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法規定的5場電視辯論有缺點,容易各說各話,也可能出現人身攻擊。「公投法的5場電視辯論,這是公投法成案後一定要做的,但它有它的缺點,就是各說各話,也有可能出現人身攻擊」發言紀錄
- 蔡委員壁如
(10時10分)我們來釐清一下三接的事情,民進黨都號稱是最會溝通的政府,但是像剛剛這樣子資訊不對稱、都不對外公布,因為我詢問很多不管是台電或中油的人,他們都告訴我們沒有缺電的問題,可是部長對外就說「三接不蓋就會有缺電問題」來恐嚇老百姓,很會溝通的政府用這種水銀瀉地的宣傳方法,我們今天就還是來討論一下三接的議題。第一個、部長,這4種說明會:民進黨說要辦300場說明會;立法院要舉辦公聽會;還有公投法可能5月份就要辦5場電視辯論會;還有聽證跟類聽證。你覺得哪一種方法是最可以溝通、最有效的?
- 主席
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王部長美花
對於應該做的溝通,如果有效我們都願意來做。
- 蔡委員壁如
好,所以部長的意思就是這4種方法你都願意嘗試?
- 王部長美花
法律規定應該做的我們都會做。
- 蔡委員壁如
好,一個一個來看,公投法的5場電視辯論,這是公投法成案後一定要做的,但它有它的缺點,就是各說各話,也有可能出現人身攻擊;如果是辦公聽會,事實上是容易發散不容易聚焦,去年底我辦了一場珍愛藻礁的公聽會,當場就是能源局的官員跟跟民團各說各話,也不容易聚焦;再來就是聽證跟類聽證,事實上是行政程序法第五十四條到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希望利害關係人可以一起討論有爭議的點,聽證的紀錄可以公開且有法律的效力,我也希望部長能夠辦聽證,不管是辦公聽會、說明會、聽證會或類聽證,應該都要先把問題釐清。
事實上去年6月5日環境日,蔡英文總統接見環團的時候也承諾要辦類聽證,後來當然因為萊豬議題而暫緩。在公投的連署過程當中,網軍又開始去攻擊這些公民團體,就各說各話,所以本席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夠辦聽證會,請經濟部跟中油研議,1個月內啟動聽證跟類聽證,接手去年陳吉仲答應環團要辦類聽證的溝通工作。在辦類聽證的過程當中,我還是把一些需要溝通的問題列出來,這個大概是上次珍愛藻礁公聽會的時候公民團體提出來的問題,但是當時很可惜的,不管是能源局還是中油都是各說各話,像剛剛其他委員也在講,能源局、中油跟台電都告訴本席沒有缺電的問題,可是部長還是會對外講三接是唯一的方案,不接就會缺電,所以本席把它列出來,就是民眾在公投之前需要釐清的一些課題。
- 我想部長應該很清楚,永安、臺中到協和接收站,中間有爭議的桃園大潭接收站,甚至是個人的麥寮港或者是台電的臺中港接收站,大概是目前跟未來的場址。本席也把幾個替代方案整理出來了,有三個部分
一個是遷址、一個是原地微調、再來當然是輔助方案。事實上之前在公聽會上,所有官員都說三接是唯一的方案,其他都不可行,我還是把它列出來,希望能夠一一釐清。當時民團有提出希望能夠遷址到臺北港,基本上它有它的優點:海象穩定、全年運轉天數多。當時中油的回答是說時程不及,但是因為臺北港海象穩定,事實上它全年的運轉天數,基本上會比現在觀塘這邊的運轉天數還要多;再來就是遷移到林口港,它也是海象非常穩定,且大潭電廠到長生電廠本來就有陸管,只需要3公里的管線就可以拉到長生電廠,不過能源局的回答是會影響飛安,到底會不會影響飛安這個問題也是大家要拿出來討論的。
再來就是原址的微調方案,港區外移或者說是FSRU的方式,在外面的、浮動式的,優點是可以保護藻礁,缺點是碰到颱風的時候海象不佳,當然會有一些疑慮。最後是輔助方案,這是增加氣源,沒有辦法直接替代。部長,召開聽證會釐清爭點、交換證據、公開透明、資訊對等,這是剛剛前幾個委員都講到的一個點,公開透明跟資訊對等是跟民眾、公民做最好的溝通,請部長回答。
- 王部長美花
謝謝委員,對於每一個議題點都這樣客觀地釐清,我們是非常非常樂意的。至於聽證會,事實上聽證會是假設要做一個處分、做一個處分權,如果機關或相關法律規定要辦聽證會的話就要辦。今天這個是公投成案,未來會按照公投法舉辦相關的辯論會等等,我們都會遵照辦理。三接當時是通過環評,所謂的行政處分也都過了,所以其實我們就按照法律的規定,該做什麼樣的溝通我們都非常樂意來做,委員剛才講的那幾點……
- 蔡委員壁如
去年蔡總統承諾要辦類聽證,願不願意承諾這件事情,實現蔡總統的承諾?
- 王部長美花
第一個、坦白說我不瞭解蔡總統是怎麼說的;第二個、什麼叫類聽證會?我覺得什麼樣的方式,大家可以接受我們就來接受,但是你不可以把它定位成……
- 蔡委員壁如
公民跟民團要的就是聽證會。
- 王部長美花
聽證是一個有法律意義的東西,要按照法律程序來做,如果要我們不在法律程序裡面辦聽證會,我覺得整個法律體制就亂了,我要講的是這樣,該按照法律、該做什麼樣的說明會、辯論會、公聽會,我們就都會來做。
- 蔡委員壁如
部長,為了保護藻礁,其實到最後都已經是各說各話了,所以本席在這裡非常建議相關單位研擬這樣的聽證會來釐清爭點。
- 王部長美花
我們就是要讓各說各話的大家一起來談。
- 蔡委員壁如
當然它具有法律效力,免得相關單位每次胡說八道講完之後,然後有人糾正他,他就說:他講錯、他聽錯了什麼的。因為聽證會是具有法律的效力……
- 王部長美花
是,但是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行政處分,沒有一個法律機制叫我們現在辦聽證會,明明公投就有公投的程序了,又跑一個聽證會,我覺得這是不符合法制的。
- 蔡委員壁如
本席在這裡非常誠摯邀請經濟部跟中油研議。另外,昨天美國的議員有再提出要跟臺灣簽署FTA,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這件事?還有內容是什麼?
- 王部長美花
美國兩黨的議員支持臺美要加強關係、支持臺美簽FTA,我們都非常感謝他們支持臺美進一步的合作。
- 蔡委員壁如
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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