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美於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現行小吃攤及零售攤販等下游餐飲業都沒有列入追蹤追溯系統,認為現行肉品管理政策並沒有很落實。「而且現行小吃攤以及零售攤販等下游餐飲業都沒有列入追蹤追溯系統,可見現行的政策並沒有很落實。」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豬肉標示規定未落實,指出超過一半民眾在小吃攤、便當店及傳統市場小型零售攤販等餐飲通路沒看到豬肉標示,且六成消費者不相信豬肉來源稽查能全面貫徹。「但是有超過一半民眾表示沒有在小吃攤、便當店以及傳統市場小型零售的攤販與餐飲通路看到豬肉標示,六成消費者仍然不相信豬肉來源的稽查能全面貫徹」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同意。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周署長志浩

    也是併案,謝謝委員同意,第182案、第183案併案,改刪減科技業務預算200萬,科目自行調整。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周署長志浩

    有,都簽了。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陳委員瑩

    有。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張委員育美

    同意。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周署長志浩

    第184案委員同意撤案,謝謝。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周署長志浩

    有。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第185案不凍結,改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員業已簽名。

  16. 賴委員香伶

    改為主決議。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賴委員香伶

    本來是兩個月,現在改為三個月?

  19. 周署長志浩

    是。

  20. 賴委員香伶

    好。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周署長志浩

    經與委員溝通,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案,謝謝陳委員。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周署長志浩

    有。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不凍結,改主決議,於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賴委員香伶

    改為主決議,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賴委員香伶

    同意。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周署長志浩

    第188案說明倒數第三行,將5%改為100萬,其餘遵照辦理。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周署長志浩

    說明倒數第三行……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周署長志浩

    但說明是寫5%,所以調整文字為100萬。

  39. 賴委員香伶

    對,指凍結本項支出的100萬。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周署長志浩

    謝謝陳委員瑩。建議本案酌修文字,改為主決議。倒數第五行文字建議修正為:「為保障民眾權益」……「要求疾管署在清冠一號仍屬處方用藥時」……「由政府置特別預算,提供公費清冠一號給符合藥物使用之民眾」。

  42. 陳委員瑩

    同意。我忘了我原本要誇你們什麼,無論如何,謝謝你們!

  43.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

  44. 陳委員瑩

    清冠一號終於可以和其他抗疫藥物納入公費支應。

  45. 周署長志浩

    應該是「提供公費清冠一號給符合藥物使用之病人」。

  46. 陳委員瑩

    「民眾」改為「病人」嗎?

  47. 周署長志浩

    是「確診病人」。

  48. 陳委員瑩

    好,謝謝。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陳委員瑩

    周署長還有話要說嗎?如果沒有,我要講一下第144案的問題。剛剛署長說已經溝通好了,只要加文字修飾,但後來你們政風處又反悔了,是不是?

  51. 周署長志浩

    這樣子?

  52. 陳委員瑩

    是不是又有意見?如果不是的話,我就簽一簽,依照我們所討論的通過,否則國會聯絡人為什麼說要加主辦、協辦之類的文字?沒有嗎?確定?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陳委員瑩

    我寫過那麼多主決議,我從沒看過那種東西!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陳委員瑩

    我的主決議寫得很清楚,主責就是政風處,再說疾管署要怎麼調查?疾管署的專長不在調查,這樣寫很奇怪!怎麼會一直抗拒,一直在卸責?行政調查本來就不是疾管署的業務,即便經費來自疾管署,也不該讓疾管署去做調查!舉例來說,如果台電發生弊案,經費來自台電業務單位,難道台電要自己調查嗎?這樣說不通的!調查完再自己送檢調?這樣不行吧?所以你們沒有修改?我剛剛接到的消息純屬誤會?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陳委員瑩

    那就加一個「等」字,我不要看到誰主辦、誰協辦一類的文字,我的主決議寫得很清楚!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陳委員瑩

    其實已經有共識,就是加一個「等」字而已,但中午聽說你們又有意見了!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陳委員瑩

    如果沒有大修改,只是加一個字的話,我現在就簽了。

  63. 周署長志浩

    好。

  64. 陳委員瑩

    都已經質詢三次了,不要打臉部長!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周署長志浩

    第190案與第191案,謝謝委員同意兩案併案辦理,第191案文字酌予調整。謝謝委員同意併案,改為不刪減,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周署長志浩

    邱委員提案部分有修正。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周署長志浩

    好。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周署長志浩

    對,提書面報告解凍。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第192案與第196案、第197案、第198案、第199案併案,不刪減,改凍結100萬,提書面報告……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周署長志浩

    第197案、第198案及第199案併案。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周署長志浩

    都簽名了。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周署長志浩

    有,簽名了。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周署長志浩

    願意。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周署長志浩

    也願意。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周署長志浩

    有簽名。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將第193案改為主決議,於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張委員育美

    同意改主決議,但部分醫院隔離病房老舊,設備、環境亦要加強並改善。

  91. 周署長志浩

    會的。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周署長志浩

    可否請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並於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另外請示委員是否同意將本案與第192案併案?

  94. 張委員育美

    第192案嗎?好,可以。

  95.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周署長志浩

    對。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周署長志浩

    謝謝,我們會努力。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周署長志浩

    簽名了。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周署長志浩

    請示委員是否同意本案改為主決議,並於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110. 張委員育美

    好,我同意,但我要說明一下。根據CDC所提供之109年公費接種流感疫苗對象目標值與實際值表來看,六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及醫事防疫人員接種實際值皆低於目標值,且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之接種也低於106年至108年,顯示部分接種對象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降低了接種流感疫苗意願。鑑於流感併發症、重症與未接種疫苗高度相關,故衛福部應加強宣導。為提昇國人流感疫苗接種率,維護國人健康,因此同意本案改為主決議,但仍須加強推廣。後續辦理情況,請於兩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111. 周署長志浩

    謝謝,我們會努力。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周署長志浩

    已經簽名了。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周署長志浩

    經與邱委員辦公室溝通,但尚未取得委員簽名。我們希望本案不要凍結。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周署長志浩

    謝謝委員同意第207案、第208案、第209案及第210案改凍結300萬,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周署長志浩

    簽名了。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周署長志浩

    遵照辦理。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吳署長秀梅

    經與委員溝通,委員口頭同意,將最後一行「並經同意後」刪除,其餘均照案辦理。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吳署長秀梅

    是。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吳署長秀梅

    對,將最後幾個字劃掉。

  150. 張委員育美

    陳玉珍委員同意做此文字修正。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謝謝委員。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陳委員瑩

    同意。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吳署長秀梅

    改主決議,委員已簽名。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吳署長秀梅

    本案有文字修正建議,陳委員原本要求我們對小吃攤、零售攤販等建立追蹤與回溯系統。但面對最終端的消費者,我們並不知道究竟係何人購買,故建議修改文字。劃掉「尚未列入公告實施應建立應追蹤回溯系統」改為「應保留進貨憑證以利追溯」。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吳署長秀梅

    倒數第二行的「書面報告」,建議改為「加速落實肉品管理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刪除「並經同意後」幾個字。

  175. 張委員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同意文字修正。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吳署長秀梅

    一樣凍結200萬。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吳署長秀梅

    200萬!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吳署長秀梅

    提案就是200萬。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吳署長秀梅

    刪減10萬元,另有文字修正建議,委員已簽名。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吳署長秀梅

    是。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吳署長秀梅

    好,對不起,這裡的就不要併案,只有科目自行調整。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吳署長秀梅

    刪10萬。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吳署長秀梅

    減掉10萬。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吳署長秀梅

    是。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吳署長秀梅

    10萬。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吳署長秀梅

    有,已經簽名了。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吳署長秀梅

    有簽字,他是簽在提案上面。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吳署長秀梅

    如果上面沒有列,那麼我們就照本來這樣就好。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吳署長秀梅

    希望委員可以同意我們科目自行調整。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吳署長秀梅

    那就減列10萬,不用科目自行調整了。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吳署長秀梅

    是。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吳署長秀梅

    第232案保留。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簽名了,有修正文字,凍結數是50萬元。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吳署長秀梅

    有簽名,已經有送上去了。修正的文字在第二段的部分,預算從本來的500萬元(5,000千元)改為50萬元(500千元)。另外是在「待衛生福利部」後加上「及教育部」,以及最後面的「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劃掉「並獲同意後」,後面接著是「始得動支」。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吳署長秀梅

    謝謝。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吳署長秀梅

    第234案改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吳署長秀梅

    第235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我們是希望委員可以允許凍結的部分,由本來的5,000萬元變成是100萬元。另外有關「下游餐飲業」的部分,劃掉「追蹤追溯系統建置期限及……」改為「應保存來源文件及……」;後面有一個「方案」的部分,我們就改成「管理」;另外「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劃掉「並獲同意後」這五個字,接著是「始得動支」,請委員可以同意。

  220. 張委員育美

    好,我講一下,有鑑於110年起蔡政府開放萊豬、牛輸入政策,食藥署辦理「畜肉安心計畫」,用以確保業者落實肉品的標示規定,依據民間團體對於豬標示政策實施之調查,發現高達84.5%的消費者表示購買食用豬肉或者豬肉加工製品時會注意產地的標示,但是有超過一半民眾表示沒有在小吃攤、便當店以及傳統市場小型零售的攤販與餐飲通路看到豬肉標示,六成消費者仍然不相信豬肉來源的稽查能全面貫徹,而且現行小吃攤以及零售攤販等下游餐飲業都沒有列入追蹤追溯系統,可見現行的政策並沒有很落實。為了食藥署有足夠的經費辦理進口豬肉查驗工作,同意本案改為凍結100萬元,也同意文字的修正。以上。

  221. 吳署長秀梅

    謝謝委員。我也跟委員補充報告,到目前為止,其實我們已經查核了8萬8,358家次,也有超過14萬件的產品,所以相關查核工作,我們還會持續進行。以上報告。

  222. 張委員育美

    署長,民眾都沒有感覺到啊!我剛剛講過有六成消費者仍然不相信我們的稽核,而且在小吃攤販、便當店等這些地方都沒看到有通路的標示。

  223. 吳署長秀梅

    因為我們都會稽查,如果沒有標示,其實就違反相關規定,馬上就可以裁罰。

  224. 張委員育美

    食藥署還要努力,好不好?

  225. 吳署長秀梅

    是,謝謝。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吳署長秀梅

    好,謝謝。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吳署長秀梅

    第236案改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了。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吳署長秀梅

    是,謝謝。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吳署長秀梅

    第237案改為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經簽名了,另外有一些文字的修正。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吳署長秀梅

    第238案保留。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張委員育美

    蔣委員表示要保留。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吳署長秀梅

    委員有提到是撤案。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吳署長秀梅

    第240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242. 陳委員瑩

    同意,通過。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吳署長秀梅

    謝謝委員。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有簽名了,這個案子是併第238案。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吳署長秀梅

    對。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吳署長秀梅

    有一些文字的修正而已,就是修正文字,將最後面的「提出報告」劃掉,修正為「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吳署長秀梅

    是,就是修正主決議。

  2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4. 吳署長秀梅

    謝謝。

  2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6.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有簽名,也同意併案,同意可以併第244案、第245案、第247案和第263案,還有做一些文字的修正,楊委員已經有同意了。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吳署長秀梅

    楊委員同意併案,就是可以併244案、第245案、第247案和第263案。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吳署長秀梅

    對,還有第244案。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吳署長秀梅

    都是食07。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吳署長秀梅

    是。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吳署長秀梅

    是。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吳署長秀梅

    就是可以併的部分就一塊併。

  2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0. 吳署長秀梅

    第243案撤案,委員已經簽名了。

  271. 陳委員瑩

    簽名了。

  2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3.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簽名,有一些文字的修正,也同意併案,就是將凍結數改為100萬元,那也同意併案。

  2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5. 吳署長秀梅

    有。

  2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7.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簽名,也是改凍結100萬元。

  2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9. 吳署長秀梅

    我們希望可以改為主決議。

  2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1. 吳署長秀梅

    是。

  2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3. 吳署長秀梅

    委員已經簽名了,可以併案,科目可以自行調整,委員在上面有寫。

  2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5. 吳署長秀梅

    第247案可以併案凍結100萬元。

  2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7. 吳署長秀梅

    就是併第244案,因為委員已經改成食07了,就是07「食安新秩序」這個目。

  2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9. 吳署長秀梅

    是,委員有同意。

  2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1. 吳署長秀梅

    對,是凍結,就是減列的部分劃掉了。

  2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3. 吳署長秀梅

    好,那就不用科目自行調整,就是併第244案。

  2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5. 吳署長秀梅

    謝謝。

  2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7. 吳署長秀梅

    有一個地方的文字要修正,這是陳玉珍委員所提出來的,他本來要我們提出「加速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之具體措施」書面報告,委員已經同意把這些文字劃掉,那我們就是會針對他所提的新南向醫衛合作相關內容提出書面報告;另外,我們也請求可以刪掉「並經同意後」,就是提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2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9. 吳署長秀梅

    對。

  3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1.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同意文字修正。

  3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3. 吳署長秀梅

    第249案也是陳玉珍委員的提案,我們只有建議將最後一行的「並經同意後」劃掉,對其餘部分就遵照辦理。

  3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5. 張委員育美

    陳玉珍委員同意文字修正。

  3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7. 吳署長秀梅

    對。

  3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9. 吳署長秀梅

    我們對第250案有提一個主決議,希望劉建國委員可以同意。

  3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1. 吳署長秀梅

    他還沒有簽名。

  3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3. 吳署長秀梅

    第251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了。

  3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5. 吳署長秀梅

    第252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7. 吳署長秀梅

    第253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9. 吳署長秀梅

    第254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1. 吳署長秀梅

    第255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3. 吳署長秀梅

    第256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5. 吳署長秀梅

    第257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關於這個部分,委員本來是要減列500萬元,我們希望改為減列50萬元。另外,本案最後就是改為只寫減列50萬元,後面的文字就全部刪掉,請委員同意。我們希望能併案,也請委員同意。

  326. 張委員育美

    同意文字修正,改為減列50萬元。

  327. 吳署長秀梅

    謝謝,也請讓我們對科目自行調整。

  328. 張委員育美

    好。

  329. 吳署長秀梅

    謝謝委員。

  3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1. 吳署長秀梅

    第258案是減列50萬元,委員同意併案,已經簽名了。

  3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3. 吳署長秀梅

    我們希望可以併第257案、第258案、第259案、第260案和第262案。

  3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5. 吳署長秀梅

    是。

  3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7. 吳署長秀梅

    第259案也是減列50萬元,我們希望可以併案。

  3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9. 吳署長秀梅

    有。

  3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1. 吳署長秀梅

    委員也同意併案。

  3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3. 吳署長秀梅

    第260案減列50萬元,委員已經簽名了,委員也同意併案處理。

  3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5. 吳署長秀梅

    有。

  3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7. 吳署長秀梅

    第261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9. 吳署長秀梅

    第262案是減列50萬元。

  3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1. 吳署長秀梅

    是不是也可以併案?

  3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3. 吳署長秀梅

    謝謝。

  3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5. 吳署長秀梅

    第263案是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經簽名,我們希望可以併第244案和第245案,委員有同意併案處理。

  3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7. 吳署長秀梅

    因為他已經改成07「食安新秩序」了。

  3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9. 吳署長秀梅

    第264案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

  3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1. 吳署長秀梅

    第265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這個案子是要刪100萬元,希望委員可以同意併案處理。

  362. 張委員育美

    同意併案處理。

  3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4. 張委員育美

    減列100萬元。

  365. 吳署長秀梅

    對,就是不凍結了,只減列100萬元。另外,我們希望科目可以自行調整。

  3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7. 吳署長秀梅

    是,然後希望可以併案。

  368. 張委員育美

    同意。

  3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0. 吳署長秀梅

    和第266案、第267案併案處理。

  3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2. 吳署長秀梅

    第266案也是減列100萬元。

  3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4. 吳署長秀梅

    已經有簽名了。

  3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6. 吳署長秀梅

    第267案改為減列100萬元,委員已經簽名,希望可以和第265案、第266案併案處理。

  3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8. 吳署長秀梅

    科目可以自行調整嗎?

  3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0. 張委員育美

    好。

  3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2. 吳署長秀梅

    我們就第268案有跟委員溝通,我們是希望可以修改文字,但是委員還沒有簽名。

  3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4. 吳署長秀梅

    遵照辦理。

  3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6. 張委員育美

    陳玉珍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3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8. 張委員育美

    健保署自107年7月起在臺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及東區等6個健保分區,推動轄內策略聯盟,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截至109年12月底止,全國共計有81個策略聯盟,對不對?

  3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0. 張委員育美

    經查107年到109年全國6個健保分局的上轉率,臺北區、北區、中區及東區都呈下降的趨勢,而南區及高屏區則分別自108年第3季及第4季開始呈上升趨勢,為何各分區上轉率的趨勢不同、如何因地制宜來使在地醫療資源有效的分配運用,這些都關乎分級醫療制度的成敗,所以本席同意本案改為凍結50萬元,等健保署就如何精進分級醫療制度向本委員會提出說明之後始得解凍,因為你們還是要改進,各個區域不同,有的上升、有的下降。

  3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2. 賴委員香伶

    同意。

  3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4. 張委員育美

    第282案陳委員表示改主決議。

  3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6.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同意文字修正。

  3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8. 張委員育美

    是。

  3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0. 張委員育美

    同意文字修正。

  4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2. 吳署長昭軍

    第295案遵照辦理,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經簽名。

  4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4. 吳署長昭軍

    有。

  4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6. 吳署長昭軍

    原提案上面就有了。

  4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8. 吳署長昭軍

    第296案,感謝委員的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4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0. 吳署長昭軍

    第297案,謝謝張育美委員同意修改為主決議,希望我們兩個月內能夠提書面報告。請張委員同意。

  411. 張委員育美

    兩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OK?

  412. 吳署長昭軍

    是。

  4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4. 吳署長昭軍

    第298案,請張育美委員能夠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415. 張委員育美

    同意改為主決議。

  4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7. 吳署長昭軍

    第299案,賴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報告。委員已經簽名。

  4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9. 吳署長昭軍

    第300案,賴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也已經簽名,要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4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1. 吳署長昭軍

    第301案也謝謝賴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經簽名。

  4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3. 吳署長昭軍

    第302案,陳委員口頭說希望保留。

  4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5. 張委員育美

    第302案陳委員表示保留。

  426. 吳署長昭軍

    要保留,謝謝張委員。

  4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8. 吳署長昭軍

    第303案,陳委員口頭上同意修改為主決議,文字上要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積極來加強宣導民眾接受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提升涵蓋率,並在三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429.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改為主決議。

  4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1. 吳署長昭軍

    第304案,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並文字修正,要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就過去辦理的成果及未來規劃的作法,在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432. 張委員育美

    陳委員表示同意改為主決議。

  4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4. 吳署長昭軍

    第305案,謝謝蔣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員已經簽名。

  4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6. 吳署長昭軍

    第306案,莊委員已經同意改成主決議,並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也已經簽名。

  4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8. 吳署長昭軍

    第307案,楊委員已經同意改成主決議,並已簽名,三個月內提報告。

  4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0. 吳署長昭軍

    第308案,蘇委員說要在大會上溝通。

  4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2. 吳署長昭軍

    第309案,謝謝黃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報告。委員已經簽名。

  4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4. 吳署長昭軍

    第310案,非常謝謝張育美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報告,也已經簽名。

  445. 張委員育美

    同意改為主決議,要求國健署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三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4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7. 吳署長昭軍

    第311案,謝謝蔣委員已經口頭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並且已經簽名。

  4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9. 吳署長昭軍

    第312案,謝謝楊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報告,也已經簽名。

  4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1. 吳署長昭軍

    第313案,蔣委員已經同意修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也已經簽名。

  4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3. 吳署長昭軍

    第314案,謝謝吳玉琴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張育美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張育美

    第332案陳委員玉珍表示改主決議。

  2. 張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改主決議,同意。

  3. 張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4. 張育美

    同意改為主決議,兩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5. 張育美

    但是我要說一下,去年發放振興三倍券時,已經發生不少安置期間,從來沒有關心過兒少的監護人突然與孩子聯繫,卻在領完補助後消失地無影無蹤的案例,今年又發放五倍券及每名孩童一萬元的家庭防疫補助,又發生原生家庭為了搶補貼,註銷孩子的健保卡的案例,就是為了把孩子的補助領走就註銷健保卡的案例,讓兒少的就醫過程平添麻煩,主管機關不應該以家庭糾紛為由來推諉,忽視原生家庭搶領補助對兒少權益的侵害,應尋求跨部會的協助,請儘速提出解決方案,所以剛剛你講預算的部分,本席同意改凍結100萬元,但是要求社家署對此要更加努力,請你再提出書面報告。

  6. 張育美

    同意改主決議,但是希望兩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7. 張育美

    OK。

  8. 張育美

    賴香伶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9. 張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10. 張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11. 張育美

    陳玉珍委員表示同意改主決議。

  12. 張育美

    對,就是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要求中醫藥研究所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才可以解凍。

  13. 張育美

    凍結100萬元,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解凍。

  14. 張育美

    同意本案改為主決議,但是要求衛福部提升糖尿病及腎臟病照護的資源,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5. 張育美

    本席同意本案改為凍結50萬元,要求衛福部就提升四癌篩檢率,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6. 張育美

    同意改為主決議,但是要求衛福部就縮短疫苗不良事件救濟的行政流程,2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17. 張育美

    蔣委員表示第45案保留。

  18. 張育美

    OK,改為主決議,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19. 張育美

    同意減列100萬元及文字修正。

  20. 張育美

    同意改為主決議,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21. 張育美

    同意,但是我之前有質詢針對目前長照2.0方案不利於住宿型機構的展開,以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的草案為例,規定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之後,則不能給付長照2.0的給付額度,忽視了住宿式機構的使用者可能有就醫、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等等的需求,將住宿式機構使用者排除於長照2.0日間照顧的服務之外,忽視長照2.0住宿式機構能夠發揮的加成效果。利用長照給付資源的引進,能夠降低住宿式機構的服務成本,進而讓住宿式機構收費降低,使民眾更容易使用住宿式機構的服務,所以在預算上本席同意改為主決議,但是要求衛福部就住宿式機構結合長照2.0擴大服務體系的綜效,在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2. 張育美

    同意本案改為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23. 張育美

    OK。

  24. 張育美

    同意改主決議,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育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