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於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銓敘部部長、考選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法務部次長、法務部廉政署、考…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中選會應調整不在籍投票相關做法,認為全球化下很多臺灣人為工作生活到世界各地,應保障其投票權「連僑委會童振源主委也盼望中選會能夠調整,因為現在已經全球化,很多臺灣人為了工作、為了生活到世界各地。」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以中共滲透介入的資安疑慮反對不在籍投票,認為中選會已編列資安健診與連署系統維護預算,不應擔心資安問題「且中選會也在今年的預算中編列了121萬元用於資安健診,又對公民投票案連署系統編了405萬元的維護費,為什麼中選會還會擔心有中共介入的資安問題呢?我們中華民國的資安能力有這麼差嗎?」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認為雖然選務人員有被關照到,但仍有太多因執行公務而未被列為選務人員者無法投票「這也是本席一直希望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原因,因為雖然選務人員的確有被關照到,但是還有太多執行公務者卻不被列為選務人員。」

發言紀錄

  1. 葉委員毓蘭

    (11時52分)本席首先要請教李進勇主委,主委好!針對12月18日舉行的公投,請問主委有無掌握到當天會有多少警察、選務人員、公務員或軍人因執行公務而無法去投票?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各投票所當天所使用的警力大概有1萬7,000多人,這些都屬於所謂的選務工作人員,適用現行的不在籍投票,也就是可以移轉投票方式辦理。

  4. 葉委員毓蘭

    但還是有很多人,比如護衛我們現在所在地的保六總隊同仁,因為負責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安全所以也受到影響,經本席查證,他們被要求須於當天下午3點回來,但有些住得比較遠的同仁未必可以準時回來,這樣的狀況其實每一年都有,3年前就已有媒體報導過有8,000位員警沒有辦法返鄉投票,這也是本席一直希望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原因,因為雖然選務人員的確有被關照到,但是還有太多執行公務者卻不被列為選務人員。之前談到不在籍投票時,鄭運鵬委員曾提到這恐怕會被中共滲透介入,但是這幾年每次選舉民進黨其實都大勝,比如蔡總統在總統選舉中獲得817萬票,且中選會也在今年的預算中編列了121萬元用於資安健診,又對公民投票案連署系統編了405萬元的維護費,為什麼中選會還會擔心有中共介入的資安問題呢?我們中華民國的資安能力有這麼差嗎?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外國敵對勢力對於我們國內的滲透是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各項重要的政府部門領域,尤其是我們選舉、罷免、公投這部分,都必須要防範外國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在反滲透法中對於這些情況都有特別規定,所以我們是要提高警覺,不能夠掉以輕心。

  6. 葉委員毓蘭

    主委從事公職非常多年,其實應該要對我們自己有信心,所謂不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的信心就是要建立完備的法制。

  8. 葉委員毓蘭

    法制規定若是正確的就要去做,可是我們中華民國警察的公民權還不如印尼人!本席在警大任教時,每年都有印尼的移民官來上課,可是他們沒有一次是投不到票的,連僑委會童振源主委也盼望中選會能夠調整,因為現在已經全球化,很多臺灣人為了工作、為了生活到世界各地。

  9.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法務部和內政部,次長好!大家大概都知道本席的問題為何,因為最近臺灣又恢復了「棒球王國」這個「美譽」,好像到處都有拿著棒球棍鬥毆的狀況,就以不久前的一個司法判決為例,雖然檢察官是以重傷害罪起訴,但兩位法官都以狼牙棒是宗教彰顯神威之用而非為了殺人為由,僅輕判幾個月而已,且一審和二審均如此認定。請問法務部蔡政次,像這種街頭暴力棒球隊拿球棒打人的案件,會不會又碰到上述那樣的法官認定球棒是運動器材?

  10. 主席

    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11. 蔡次長碧仲

    委員好!之所以會有恐龍或什麼其他的形容詞,就是為了彰顯不管是檢察官或是法官在任事用法上一定要接地氣,比如說狼牙棒,就要知道狼牙棒上面那些尖刺是會打死人的。

  12. 葉委員毓蘭

    對啊!那是很嚇人的!但是這個還不是最離譜的,我們還看過一樁持鐵棒傷人的案件,檢察官說所持鐵棒並非凶器,所以簡易判決就好,承辦法官就拿著鐵棒往自己頭上敲,並在裁判書裡寫明這樣做會痛,所以一定是兇器,連檢察官和法官的見解都有這麼大的分歧,請問要叫第一線的員警怎麼辦?

  13. 蔡次長碧仲

    其實各位可以看到,檢察官就具體事證起訴的時候一定是從嚴的,陳述給法官,但在起訴之後,事實上,就算是3年以下,也可以判到兩年半啊!所以要看情節,你拿狼牙棒或拿球棒,大家都知道球棒是什麼東西,那個球棒……

  14. 葉委員毓蘭

    你知道那個狼牙棒判了6個月,砍了4刀就只判6個月而已。

  15. 蔡次長碧仲

    那就是判決要符合國民的法律感情,對不對?這個判決出來以後,大家眼睛都睜得很大,為什麼生氣……

  16. 葉委員毓蘭

    次長,你是法律專業,你說完了,現在我要請陳次長幫警察講講話。連法官跟檢察官的看法都如此分歧,這些街頭持球棒的暴力事件,如果第一線員警認定是普通傷害,在媒體不斷放大報導下,內政部跟警政署就會被民眾罵到臭頭,對不對?請問陳次長,內政部能做什麼?記過、懲處、拔官以息眾怒嗎?

  17. 主席

    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18. 陳次長宗彥

    員警在第一線一定是依法執法來保護人民,對於街頭上動用任何器具攻擊無辜民眾,我們員警一定是強力執法,這是毋庸置疑的。

  19. 葉委員毓蘭

    當然要強力執法,但說實話,十幾年實施下來,我們連現行犯的認定都讓警察吃了很多暗虧,常常會被檢察官、法官修理。今天跟騷法下午又要協商了,在跟騷法部分,如果我們硬要堅持跟性或性別相關……

  20. 陳次長宗彥

    這一點跟委員說明很多次了,尤其是在內政委員會,針對這一塊,過去這二、三年來,警政署在執行跟騷相關案件時,也是依照這樣的精神有一個計畫……

  21. 葉委員毓蘭

    次長,因為我超過發言時間了……

  22. 陳次長宗彥

    所以也跟委員說明過,這有實務上的見解。

  23. 葉委員毓蘭

    謝謝!我超過時間了,謝謝!我只是很感慨,因為現在任何事件只要經媒體大肆報導,就會抓幾個倒楣的分局長、偵查隊長或局長下台,現在又有人在喊要那個局長下台,講實話,昨天警政署才公布一份縣市警局候用分局長班的錄取名單,我覺得這個要叫「耗材名單」啦!如果大家不能疼惜這些第一線警察的辛苦,給他們最強力的後盾,再多也不夠用啦!

  24. 陳次長宗彥

    治安是需要長期的……

  25. 葉委員毓蘭

    是啊!是啊!所有政策失靈之後,讓警察來……

  26. 陳次長宗彥

    我們也希望各縣市警察局長在執行打擊犯罪的部分是沒有期限,而是一個長期……

  27. 葉委員毓蘭

    從來沒有期限……

  28. 陳次長宗彥

    對!有計畫的長期執行。

  29. 葉委員毓蘭

    因為有蔡次長在這邊,你指揮的檢察官也一定會支持我們,對不對?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游毓蘭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