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惠於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不當黨產的追討還做得不夠。「主委,本席認為我們還做得不夠」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只要找黨產會談和解,就代表有和解的機會,因為包括資金如何取得等都有證據。「沒關係,只要有和解,就代表有機會,因為我覺得一路走來,包括錢是怎麼進來的等等,都是有證據的,所以只要他們找你們談,就代表有機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黨產會更積極、加快處理不當黨產,以嘉義市中影電影院已被賣掉無法追回為例,認為要趕快去處理。「說實話,你們要更積極一點,手腳也要快一點,我舉一個例子給你聽,嘉義市電影院就是中影的電影院,它已經被賣掉了,你們也沒有辦法把它要回來,正因為如此,你們要趕快去處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黨產會與國產署討論如何處理美齡樓,雖不必刻薄,但應比照尋常百姓占用國有土地的情形一樣處理。「主委,關於這件事,你們要跟國產署討論一下看看要如何處理,我們雖然不必對他們刻薄,但可以比照對尋常百姓占用國有土地的情況一樣去處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美齡樓追回後只是把名字換成國家的、使用上仍由原人在使用,這樣是做白工。「結果我們把它討回來之後,只是把名字換成我們國家的,使用上還是他們在使用,這樣是做白工啦!」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不可能在三年內完成追討不當黨產的重大任務。「我覺得你們不可能在三年內完成」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美齡樓既已換名即代表完全勝利,應交給政府,原住人不應繼續住在那裡,若要簽約要求補償也要一分一毫算清楚。「名字已經換過了,就表示我們已經完完全全勝利,應該要交給我們政府了,那些人不應該繼續住在那裡,如果要簽約要求補償,我們也是一分一毫都要算清楚。」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美惠

    (10時5分)主委早,之前本席也有跟主委討論過,關於追回不當黨產,去年我們才追回2,000萬元。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去年才追回一千多萬元,不到2,000萬元。

  4. 王委員美惠

    將近2,000萬元,今年則將近10億元,在這10億元裡面是包括中影的和解金9億5,000萬元,到目前為止,追回這筆9億5,000萬元對你們也是一種鼓勵,這表示中影不能再去進行行政訴訟,它知道它一定會輸,我們也應該鼓勵大法官,因為百姓有時候對法律並不是很清楚,大法官可以拿出他的魄力,在釋字第793號解釋裡面有提及這已經違法了,所以他們才會趕快以9億5,000萬元跟你們和解,和解的部分才有將近10億元。主委,本席認為我們還做得不夠,雖然你認為在三年內可以完成,但是看呀看、望呀望,我覺得你們不可能在三年內完成,你看我們要跟他們和解時,他們還提出停止執行,這個時間真的很長。主委,我相信你應該有很大的抱負才會說三年內可以完成這個重大任務,請問你有什麼抱負?

  5. 林主任委員正

    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目前我們把我們查到的資訊,如果成熟的,我們就作成處分,現在卡到比較難以控制的就是在法院,因為每一件你認定下去之後,它就到法院去,有些像中影的部分比較幸運,雙方認知接近的時候還可以和解,其他的像婦聯會、救國團,他們就好像要扯到……

  6. 王委員美惠

    主委,我覺得你對未來很有信心,但是我看到國民黨的所作所為就沒信心,以救國團為例,早期救國團是國防部管的,因為是國防部管的才能夠一直到現在,在這個期間,我們國家都有補助他們,所以他們在那裡跟你進行角力戰,像台北學苑用5坪土地換嘉義市救國團的部分,主委,我相信很多縣市都有救國團,說實在的,救國團也有救國團存在的價值,因為早期的時候,有錢加入國民黨的都可以去參加活動,這個部分,主委應該也知道,因為早期就是如此。到了我們的時代,總覺得我們的環境不是很好,就該認真唸書,所以我們也沒有參加救國團的活動,結果漸漸長大之後才知道。也就是說,我們從小到大的認知裡,也認為救國團就是國家的嘛!主委,在你的想法裡面,對於救國團,你認為應該要如何處理?

  7. 林主任委員正

    上個月我們辦了救國團的聽證,我們就把它現有的一些不動產做了分析跟研究,也指出有哪些的問題,它也有一些回應了,但是它的回應看起來都比較文不對題,而我們能做的就是說,至少在道理、證據上面,我們一定要充分地說明,讓社會能夠認同。以後縱然它去法院打官司,我們也要讓法官很快就可以瞭解我們做的是對的,我們自己現在能夠努力的就是這個部分。至於救國團內部怎麼想,其實現在救國團大概有五十幾億的資產,它其實並不是很難過,它可以過一天算一天。

  8. 王委員美惠

    說實話,你們要更積極一點,手腳也要快一點,我舉一個例子給你聽,嘉義市電影院就是中影的電影院,它已經被賣掉了,你們也沒有辦法把它要回來,正因為如此,你們要趕快去處理。因為我聽說你們打算三年內可以把它結束掉,還以為應該有很多都已經完成了,結果,你看這麼多的錢,它也只願意和解一件!主委,你認為救國團有可能跟你們和解嗎?

  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必須這麼說,他們曾經非正式地跟我們討論過,但是我在此就不方便透露內容,因為這個是和解……

  10. 王委員美惠

    沒關係,只要有和解,就代表有機會,因為我覺得一路走來,包括錢是怎麼進來的等等,都是有證據的,所以只要他們找你們談,就代表有機會。再請教主委,另外還有什麼人找你們和解嗎?

  11. 林主任委員正

    還有。

  12. 王委員美惠

    這半年以內,有可能去和解任何一件嗎?

  13. 林主任委員正

    有機會。

  14. 王委員美惠

    在此本席要告訴你,你們要儘快、積極地去做,像美齡樓的部分,說實話,我們的作法真的會笑死人,如果是百姓占用到國產署的財產,就趕快去處理,法院也會要求人家趕快搬遷,結果我們把它討回來之後,只是把名字換成我們國家的,使用上還是他們在使用,這樣是做白工啦!主委,我們要積極一點,因為這樣暫住,不成比例啦!那個地點那麼好,你又不去趕它,只是換了名字而已,住的人根本沒有差別啊!主委,關於這件事,你們要跟國產署討論一下看看要如何處理,我們雖然不必對他們刻薄,但可以比照對尋常百姓占用國有土地的情況一樣去處理。否則,本席看到你們只是把它換換名字,這樣的處理真的是沒有用啦!說實話,如果是我們住在那裡,即使換了名字,有差別嗎?主委對本席的意見有何看法?

  1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完全瞭解委員的意思,我們會積極去跟國產署協調……

  16. 王委員美惠

    對,要更積極,說實在的,名字已經換過了,就表示我們已經完完全全勝利,應該要交給我們政府了,那些人不應該繼續住在那裡,如果要簽約要求補償,我們也是一分一毫都要算清楚。以上。

  17.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8.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19. 林委員思銘

    (10時15分)謝謝召委。主委好,有關第793號釋憲案,我個人是認為仍未解決黨產條例是否合憲的根本爭議,109年8月18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的這個793號解釋認為黨產條例是合憲,我想很多法律學者專家都對這個結果無法接受,國民黨更是無法接受。因為這15位大法官中有4位未依法迴避,有5位對793號的釋憲表示不同意見,這其實已經遠遠超過半數了,所以我認為這樣的釋憲結果難以令人信服。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22.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好。今天如果不具備民主法治的正當性,我們就好像中國共產黨,就請大家共同附議就好了。

  23. 林委員思銘

    OK,所以我待會會跟你講,你們就是跟共產黨一樣啦!

  24. 林主任委員正

    清理黨產也不是臺灣人的發明。

  25. 林委員思銘

    沒關係,你認為你們是跟共產黨……

  26. 林主任委員正

    台下的邱顯智律師稍後可能可以說更多在德國的狀況。

  27. 林委員思銘

    OK,好,第二個……

  28. 林主任委員正

    大家總不會認為德國人刻意地漠視民主法治吧?德國的憲法法院也認為德國的黨產會、黨產條例均合憲。

  29. 林委員思銘

    OK,你不要講德國啦!我們是中華民國。其次,黨產條例的整個規定中,我認為有幾個根本違反憲法法治國的基本原則,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及法律不溯及往原則,張瓊文、吳陳鐶、詹森林、林俊益大法官都認為黨產條例對已脫離政黨實質掌控的過往附隨組織,例如剛才一直在講的救國團或者是婦聯會,你們把它們一概推定是政黨的附隨組織,對於它們的財產,你都認為這都是不當取得的財產,我想這個都是有違憲法第七條的平等原則。第二個,黨產條例限制這些組織對財產的使用、收益、處分權,我想這個除了違反剛才講的比例原則,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過往附隨組織被推定禁止處分之財產追溯自民國34年8月15日起算,也違反法律不溯及往的原則。蔡明誠大法官更在部分協同意見書中指出,黨產條例對政黨附隨組織的定義不明,影響法的安定性,是否黨產會說了算就可以直接凍結合法社團的財產,不用透過司法審查?主委認為……

  3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有透過司法的審查。

  31. 林委員思銘

    你認為黨產會是什麼機關?你說了就可以凍結啊!

  32.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

  33. 林委員思銘

    那是人家訴願之後,再提起行政訴訟。

  34. 林主任委員正

    都可以到法院訴訟,不是我們說了算。

  35. 林委員思銘

    但一開始是你說了算,你認為它是就是,所以你認為你是什麼機關?行政還是司法機關?

  3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就是按照法律成立的機關。

  37. 林委員思銘

    行政還是司法?

  38.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是行政機關。

  39. 林委員思銘

    你認為是行政機關。

  40. 林主任委員正

    所以我們的行政處分接受……

  41. 林委員思銘

    行政機關可以直接凍結人民的財產嗎?

  42.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的行政處分接受行政法院的審查。

  43. 林委員思銘

    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沒收人民的私產嗎?

  44.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沒有直接沒收。

  45. 林委員思銘

    我現在就要問,這是共產主義嗎?

  4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沒有直接沒收,如果直接沒收的話,今天就沒有法院的訴訟。

  47. 林委員思銘

    這是共產主義還是民主主義?

  48.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是律師嘛!

  49. 林委員思銘

    對。

  50. 林主任委員正

    知道嘛!

  51. 林委員思銘

    所以這不合憲政體制。

  52. 林主任委員正

    可以到法院訴訟,沒有沒收。

  53. 林委員思銘

    是後來才訴訟,一開始就可以不用透過司法審查,你直接就凍結人家的私產。你說了算嘛!

  54. 林主任委員正

    我想委員都很清楚這些法律程序,我們不一一在這邊爭辯。

  55. 林委員思銘

    對!已經倒過來了,這個不是說司法審查完畢才可以凍結,這個就是專制獨裁,所以我個人認為黨產會根本就是不符合憲政體制的機關。黨產會的成立是民主憲政之恥!張瓊文大法官有一段結論,我擷取大意希望你們聽得進去:為政者應該要思考如何讓社會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國民黨長期執政的黨國體制基本上是國共內戰的延伸,結果保衛臺澎金馬的安全,自由民主憲政有部分確實無法顧及,但國民黨仍有再執政的時期,漸進和平的民主轉型,轉型正義也在陸續的進行中,如果民進黨政府執意逾越憲法界限,以黨產條例妨礙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的環境,所殃及的無辜未來可能又要再一次轉型正義才能回復了。主委,到時候您可能就是被促轉的對象,所以我希望你思考今天本席說的話,回頭是岸!謝謝。

  56.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是獨裁的話,沒有寫不同意見的大法官。

  57. 林委員思銘

    你都不接受嘛!人家大法官真正講出他的心聲,你們都不接受。

  58.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61.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好。黨產會剛開始成立的時候,當然就是積極去查找檔案、資料,對於可疑的部分先凍結,如果確認的部分就處分掉,移轉為國有,之後就會面臨到剛才林思銘委員一直講的,其實我們是有在訴訟,就是沒有辦法直接收回,所以沒有沒收的問題。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林主任委員正

    對,在行政法院體系花一點時間,又碰到行政法院的法官聲請釋憲,所以就拖了兩年多的時間,但這個訴訟會慢慢結束。因此,我在8月底接受專訪的時候才說,因為釋憲已經有個結果,那麼各級行政法院其實也積極往前走了,所以我們希望、期許不要讓這件事情拖太久,不希望遙遙無期。因此,我說希望黨產會再三年能夠關門,理由是因為我們委員一任的任期是四年,再三年剛好八年,把兩任的任期做完,應該就可以結束。但結束之後是另外一件事情,也就是剛剛委員提到的,轉型正義沒有終止的時候。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查到非常多的檔案資料,裡面班班可考,怎麼讓人民能夠瞭解、認識這些東西,也就是宣導教育的工作要積極進行。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很清楚德國各地都能看到猶太人紀念館。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林主任委員正

    看得到各式各樣的轉型正義,包括政治犯的監獄、集中營,他們都跟社會展示,甚至法制面的部分還在追。我們也希望有一天我們積極追討的部分告一段落之後,因為以後不能再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我們要把相關的資訊趕快推出去,我們在學校也應該把它有系統地讓青年……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林主任委員正

    讓下一代瞭解過去做過這種錯事,以後不要再發生。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林主任委員正

    有關我們追回來的黨產在促轉條例裡面就規定要在中央成立促轉基金,這個促轉基金目前在規劃設立的單位就是促轉會。當然促轉會到明年5月,任務期間就到了,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處理,行政院正在規劃,都在研議當中。我們希望未來收回黨產的運用是一塊,另外一塊就是我剛才講的,要怎麼樣讓下一代能夠瞭解。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林主任委員正

    主要大概是這兩塊,這兩塊以後的組織要怎麼安排、怎麼運作,行政院現在正在研議。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對於事實當然有一定的瞭解,如果能夠貢獻這個部分,我們也非常樂意。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沒有落日條款。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林主任委員正

    像德國的黨產會後來也是把組織縮小,只留下訴訟部門,至於其他功能的部分,他們是另外成立一個基金會去做教育推廣,跟各級學校合作去做社會教育,我想這是我們可以參考的模式。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林主任委員正

    再去調整它的組織跟功能。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委員。

  86.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87. 管委員碧玲

    (10時31分)謝謝主席,麻煩請主委上臺備詢。主委,有關於黨產會、促轉會的未來,晚近確實引起一些爭議及討論,我曾經聽到過的一種討論是,促轉會和黨產會並不一樣,因為促轉會是有落日條款的,但黨產會並沒有。關於未來他們應該要如何發展,因為促轉會的落日問題以及晚近的一些事件,曾經有人建議應將促轉會與黨產會一併歸入人權委員會的業務,請問主委怎麼看待這樣的主張?

  88.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89.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人權委員會是設在監察院之下,這些業務在性質上,尤其是機關的性質,究竟要怎麼樣把它併在一起,我認為整併是有……

  90. 管委員碧玲

    其實是不適合?

  91. 林主任委員正

    整併在理想上也許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把不同性質的機關,尤其又要設置在監察院的體系之下,我覺得……

  92. 管委員碧玲

    但本席認為促轉會與黨產會的性質並沒有那麼不同,對不對?

  93.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黨產會處理的事情其實是促轉裡面的一部分。

  94. 管委員碧玲

    是,沒有錯,如果要談未來如何整併、未來如何發展,將促轉會與黨產會合併倒是會變成一個更好的方案,本席也不認為併入人權委員會的作法是對的,為什麼呢?第一個,未來是不是要回歸三權分立?關於人權委員會的去留,目前民主進步黨是比較主張成為憲定機關,但它是設在總統府所轄。未來廢除考、監兩院以後,在我們理想的藍圖中,將來監察院是要回歸三權分立的,我們是要廢考、監的,不過今天不談這個。我們現在只談業務的屬性,關於人權這個議題,本席認為它應該是擁抱全民,被全民信賴,讓人民覺得透過它的獨立行使職權可以來保護他們。至於黨產與促轉的部分,在轉型正義議題的發展過程之中,它畢竟是有一個黨派的鴻溝存在的,它所處理的業務,在社會人群的社會心理上是有切線的,跟人權業務需要得到全民的信賴,這一點非常不一樣,所以本席反對將促轉、黨產跟人權委員會攪揉在一起。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林主任委員正

    確實誠如委員所作的觀察,當我們在處理這一些跟社會接觸有一定功能的團體時,我們確實會比較積極去考慮如何不要造成傷害,我們會儘量避免。就我們可以處理的部分以外,我們還要顧慮到他們的組織發展問題,我們內部在做決定時確實會顧慮到這個因素,我們必須要很謹慎。

  97. 管委員碧玲

    本席是用「三不三要」來看這些附隨組織的處理過程,所謂的「三不」,將來他們會變成是國家所有,即使要繼續營運也是國營,那還要不要與民爭利?我認為未來他們不可以與民爭利,也不可以再享有特權,還必須要健全體質,不能成為國家的負擔,我認為要遵循這「三不」的原則。但是在處理的過程中,我們還要注意「三要」,第一個,我們對於個人尊嚴要尊重,他們的社會功能我們要承認,然後他們未來的權益我們要思考。我提供上述的「三不」及「三要」,對於這些標的團體所扮演的社會角色與社會功能,以及這一塊未來應該如何轉型,作為你們思考時的參考及概念架構。

  98.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

  99. 管委員碧玲

    當然以救國團來講,它的財產現在已經都登記為國有,但事實上現在它是以使用補償金的方式繼續占用,他們變成是占用戶,繳交使用補償金,可是仍在發揮社教功能,然後還在標政府的標案,對不對?這些事情目前暫時是let it be嘛!對不對?

  100. 林主任委員正

    救國團的部分還沒有,它的財產還沒有移轉國有。

  101. 管委員碧玲

    救國團還沒有?

  102. 林主任委員正

    移轉國有的是救總。

  103. 管委員碧玲

    是救總移轉國有,救國團還沒有?

  104. 林主任委員正

    對,救國團還沒有。

  105. 管委員碧玲

    但是你們判定它是附隨組織?

  106. 林主任委員正

    是,它的財產在我們的監管當中。

  107.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凍結?

  108. 林主任委員正

    是,但是絕大多數日常運作所需要的經費,稍早也有其他委員詢問到這個問題,九成以上的經費我們都是許可的。

  109. 管委員碧玲

    都讓他們自主營運嘛!因為它有人事、各方面……

  11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尊重他們的日常營運。

  111. 管委員碧玲

    會尊重他們的日常營運?所以目前是給予相當的尊重,所謂的「三要」你們是有做到的。

  112.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它有它的社會功能。

  113. 管委員碧玲

    但未來要如何解決,我希望你們還是要趕快發展出一套處理方式,如果能夠和解是最好的,能夠相容並蓄,然後讓它合理化、讓它健全,這是最重要的,好不好?謝謝。

  114. 林主任委員正

    是,謝謝委員。

  115. 主席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18.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好。對。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林主任委員正

    經過我們認定的,只有國民黨有附隨組織。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林主任委員正

    但這並不表示其他還沒有認定的就沒有附隨組織。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林主任委員正

    關於我們取得的訊息,委員剛剛提到的是比較正面的部分,但我們同時也取得負面的部分,關於負面的部分,甚至會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去談救國團要如何布建、在情報上去做貢獻,以及要怎麼樣在學校裡做工作,這些資料我們都有,有春風專案及各式各樣的專案,促轉會那邊也公布了一部分。一般參與救國團活動的青年學子當然不會看到這個部分,但是它另外一面的工作是持續、一直在進行的,我們現在看到的檔案都是白紙黑字,總是過去留下來的東西。然後我們也有去勾稽,因為我們也擔心檔案會有錯誤,我們不只在一個地方看到,它是情治體系的一部分……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林主任委員正

    我舉個例子好了,關於在校園裡面布建,一直到今年,救國團依然跟我們申請它要獎勵其資深兼任同志,這些兼任同志是誰?包括在中學、大學裡面的校長、主任、組長、老師,我們就問這些人到底跟救國團有什麼關係?他們的回答語焉不詳,說這些人是義工,義工就說義工,為什麼是資深兼任同志?他明明是公務員,怎麼會變成救國團的同志?然後還是資深的,他們就是講不清楚!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林主任委員正

    也就是說,它的組織是非常綿密的深入各校裡面,全中華民國看不到任何一個社團有這樣的組織能力,我必須這樣講。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對婦聯會有意見的部分是它的財源……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救國團的葛主任在之前、10月31日團慶的時候曾經公開說過,如果救國團過去有做了錯的事情,如果證據清楚,他願意道歉,其實葛主任心裡面也明白啊!也就是說,它有它正面的功能,它有一定的社會功能,但是它另外也做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啦!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林主任委員正

    聽證會。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林主任委員正

    就它的財產部分。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我們這個聽證就是我們提出資料讓它答辯的。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到時候會公告。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43.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獎勵金就是,因為在黨產條例裡面要鼓勵大家提出相關的資訊,所以它有一個獎勵金的制度,編預算也是因為這個法律裡面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就編了這個預算,但是坦白說,過去這幾年我們從來沒有發過,從來沒有發過的理由是,第一個,他提供的資訊是真正有意義的,對於取得不當黨產提供了協助的。第二個,所謂的不當黨產有實際上真的有收回來,但是大家知道,我們現在這個不當黨產的收回,其實它的進度還在很初期,雖然做的處分看起來金額還滿龐大,但實際上收回的部分還是在很小的部分。剛才這兩個條件要同時合適,目前來看幾乎是沒有,不過因為法律裡面有這樣規定,所以我們就先這樣編;至於發不出去,我們就是繳庫了,每年我們剩餘的就是繳庫,我們內部也有定一個發放的辦法、申請的辦法。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來申請。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林主任委員正

    都還沒有來申請。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吹哨者也是很重要的。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林主任委員正

    是,好。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林主任委員正

    很多,很多。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林主任委員正

    變賣的非常多。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我們會再努力。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證據很清楚啊!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並沒有去積極否定說,他們做了什麼公益,我們沒有,我們只是說,它這個…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王美惠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王美惠

    主席,這個部分是不是凍結20%?

  2. 王美惠

    主席……

  3. 王美惠

    凍結。

  4. 王美惠

    好啦!

  5. 王美惠

    讓主委講一下。

  6. 王美惠

    主席,減30萬元好不好?

  7. 王美惠

    主席,我要告訴主委。我提案時,主決議是「1個月」。他來說明時,想改成「3個月」,但我要改成「2個月」,因為我覺得他們的執行加上認真程度,是做得到的。好嗎?主委,看你們認真的態度,我相信你們做得到。

  8. 王美惠

    好啦!因為湯蕙禎委員不在啊!

  9. 王美惠

    沒關係啦!

  10. 王美惠

    沒關係啦!

  11. 王美惠

    她有交代啦!

  12. 王美惠

    主席,我看主委那麼認真,那就「1個月」改成「2個月」好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美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