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學校供餐應採用國產豬、一律採用國產食材,並將此規定入法以明確法律位階「所以時代力量的修法版本就是應採用國產豬,將一律採用國產食材予以入法,我想這樣在法律的位階就非常的明確。」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將校園食材規範的相關罰則入法,以保障學生食用肉品的安全「所以我們還希望能夠將相關的罰則入法,這樣就更可以保障學生食用相關肉品的安全。」發言紀錄
- 陳委員椒華
根據洪孟楷委員提案裡面的說明,在97年度總計有六萬多個班級,107學年度的班級數已經降到5萬。如果以40班為基準,乘以六分之五,大約是34班,所以本席認為從40班降到34班是合理的,同時營養師這個部分也應該要調降,這樣子降低的話,其實預算並不會增加太多。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
因為少子化而這樣來計算數字,當然是修法的依據之一。實際上,護理人員在學校裡面扮演一定的角色,在社區的公共衛生扮演一定的角色,也在醫院扮演一定的角色,護理人員在學校每天要防範意外,實際的工作內容到底是怎麼樣,我覺得要進行評估,如果是平常的防疫跟公衛的防護工作,應該要請國教署提出更深入的分析,為什麼有些地方政府沒有達到員額標準?如果降到20班或降到10班,編制的員額越多越好,那就要知道護理人員在學校裡面的角色定位是什麼、在平常是負責什麼工作,是像在醫院裡面每天都好像在打仗一樣?還是像社區的公共護士而必須深入社區去做一些公衛宣導?那在學校裡面是一個比較封閉型的環境,主要是處理孩子摔傷等意外或是感冒送醫,如果是這樣子,40班1位護理人員其實是合理的還是30班1位護理人員才是合理的?國教署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更精確的數字,就是在學校的護士每天要處理多少工作,以致於必須要增加編制,應該要提出具體的數字來說服大家,而不是只說因為現在少子化減班,所以我們就降為34班、30班或20班,因為如果這樣的話,我覺得有時候資源會錯置。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針對本日會議討論事項,建請第十三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吳思瑤 黃國書 張廖萬堅 林宜瑾 陳秀寳 賴品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 陳委員椒華
主席,針對有傳染之虞,如果說要放到細則,也請把「有傳染之虞的定義」寫清楚。
- 主席
好,這個部分請部長注意一下,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沒錯,陳椒華委員講的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再來,民進黨委員剛才有提到,我也正在著手進行,就是營養午餐部分我希望能特別以飲食相關法律定之,但是這是兩件事,要有飲食相關法律是把所有目前在各部會相關的規定,加上先進的飲食教育等等,將其容納在一部法裡面,可是我們現在修學校衛生法,把萊克多巴胺列為禁止項目,就跟基改食物一樣,明確寫在裡面,這兩件都是該做的事,但兩件事不會有衝突。先作以上的說明。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陳委員椒華
謝謝主席,教育部很快在8月28日宣布校園要使用國內在地食材,但因為沒有法制化,所以時代力量的修法版本就是應採用國產豬,將一律採用國產食材予以入法,我想這樣在法律的位階就非常的明確。另外,這樣的規範還是不夠,所以我們還希望能夠將相關的罰則入法,這樣就更可以保障學生食用相關肉品的安全。
再者,關於營養師部分,目前四十班以上的學校僅占16%,顯示全國有非常多學校是沒有設營養師的,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一併列入考量,將四十班以上學校才設有營養師的規定能夠予以修正。謝謝。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 高委員虹安
謝謝主席,高虹安第一次發言,首先,執政黨有宣布,包含教育部宣布校園等各單位全面禁止使用萊豬,而且農委會目前還是禁止國內豬農使用萊劑,所以顯然是默認萊劑和非萊劑肉品在食安風險上,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而不是像衛福部曾對外多次宣傳的,這是一個沒有健康風險的食品,既然是這樣,現在民眾黨跟在野黨黨團、委員,大家都有提案,希望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能夠明文規定,我們校園是不可以使用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我想這樣一個條文的意義跟精神,其實跟部長多次被媒體問到或是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時,都有特別提到教育部一定會努力,讓校園不要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混入,所以我想這個部分,其實立法院真的是希望幫忙所有的校園也好,教育部也好,幫忙來做把關,希望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能夠將其入法,來實現行政部門針對學校學童不會吃到萊克多巴胺的承諾,能夠實際明文落實在法律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另外,我還是強調,針對第二十三條之三,我提了一個修正草案,因為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要參考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但是我們不曉得未來的情況,也許現在潘部長的範本是A範本,您下來之後,變成B範本,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至少能夠很明確保障到萊豬不要進校園,所以我特別提到一段話,就是「業者應在書面契約聲明,未提供乙型受體素、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如果立法當中這樣要求,讓之後的契約書有法可遵從,我們覺得這樣的保障會更完善,以上。
- 主席
謝謝正鈐。請我們休息前的最後一位陳椒華委員發言。
- 陳委員椒華
農委會8月28日公布的行政命令是允許使用萊克多巴胺,不過他們馬上就改了,9月6日公布的行政命令是國內不能使用乙型受體素,所以目前政府的規定是國內不能使用乙型受體素。目前使用的乙型受體素種類有滿多種的,常用的大概有七種,萊克多巴胺只是其中一種。今天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正草案是因為現在教育部規定中小學的食材一律使用本土食材,而目前國內的飼養是不能用含乙型受體素的,在沒有加入修正版本的「不含乙型受體素」這個字眼時,目前教育部規定採用的食材是用本土的,是不含乙型受體素的,所以雖然時代力量沒有把「乙型受體素」加進去,但是這個效用就是我們學校的食材是不會含乙型受體素的,以上再補充。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