……

  19. 鍾委員佳濱

    依照促轉條例這筆錢是不是一部分要移到促轉會來做相關的使用,對不對?不當取得的財產之調查,最後應該處理為之,用來做這些事項,這是第七條的精神。

  20. 往下看,去年6月你們就表達了,你們要成立特種基金是不是這樣?這是你剛剛的講法一樣,你們要做什麼事情?

  21. 楊主任委員翠

    跟轉型正義相關的,包括教育人權、社福、長照等等……

  22. 鍾委員佳濱

    沒有這筆錢這件事情就沒辦法做嗎?

  23.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部分有一些我們正在用業務費做……

  24. 鍾委員佳濱

    說得好,上週我去參加你們的記者會,政治受難者的家庭照顧服務對不對?這是用什麼錢做的?

  25. 楊主任委員翠

    就是用業務費在做。

  26. 鍾委員佳濱

    如果未來不當黨產交還給國家之後,根據第七條轉來作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工作,你們會用什麼錢來做這個事情?

  27. 楊主任委員翠

    如果確定基金能夠進來的話,我們會規劃在特種基金裡面,這些業務就可以更全面……

  28. 鍾委員佳濱

    就會比較像一個有點資產的富二代了!你的公務預算可以用在其他業務維持,但是你有一個基金、有個資產可以用來做這些促轉條例要求你們做的事情對不對?好,我們往下看。副主委,這是你的照片,你說促轉基金最快明年中提出。為什麼這麼保守?明年是指明年嗎?還是指今年的明年?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鍾委員佳濱

    所以明年就是今年中囉!已經提出來了?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鍾委員佳濱

    所以現在到底促轉基金成立了沒?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鍾委員佳濱

    這個不是去年的新聞,正好放在今年適用?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鍾委員佳濱

    所以你的最快還是明年,主委?

  37.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去年我們要總結報告,我們完整的規劃會放在總結報告當中……

  38. 鍾委員佳濱

    所以你們促轉基金還是……

  39.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延長了,我們就繼續更完整的在做規劃。

  40. 鍾委員佳濱

    所以明年才會提出來?

  41. 楊主任委員翠

    這當中我們會滾動式再跟黨產會、院方做更周延……

  42. 鍾委員佳濱

    最快也是明年,我看今天底不可能吧!

  43. 楊主任委員翠

    是。

  44. 鍾委員佳濱

    是不可能嗎?

  45. 楊主任委員翠

    計畫我們會先送……

  46. 鍾委員佳濱

    要用錢的計畫會先列出來,但是錢什麼時候會進帳不知道?

  47. 楊主任委員翠

    是。

  48. 鍾委員佳濱

    就是後面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工作了。

  49. 我們再往下看,在我問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問一下孫副主委,現在未來的富二代在等著資產移轉,明年他們要成立特種基金,你覺得到時候國家可以追回一些不當黨產來做促產條例第七條之用嗎?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鍾委員佳濱

    釋憲結果出爐之後,有沒有幫助它可以更快一點?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鍾委員佳濱

    釋憲出來之後,對於你們追討不當黨產有沒有幫助?時效上的取得有沒有幫助?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鍾委員佳濱

    司法的程序上還是會很冗長?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鍾委員佳濱

    所以你也不敢預期明年可以追回多少不當黨產,轉做促轉會回復正義的使用?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鍾委員佳濱

    沒有保證?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鍾委員佳濱

    好,主委怎麼辦?你明明要提出基金了,這基金完全沒辦法預期有多少收入,怎麼辦?

  62.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基金,第一個就是計畫的部分,我們還持續在推動。基金來源的部分,就是看預期的發展,我們也會持續研商是不是有其他資金來源的可能性。

  63. 鍾委員佳濱

    好,說到其他資金來源,也就是「外路仔」,我們往下看。但是,你們要做的事情很急迫,第六條你們要做什麼?要回復並賠償被害人或其家屬的名譽及權益損害,這些要用到基金,對不對?我不知道促轉會面對這些被害人,很多都年事已高,甚至當事人不在,家屬都年事已高,有沒有急迫性?

  64. 楊主任委員翠

    有。

  65. 鍾委員佳濱

    他們有生之年看得到,你們有基金成立,而且有錢可以用在他們身上嗎?

  66. 楊主任委員翠

    這就是我們要努力的。

  67. 鍾委員佳濱

    來,我們往下看。除此之外,保存不義遺址的時效性,我們看到很多的不義遺址也需要編列預算去執行對不對?

  68. 楊主任委員翠

    是。

  69. 鍾委員佳濱

    這些會被自然的風吹、日曬、雨淋毀損,如果你們沒有介入、沒有去處理,因為改建或造成不可回復的事實,就是損失嘛對不對?

  70. 楊主任委員翠

    是。

  71. 鍾委員佳濱

    所以,第五條你們需要成立基金。那麼你們有沒有考慮先以政府的預算挹注促轉基金?

  72.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多方來做……

  73. 鍾委員佳濱

    這個多方有點模糊,我跟你舉個例子,教育部有一個私校退轉基金,這個基金它的設置,是以未來私校退場之後,有些必須歸還給國家,但是它先編列預算50億元,先放水進去,未來等到退場之後,有資產可以處分之後,再回歸到這個資金時,它就會再回補,促轉會有沒有考慮這個方式?

  74.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預算編列牽涉國家財政的部分,當然我們都會考慮在裡面的,其他資金……

  75. 鍾委員佳濱

    你覺得教育部沒有去爭取嗎?

  76.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努力來爭取跟協商。

  77. 鍾委員佳濱

    您把這個辦法好好看一下,這是教育部自己訂的辦法,它是訂運用辦法,辦法裡面寫什麼?它第一個就寫了,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來撥款是不是?你們可不可以訂個辦法,也寫這樣子,循政府的預算程序撥款?

  78.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回去做進一步的討論。

  79. 鍾委員佳濱

    今天本席質詢的總結是,在大法官解釋之後,不當黨產追回的相關行政訴訟會持續進行,我們相信不當財產收歸國有的速度有望加快,同時我們認為推動轉型正義工作有時效性,像平復司法不法、保存不義遺址,這些都可能因為時間的過去造成不可回復的遺憾,所以請促轉會就具時效性的工作,這個很重要,「時效清單」下面畫一條線,時效清單不是遺願清單,變成遺願清單就很慘,哪些事情有急迫時效的,請促轉會作出一個時效清單來。同時,爭取先循政府預算程度撥補到你們設計的特種基金,等到未來不當黨產追回之後再回補,用這種方式來加速推動,不然的話,你的鍋永遠等著明年才有米下鍋,你什麼飯都不用炊了,好不好?

  80. 楊主任委員翠

    是。

  81. 鍾委員佳濱

    主委,可以承諾嗎?時效清單可以承諾嗎?

  82.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來委員會……

  83. 鍾委員佳濱

    爭取以循預算程序撥補特種基金,可以承諾嗎?是爭取喔!連爭取都不能承諾,我們就很擔心了耶!

  8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努力。

  85. 鍾委員佳濱

    好,會取利爭取,謝謝!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目前應該是0%。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楊主任委員翠

    國防部跟退輔會的部分在我們溝通協商的過程中,他們的訴求是有一些歷史情感、特殊的一些歷史因緣,我們也一直提出多元處置的方案,目前其實兩個部會都有考慮,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方式,比如說退輔會的醫院、農場或仁愛之家等等,做法不一樣,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慢慢持續溝通。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楊主任委員翠

    會,我們……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在107年11月,已經把促轉會對於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建議提送給文化部,文化部也彙整了,然後也有相關的方案。目前我有重新跟李永得部長聯繫,他會……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楊主任委員翠

    李永得部長會成立一個跨機關的工作平台,我們會參與其中,努力積極促成他儘快能夠開始啟動。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這幾個月有持續跟文化部溝通、協商,我們會在這個工作平台持續表達意見,希望可以儘速執行過渡期的一些方案。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楊主任委員翠

    從轉型正義的視角來說,當然我們認為應該要適度的修改。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楊主任委員翠

    文化部的部分主要是文資身分的部分,要有一些更進一步的解釋跟協商,看看用什麼樣的方法會比較好做,這個需要再討論。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楊主任委員翠

    對。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楊主任委員翠

    他們的因為都是文資身分,文資身分有文資法的身分,所以需要再經過多方的討論。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楊主任委員翠

    我知道。教育部在大學的部分,因為校園自主之故,鼓勵校園自行討論銅像要怎麼處理;至於中小學的部分,地方政府有地方教育局的意見,我們都會持續溝通。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主委。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促轉會依據促轉條例有兩個部分可做,其一是第六條第三項第一款,也就是委員方才提到的補(賠)償與回復名譽部分,這方面我們已經撤銷了五千八百六十幾位……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楊主任委員翠

    對。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楊主任委員翠

    依第六條的規定,我們可以依職權或接受申請重啟調查,這部分我們已撤銷了35件,而杜孝生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可以依職權重啟調查,如果符合的話,我們就會撤銷。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楊主任委員翠

    對於不在名單中的個案、無法自行提出或沒有意願的部分,促轉會依據促轉條例第六條,只要我們掌握到相關的資料,都可以依職權重啟調查。如果符合相關要件的話,我們就會予以撤銷。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楊主任委員翠

    是不是指我們依職權重啟調查的方法和方式?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促轉會成立至今已將近2年5個月。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楊主任委員翠

    對,延長了近5個月。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楊主任委員翠

    明年5月30日。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楊主任委員翠

    為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有促轉條例,這就是促轉條例的目的。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臺灣能夠脫離殖民統治,我想是臺灣人非常樂見的。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楊主任委員翠

    報告委員,關於原住民族受害者的名譽平反、回復和賠償的部分,我們都是納入業務當中處理的。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楊主任委員翠

    促轉會還是必須要依據促轉條例。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楊主任委員翠

    第一條的立法理由裡面有提到……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楊主任委員翠

    立法理由中提到,「惟對於原住民之不義問題,仍有更多制度性、結構性之面向與範圍;其相關事宜如何處理,宜由原住民相關法令通盤檢討、規劃」。這是大院通過的立法理由。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楊主任委員翠

    針對原住民受害者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至於其他相關的意見,我們其實與原轉會和原民會也一直都維持很好的緊密關係,我們的意見都會提供給他們。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跟縣市政府開了非常多次的協商會議,主要是針對威權象徵,就是兩蔣銅塑像部分;至於門牌部分,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各地方都訂定有門牌編定辦法,而我們其實在2018年到2019年已經有一個委外的研究案,針對全臺灣這些相關威權路名已經有提出研究報告,包括那個路名以前應該叫做什麼,我們都有作出報告,我們會在總結報告裡針對路名區分開來,就是塑銅像是一個處理方式,而路名部分,我們已經有針對要怎麼處理有一些方案,我們會在總結報告裡面提出來。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楊主任委員翠

    是,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提出意見來跟文化部討論。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在去年就已經規劃好了計畫,延長的這一年,從去年到延長的這5個月,我們一直在精修我們計畫的內容跟方向,當然很重要的就是基金的部分能不能到位,這部分當然比較困難,因為它是不穩定性、不確定性。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楊主任委員翠

    是,我們還是會繼續規劃,也會繼續尋求兩個部分,一個是在少少資金來源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就設立?這部分,我們會繼續研議。第二個是,以轉型正義主責機關的職責,我們當然有必要多去思考一些來源。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善盡職責把規劃做出來,跟主管機關的部分,也會規劃跟協商,這個部分我們任內是一定會努力的。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楊主任委員翠

    是,我們主管機關會有相關的研擬,也會進行相關的協商。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委員。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政治檔案公開的部分是檔案局主管,今天檔案局的同仁也有到現場。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楊主任委員翠

    促轉會站在轉型正義的立場,當然希望依據政治檔案條例公開。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照顧方案目前在臺中跟臺北的部分已經將近六十人,高雄因為比較晚起啟動,所以人數正在增加當中。因為是試辦,每個縣市目前預計三十人左右為開始試辦時的人數,當然如果地方有需求……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楊主任委員翠

    目前我們掌握到的是一千多位能夠以電話聯絡,當然實際上還是遠遠超過這一千多位。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楊主任委員翠

    好。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試辦的部分因為是跟在地的團體合作,第一個部分他們會提供空間,讓這些前輩跟家屬能夠定期聚會,大家能夠一起有一些活動。透過這些活動,相關機關跟我們的團隊都會去觀察,如果有需要密集照顧的部分,我們還有一個密集照顧方案,會轉介到一些相關的機關。他如果需要居家服務、長期照顧或是身心需求的面向,這個東西我們都會關照到,去連結,等於是轉介到不同的機關。這個試辦最主要其實是希望能夠掌握、建立一個model,使得未來全面推展的時候,我們知道要朝哪些方向、要怎麼去建立網絡的嫁接。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楊主任委員翠

    在基金的設置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有考慮到政治受難者家庭的照顧,這個照顧裡面包含剛剛提到的,要嫁接到長照的、有心理需求的,或者有居家照顧的。我們如果有提報到密集照顧的部分,都會用個案管理的方式,會有一對一、個案管理的、密集的、近距離的,這個會區分。有一些會通過這個活動的方式,先建立信賴體系,然後願意說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也會跟團隊密切配合,觀察到有需要密集照顧的就會轉介,他就會有個案管理的部分。這兩種不同的部分,到時候在建立的model的時候,我們也都會把相關的需求放入。如果未來設置基金,這個部分的照顧方案到底需要有哪一些通過基金延續推動,我們會放在裡頭。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評估要通過試辦才能夠掌握,所以我們試辦的目的也在這邊,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試辦去瞭解需要個管的部分、密集照顧部分到底會有多少人,對於我們規劃未來,包括資金或嫁接的規模,我們也會評估。目前我還沒有辦法回答委員,我們的試辦目標其實就是其中之一。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委員。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楊主任委員翠

    說明我們的編列原因還是我們的意見?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楊主任委員翠

    好。針對第1案要我們提出業務及未來規劃等等,跟第13案、第43案、第43案及第48案都一樣,要我們提供業務規劃的內容,就第1案是不是能夠改成一樣的主決議,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楊主任委員翠

    向委員報告,包括全會性文宣品的製作等等,我們也希望放在這邊。另外,全會的議題、不是單一議題的部分,像是不同的議題扣連在一起、全會向外的宣傳,我們會放在這邊,所以就全會而言還是有需求。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楊主任委員翠

    5月底。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楊主任委員翠

    對,我們這個錢是編到5月底,不好意思。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楊主任委員翠

    剛剛講的是資安,這邊是相關軟體的部分。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楊主任委員翠

    資安的部分,都是到5月。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楊主任委員翠

    請我們的秘書室主任說明。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楊主任委員翠

    特別費的部分,我們主要都是用於人員的慰勞,包括內部人員的慰勞,外部的話主要都是長輩,有一些長輩就是這兩年過世,在告別式中需要慰問,以及我們到北、中、南去辦活動需要跟長輩做相關的慰問,大部分都用在這些部分,並沒有用在任何的應酬上面。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楊主任委員翠

    我可以跟委員說明一下嗎?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說明關於行銷的部分,因為轉型正義的議題非常龐大,我們四組各自有負責、focus的議題,比如說第四組就會在政治暴力創傷的部分進行他們的社會對話跟宣傳,每一組有它特殊的議題。整個轉型正義概括性的部分因為是一個非常大的議題,包括剛剛提到文宣品的設計、印製、製作,這都是在全會一般行政的部分,它還是有必要性。剛剛有提到,我們確實還是需要去做規劃、轉移的相關工作,但是大會也一直要求我們,必須去做社會對話、社會溝通,要去做相關轉型正義的傳播。這個部分我們其實一直在努力,也希望接下來這幾個月,推廣我們做出的成果部分,能夠讓更多人知道轉型正義,這是為什麼我們還需要做相關行銷跟社會對話的原因。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不是將宣傳定位為機關的宣傳,而是轉型正義理念這件事情,所以其實是社會教育的一環。我們希望當事人可以來申請閱覽他的檔案等等,需要有更多人知道,所以我們確實不是在宣傳我們這個機關,相關的宣傳都是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全會性的議題跟個別的、細部的議題。全部的經費加起來其實非常微薄,這個部分如果委員擔心我們在執行上沒有辦法非常清楚的話,能不能夠容許先凍結10%,讓我們寫報告,敘述我們到底用了什麼、效益在哪裡,然後跟委員說明?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鍾委員佳濱

    凍結一成……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鍾委員佳濱

    主席,剛剛楊主委提到凍一成,然後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鍾委員佳濱

    這個案子併後面的案子一起討論。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鍾委員佳濱

    暫保留啦!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楊主任委員翠

    關於第8案,就是社會溝通的部分,預算有650萬元,其實我們確實有想要回應大院的要求,即我們需要進行強化社會對話,然後才能夠去建立社會信任,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容許我們也是用凍結百分之十,提報告的方式來處理?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楊主任委員翠

    改主決議是不是?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楊主任委員翠

    第10案的部分,這是關於資料庫跟地理資訊系統,基於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們也是希望能夠保留,所以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部分我們尊重立法院。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楊主任委員翠

    這是兩個部分,一個是第1組的五個人,另外一個是第3組的臨時人員兩位,第1組的部分,本人請葉副主任委員代為說明。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楊主任委員翠

    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還在建置中,主要是因為不義遺址等等涉及空間的資訊、歷史的資訊,其中歷史的資訊我們已經掌握好了,但是空間的資訊還需要一些圖表的部分,所以現正在處理中,即目前是試用階段,然後我們預計12月要上線,但這當中其實都是在陸續建置當中,包括後台這個部分其實都已經建置進去了。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部分我們是編到明年5月,就是包含軟體、硬體,還有維運、管理的部分,在明年5月之後,關…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鍾佳濱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鍾佳濱

    請問一下,剛剛吳委員所關懷的資料建檔,包不包括警備總部移過來的資料?

  2. 鍾佳濱

    好。如果不是軍事審判或起訴,而是所謂的監控,因為我個人有看過我們大學時期被監控的資料,所以警總的監控資料,有移到你們這裡來嗎?

  3. 鍾佳濱

    所以不能放在你們手上,只能調過來做檔案保存然後再還給他們?

  4. 鍾佳濱

    你們做檔案的使用,有沒有包括把它做成像民眾可以查詢的檔案?

  5. 鍾佳濱

    類似長期被監控,算不算你們關心的轉型正義對象中的一種?

  6. 鍾佳濱

    比如說本院的范雲委員也曾去看過她被監控的資料,所以依照你們這個科目的編列,這些資料未來本人自己都可以上網查得到、看得到嗎?

  7. 鍾佳濱

    問題是他怎麼知道他可能有被監控的資料?即他知道被監控,他怎麼知道這個監控可以透過什麼方式來查?也就是說,回到剛剛很多委員垂詢的,整個促轉會的宣導、說明是有必要擴大或加強的。舉例來說,前幾年我訪問了一位國中老師,他今年73歲,他說他在國中的時候,因為熱心於參與黨外活動,所以他就知道學校有安危秘書長期在監控他,為什麼呢?因為安危秘書曾經把他的檔案給他看過,然後安危秘書在檔案中都是寫他「一切言行如常」。據了解,這位安危秘書長這位國中老師十幾歲,所以今年八十幾歲,而這位國中老師在他退休之後,也兒孫成群了,每年安危秘書生日的時候,他都會帶著家人去謝謝安危秘書。我們聽完感到很詫異,他說當時如果安危秘書沒有這樣寫,他可能就沒有兒孫成群,早就被抓去關,可能關到死連子嗣都沒有也不一定。但這聽起來很荒謬,安危秘書只是筆下留情,寫他一切言行如常,就讓他感激得要命,還要帶著子女、孫子去跟他道謝。那位安危秘書都已經八十幾歲高齡了,至今他還是很謝謝這位安危秘書,也因此他就很想知道,之前他在其他學校任職時,那些安危秘書是怎麼寫他的,我就開玩笑問他是要尋找恩人嗎?因為他到現在還活得好好的,所以可能就是這些安危秘書筆下留情。本席的意思是說類似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的社會中可能還是有很多,而且當他知道這個案子可以去查的時候,他馬上請我幫他去查警總的資料,即他在什麼時期、在什麼學校任教,然後在那個時間點那個學校的安危秘書所寫的檔案紀錄會放在哪裡,如果他知道那個時期、那個學校安危秘書的紀錄是放在警總的、是可以查詢的,他當然會去查詢。所以我認為,一般民眾對於自己本身明確知道被列為監控對象,但是他們自己對於這樣的事情到底是要感謝劊子手沒有下毒手還是去抱怨或是去要求在體制上給他一個平反,我想民眾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你們聽了之後或許會覺得這個故事很荒謬,你要對加害者請求他的寬容嗎?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足證你們在各種宣傳跟教育推廣的力度上應該要更擴及,不只讓新的下一代知道過去曾有的白色恐怖,也要讓遭受過這個白色恐怖的人,現在可能都七、八十歲高齡的老人家,知道他可以把他青春的一部分找回來重新看,好不好?所以這個部分未來可以怎麼做?

  8. 鍾佳濱

    所以我才說這個工作幾乎是沒完沒了,因為到現在多少年過去了,很多人的檔案還是沒有辦法重見天日,他們過去的青春、曾經所作的犧牲、被限制、被侵犯的人權,還沒得到一個平反。我就曾想過,在他看完檔案後,明年的生日他還會不會又帶著自己的孫兒、子女去跟那個老人家道謝?

  9. 鍾佳濱

    第2目的嗎?

  10. 鍾佳濱

    我們在行政機關服務過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要辦一個活動,就會針對這個活動的屬性,將其分到一個業務處,業務處有編列計畫經費,有的是負責A項目、有的是負責B項目,但若是整個機關本身要做機關的業務說明,常常都會採用印製摺頁的方式,通常機關門口一進來,就會放很多摺頁,民眾就可以從摺頁中去認知這個機關的各種任務、編制、職掌,這也是一種宣導。因為你們叫做促轉會,所以對你們機關本身業務分工職掌的說明也是一種促轉的說明,是不是這樣?所以這些通通都是促轉的宣導跟說明,只是有的是說明你們機關的業務分工職掌的摺頁,這也是宣導品;另外針對家庭照顧服務的說明,像那天我們參加的記者會,那也是一個說明,而這兩者通通都是在做宣導,可是宣導的對象跟內容是不一樣的,是不是這樣子?

  11. 鍾佳濱

    因為我在行政機關服務過,大概也瞭解一些,所以請就你在行政機關服務的經驗說明給其他委員瞭解。

  12. 鍾佳濱

    主席,我們是不是確定已經處理到第27案,後面要從第幾案開始?待會休息結束後要從哪一案開始,是第29案還是第30案?

  13. 鍾佳濱

    都處理完了嘛!那就第2目都處理啦!

  14. 鍾佳濱

    哪一部分?

  15. 鍾佳濱

    對啊!

  16. 鍾佳濱

    第10案嗎?

  17. 鍾佳濱

    就是這4個,9、10、11、12?

  18. 鍾佳濱

    那我們是不是休息後回來處理第9、10、11、12案?

  19. 鍾佳濱

    OK。好。

  20. 鍾佳濱

    我想我們也要體諒李召委,他也有他們的立場跟堅持。上週李召委主持審查監院的預算時,對於彼此意見不一致的部分,我們也提議不然就送協商,這樣大家就各自都有表達了,那我們今天就比照辦理提黨團協商,好不好?就提朝野協商。

  21. 鍾佳濱

    我們希望提書面報告,但是因為召委希望提專案報告,那我們就提朝野協商來處理,好不好?

  22. 鍾佳濱

    同意。

  23. 鍾佳濱

    我覺得剛剛李召委講的也有道理,但是在議事上根據一事不再議的原理,剛剛我們在處理的時候沒有把第43案跟第48案併案討論,會造成第43案通過之後,照理說第48案同樣的內容應該就併入第43案,但是聽起來李召委認為,還是可以有所區隔。所以我覺得,如果第43案通過的時限是明年3月底,第48案通過的時限是年底,這樣就變成一事有兩個決議的時間點,而且內容又差不多,所以我還是覺得內容上如果做個區隔,才不會造成一事再議。

  24. 鍾佳濱

    照說第43案跟第48案的標的是一樣的,第43案通過之後,第48案不能再做不一樣的日期指定,但是聽起來李召委的意見是說,第48案可能可以先就到年底那個時候的什麼部分提出一個報告,然後因為吳委員的提案剛剛處理在前,所以應該要尊重吳委員第43案的提案內容,還是維持第43案明年3月底前提出規劃報告。是否可請楊主委在年底前可以做的內容,跟第43案有區隔的部分區隔出來,不然我們在議事上第43案通過之後,第48案如果完全一樣的內容是不能再議的,可是我們也同意,第48案剛剛講的內容上把它做個區隔,那該如何區隔?是不是請促轉會稍微描述一下。以上建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佳濱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