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於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其他使用萊劑國家的肉品在明年1月以後可能進到臺灣,這不是假消息而是可能成真的事實,農委會應出來澄清。「所以我想這個是農委會要出來澄清的,它不是假消息,它是明年1月以後可能成真的事實。」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退回或撤回涉及進口豬牛肉使用萊克多巴胺的公告,不應以保留方式讓其自動生效,並希望各黨團努力促成。「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是退回或撤回,這是我希望各黨團可以努力來達成的目標。」地方政府自訂的萊克多巴胺零檢出規定是否有效?中央與地方的標準應如何劃分?認為行政院與衛福部要求地方政府檢視自身法規之舉極度不尊重地方自治權限。「行政院也好,衛福部也好,要求各地方政府開始檢視自己的法規,請問,現在是民國幾年幾月幾日?現在是民國110年1月1日嗎?所以,我認為此舉極度不尊重地方自治的權限」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在修法把關萊劑標示完成之前,不應以公告命令讓開放先上路。「所以是不是在修法把關萊劑標示都沒有完成的前提之下,這個時候就用公告命令讓它先上路,這個是不對的,在法治國家是不能夠這樣子辦事情的!」

發言紀錄

  1. 賴委員香伶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談的這一個公告,真巧,在101年的9月7日當時有一個牛豬分離的公告,我們農委會是在109年9月7日又重新公告了牛豬都可以使用萊劑,在國外的這個部分。我想今天大家對這個公告的第一個疑慮,是否會造成剛剛講的,國際上13個國家,包括剛才講的4個國家,可能含有萊劑,未來在1月1日之後會進到臺灣?這樣的事情,我想不能夠像陳委員講的要澄清而已,這如果不是假消息,就是未來可能全世界其他國家有萊劑之後,我們並沒有權力說那些國家不能用,然後那些國家用了之後不能來。請問這個權責、這個規範是誰有權力做國際談判上面的一個問題?連美國現在只剩下22%使用萊劑,我們也擋不住啊!所以我想這個是農委會要出來澄清的,它不是假消息,它是明年1月以後可能成真的事實。

  2. 第二個,請教一下今天的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3個月內沒有審查完竣的話,這個公告是自動生效,請問這樣的一個狀況,今天就要送院會交付協商,9月23日送到我們的國會,3個月後,11月23日就到期了,如果大家今天是這樣子處理,它是不是會自動生效?對此今天主席要很明確的在這個殿堂之上跟各個委員、各黨團交代清楚,不然的話,如果讓它保留而自動生效的話,請問我們審什麼審?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是退回或撤回,這是我希望各黨團可以努力來達成的目標。為什麼要這樣講?剛剛很多同仁包括民進黨很多委員也希望能夠修食安法的部分,後來有人可能被現實所逼而不得不撤簽,可是還有很多黨團的法案在立院,所以是不是在修法把關萊劑標示都沒有完成的前提之下,這個時候就用公告命令讓它先上路,這個是不對的,在法治國家是不能夠這樣子辦事情的!

  3. 最後,本席要強調,現在有非常多、大概有二十幾個個縣市政府都有自治條例,但是有幾個地方政府是有訂定罰則?昨天跟前天的問題是,行政院也好,衛福部也好,要求各地方政府開始檢視自己的法規,請問,現在是民國幾年幾月幾日?現在是民國110年1月1日嗎?所以,我認為此舉極度不尊重地方自治的權限,同時,你們現在要求大家回覆,請問要回覆什麼意見?立院的法到現在還沒修完,立院到現在沒有通過審查,美臺談判裡面,國會沒有角色、沒有辦法制止、沒有辦法幫你們做後盾,所以我期待陳主委保持你當時進入社運的初心,保持當時為國人食安把關的原則,擔起你政務官最重要的肩膀。

  4. 主席

    謝謝賴香伶委員,我想針對賴委員剛才提問的有一部分是會議詢問的部分,我還是要強調一下,這個會議是院會提交到經濟委員會來審查,所以我們只是依照院會程序進行我們委員會相關的審查程序,包括社環委員會的蔣萬安委員也在進行相關的程序,這個是院會交付各委員會的程序。至於後面會產生的效果,請主秘來說明一下,如果沒有在時間內完成的話會怎麼樣。

  5. 黃主任秘書素惠

    報告聯席會,承主席之命向聯席會報告。如果行政命令經3個月尚未審查完竣,在行政作業上,我們會行文報給院會,院會還可以再展延一次,展延又是3個月。報告完畢。

  6. 賴委員香伶

    展延期間是未生效還是已生效只是沒有通過審查?這是效力的問題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香伶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