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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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婦聯會的財產應收歸國有「本席也是支持要收歸國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在黨產會業務及調查追徵業務執行率偏低的情況下仍編列相同預算「疫情還沒有結束,但預算的執行看起來不是很高,針對這樣的情況,你們是不是還要再編列相同的預算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在從未核發舉發獎勵金的情況下仍編列該預算是否必要「如果都沒有核發,還要再編列這個預算嗎?」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11時9分)主委,黨產會有列舉發獎勵金,請問到109年8月底為止,實際核發數是多少?執行率是多少?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現在都沒有核發過。

  4. 陳委員椒華

    從來沒有核發過?

  5. 林主任委員正

    從來沒有。

  6. 陳委員椒華

    如果都沒有核發,還要再編列這個預算嗎?

  7. 林主任委員正

    核發獎勵金的規定,剛剛有幾位委員也關心過這個問題,核發……

  8. 陳委員椒華

    還會再編嗎?

  9. 林主任委員正

    核發獎勵金是因為黨產條例裡面鼓勵吹哨者,所以有這個規定,就是提供有效資訊,因此能夠取回不當財產,這樣就要給他獎勵,所以依法我們必須做這個準備,而且我們內部也有……

  10. 陳委員椒華

    所以還會再編?

  11. 林主任委員正

    會編,但不見得發得出去。

  12. 陳委員椒華

    好,現在知道,就是不一定會發……

  13.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有法律規定,所以我們必須準備。

  14. 陳委員椒華

    是不是核發標準太高,所以一直沒有發出去?

  15. 林主任委員正

    坦白說沒有人來申請。

  16. 陳委員椒華

    沒有人來申請?好,瞭解。再請教主委,黨產會業務執行率108年是71%,108年到109年7月底,只有48.6%;然後調查追徵業務到109年7月底只有66.5%。疫情還沒有結束,但預算的執行看起來不是很高,針對這樣的情況,你們是不是還要再編列相同的預算呢?

  17. 林主任委員正

    去年,去年就是109年,確實因為疫情來得非常突然,所以執行率是有受影響,但今年的狀況,到10月底,我們的執行率已經達到八成。

  18. 陳委員椒華

    現在有改善,所以預算會同樣編列,是不是?

  19.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預算是之前編的,今年的執行看起來很正常。

  20.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我們知道促轉會明定2年內解散,如果沒有完成,可以報院再延長,對比之下,黨產會的相關條例並沒有落日條款,主委宣示希望3年後能夠消滅黨產會。請問主委,你是怎麼評估的?還有什麼任務要完成?目前這3年的規劃,大概什麼時候會完成?

  2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跟促轉會不一樣,促轉會是機關,有落日規定,黨產會沒有,黨產會是委員任期制,我為什麼會說再3年?意思是從開門到再3年,一共是8年,8年的意思是這個委員做了兩任,我們是自我期許,希望這個事情能夠積極推動。

  22. 陳委員椒華

    主委認為第8年是哪一年?

  23. 林主任委員正

    第8年是2024年的8月底。

  24. 陳委員椒華

    你的評估是到2024年可以達到嗎?

  25.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有一個比較不確定的因素是法院的訴訟進度,這個我們很難掌握,至於前面的調查、處分,我們都會積極去進行。

  26. 陳委員椒華

    好。黨產追討的進度,依照不當黨產委員會最新資料,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執行,以及會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執行的案件,就像我們表列的這個部分,目前看到的執行進度只有幾件而已,紅框的部分是婦聯會,請問婦聯會的追討進度大概如何?我們都知道婦聯會是堅持不搬,並揚言要做全國最大釘子戶,黨產會有何實際作為?根據報載,目前國產署要去收使用補償金,請問主委,這是黨產會跟國產署所作出的折衷方案嗎?

  27.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這樣講,黨產會是負責把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像婦聯會的美齡樓辦公室目前已經登記國有……

  28. 陳委員椒華

    本席也是支持要收歸國有,現在財政部這樣講,是黨產會跟他們討論的結果嗎?

  29.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我來說明,國有之後,就要交給國產管理機關,也就是財政部下的國產署;國產署對於被占用的國產,有一套他們的程序,第一,它會發函請他們搬走離開,如果不搬走,就照算這邊看到的所謂使用補償金。

  30. 陳委員椒華

    主委的意思是黨產會會收回,收回再轉給國產署嗎?

  3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把它登記回來,至於實際的不動產管理,就交給國產管理機關,也就是國產署。

  32. 陳委員椒華

    現在已經收回來了嗎?

  33. 林主任委員正

    對!現在移轉登記是國有。

  34. 陳委員椒華

    已經移轉完成?

  35. 林主任委員正

    移轉登記沒有問題,就是我們做到這個部分,下個階段……

  36. 陳委員椒華

    但是他還沒搬?

  37. 林主任委員正

    他還沒有搬,現在國產署要求他們搬離,如果他沒有搬離,那麼在沒有搬的這段期間,就要繳每個月的使用補償金。

  38. 陳委員椒華

    主委的意思是黨產會已經把這個業務轉給國產署了?

  39. 林主任委員正

    對!因為管理機關是國產署。

  40. 陳委員椒華

    所以對黨產會來說已經收回了?

  41. 林主任委員正

    是,後面就是國產管理的問題。

  42. 陳委員椒華

    如果他一直不搬,黨產會會有什麼樣的……

  4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會持續關注這個案件,因為國產署下一個階段可能就是提起訴訟、排除占用。

  44. 陳委員椒華

    是,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