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於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時代力量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條例合憲,已受到大法官第793號解釋的支持「所以這部分也受到大法官第793號解釋的支持,認為黨產條例合憲。」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需要透過黨產會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進一步深化民主與法治,包括將過去的歷史告訴下一代年輕世代「也需要黨產會或是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讓我們的民主與法治能夠進一步深化,包括將過去的歷史告訴下一代的年輕世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黨產條例的目的之一是處理過去破壞民主法治的行為,並讓不當取得財產還給國家,因為所謂黨產就是黨庫通國庫、基本上是人民的財產「我們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黨產條例的目的,就是希望處理過去這些破壞民主法治的行為,或是不當取得財產也能夠還給國家。畢竟所謂的黨產就是黨庫通國庫,基本上是人民的財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將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中的訴訟相關裁判也連結到不當黨產委員會所建置的資料「希望能夠也把它連結到不當黨產委員會所建置的……」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進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基本上沒有休止的一天「表示促進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基本上沒有休止的一天。」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從體系上來講,若促轉會明年沒有繼續延續,黨產會可能是最適當承接所謂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任務的機關「不過恐怕從體系上來講,促轉會如果明年沒有繼續延續,黨產會就這部分可能是最適當地把所謂的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獎勵金預算因黨產條例有規定仍應該編列,否則有人申請時無法處理「剛剛主委有說明,你們編了獎勵的部分,黨產條例有規定要編嘛!萬一你們沒有編,到時候真的有人來申請,怎麼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建議凍結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相關預算10%「我建議凍結10%。」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訴訟相關裁判為何有未公開的狀況,致提案僅能連結「已公開的裁判」「我的疑問是所以這些裁判有的是沒有公開的嗎?」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顯智

    (10時23分)主委好。我非常同意您剛剛提到的,黨產條例不是臺灣人的發明。事實上非常清楚,德國一直到現在還在引渡納粹的戰犯,這些戰犯都已經90幾歲,還是從亞特蘭大引渡回德國,接受慕尼黑檢方的受審,表示促進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基本上沒有休止的一天。因為過去血跡斑斑的歷史可以從很多國家得知,不管是德國或者東歐共黨國家,乃至於南非,臺灣也經歷世界上最長的戒嚴威權體制,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黨產條例的目的,就是希望處理過去這些破壞民主法治的行為,或是不當取得財產也能夠還給國家。畢竟所謂的黨產就是黨庫通國庫,基本上是人民的財產,所以這部分也受到大法官第793號解釋的支持,認為黨產條例合憲。因為主委有提過再三年要消滅黨產會,假設在黨產會消滅之後、沒有再延續的情況之下,但轉型正義的延續是沒有落日的,就黨產會的這些業務未來的規劃是什麼?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好。黨產會剛開始成立的時候,當然就是積極去查找檔案、資料,對於可疑的部分先凍結,如果確認的部分就處分掉,移轉為國有,之後就會面臨到剛才林思銘委員一直講的,其實我們是有在訴訟,就是沒有辦法直接收回,所以沒有沒收的問題。

  4. 邱委員顯智

    就是在北高行、最高行政法院……

  5. 林主任委員正

    對,在行政法院體系花一點時間,又碰到行政法院的法官聲請釋憲,所以就拖了兩年多的時間,但這個訴訟會慢慢結束。因此,我在8月底接受專訪的時候才說,因為釋憲已經有個結果,那麼各級行政法院其實也積極往前走了,所以我們希望、期許不要讓這件事情拖太久,不希望遙遙無期。因此,我說希望黨產會再三年能夠關門,理由是因為我們委員一任的任期是四年,再三年剛好八年,把兩任的任期做完,應該就可以結束。但結束之後是另外一件事情,也就是剛剛委員提到的,轉型正義沒有終止的時候。

  6. 邱委員顯智

    沒錯。

  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查到非常多的檔案資料,裡面班班可考,怎麼讓人民能夠瞭解、認識這些東西,也就是宣導教育的工作要積極進行。

  8. 邱委員顯智

    所以是一個民主法治的教育。

  9.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很清楚德國各地都能看到猶太人紀念館。

  10. 邱委員顯智

    沒錯。

  11. 林主任委員正

    看得到各式各樣的轉型正義,包括政治犯的監獄、集中營,他們都跟社會展示,甚至法制面的部分還在追。我們也希望有一天我們積極追討的部分告一段落之後,因為以後不能再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我們要把相關的資訊趕快推出去,我們在學校也應該把它有系統地讓青年……

  12. 邱委員顯智

    能夠了解這些蒐集到的資訊、資料。

  13. 林主任委員正

    讓下一代瞭解過去做過這種錯事,以後不要再發生。

  14. 邱委員顯智

    因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有提到不當黨產的處理跟運用,也就是這是兩個系統,一個是黨產會的部分,可能主要是針對不當財產的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等。促轉會依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要對不當黨產回收後的運用規劃。因為促轉會每年延一次,它似乎會比黨產會還早解散。針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的不當黨產處理跟運用,假設促轉會依法解散之後,黨產會就這部分可以跟它進行對接,或者是有相應地把它的任務承接過來的規劃?

  15. 林主任委員正

    有關我們追回來的黨產在促轉條例裡面就規定要在中央成立促轉基金,這個促轉基金目前在規劃設立的單位就是促轉會。當然促轉會到明年5月,任務期間就到了,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處理,行政院正在規劃,都在研議當中。我們希望未來收回黨產的運用是一塊,另外一塊就是我剛才講的,要怎麼樣讓下一代能夠瞭解。

  16. 邱委員顯智

    能夠了解、認識這些歷史。

  17. 林主任委員正

    主要大概是這兩塊,這兩塊以後的組織要怎麼安排、怎麼運作,行政院現在正在研議。

  18. 邱委員顯智

    不過恐怕從體系上來講,促轉會如果明年沒有繼續延續,黨產會就這部分可能是最適當地把所謂的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

  1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對於事實當然有一定的瞭解,如果能夠貢獻這個部分,我們也非常樂意。

  20. 邱委員顯智

    說實在的,雖然黨產條例並沒有解散或者是落日的規定。

  2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沒有落日條款。

  22. 邱委員顯智

    剛剛主委講前階段的調查、處分告一段落之後,重心可能會放在未和解部分的訴訟。我比較關心的在於,假設像剛剛主委講的兩任的時間,萬一將來這些訴訟還沒有了結的時候要怎麼處置?

  23. 林主任委員正

    像德國的黨產會後來也是把組織縮小,只留下訴訟部門,至於其他功能的部分,他們是另外成立一個基金會去做教育推廣,跟各級學校合作去做社會教育,我想這是我們可以參考的模式。

  24. 邱委員顯智

    就像我這邊所提到的,應該是階段性的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25. 林主任委員正

    再去調整它的組織跟功能。

  26. 邱委員顯智

    最後,主委的工作真的是任重道遠,因為臺灣歷經這麼長的戒嚴時期、這麼長的威權體制之後,其實民主與法治是真的受到嚴重的傷害,關於這個部分,也需要黨產會或是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讓我們的民主與法治能夠進一步深化,包括將過去的歷史告訴下一代的年輕世代,讓年輕世代瞭解過去曾經發生過這段歷史,希望主委能夠持續的努力。謝謝。

  27.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委員。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人權委員會是設在監察院之下,這些業務在性質上,尤其是機關的性質,究竟要怎麼樣把它併在一起,我認為整併是有……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林主任委員正

    整併在理想上也許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把不同性質的機關,尤其又要設置在監察院的體系之下,我覺得……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黨產會處理的事情其實是促轉裡面的一部分。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林主任委員正

    確實誠如委員所作的觀察,當我們在處理這一些跟社會接觸有一定功能的團體時,我們確實會比較積極去考慮如何不要造成傷害,我們會儘量避免。就我們可以處理的部分以外,我們還要顧慮到他們的組織發展問題,我們內部在做決定時確實會顧慮到這個因素,我們必須要很謹慎。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林主任委員正

    救國團的部分還沒有,它的財產還沒有移轉國有。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林主任委員正

    移轉國有的是救總。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林主任委員正

    對,救國團還沒有。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林主任委員正

    是,它的財產在我們的監管當中。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林主任委員正

    是,但是絕大多數日常運作所需要的經費,稍早也有其他委員詢問到這個問題,九成以上的經費我們都是許可的。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尊重他們的日常營運。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它有它的社會功能。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林主任委員正

    是,謝謝委員。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好。對。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林主任委員正

    經過我們認定的,只有國民黨有附隨組織。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林主任委員正

    但這並不表示其他還沒有認定的就沒有附隨組織。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林主任委員正

    關於我們取得的訊息,委員剛剛提到的是比較正面的部分,但我們同時也取得負面的部分,關於負面的部分,甚至會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去談救國團要如何布建、在情報上去做貢獻,以及要怎麼樣在學校裡做工作,這些資料我們都有,有春風專案及各式各樣的專案,促轉會那邊也公布了一部分。一般參與救國團活動的青年學子當然不會看到這個部分,但是它另外一面的工作是持續、一直在進行的,我們現在看到的檔案都是白紙黑字,總是過去留下來的東西。然後我們也有去勾稽,因為我們也擔心檔案會有錯誤,我們不只在一個地方看到,它是情治體系的一部分……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林主任委員正

    我舉個例子好了,關於在校園裡面布建,一直到今年,救國團依然跟我們申請它要獎勵其資深兼任同志,這些兼任同志是誰?包括在中學、大學裡面的校長、主任、組長、老師,我們就問這些人到底跟救國團有什麼關係?他們的回答語焉不詳,說這些人是義工,義工就說義工,為什麼是資深兼任同志?他明明是公務員,怎麼會變成救國團的同志?然後還是資深的,他們就是講不清楚!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林主任委員正

    也就是說,它的組織是非常綿密的深入各校裡面,全中華民國看不到任何一個社團有這樣的組織能力,我必須這樣講。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對婦聯會有意見的部分是它的財源……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救國團的葛主任在之前、10月31日團慶的時候曾經公開說過,如果救國團過去有做了錯的事情,如果證據清楚,他願意道歉,其實葛主任心裡面也明白啊!也就是說,它有它正面的功能,它有一定的社會功能,但是它另外也做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啦!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林主任委員正

    聽證會。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林主任委員正

    就它的財產部分。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我們這個聽證就是我們提出資料讓它答辯的。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到時候會公告。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林主任委員正

    是。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獎勵金就是,因為在黨產條例裡面要鼓勵大家提出相關的資訊,所以它有一個獎勵金的制度,編預算也是因為這個法律裡面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就編了這個預算,但是坦白說,過去這幾年我們從來沒有發過,從來沒有發過的理由是,第一個,他提供的資訊是真正有意義的,對於取得不當黨產提供了協助的。第二個,所謂的不當黨產有實際上真的有收回來,但是大家知道,我們現在這個不當黨產的收回,其實它的進度還在很初期,雖然做的處分看起來金額還滿龐大,但實際上收回的部分還是在很小的部分。剛才這兩個條件要同時合適,目前來看幾乎是沒有,不過因為法律裡面有這樣規定,所以我們就先這樣編;至於發不出去,我們就是繳庫了,每年我們剩餘的就是繳庫,我們內部也有定一個發放的辦法、申請的辦法。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來申請。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林主任委員正

    都還沒有來申請。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林主任委員正

    是。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林主任委員正

    是。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吹哨者也是很重要的。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林主任委員正

    是,好。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林主任委員正

    很多,很多。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林主任委員正

    變賣的非常多。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我們會再努力。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證據很清楚啊!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並沒有去積極否定說,他們做了什麼公益,我們沒有,我們只是說,它這個財產來源,譬如說對婦聯會有意見,不是說它去蓋眷村那個房子不對,我們沒有這樣主張,我們甚至還肯定,我們只是說,它蓋這個眷村房子的錢是勞軍捐,勞軍捐是不樂之捐,我們是從財產的角度、從來源的角度去講,我們不是說它做的事情不對,我們也覺得要照顧軍眷很好,救國團它有一定社會貢獻。這個部分剛才魯明哲委員講的,其實我們都接受,問題是它還有做了其他事情,還有他們從國家拿到的錢,這不應該的,我們就這個部分要澄清。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林主任委員正

    是,然後我們一定會提出證據,一定有相當的證據,證據成熟我們才會做處分,因為所有的處分都會到法院去。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林主任委員正

    是,我會努力。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林主任委員正

    台糖公司是一個國營公司,我們現在處理的是不當取得的黨產,不當取得的黨產要還給誰?先還給國家。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林主任委員正

    台糖公司現在國民黨沒有實質控制,現在是國營企業……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是國家實質控制台糖。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確認。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現在認定不當取得黨產,原則上就是還給國有,至於原住民如果要去跟國家主張,那個是他的權益……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林主任委員正

    這不是選擇性,這個很一致。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我們沒有選擇性……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剛剛已經說明過了,我們現在如果認定不當取得財產,原則上我們就是先還給國有,如果有人主張是……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林主任委員正

    對,那就……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林主任委員正

    再跟國家主張,可以找國有財產署……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林主任委員正

    有關原民保留地這個部分,我們如果發現有這些土地的話,我們會知會原民會請他們去管理,這個我們都有做。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林主任委員正

    這些活動中心的土地都是國有的,建物是救國團的,所以也沒有還土地的問題。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是謄本寫的,不是我說的啦!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林主任委員正

    有一部分是。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這些地現在就是國有的!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有可能的話,我就把建物收回來交給國有去處理。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林主任委員正

    一樣嘛!我把婦聯會的辦公室收回也來交給國有去處理,是一樣的,我沒有不一致!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的說法我尊重,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的作法是這樣。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有跟原民會保持聯絡,相關資料都有提供給他們。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將來如果要處理,我們再來考慮,現在我們還沒有處理。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林主任委員正

    但是我們是有一致性的。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林主任委員正

    有原保地的部分,當然會知會原民會,如果不是原保地的,很抱歉!……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剛剛已經講完了,我們就是要移轉國有,這是大家的財產、全民的財產。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林主任委員正

    那個是原住民……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林主任委員正

    原住民族群在跟國家的爭執。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林主任委員正

    好。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現在都沒有核發過。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林主任委員正

    從來沒有。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林主任委員正

    核發獎勵金的規定,剛剛有幾位委員也關心過這個問題,核發……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林主任委員正

    核發獎勵金是因為黨產條例裡面鼓勵吹哨者,所以有這個規定,就是提供有效資訊,因此能夠取回不當財產,這樣就要給他獎勵,所以依法我們必須做這個準備,而且我們內部也有……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林主任委員正

    會編,但不見得發得出去。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有法律規定,所以我們必須準備。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林主任委員正

    坦白說沒有人來申請。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林主任委員正

    去年,去年就是109年,確實因為疫情來得非常突然,所以執行率是有受影響,但今年的狀況,到10月底,我們的執行率已經達到八成。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預算是之前編的,今年的執行看起來很正常。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跟促轉會不一樣,促轉會是機關,有落日規定,黨產會沒有,黨產會是委員任期制,我為什麼會說再3年?意思是從開門到再3年,一共是8年,8年的意思是這個委員做了兩任,我們是自我期許,希望這個事情能夠積極推動。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林主任委員正

    第8年是2024年的8月底。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有一個比較不確定的因素是法院的訴訟進度,這個我們很難掌握,至於前面的調查、處分,我們都會積極去進行。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這樣講,黨產會是負責把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像婦聯會的美齡樓辦公室目前已經登記國有……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我來說明,國有之後,就要交給國產管理機關,也就是財政部下的國產署;國產署對於被占用的國產,有一套他們的程序,第一,它會發函請他們搬走離開,如果不搬走,就照算這邊看到的所謂使用補償金。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把它登記回來,至於實際的不動產管理,就交給國產管理機關,也就是國產署。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林主任委員正

    對!現在移轉登記是國有。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林主任委員正

    移轉登記沒有問題,就是我們做到這個部分,下個階段……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林主任委員正

    他還沒有搬,現在國產署要求他們搬離,如果他沒有搬離,那麼在沒有搬的這段期間,就要繳每個月的使用補償金。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林主任委員正

    對!因為管理機關是國產署。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林主任委員正

    是,後面就是國產管理的問題。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會持續關注這個案件,因為國產署下一個階段可能就是提起訴訟、排除占用。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賴委員惠員

    (11時16分)主委午安!延續剛剛陳委員的話題,再3年即將消滅黨產會,就像主委一再宣示的,整個不當黨產的處理已經接近5週年,希望再利用3年時間,將所有不當黨產的案件都結束掉。在這裡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方式取得國家特有特種房屋基地,已經被徵收或已經移轉第三人的統計裡,我們知道他們的不當黨產將近100億,在這100億裡面,我們臺南市粗估就接近12億,在這12億中,我有一個特別案例要跟主委探討。國民黨新營區的一個黨部是不是不當黨產?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目前登記在他名下,就會被推定是不當黨產。

  206. 賴委員惠員

    那當然就是不當黨產。這一個建築物是不是應該被查封?

  20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推定的話,它就不能處分,但是可以使用。

  208. 賴委員惠員

    為什麼可以使用?

  209. 林主任委員正

    目前現狀可以使用沒有問題,但不能賣給別人,也不能移轉給他人,就是一個保全的狀態。

  210. 賴委員惠員

    好,是保全狀態,但主委要知道,這個建物位在新營精華區,是1989年由新營市公所透過買賣方式,以一塊錢賣給當時的中國國民黨臺灣省省委會,在1994年直接用更名方式,轉為中國國民黨黨產,當然它就是不當黨產,可是現在他們還在裡面辦公,甚至國民黨議員還在那裡設服務處,這真的非常諷刺。請問,這應不應該收歸國有?它是不是國有財產署的財產?你剛才說只要他們每個月有繳使用補償金,那他就可以繼續使用。主委,這樣合理嗎?

  211.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這個目前還沒有認定是不當取得,只是推定,所以在推定的法律狀態下,只要不移轉給第三人,也就是禁止處分,其他我們不能去管制;未來如果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我們就會把它移轉國有,就好像剛才陳委員講的,把它移轉登記為國有,那麼他們就要繳交使用補償金。

  212. 賴委員惠員

    主委,我再請教你,針對這個新營黨部,我們可不可以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三十條及行政執行法第十一條處理?你是律師,你非常清楚嘛!

  213. 林主任委員正

    瞭解。然現在委員這麼具體提出檢舉……

  214. 賴委員惠員

    對。

  215.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相關資料很多,所以我們回去清查……

  216. 賴委員惠員

    是。

  21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瞭解資料之後,看看可以怎麼處理,再跟委員報告,好嗎?

  218. 賴委員惠員

    好。

  219.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這是一個很具體的案例啦!

  220. 賴委員惠員

    對,這個非常具體啊!

  221. 林主任委員正

    對。

  222. 賴委員惠員

    事實上,這個對於……

  223.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我們要處分,總是要有憑證啦!一定要有證據。

  224. 賴委員惠員

    對,這個對於我們處理不當黨產的過程是很諷刺的,他們還在掛牌營運,這是非常沒有道理的!在相關法律的框架之下,他們還可以繼續營運,這是沒有辦法說服我們這些守法的老百姓的。請主委儘快給我回復。

  225. 林主任委員正

    好。

  226. 賴委員惠員

    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林主任委員正

    好,我回答一下。剛剛講的那些內容,包括要怎麼樣把我們蒐集到的資料讓社會瞭解,大致上是這個意思,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公開,在法制面可能要有一些研議……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剛剛林委員說,跟我們的業務不相關,但其實這些東西都是在黨產條例的第一條裡面寫的,要深化民主政治,落實轉型正義。因為查到這些黨產和資料之後,我們要讓社會瞭解,才能落實轉型正義,也才能深化我們的民主政治,這是讓社會瞭解的部分。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林主任委員正

    包括辦研討會,其實都是同樣的功能。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林主任委員正

    第一條。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還是要研究怎麼樣落實轉型正義,那個工作其實很龐大的,我們查到非常多資料……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去年沒辦法,今年……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林主任委員正

    學海無涯嘛!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林主任委員正

    我再說明一下。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黨產條例裡面就是有這個規定,而且我們有那個辦法。如果人家真的來申請,沒有預算就沒辦法處理。但我們也會很詳細來審查,如果用不到,當然就繳回國庫,完全沒有問題。因為是法律有這個規定,必須有準備。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邱委員顯智

    還是請主委講?

  247.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我們整體很少……

  2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9.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總額真的已經很少了。

  2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1. 林主任委員正

    凍結低一點啦!

  2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3. 邱委員顯智

    我建議凍結10%。

  2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5. 邱委員顯智

    剛剛主委有說明,你們編了獎勵的部分,黨產條例有規定要編嘛!萬一你們沒有編,到時候真的有人來申請,怎麼處理?如果沒有人來申請,當然就是再……

  256. 林主任委員正

    從過去的執行就知道,沒有發出去,我們就繳庫,也不會浪費。

  257. 邱委員顯智

    對,就繳庫。所以這個部分應該…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邱顯智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邱顯智

    對,就繳庫。所以這個部分應該還是要編,但是建議……

  2. 邱顯智

    應該是要整目。

  3. 邱顯智

    主席,我等一下問個問題。讓主委先講。

  4. 邱顯智

    主委,我的是第23案,有來溝通過。我現在的問題是,這些訴訟相關的裁判在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裡面都有嘛……

  5. 邱顯智

    希望能夠也把它連結到不當黨產委員會所建置的……

  6. 邱顯智

    對,但是你們把它改成「已公開的裁判」。我的疑問是所以這些裁判有的是沒有公開的嗎?我的疑問是這樣。

  7. 邱顯智

    對,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

  8. 邱顯智

    我的疑問就是這是一個行政處分,經過訴願、北高行和最高行之後,而且這公益性這麼強……

  9. 邱顯智

    有些裁定,是不是?

  10. 邱顯智

    對啊!我想說怎麼會有這個狀況。

  11. 邱顯智

    瞭解,那沒有問題。

  12. 邱顯智

    好,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顯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