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於內政委員會第5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以資安為由延宕公投電子連署系統,認為連涉及全家財產的報稅都已電子化多年,政府不應對電子連署與電子身分證有兩種資安標準。「我覺得一個政府不要有兩種態度,對於所謂電子連署,連署而已喔,你是學法律的,舉重明清,連報稅這種,關係全家家當的都已經弄了多少年了,除非你們不是一個政府,你們學習的曲線和經驗在行政院完全無法交流,他們是怎麼樣護住資安的,還是你告訴我行政院任何措施都要有資安的問題。」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中選會讓公投電子連署的相關辦法在6月實施、相關系統上路。「我們希望到6月辦法可以實施,相關的系統可以上路。」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應趕快推動公投電子連署,認為以自然人憑證比對可節省部分查對人力,對想連署的民眾也方便,並質疑為何拖延這麼久。「那你就趕快推動電子連署嘛!電子連署要用自然人身分憑證自然去碰檔,這就節省了部分的人力,對不對?我不太懂,對於民眾或想要連署的人也方便,對你們也省力,但是為什麼要拖這麼久?」

發言紀錄

  1. 魯委員明哲

    (10時37分)本席與主委是第一次見面,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公投是直接民權,依照憲法規定,我們都是民眾的僕人,包括我都一樣,所以我覺得公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制度。上禮拜二遞送兩個公投案到中選會時我也有去,那時候並沒有碰到主委,至於珍愛藻礁公投,目前預估也收集了超過六、七十萬份連署書,大概明後天會送件,早上聽到主委提出的報告,針對國民黨提出來的這兩個公投案,你大概當天就轉交各戶籍所屬縣市的戶政事務所進行審核、查核業務,並要求於5月8日前送回,對此本席要謝謝你,因為可能有人會有些擔心,主委能將此講清楚,那就沒有問題了,畢竟對於中選會,雖然有很多人很擔心,但是就我們的立場只能不斷的要求,不光是說「我們中立」,我們也希望做出來的很多事和說出來的話都是中立的。

  2. 事實上這次公投故事起源當時,主委尚未至中選會任職,在公投法於92年完成立法後十幾年的106年,大家認為這是個「鳥籠公投」,那時是民進黨執政,遂在立法院民進黨委員過半數的情況下,於民進黨主導下通過修正,當時也傳出一片佳話,說是打破鳥籠公投,那些佳話當然也是民進黨主導的。那個佳話主要有幾個過程,第一個,當時公投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目前的主管機關就是你中選會。對於公投法,你不是適用機關,選罷法是,但是這個部分就是你管理的一個法律。第二是下修,包括門檻等等。第三個是下修投票年齡到18歲。另外兩個更重要,大家覺得真的有跟上時代,因為是網路的快時代、電子時代、網路的世代,所以在第九條建置電子系統,讓提案跟連署更方便。另外,經過協調之後,公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全國性的公投得不在籍投票,當然要另立法律。

  3. 回憶這段過程,那時候您不在中選會,很多的感受也不是從108年6月開始,有些東西跟你沒關係,你是無辜的。但是我覺得這整個事件,因為民眾有權利要求政府的施政延續,你既然接這個位置,就要全部來瞭解、承擔。請教主委,現在公投,就是你管轄的法令,所謂的電子連署系統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上路?好像你有回答謝衣鳯委員是今年6月。這個法令在106年修過之後,你覺得對於電子連署這件事,包括你在任一年多,以及之前你所瞭解的,中選會對這個事情是不是已經盡心盡力、全力以赴了?是,還是不是?

  4.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先就制度的設計對於選務的影響,以及對於選民、對民眾的便利性來講,的確應該要去推動,方便選民表達他的意思。他可以透過電子方便的方式來進行連署。就我們選務機關來講,你看一下子來了100多萬份,正本、影本加起來200多萬份的連署書,我們收案都還好,還要再發下去,到戶政所進行查對,這個工程、工作非常繁雜,也增加了很多很多的人力。如果能夠用更便捷的方式,譬如說電子連署,可以節省很多的人力,可以節省很多的資源,何樂而不為?應該要去做才對啦!所以中選會沒有任何理由推遲電子連署系統的運作。但是為什麼還是拖了一點時間?最主要的考量當然就是資安的考量。其實我們在107年12月就已經完成建置,建置之後,我們依照契約的規定與相關的規範,必須要進行第三方的認證……

  5. 魯委員明哲

    主委,這樣子好不好,因為說真的,我時間有限,我也願意讓你講,請問6月可不可以?

  6. 李主任委員進勇

    結論就是6月我們會完成全部行政院資安處要求我們改正的項目。

  7. 魯委員明哲

    簡單來講,相關的辦法在去年4月份行政院已經通過、公布了,現在就是還沒實施嘛!我簡單問你一下,好不好?電子系統怎麼上路?是不是6月份?這是很籠統的說法,已經通過的辦法與實施的日期是不是可以在這裡保證就是6月份?

  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這樣子的,行政院資安處要求我們改正的範圍和項目,我們都可以改正完畢,改善完畢之後,必須要跟資安處做最後的確認,確認沒有問題,就可以準備上線。

  9. 魯委員明哲

    所以6月是一個目標,也不一定能上線。我最主要是講,所有瞭解這個事情,包括民眾、大家的想法,這次也是我第一次近距離參與全國性公投連署,其實不光是民眾疲於奔命、人仰馬翻,你們收到這麼多的量體,我相信雖然你們pass給地方戶政事務所,到最後整合,你們也很辛苦。

  10. 剛剛很多委員都在擔心什麼假身分證的問題、查核的問題,那你就趕快推動電子連署嘛!電子連署要用自然人身分憑證自然去碰檔,這就節省了部分的人力,對不對?我不太懂,對於民眾或想要連署的人也方便,對你們也省力,但是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最近我有聽說是誤會你,還是什麼所費不貲等狀況。但是我在想,你這個錢怎麼花的,為什麼?

  11. 我覺得一個政府不要有兩種態度,對於所謂電子連署,連署而已喔,你是學法律的,舉重明清,連報稅這種,關係全家家當的都已經弄了多少年了,除非你們不是一個政府,你們學習的曲線和經驗在行政院完全無法交流,他們是怎麼樣護住資安的,還是你告訴我行政院任何措施都要有資安的問題。另一方面又在推電子身分證,一個政府兩種說法,電子身分證大家這麼擔心的事情卻一再說沒有問題、沒有資安問題、沒有資安的問題,當然不是你說的。但是現在已經大概是第二年了,你告訴我們有資安的問題。

  12. 107年你們建置這套系統,至今已經快4年了,我再提醒你,這花的是人民的納稅錢,而且要做的是立法院通過的法令,107年你還沒到任,我不怪你,但是你覺得民眾對這個事情的期待,從三年半前、快四年了,就花了400多萬元寫好這個系統,已經建置完畢,我剛剛已經問了,確實建置完畢了。那也就算了,雖然建置完畢,但需要不斷查核,那也就算了。我覺得很過分,你知道嗎?你們除了建置完畢,就在這個空窗期、等待期,人民完全沒辦法享受到。我告訴你,你建置系統,人民如果可以享用到,你花人民的錢,沒有問題。結果從建置當年開始,107年到今年110年每一年還為這個405萬元的系統編列經費,107年編列250萬元,108年編500萬元,109年編450萬元,到今年405萬元,總共建置系統才400多萬元。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編沒有用,因為沒有上線。

  14. 魯委員明哲

    沒有用,一毛都沒有用?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用。

  16. 魯委員明哲

    現在沒有通過,都沒有用?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都沒有用。

  18. 主席

    請中選會綜規處高處長說明。

  19. 高處長美莉

    108、109年都沒有用。

  20. 魯委員明哲

    108、109年沒有用,用了哪一年的?

  21. 高處長美莉

    110年還沒到,也沒有用。

  22. 魯委員明哲

    因為系統都還沒上線,但你們編了這個錢,如果主計單位在這裡,我希望你們核實跟我說,每一年的預算核實運用,你今天跟我講一毛沒用,就沒有用喔!是這樣最好。但這個預算的編法,大家的感受是非常非常差啦!

  23. 所以假設我們已經投資這個錢,三年半前就已經建置好的系統,你現在告訴我第三方查核在108年也完成了,一算又是快一年半了,查核完又告訴我,去年行政院資安處又來查核了,總共有25個缺點,這25個缺點是不是在2月份以前已經解決了9項?

  24.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25. 魯委員明哲

    然後還有14項在執行中,是不是?9加14是23項,還有2項是怎樣?你們的報告寫了25個問題,那還有2項是什麼問題?為什麼沒寫!

  26. 高處長美莉

    還有2項,因為是資安法的規定,那已經是高標的A級機關規定,比方說要求要全機關導入,還有一個是要全機關……

  27. 魯委員明哲

    所以這2個是不能解決嗎?

  28. 高處長美莉

    這2項是超高標的A級。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跟行政院資安處說明,這2項就是開始上線運作之後……

  30. 魯委員明哲

    簡單來說,這是你主管的業務,這個系統已經編在這邊這麼久,這次已經用不上,是確定了!我今天在這裡第一次質詢,希望留下紀錄,我們希望到6月辦法可以實施,相關的系統可以上路。要上路,我希望是6月份,你有在這裡嘗試答應。

  31. 再來,你寫一個報告不要這樣子,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有25項缺失,已經改善9項,正在改善中有14項,還有2項咧?這2項要在下個報告用,是不是?我覺得這樣對我們很不尊重。

  32. 最後,你每一年都有不同的答案,當然因為這個系統並不是在主委任內建置完畢的,或許107年你還沒到任,系統已經在那裡了,對不對?費用也花了,有沒有什麼困難,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報稅是多嚴重的問題,有1,000多萬人在報,連署100多萬人也不少,我也沒有說人少,但是報稅這麼嚴重的事,舉重明輕,再怎麼樣,把我們的身家拿去報稅都沒有問題。我希望能夠最後確認其他早就用電子系統的公務機關,資安可能要求得比你們更嚴重,甚至問內政部戶政司,為什麼他們再三保證電子身分證?大家都有疑慮,他們也說沒有資安的問題,那為什麼到了電子連署系統這個部分就有資安問題?

  33. 我最後想說,從108年、109年到110年,最後你終於說了6月,但是我剛剛聽你的口氣,6月大概也很難。

  34. 李主任委員進勇

    6月改正完畢。

  35. 魯委員明哲

    可以嘛?6月保證完畢?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

    6月改正完畢。

  37. 魯委員明哲

    所以只是改正完畢,然後還有辦法的實施日期?無論如何,如果下次公投沒有綁回大選,電子連署系統這次用不上,我們也不跟你計較,但希望下一次一定要能夠用上。有沒有信心?

  3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努力,我來努力。我壓力也很大,我壓力也很大,我會努力。

  39. 魯委員明哲

    我告訴你,下一屆是兩年半之後,待會召委再問一下他的信心到什麼程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魯明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