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應透過修《學校衛生法》,明定萊豬禁止進入校園,才能讓學童安心、家長安心,認為僅以契約而非修法無法百分之百保障萊豬不進入校園。「唯有透過修法,明定萊豬禁止進入校園,才能讓學童安心、家長安心。」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學校衛生法》將乙型受體素入法並不會有法制體例不合的問題,且因萊克多巴胺在臺灣還是禁藥,不會有執行上的障礙。「食安法第十五條其實早已將乙型受體素入法,學校衛生法將乙型受體素入法並不會有法制體例不合的問題,尤其萊克多巴胺在臺灣還是禁藥,不會有執行上的障礙。」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學童食安不應該被套上國家經貿發展的大帽子。「尤其學童食安不應該被套上國家經貿發展的大帽子」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若不修法,僅以行政契約並在母法寫「優先使用」,會有違背《學校衛生法》母法精神及日後履約紛爭的疑慮。「不修法也會造成行政契約違背學校衛生法母法精神的疑慮,因為在母法寫「優先使用」會造成日後履約的紛爭」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若不修法,將無法杜絕教育部迴避國會監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入校園的可能。「不修法也就無法杜絕教育部用偷襲、迴避國會監督的方式開放萊豬進入校園的可能」發言紀錄
- 林委員奕華
(10時4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大家在這邊討論萊豬,沒有意識形態,只是為了國人健康。尤其是學校衛生法,為的是下一代的健康,完全是國家的未來!教育部企圖用契約而非修法的方式,絕對無法百分之百保障萊豬不進入校園。不修法也會造成行政契約違背學校衛生法母法精神的疑慮,因為在母法寫「優先使用」會造成日後履約的紛爭,更重要的是,不修法也就無法杜絕教育部用偷襲、迴避國會監督的方式開放萊豬進入校園的可能,唯有透過修法,明定萊豬禁止進入校園,才能讓學童安心、家長安心。
食安法第十五條其實早已將乙型受體素入法,學校衛生法將乙型受體素入法並不會有法制體例不合的問題,尤其萊克多巴胺在臺灣還是禁藥,不會有執行上的障礙。國人就是對萊克多巴胺有疑慮,才會希望禁止乙型受體素進入校園,所以我們希望修法、入學校衛生法。但是教育部不修法,完全只配合執政黨,而非本於專業考量。食農教育重要,但學童健康更重要,教育部犧牲學童健康來配合執政黨,我必須表示,來自教育現場的我,覺得教育部如此犧牲學生的健康,只用契約,不願意讓這樣一個長久的、制度性的保障入法,是國家教育的悲哀,更是下一代的悲哀!
在場所有立委都肩負民眾的期待,既然經由民眾一票票選出,自然就必須依循民意來投票,而非黨意。到目前為止,不管什麼媒體,都沒有任何具公信力的單位能夠拿出過半民意支持開放萊豬的民調,除了民進黨自己的民調之外;相反的,至今仍有6成穩定的民意是堅定反對萊豬的。
我們希望在場所有委員要學會謙卑,食安沒有藍綠,讓我們一起用國會的力量,堅定地守護學童食安與健康。尤其學童食安不應該被套上國家經貿發展的大帽子,這對我們要守護孩子來說太過於沉重了!拜託民進黨的政治算計能放過孩子!放過孩子!求求民進黨放過孩子!求求民進黨放過孩子!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