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政府在萊豬進口一事上不願意做任何事情,只是要民眾自己判斷「譬如說萊豬進口一事,政府也不願意做任何事情,他就是說民眾要自己判斷」發言紀錄
- 李委員貴敏
(9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檢察總長兩位好,本席有兩個大問題要請教兩位,第一個是關於毒品防制相關的編製預算,除了法務部之外,整個行政單位包括教育部、內政部、衛福部,金額是五億四千八百多萬元,我們編了這麼多預算,可是我們同時也發現,毒品防制會議從108年11月之後就沒有再開了,我不知道是蘇院長不知道應該要開會,然後兩位沒有提醒他?還是蘇院長自己決定不開會?
- 主席
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蔡部長清祥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說明,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是由行政院負責,法務部是屬於幕僚,所以我們要規劃整個會議的內容,還有會議的時程,所以這部分我們是負責整個作業的幕僚。
- 李委員貴敏
法務部有沒有在每六個月要開的時候,時間到了就有送行政院?還是等著行政院通知要開會?
- 蔡部長清祥
都是會注意這個時間,也許是法務部主動,也許是行政院指示。
- 李委員貴敏
所以法務部的確有準備相關資料,也送了行政院,但是行政院就是不開,也沒有通知什麼時候要開?簡單來講是這樣子。
- 蔡部長清祥
都有準備好,但是開的方式不一定要全面的召集大家,也可能是小型的,行政院曾經就有關緝毒還有關於驗毒的小型會議,陸陸續續都有在開。
- 李委員貴敏
部長,基本上這個問題問了也是為難你,這個我也知道啦,但我只是想要知道,不是只有我而已,全民都想要知道,今天到底是什麼狀況,行政院有這麼多的會議不開,食安會議不開,治安會議也不開,毒品防制會議也不開,可是預算卻編了五億多,法務部的部分當然不是這麼多,法務部的金額其實還滿少的,調查局的部分就是三千三百多萬元,但問題是這些會議不開,如果不開的話,我相信部長也沒有辦法去跟衛福部、內政部溝通,因為都是平行單位,所以如何能夠確定毒品防制是有效?看起來好像行政院不開,各部會也無可奈何。
我要請教的是,前陣子有關毒品遺失,我想瞭解的是流程的部分,從法務部來講,對於毒品防制的部分,因為這不是第一次開會,毒品這部分的SOP到底是什麼?假設是內政部、警政署發現毒品,或是海關、海巡署發現毒品後,我們如何確定這個毒品到了庫房之後不會遺失,也不會流入市面?
- 蔡部長清祥
跟委員說明,我們在毒品防制上不一定要開這種大型的會議,我們各項的緝毒、戒毒或是拒毒,各項都有分別的小組、相關的單位一起開會。
- 李委員貴敏
跨部會的嗎?
- 蔡部長清祥
對,跨部會的。
- 李委員貴敏
這次為什麼毒品會遺失?
- 蔡部長清祥
關於毒品遺失,現在調查局也在進一步深入瞭解當中,各個流程中哪裡有疏失都要重新檢討,目前本案還在了解當中。
- 李委員貴敏
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毒品遺失?
- 蔡部長清祥
過去緝毒單位也都有發生過。
- 李委員貴敏
以前緝毒單位發生毒品遺失的情況,那個時候所檢討的措施,在今天又是一個新的方式嗎?
- 蔡部長清祥
各種遺失的情況不一樣,有些是後來找到……
- 李委員貴敏
在庫房找到?還是在市面找到?流入市面……
- 蔡部長清祥
我的理解是有在贓物庫的角落,或是在承辦人的櫃子裡,也曾經發現疑似,但是後來找到了。
- 李委員貴敏
簡單來講,承辦人把毒品擺在他的櫃子裡面,有沒有符合法務部原來相關作業的SOP?
- 蔡部長清祥
就看它是屬於哪一種毒品,如果按照我們所訂的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屬於這個要點裡面所管制的一級毒品和二級毒品,一級毒品有9類,二級毒品有8類,總共有17類,這是一定要送到調查局所負責的毒品庫裡面來保管,其他是交由各承辦單位自己負責。
- 李委員貴敏
因為我們對民間的管控非常嚴格,要求他們要內部稽核等等,然後定期去查他們的inventory到底有多少。我想請教一下,對於毒品或是贓物,因為今天遺失的是毒品,我還沒有時間請教部長是否有槍枝或其他東西遺失或流入市面,所以那個SOP會很重要,對於內部稽核的部分,請問部裡面有沒有做稽核?
- 蔡部長清祥
有,我們有相關的規定,包括對於扣押物的管理,但是否做得很確實,這是我們需要檢討的。
- 李委員貴敏
你們是定期都有檢討?還是只有發生問題的時候才檢討?
- 蔡部長清祥
定期就有,法務部都會責令高檢署負責所屬的地檢署、高分檢,看看落實執行的情形如何。
- 李委員貴敏
因為禮拜四我們也排了關於這個部分的專題報告,請在事前提供相關資料給我們,包括剛才詢問的那些流程,委員可能會有其他的問題。
我的第二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媒體上也有報導關於釋字第796號,就是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的時候,撤銷假釋有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也報導說檢察長研究要做非常上訴。從民眾的角度來講,媒體也有報導,在有釋字第796號解釋之後,我想請教的是,第一,法務部和司法院的看法是否一樣?再拜託兩位說明一下;第二,從民間的角度上來講,根據媒體報導,有些說是5名,有些說是3名已經釋放了,民眾就很想知道,被釋放出去的是毒販、性侵犯或是殺人犯?他是經常有犯罪傾向的累犯嗎?你把這些人放出去之後,他對治安影響是怎麼樣?
另外,現在看起來政府很多都是各管各的,譬如說萊豬進口一事,政府也不願意做任何事情,他就是說民眾要自己判斷,現在同樣的問題產生了,當這個解釋令出來之後,法務部做了一個主動審查,然後就把人放出去,對於這個空窗期,雖然檢察長有提及要提出非常上訴、要修法,但不管是非常上訴或是修法,它會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是要老百姓去承受不管釋字對還是錯,或者是它造成的影響,把這個罪犯在他沒有真正改正之前放回社會對民眾造成的影響,請問兩位對此的看法為何?
- 蔡部長清祥
跟委員說明,我們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本來假釋犯如果再犯罪的話都一定要再撤銷假釋,後來因為輕罪認為是得撤銷,我們尊重司法院這樣的解釋以後,本來是就個案才會有效力所及,但是法務部主動對現在所有回籠的這些假釋犯,重新對每個個案進行審查,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審查將近一百件,有10位已經釋放,我們陸陸續續還會逐案來審查。
- 李委員貴敏
所以媒體上面講的5位、3位都是錯的?已經有10位了?
- 蔡部長清祥
已經有10位。
- 李委員貴敏
這10位的犯罪類型是什麼?
- 蔡部長清祥
這10位的犯罪類型我們再來分析,這10位本身還是在假釋當中,只是回復到假釋的狀況,每一案是不是符合維持假釋的狀況,我們都是逐案在審查的。
- 李委員貴敏
拜託幕僚單位能夠及時提供這10位以前犯罪的類型,譬如說是性侵還是殺人,我們想知道這10位出去之後是不是對社會造成未爆彈。部長剛才沒有回答我,這個空窗期的成本為什麼應該由民眾負擔?
- 蔡部長清祥
他本來就是一個假釋犯,因為他再犯了輕罪以後撤銷假釋,所以目前只是回復到假釋的狀況,假釋犯的一些保護管束,我們都是按照既有的機制在進行,不會有空窗期。
- 李委員貴敏
檢察總長,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您對媒體說需要有非常上訴或者是修法,不會有空窗期,那您修法的理由是什麼?
- 主席
請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說明。
- 江檢察總長惠民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的是有關非常上訴的部分嗎?
- 李委員貴敏
不是,我剛剛問的是,您有跟媒體說對於釋字……
- 江檢察總長惠民
對,因為最高法院最近有一些案例,他們撤銷掉……
- 李委員貴敏
檢察總長認為有沒有空窗期?
- 江檢察總長惠民
誠如剛才部長所講的,他本來就在假釋當中,如果這邊把他放掉的時候,他們是要求要去跟觀護人主動報告。
- 李委員貴敏
如果如同部長所講的沒有空窗期的話,為什麼你會有需要提非常上訴,或者是有修法的必要?
- 江檢察總長惠民
跟委員報告,因為最高法院有兩庭的見解是,除了撤銷檢察官的執行指揮書之外,他連法務部的假釋撤銷也把它撤銷掉,因為法務部的假釋撤銷是屬於行政處分,不屬於刑庭的工作……
- 李委員貴敏
對,這就是前幾天媒體報導的司法權侵犯了法務部的行政裁量權,是不是?
- 江檢察總長惠民
還有一個審判權的問題。
- 李委員貴敏
你現在的意思是你要修法的部分是針對後面侵犯的部分,而不是針對前面……
- 江檢察總長惠民
我們要提起非常上訴,針對其侵犯到法務部的一個裁量權,還有侵犯到行政法院的審判權問題。
- 李委員貴敏
另外,您想要修法的理由是什麼呢?如果沒有空窗期的話,你的修法的理由是什麼呢?
- 江檢察總長惠民
修法是法務部這方面的一個業務。
- 蔡部長清祥
在刑法上,本來假釋犯如果再犯罪的話,不管輕重都要撤銷假釋,現在我們尊重司法院的解釋以後,就是得撤銷,而有一個彈性。雖然是犯輕罪,但要不要撤銷假釋,這有一個裁量權。
- 李委員貴敏
部長,我時間到了,但我要拜託你會後回答我的題目是與此接續的。第一個,為什麼現行法在釋字796號出來後認為是違憲的,但你在修法之後,就可以不違憲,你懂我的意思嗎?既然現在的法令規定被認定為違憲的理由,就是剛才框出來給大家看的那個地方,在你修完之後,為什麼你會認為它是不違憲的,而理由又在哪裡呢?再拜託會後提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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