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18歲公民權是年輕人與其他公民身分平等的最後一塊拼圖,主張應將公民權的年齡下修到18歲。「只缺公民權這一塊最後的拼圖」發言紀錄
- 蔡委員壁如
(16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感謝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三讀通過!親愛的年輕朋友,成年對你而言是一件怎樣的事情呢?對我而言,成年就是來到臺北這個寬廣繁華的世界打拚,在這裡揮灑自己的未來,負擔起自己該負擔的責任。回頭看來,18歲那年暗自下定決心學好專業全力打拚,有那份義無反顧的勇氣,才能走上斜槓人生的路途。
從上週到今天的院會,立法院將會陸續三讀通過38個配套法案,包括民法的成年標準下修到18歲和現在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的修法,此後無論是租屋、辦手機、辦信用卡等民事締結的契約行為或是領養寵物,甚至開創新的公司,都可以自己決定,當然也要自己負起全部的責任。
就成年才能領養寵物而言,因為動物非物,具有感知能力,享有生命尊嚴,這不但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另外一個生命一輩子的承諾──領養不棄養。本席過去在臺北市政府服務期間通過的政策,只要到公立收容所領養動物就送寵物險,減輕飼主的負擔,以實質的鼓勵領養代替購買。
這次修法是國家給年輕人最好的禮物,等總統公布生效後,你們將和我一樣,都是國家法律所保障的平等個體,負擔的義務責任跟權利保障將會對等,只缺公民權這一塊最後的拼圖。
今年立法院報到前夕,各黨在熱議議長人選,民眾黨就認為18歲公民權是最重要的事,這也是民眾黨在選舉公報上面的首要政見。我們也辦了一憲二法的許多活動,現在朝野都有共識,都在等修憲的程序。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壁如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