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引進含萊的豬肉讓臺灣食品安全令人擔心,要求政府慎重評估與考慮「讓臺灣的食品安全發生很令人擔心的問題,我認為政府應予慎重地評估與考慮。」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如果只標示產地為美國,仍然無法讓消費者充分瞭解他們選擇的是什麼豬肉「如果只針對從美國來的豬肉,標示其產地為美國,仍然無法讓消費者充分瞭解他們選擇的是什麼豬肉」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質疑如今在完全沒談任何條件的情況下就要引進含萊的豬肉「然而如今我們是在完全沒談任何條件的情況下,就要引進含萊的豬肉」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主張進口美豬的標示上最起碼要讓人知道有沒有含萊成分,讓消費者可以充分瞭解並作出選擇「標示上最起碼要讓人知道進來的美豬到底有沒有含萊的成分,讓消費者可以充分瞭解並作出選擇」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反對當年的美牛進口,認為不能因為自己不吃牛肉就支持瘦肉精進口「對於當年的美牛,本席從頭至尾都堅持反對的立場,雖然我自己也沒吃牛肉,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不吃牛肉就支持瘦肉精進口,這是我的基本態度。」發言紀錄
- 翁委員重鈞
主席、各位同仁。我要再強調一次瘦肉精的問題,對於當年的美牛,本席從頭至尾都堅持反對的立場,雖然我自己也沒吃牛肉,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不吃牛肉就支持瘦肉精進口,這是我的基本態度。對於瘦肉精的問題,標示上最起碼要讓人知道進來的美豬到底有沒有含萊的成分,讓消費者可以充分瞭解並作出選擇,這是一個基本的態度。
過去主委在很多場合中會說,美國也沒做此標示,所以我就特別拜託在美國的朋友,包括我的孩子去看看是不是這麼一回事。他們給我的資訊是,美國其實會告訴消費者可以用什麼方式辨別有沒有瘦肉精,像是可以在8種地方買到不含瘦肉精的豬肉。像是臺灣米都會區分出一等、二等、三等,分別指出其含碎率是多少,這些基本上都要讓消費者瞭解,讓他們可以作出選擇。如果只針對從美國來的豬肉,標示其產地為美國,仍然無法讓消費者充分瞭解他們選擇的是什麼豬肉,這是一個很重大的問題。
從開始到現在我都很堅持,尤其是方才同仁們也都一再強調,當時是為了什麼目的才去和人談要讓美國含萊的豬肉進口,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從資料中可以看到,當年我們在和美國談美牛進口的時候,就要求我們的蝴蝶蘭可以出口到美國,至少在照顧農民這一塊,我們是有要求對方讓我們的蝴蝶蘭出口到美國的。其次,我們當時也提到,將來我們到美國後就不必再簽證了。然而如今我們是在完全沒談任何條件的情況下,就要引進含萊的豬肉,讓臺灣的食品安全發生很令人擔心的問題,我認為政府應予慎重地評估與考慮。
-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 邱委員臣遠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萊豬的議題已經吵了將近3個月了,但我們針對今天要審查的公告,還是要就總體面向各單位報告。我認為整個政策有幾個重點,就是沒有共識、資訊不足、配套沒有、準備不夠、標示不明,也讓民眾無所適從。
有關這次的萊豬事件,除了涉及食安議題外,也涉及經濟議題和政治議題。對一般的基層民眾,包括相關的業者來說,除了食安之外,最重要的是要讓人民對政府有信心。對於萊豬的問題,行政院上個禮拜已針對五項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包括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標示與嚴格稽查,但這些在我們目前看來都只做了半套。包括赴美查廠的部分,既有的53家舊廠其實是不查的,其中有22家使用了萊劑,但新的廠商卻不准進口,因此這部分的查廠也只查了一半,所以我們認為應該要全面查廠、明白標示、源頭管理。
在新增貨號的部分,政府現在只對內臟或部位新增貨號,但這樣依然無法針對大家現在最在意也最關鍵的「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的部分新增貨號,讓後端的業者和消費者可以加以辨識。
在逐批查驗的部分,雖然蘇院長說會拿出比照非洲豬瘟逐批查驗的魄力,但我們也非常清楚要先查驗才能入關,但在人力不足之下,不管是邊境查驗,還是稽查人力,就算人力已有部分增加,但也仍明顯不足,如此該如何落實逐批查驗?抑或只是累死基層的公務人員?
接著,有關清楚標示,這是這兩天爭議最大的部分,昨天我實際到夜市去看了,已經有很多賣香腸的攤商,除了在主原料上會寫用臺灣豬肉之外,就連腸衣可能都要自行標示產地,諸如是用西班牙的還是用法國的。主委上個禮拜針對摩斯漢堡申請臺灣豬標章時說,只要主原料使用臺灣豬,就可以申請臺灣豬標章,這和日前說要100%使用臺灣豬的原料才能申請臺灣豬標章的說法大相逕庭,也讓很多廠商無法接受也無所適從。
我們協助了很多基礎攤商申請這樣的標章,但最後得到的結果卻仍然無法落實須全面使用國產豬才能申請該標章,如此是否將會引發後續的標章之亂?這也是我們所擔心的,因此希望能將公告撤回,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 李委員貴敏
主席、各位同仁。對於今天的提案,我個人的感觸非常深刻,尤其我是學法律的人。第一個,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可是從這個萊豬事件來看,我覺得從頭到尾民眾都沒有享有知道事實真相的權利,行政團隊怎麼可以這樣對付我們的人民?在民主國家,人民就是國家的主人翁,行政團隊只是服務人民的。從萊豬的問題公布之後,我們就問,行政團隊是不是要讓我們臺灣成為萊豬的回收場?今天謝長廷剛回來,行政團隊是不是也要讓我們臺灣成為核食的回收場?到今天為止我們只聽到行政團隊糊糊弄弄的,沒有正確答案,我希望今天行政團隊能夠真正回答。
第二個,提到知的權利,我們也提到,在專家會議,當你們要講對人民的食安沒有風險,你們可以找環保的專家來討論食安嗎?不可以!如果不是,為什麼這些專家的資格、意見不能夠一五一十攤在民眾的眼皮子底下呢?既然民眾有知的權利,如果沒有食安的疑慮,你們就應該明明白白告訴民眾,但是我們也沒看到。
第三個,我們聽到行政團隊講,將來你們會去查廠。今天我也要行政團隊回答,美國讓你們查了嗎?我們知道,實際上,美國並不同意你們查廠,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於舊廠的部分,你們查了嗎?以前你們也許查過牛的部分,但是豬的部分查了嗎?沒有!對於新廠的部分,在進口之前,你們要查嗎?也沒有!所以這些全部都是糊弄人民!我們再提到,人民的健康無價!今天你們講萊克多巴胺是禁藥,又弄一缸子理由講,國外也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肉。我們要問行政團隊的是哪一天你們會不會乾脆說,萊克多巴胺在臺灣不是禁藥?
最後,提到代價的部分,我們聽到行政團隊講,這可以提升我們的國際地位。請問我們是和美國建交了呢?還是進入了哪一個國際組織?統統都沒有!請問我們是提升了什麼國際地位?我們也聽到行政團隊講,將來我們可以簽BTA,將來我們可以簽FTA。請問簽了嗎?剛好上星期拜登政府就已經打臉,他說短期之內不會簽訂任何BTA。我們又聽到經濟部長提到,不用擔心!我們簽了MOU。試問我們在TIFA的階段,已經進到framework,有倒退回去簽MOU的嗎?凡此種種,不勝枚舉,我們希望行政團隊檢討,不要犧牲人民的健康,卻沒有換得任何一個東西,以上。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是希望這個行政命令要退回,不准予審查、不准予備查。這個行政命令是農委會開這個門的第一個行政命令,我一樣要先譴責,行政院還是一樣不尊重立法院,因為2012年立法院通過食安法修正時,萊克多巴胺還是禁藥,只是裡面提到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做一些訂定,但是當時附帶決議是要求牛豬分離及排除內臟,也就是當時修法的精神只針對30月齡以下的牛肉,可是現在從蔡英文總統開始,包括行政院,都不尊重立法院,踐踏立法院附帶決議的效力,直接透過行政命令要闖關,不用經過立法院,我覺得這真的對於當時修法及現在的立法院相當不尊重。
你們又一直提到「隨著時空轉變」,但是說到「時空轉變」,現在美國只有22%的豬隻還有用萊克多巴胺的飼料,這也是陳主委一直在說的,就是因為這樣,不管站在人民健康或動物福利的立場,我們更應該鼓勵美豬進來,但是是沒有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讓美國使用萊克多巴胺的從以前的七、八成降到現在的二成,逐漸減少,這才是符合時空環境改變的國際趨勢!我們怎麼會是希望讓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來,我覺得這反而是逆國際、逆進步的觀念,開倒車,尤其我今天有提過,農委會不只要注重豬農權益,不只要注重人民健康,還要注重動物福利,尤其動物福利還是農委會主管的業務,我們卻在全世界都在講動物福祉時一樣讓動物繼續使用萊克多巴胺的飼料,造成牠的不健康,不只豬隻的不健康,還有人的不健康,我覺得這樣開放的決定更是不應該由農委會做出。
我們也講,你們又說臺灣的豬不吃,即使臺灣的豬不吃,難道外國豬的健康,我們就不用顧,還有人說臺灣豬不吃,但是臺灣人要吃,這更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我們還要提到,你們一直說有101個國家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我9月18日就有針對這個要求你們提供資料,剛剛謝衣鳯委員也有提到,這101個國家到底是哪101個國家,到現在我還沒有拿到資料,時間已經過了快三個月,資料還是沒來,只在上星期五提供兩個網站給黨團,但是從那兩個網站還是什麼都看不出來,所以陳主委是信口開河說有101個國家都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之前我已經和你辯論過,你也講不出來,到現在資料還是拿不出來,所以我覺得以這樣的狀況之下、政府都還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之下,當然我們必須要退回這個行政命令,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麗文、陳委員椒華、葉委員毓蘭及曾委員銘宗均不在場。
報告聯席會,剛剛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我是建議因為明天院長要召集協商,包括衛環委員會的7個案,加上衛環委員會也已經把所有案都保留送院會處理,我建議經濟委員會聯席的五個委員會是不是比照衛環委員會,好不好?所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讓明天院長召集朝野協商處理,好嗎?有反對意見,我們來處理,好不好?我們來處理,就所有案一起處理。
休息10分鐘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聯席會,針對本次會議討論有委員提出停止討論,逕行處理。
- 委員陳亭妃等提案
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提請停止討論,逕付處理。
- 提案人
陳亭妃 張廖萬堅 何志偉 邱議瑩 邱志偉 蘇治芬 陳明文 林楚茵 林宜瑾
- 主席
我們就來做處理。
- 林委員為洲
程序發言!
- 主席
贊成停止討論者,請舉手。
- 楊委員瓊瓔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你不能這樣啦!
- 林委員奕華
我們送點名表決……
- 主席
贊成停止討論者,請舉手,非本聯席委員會者請不要舉手。
- 林委員為洲
程序發言要優先處理,你連程序發言都不處理!
- 主席
再次確認,贊成停止討論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 林委員奕華
我們要求點名表決,案子已經送來了。
- 主席
等一下……
- 楊委員瓊瓔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你不能這樣子啦!
- 主席
反對停止討論者,請舉手,請各位照議事規則的程序來走。
(進行表決)
- (台下
多數暴力!)
- 林委員為洲
沒有處理程序發言,會議就沒有效!
- 主席
表決結果:經在場出席委員38人表決,贊成23人,反對0人,本案贊成過半數,本案通過,我們就停止討論。
國民黨黨團提出點名表決。
- 國民黨黨團提案
- 案由
所有提案要求點名表決
- 提案人
林德福 李德維 廖婉汝 張育美 謝衣鳯 林奕華 曾銘宗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鄭正鈐
- 主席
後續表決均採點名表決。
- 接下來處理第1案,針對本聯席會議程討論事項,作成如下決議
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莊瑞雄等提案
- 案由
針對本聯席會議議程討論事項,擬請作成如下決議: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提案人
莊瑞雄 陳明文 蘇治芬 邱志偉 賴瑞隆 陳亭妃 郭國文 邱議瑩 林岱樺
- 主席
現在進行點名表決。
- (台下
違法表決!)
- 主席
李委員德維(反對)
羅委員明才(不在場)
曾委員銘宗(不表示意見、棄權)
陳委員椒華(不在場)
江委員啟臣(不在場)
莊委員瑞雄(贊成)
羅委員致政(贊成)
蘇委員巧慧(贊成)
洪委員申翰(贊成)
吳委員思瑤(不在場)
吳委員斯懷(不在場)
溫委員玉霞(不在場)
王委員定宇(不在場)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不在場)
江委員永昌(贊成)
林委員德福(不表示意見)
邱委員泰源(贊成)
孔委員文吉(反對)
蘇委員治芬(贊成)
鄭委員正鈐(不在場)
王委員婉諭(不在場)
廖委員婉汝(不表示意見)
陳委員明文(贊成)
莊委員競程(贊成)
張廖委員萬堅(贊成)
陳委員柏惟(不在場)
吳委員秉叡(不在場)
蔣委員萬安(不在場)
呂委員玉玲(不在場)
陳委員以信(不表示意見)
高委員虹安(不在場)
余委員天(贊成)
徐委員志榮(不在場)
高金委員素梅(不在場)
邱委員志偉(贊成)
高委員嘉瑜(贊成)
馬委員文君(不在場)
蔡委員適應(不表示意見)
陳委員秀寳(贊成)
邱委員議瑩(贊成)
張委員育美(不表示意見)
謝委員衣鳯(不表示意見)
楊委員瓊瓔(不表示意見)
費委員鴻泰(不表示意見)
陳委員亭妃(贊成)
邱委員臣遠(不在場)
黃委員國書(贊成)
林委員楚茵(贊成)
林委員奕華(不表示意見)
黃委員秀芳(贊成)
范委員雲(贊成)
林委員淑芬(不在場)
陳委員瑩(贊成)
翁委員重鈞(不表示意見)
賴委員品妤(贊成)
何委員志偉(贊成)
林委員宜瑾(贊成)
趙委員天麟(贊成)
郭委員國文(贊成)
王委員定宇(贊成)
- 楊委員瓊瓔
為什麼委員會不能發言!為什麼委員會不能發言?請主席台說明!
- 翁委員重鈞
表決不算,重新再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翁重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