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學校供餐的豬肉、牛肉應全部使用國產豬、國產牛,半口萊豬都吃不到。「學校的飲食半口萊豬都吃不到,孩子在學校的每一口豬、每一口牛都是最健康、最有品質、最安全的臺灣肉品。」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應依據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三的規範,透過契約修訂要求各學校與團膳業者等校園飲食業者簽訂契約並進行換約,以契約管控校園食安。「我們依據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三的規範,透過契約的修訂去超前部署,要求各個學校跟團膳業者、提供校園飲食的所有相關業者都要簽訂契約並進行換約,而且規定12月31日之前要完成。」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思瑤

    (11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今天的主題之前,我要先問一下部長。明天立法院就要處理進口美國豬肉的相關法案,所有的家長都在關心,甚至到今天早上,我打開我的LINE,還是看到一些假消息在流竄。學校裡有沒有萊豬?孩子會不會吃到有問題的豬肉?我要在這裡請問部長,我們依據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三的規範,透過契約的修訂去超前部署,要求各個學校跟團膳業者、提供校園飲食的所有相關業者都要簽訂契約並進行換約,而且規定12月31日之前要完成。我每天都跟國教署彭署長通N次電話,今天是禮拜三,距離表定時間還有幾天,但是請部長回答我,所有中小學換約的進度是怎麼樣?

  2.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3.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召委關切、一直都注意到這個議題……

  4. 吳委員思瑤

    對,我每一刻都在追蹤。

  5. 潘部長文忠

    一直都以讓學生使用到我們的國產豬肉……

  6. 吳委員思瑤

    絕對是國產豬、國產牛!

  7. 潘部長文忠

    而且一直在嚴格督導相關行政部門……

  8. 吳委員思瑤

    請部長講重講。

  9. 潘部長文忠

    當時我們除了發公文,也修改採購契約範本……

  10. 吳委員思瑤

    契約是最強的管制。

  11. 潘部長文忠

    而且是非常嚴格的契約範本,內容明定所用肉品一律是國產豬肉、牛肉,甚至加工製品也都在規範之內,……

  12. 吳委員思瑤

    換約進度呢?

  13.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完成採購契約範本之後就交給各縣市,目前各縣市正全力處理,一定會在約定時間完成。

  14. 吳委員思瑤

    部長可能因為在質詢臺上,所以沒有時間把握最新進度,我一直在追蹤,一直還在與彭署長通電話,到此時此刻,全臺灣3,368所國中小已經全面、百分之百完成換約,也就是全臺灣國中小透過契約管控,從明年開始孩子在學校吃的牛肉與豬肉百分之百、全部都是國產豬、國產牛。今天3,368所國中小完成換約!我要在此update這個消息,也辛苦大家這段時間接受本席,包括很多本黨委員的魔鬼連環call,不斷為校園食安做最大的努力。所以我希望假消息應當適可而止,謠言也止於智者,學校的飲食半口萊豬都吃不到,孩子在學校的每一口豬、每一口牛都是最健康、最有品質、最安全的臺灣肉品。這個要非常清楚、再一次、不厭其煩地提出澄清與說明。

  15. 潘部長文忠

    是,也跟召委報告,目前我們所做的督導,包括給各縣市與學校的,確實都依照剛才委員所提,也謝謝委員每天都關注這樣的議題與進度。

  16. 吳委員思瑤

    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17. 進入今天的主題

    「大學新想像育才新方向」,我全力支持重點領域創新條例上路。其實不只是大家一直在說或媒體上流傳哪些特定企業不斷提出人才需求的警訊,我這裡整理的是國家自己的統計數字,科技部的數字更告訴我們,科技人才大斷層!國內碩博士都少了,每年加起來都少了1萬多人。國家的警訊也告訴我們,臺灣的博士人才只有兩成進入產業,甚至OECD替臺灣做的統計也顯示,只有9.6%進入產業,所以產業找不到高階人才,這都是國家級的人才警訊。針對國家級警訊,我在投影片左邊列出來的項目中,數字小於10%者都是所謂的重點產業,他們的人才嚴重不足,譬如IC設計產業,數字0%的意思是他們完全找不到、非常欠缺人才,也就是人才充裕程度的百分比。重點產業全面呈現缺人現象,國家確實須要do something,所以公私要協力。國際都在做,我整理了你們提供的資料,比利時的imec、荷蘭的萊登生物科技園區、英國的Oxford University Innovation都在做,各國也都有法律鬆綁;鄰近的韓國也透過2003年的產業教育振興及產學協力促進法,比臺灣早一步鬆綁。所以It's right time!我們非做不可,勢在必行。

  18. 我聽了一個早上的質詢,謝謝非常多委員的提點,大家都擔心這個、疑慮那個,因為委員的職責就是監督,須要加強所有監理的密度與強度,謝謝教委會委員,大家都看到可能、是不是會有問題。但我要說,教育政策必須大翻轉,我們要突破過去防弊大於興利的舊思維,高教的創新不能再防弊大於興利了。我整理出一整個早上很多委員提醒的可能弊端,是「可能的」,不代表是必然的弊端。對於可能的弊端,我們都要想盡辦法從法規面、政策執行上處理,譬如會不會造成產業失衡、會不會獨厚某個財團、圖利特定企業、鑽法律漏洞或者會不會有中資疑義,謝謝委員們的提醒,這是可能的弊端。雖然不是必然的弊端,但我們要強化監理的效度與強度。我也希望社會可以在興利面向多給支持,所以包括培育人才、產學合作、強化國際競爭、邁向教育的創新,就本席來講,在這些興利層面,你們要多多陳述、闡述,而不是一股腦兒回應各界就防弊提出的質疑,否則,我們的教育很難跨出這一步。防弊不能大於興利,興利一定要大於防弊,這是本席對於這個創新條例的態度。

  19. 我還是要提出幾個問題。針對企業出資比例,這個法規第七條規定,企業出資一定要大於國發基金,就只有這樣比較含糊的規定。我非常支持用國發基金挹注,而不是用現在的教育預算,因為這樣才不會排擠現在的教育預算,而且就國家面向而言,是做大了整個教育、育才的餅,這是正向的。但是我會提出一些挑戰,包括可不可以讓企業出資比例更高,譬如六成?請你們帶回去研議。現在這個法規只規定企業出資必須大於國發基金,而企業畢竟會用到我們的土地、用到現有設備,可能是建築物,還有許多鬆綁法規的利多,讓企業出資高一點,我覺得是可以思考的方向,社會可能也更能接受。但是比例不至於到八、九成,而合宜的數字是什麼?我們要討論。

  20. 第二個是獲益的比例。現在這個法規第七條與第二十五條提及,研究學院之獲益須用在教學研究、人事費用、學生的獎助金、產學合作、資產相關支出。沒有錯!學院必須自給自足,企業必須承擔這個學院相當的營運責任,但是在回饋學校的部分,條文只訂出下限,就是至少5%;換言之,「至少5%」就會成為未來每一個學院成立時的基本數字了。可不可以再調高?譬如我認為10%是合理的啊!企業透過國家給予這麼多方便,用了大學的軟硬體,那麼企業將研發成果收入挹注10%,用於國立大學改善師資、充實設備與其他校務發展,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喔!這是數字的部分。

  21. 第三個是生源的多元性。我謝謝教育部採用外加名額的方式,不會排擠到現在這些可能合作學校的原有招生名額,但是我要提醒你們,我現在沒看到到底預期可能會有多少人才,就是名額低標,我知道這是大學治理範疇,由各校與企業談,但起碼要有標準,譬如希望每個學校可以培育500人、800人等等,我不曉得,我沒有看到你們對於這個數字的評估。這到底可以為我們創造、育才的底數是什麼?你們要回答我。第二個部分是國際生與國外生,您剛才表示要盡可能保障本土人才,我當然同意,但這是臺灣向國際招生最好的機會,尤其臺灣的STEM相關產業在國際育才、攬才上大有機會,我甚至認為可以鬆綁現行10%境外生的規定,在這個學院給予比較高的國際生額度,這是可以思考的,因為我們對於重點產業有信心,這些人來我國研究學院就讀之後,我們有信心把他們留在臺灣就業。這是我的建議。

  22. 在教師待遇方面,因為有校中校,我擔心學院除了可以自己用比較好的待遇、已經鬆綁的法規,就編制外的教師向業界延攬。但在同一所學校間或是在不同學校間會造成老師的大逃亡,因為老師想往好的地方去,所以這個部分是否可能造成師資不公平的競爭?我覺得這個問題必須思考。抱歉!我的時間有限,可能無法讓您回答,我很快地把問題講完,在逐條時可以處理。

  23. 下一個問題是技職校院,我當然認為他們不應該是outsider,產學合作就是要針對技職校院啊!現在這是與一般大學合作,我同意目前不宜包含私立大學,但對於技職校院,應以國家政策誘因引領企業與技職校院合作,教育部可以提供政策誘因。

  24. 第六個問題,臺灣的中小企業佔全臺97.66%的僱用比,大企業只有2.3%,中小企業的研發經費卻遠遠不如大企業。這個條例固然是針對大企業,但我要求你們必須提出未來的配套,說明與中小企業在大學創新上的合作機制在哪裡。我一定要要求,這樣才能說不是獨厚大企業,對於中小企業─臺灣企業發展的主力才能交代。

  25. 最後一個問題是你的重點不是我的重點,我一定會講文化的國力。臺藝大可不可以與李安、侯孝賢合作?這些導演沒有能力組成什麼公司,我們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機制讓這些文化人也能適用同樣的方式,進入文化育才?教育部協助北藝大與周杰倫、蔡依林合組了一個什麼樣的機構培育臺灣的影視音人才?「臺流」!「臺流」!打造新臺流,這是吳思瑤(本席)心中最重要的產業,可是受重視的總是半導體、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文化是outsider。

  26. 我今天整理了七大問題,在逐條討論時,希望你們做足準備,興利要大於防弊,我們義無反顧地推動這個法案,好不好?

  27. 潘部長文忠

    好,謝謝委員。

  28. 吳委員思瑤

    也請你們趁休會期間,可能是一個月內,針對我提的問題先給我一份書面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思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