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於一、邀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桃園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反對照樣延續促轉會,認為確實有些事情不應該混雜在一起「我不覺得照樣給他延續是一個好的事情,因為確實有些事情不應該混雜在一起」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解散、結束也是一個選項,但一定要把必須持續做的事情盤點清楚,即使整個人事改組也沒關係,不能事情沒做好就草草結束「當然解散、結束也是一個選項,但是一定要把必須要持續做的事情盤點清楚,整個人事改組也沒關係,但是不能事情沒做好就草草結束」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純粹學術研究的部分不應再由促轉會一直發包下去,應回歸原來最適處理的相關機關或單位去處理「關於純粹學術研究的部分,也不應該再由促轉會一直發包下去,應該讓它回歸到原來最適處理的相關機關或單位去處理。」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不宜只談機關要延續或不要延續,而是應就轉型正義促進的工作、包含未納入而令人惋惜的事項是否設相關機制一併列入考量「我是覺得不宜把他講成是這個機關要延續或不要延續,而是轉型正義促進的工作,譬如說,剛剛那麼多委員提出來,還有那麼多大家覺得沒有納進來很可惜的事情,要不要也有相關的機制?我覺得這些也要一併列入考量。」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轉會的總結報告最關鍵應說明經研究、調查、徵集檔案及清理後的初步圖像,以及依照該圖像接下來要怎麼做「目前有沒有初步的圖像可以來說明?然後依照這個圖像,最重要的是,接下來你們要怎麼做?」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目前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趕快把總結報告寫出來,才能開啟下一個階段「你們應該趕快把總結報告寫出來,才能夠開啟下一個階段。」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要求主委在行政院討論協調時,把轉型正義工作的框架與未來要做多少事情如實以報,也要與社會溝通「要把這個工作的框架跟未來到底要做多少事情如實以報,也要跟社會來溝通。」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如果有確實需要常設辦理的工作,就不應害怕將促轉會常設化。「我們一直認為不要害怕把這個機關常設化,如果有確實需要常設做的事情」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處理司法不法的機關若不具備準司法機關的獨立性與客觀地位,其作出的撤銷與裁決能否取信於人。「如果你沒有一個準司法機關的獨立性跟客觀的地位,你做出來的撤銷跟裁決能夠取信於人嗎?」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若促轉會要存續,應另立相當層級機關來做只有該層級才能做的事情,這樣才會有正當性「我是主張要另立相當層級機關來做這個層級才能做的事情,這樣才會有正當性」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僅賦予檔案管理局調查權,其作為國發會底下的三級機關根本無法與國防部軍情局等機關協調「如果你給檔案管理局調查權,他一個國發會底下的三級機關怎麼可能去跟國防部軍情局等機關來做協調?」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不義遺址或人權遺址已有既有機關,應回歸原來最適處理的相關機關或單位去處理「譬如說,我就主張不義遺址或是人權的遺址已經有有的機關,還有關於純粹學術研究的部分,也不應該再由促轉會一直發包下去,應該讓它回歸到原來最適處理的相關機關或單位去處理。」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世杰

    (11時29分)我們今天排案審查促轉會的業務報告跟明年的預算,這一輪聽下來,我覺得今天有來質詢的委員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大家都認為促進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甚至包括國民黨的委員也都在為施明德先生發聲,認為他的檔案為什麼都不給他看之類的,認為他是一個政治受難者;包含原住民的委員也都認為轉型正義這個概念是我們必須要精進、要推動的,只是希望能夠把歷史的年份往前;也有些委員提到日本時代的殖民統治也有一些壓迫,那個也是一種集權對於人民的身體、生命有一些不當的作為,也希望透過類似現在促轉條例的機制為他們平反。這些讓我覺得還滿正面的,對於轉型正義這個概念,社會上不分黨派、族群,大家都認為是很重要的事情,只是我們要如何做得更好。

  2. 所以就銜接到我們現在的促轉條例,當然礙於當初立法的過程,它會有一些時間上、區段上的限制,會有一些重點的作為目標,再加上促轉會本身在這個法律內的定位是一個任務型機關,也就是說,原定的兩年年限到了,它就應該提出總結報告,不過這個總結報告其實不是結束,像剛剛有委員提到,時間都快到了,什麼事情都還沒做完怎麼辦?事實上記得去年我們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我也有來到這裡,當時要經過立法院同意任命的官員,包含葉代理主委也在場,那時候我就一直強調,你們應該趕快把總結報告寫出來,才能夠開啟下一個階段。也就是說,我們認為目前促轉會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把總結報告寫出來,總結報告裡面最關鍵的除了暫時性的,就是你們經過這兩年的研究、調查、徵集檔案以及清理之後,目前有沒有初步的圖像可以來說明?然後依照這個圖像,最重要的是,接下來你們要怎麼做?我覺得接下來要怎麼做應該是你們最重要的問題。

  3. 所以你看第二條規定的幾個主要事項

    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其他轉型正義事項。我們希望能夠看到促轉會提出完整的說明,針對這幾項重要的工作,假設明年5月促轉會依法結束,提出總結報告予行政院之後就解散,接下來該如何轉銜?這裡面涉及到很多修法的工程。如何去修法?其實反過來就要問,你們認為接下來這幾項任務中有哪些是要持續來做的?那個任務大概還有多少量體?最適的接手機關是哪一個?

  4. 以平復司法不法為例,還有包含行政不法的部分,這個部分就很特別,因為它算是代替法院,是準司法的工作,因為本來它是司法不正義去審出來的結果,所以你當然要用司法的角度再去把它平反,但如果促轉會消失了,你要派什麼樣的機關去做這件事情?還是我們可以再設置一個機關接續這個任務?以還原歷史真相來說,這個感覺起來比較適合學術性的機關,還原歷史真相跟開放政治檔案是二合一的事情,如果沒有把過去的歷史檔案發掘、保存,並公開給社會,我們就沒有辦法還原歷史真相,這中間還有一個研究跟驗證的過程,並不是把檔案拿來就直接全部po上網。這兩件事情做到之後,才會有所謂的社會和解。對於這樣的過程,我想促轉會是有義務要在總結報告裡面跟大家交代的。

  5. 所以請問主委,你們現在規劃的情形如何?你不要跟我說還在協調之類的,在任務盤點方面,哪一個機關要接手等等,這個我們可以再研議,可是至少就我們剛剛唸的這幾項工作,譬如說開放政治檔案,現在有政治檔案條例,主管機關是檔案局,可是檔案局沒有促轉條例中的裁罰及主動調查的權力,請問你要如何修法來銜接這些事情?就以這個為例,到底還有哪些工作,你們估計還有多少不法案件要處理?另外,關於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有哪些已經清點出來了?後續要交由哪些機構來做?請主委做個說明。

  6.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謝謝委員,對於這些任務,我們現在研議的第一個是,還有哪些工作量待做?以及我們要去訂出做這些工作的原則,最後才是法治的配套跟機關的銜接。以剛剛委員問的政治檔案為例,確實檔案局現在缺乏促轉條例的調查權,所以像國民黨的黨史檔案部分,他如果不主動通報,是沒有辦法處理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正在研議是不是要修法賦予他調查權,這個也要跟機關來做討論跟銜接。第二個,威權象徵的部分,雖然促轉條例明定要清除,但因為缺乏明確的法治工具,以目前全國一千五百多座裡面,我們大概處理了27%左右,所以後續我們會希望要有主管機關持續來做追蹤調查,並且讓他有協調機制,不然管轄機關不同意怎麼辦?所以法源的部分要明確化,賦予法制工具。另外,平復司法不法的部分,目前促轉條例裡面把它寫得很死,只有促轉會可以來撤銷。所以第一個是我們要找到機關,第二個是提出做的原則,第三個是一定要修法,讓這個嫁接可以接得過去。還有像促轉基金以及照顧受難者的部分,我們希望服務不要中斷,也會希望未來的主管機關可以利用促轉會這三年試行開發出的試辦模式,把它給全國化,讓全國的受難者、家庭可以被國家繼續照顧下去。

  7. 所以相關的工作,我們目前的法制,第一個,像委員講的,跟機關還在協調,但我們的法制工作最重要的是,如何訂出這些工作的原則,希望能在促轉會過去三年的基礎上,來建議未來的機關該怎麼落實。另外就是透過修法,把轉銜以及它該賦有的工具完備,這是我們現在全力在努力的。

  8. 黃委員世杰

    對啊,我是覺得促轉會要勇敢一點,因為如果你要跟他協調,讓他答應做你希望他做的事情,那他永遠也不會答應的。然這件事情很重要,但是你要考慮到一件事情,我剛才為什麼特意強調機關最適性?如果你給檔案管理局調查權,他一個國發會底下的三級機關怎麼可能去跟國防部軍情局等機關來做協調?那根本毫無機會,絕對是這樣的。

  9. 其次,關於我剛剛一直強調的司法不法部分,如果你沒有一個準司法機關的獨立性跟客觀的地位,你做出來的撤銷跟裁決能夠取信於人嗎?像過去二二八跟白色恐怖都是用基金會跟專家學者委員會組審議委員會的方式去處理,這個在法理上會有點奇怪,但是也沒有辦法,因為那時候只是用補償的方式。但現在然我們有這個企圖心,我們一直認為不要害怕把這個機關常設化,如果有確實需要常設做的事情,而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把這些事情講清楚。當然解散、結束也是一個選項,但是一定要把必須要持續做的事情盤點清楚,整個人事改組也沒關係,但是不能事情沒做好就草草結束,所以你們現在真正的任務是要把這個東西講清楚。

  10. 所以我希望主委在行政院討論跟協調的時候,要把這個工作的框架跟未來到底要做多少事情如實以報,也要跟社會來溝通。我是覺得不宜把他講成是這個機關要延續或不要延續,而是轉型正義促進的工作,譬如說,剛剛那麼多委員提出來,還有那麼多大家覺得沒有納進來很可惜的事情,要不要也有相關的機制?我覺得這些也要一併列入考量。但我還是要強調,我不覺得照樣給他延續是一個好的事情,因為確實有些事情不應該混雜在一起,譬如說,我就主張不義遺址或是人權的遺址已經有有的機關,還有關於純粹學術研究的部分,也不應該再由促轉會一直發包下去,應該讓它回歸到原來最適處理的相關機關或單位去處理。所以真正要做的是盤點這一些,這部分應該也有國外的法制可以參考。

  11. 促轉會的任務包山包海,已經有很多是大家覺得奇怪為什麼會在這邊做的東西,如果將來可以依照這個功能依司法的原則做調整,你們要存續,我是主張要另立相當層級機關來做這個層級才能做的事情,這樣才會有正當性,這個部分給你們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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