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政府未遵守2012年在立法院所做有關牛豬分離、排除內臟的附帶決議。「就像現在的牛豬分離、排除內臟,當時2012年在立法院就算做了附帶決議,現在哪個政府官員在遵守呢?」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教育部所稱以加強查察、跨部會合作把關學校午餐,因為相關查察過去就有在做且查得很少。「你們說要加強查察、跨部會合作,這本來就有在做啦!這不是以前就在做了嗎?可是以前查的很少啊!」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中央不入法、僅以發信因應,卻把把關責任推給學校、老師與家長,例如要求各校自行編列預算購買萊克多巴胺快速篩檢試劑自主管理。「基隆市教育處已經發函到各校說,各校應於110學年度起自行編列預算購買萊克多巴胺快速篩檢試劑進行自主管理,這就是你們說的管理方式,把責任全部都推給學校」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應修正學校衛生法,讓萊克多巴胺透過制度化完全離開校園,而非僅以採購契約或部長承諾處理。「讓學校衛生法可以修法,讓萊克多巴胺能夠完全透過制度化離開校園」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教育部所稱依法研訂採購契約控管學校午餐食材品質並非依法,因為學校衛生法寫的是優先使用而契約卻變成一律使用。「法是寫優先使用,但契約變成一律使用,這樣是依法嗎?當然不是依法」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學校衛生法至少應將優先使用國產農產品改為一律使用,或比照基改食品將含萊克多巴胺肉品排除於校園之外。「起碼讓優先使用變成一律使用,或是像基改食品一樣拒絕在校園之外」發言紀錄
- 林委員奕華
(9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配合民法修法到18歲,大家應該都沒有什麼意見,因為這就是配合的修法,所以在這個禮拜的最後關鍵時刻,我還是要關心我最關心的學校食安問題。次長,您知道最近教育部發了一個公文還有一封信要求各地方政府給教育局,再由局處轉到學校,再請學校轉給家長的教育部長的一封信,次長,你知道這件事嗎?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 蔡次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是。
- 林委員奕華
這是你們檢送本部致家長的一封信,要求要送到國中、國小,透過群組公告等電子通訊或其他多元方式,儘速將旨揭信件轉達給家長知悉。用公權力要求要給每個家長知悉,有沒有這件事情?
- 蔡次長清華
報告委員,有。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次長你也不知道?那你知道這封信內容到底寫什麼嗎?整封信,本來以為是因為年底了,講講多元適性發展還是多元展能,講講108課綱最主要的理念,我以為是這個,結果不是,整封信在做什麼?都在解釋說明因應明年1月1日美豬進來之後教育部的相關作法,整封信都是在政令宣導,這封信你有沒有看過?次長都沒看過啊?要求要轉給每個家長喔!好,那我問一下,信裡面提到為確保學校午餐食材品質,教育部依法研訂採購契約,提到會做好控管,請問依法是依什麼法?
- 蔡次長清華
跟委員報告,依學校衛生法。
- 林委員奕華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對國內農產品的使用是怎麼寫的?文字是什麼?
- 蔡次長清華
應該符合……
- 林委員奕華
是一律使用還是優先使用?
- 蔡次長清華
優先使用。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依法──法是寫優先使用,但契約變成一律使用,這樣是依法嗎?當然不是依法,所以我要拜託一件事情,可以請教育部或行政院把你們的手放開嗎?讓學校衛生法可以修法,讓萊克多巴胺能夠完全透過制度化離開校園,這個禮拜要討論學校衛生法,這是我最後的請求,真的是一個請求,今天就算潘文忠出了這封信,也許可以算是潘文忠部長的政治承諾,然後呢?再換了下一個部長,然後呢?這是制度化嗎?次長,你當過教育局局長,後面的彭署長也當過教育局局長,你都知道什麼叫做制度化,現在用契約就想要解決,這是一個長久的作法嗎?就變成你們要用政令宣導的方式告訴家長,而且這封信凸顯的是什麼?你是讓家長安心還是讓家長更不安?因為這封信就是告訴大家萊豬不要吃,我們打保證萊豬一定不進校園,你就是跟行政院唱反調嘛!說萊豬絕對不進校園,就是食安會有問題啊!關於這個部分我還是要問一下為什麼不能修法?請次長說一下為什麼不能修法?把教育部的理念放到法裡面就是修法嘛!制度性來保障,為什麼連這個都不能做呢?可以告訴我們嗎?在顧慮什麼?入法明文規定有這麼困難嗎?一定要在契約嗎?
- 蔡次長清華
跟委員報告,部裡面一般都會在學期末、學年末的時候,會有一封信提醒家長假期到了,怎麼樣有計畫地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因為明年1月1日以後我們要求學校供餐的肉品都要採用國內的食材,所以在這封信裡面就特別提到要用國內的食材。
- 林委員奕華
這封信從頭開始,除了第一段開場白,二、三、四、五段全部都是在講萊克多巴胺進來之後你們相對應的作法,都是在政令宣導,請問一下未來要怎麼把關?次長要不要跟我們說一下你們要怎麼把關?你們說要加強查察、跨部會合作,這本來就有在做啦!這不是以前就在做了嗎?可是以前查的很少啊!
還有一個,我看到更離譜,這是人家跟我反映的,基隆市教育處已經發函到各校說,各校應於110學年度起自行編列預算購買萊克多巴胺快速篩檢試劑進行自主管理,這就是你們說的管理方式,把責任全部都推給學校,你們說不入法、不做,只透過一封信,誰來把關?學校來把關?學校自己去買萊克多巴胺的試劑,自己每天試驗有沒有含萊克多巴胺,這就是縣市政府的做法,推給學校、推給老師、推給家長,寫這麼好聽,就是不願意入法,但這是一個長久制度。
今天中央如果要求一定要讓它進來,我真的只是站在孩子立場,既然教育部要做,已經說了,那就入法吧!起碼讓優先使用變成一律使用,或是像基改食品一樣拒絕在校園之外,透過入法才不是只是一個政務官提出的承諾,到下一個政務官會變怎麼樣?就像現在的牛豬分離、排除內臟,當時2012年在立法院就算做了附帶決議,現在哪個政府官員在遵守呢?政府官員翻臉跟翻書一樣,牛豬分離現在有做嗎?排除內臟有做嗎?都沒做,這樣我們還能夠相信你不入法之後,未來10年、20年、30年都會這樣做嗎?今天下午要協商了,我最後利用這機會拜託教育部,你們應該要站在孩子的立場去跟行政院溝通,起碼這件事情,我真的希望我們一起努力來幫孩子做到,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