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維於國是論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為了推動轉型正義就可以違法延任,使促轉會成為萬年機關、永遠的政治提款機。「難道為了推動轉型正義,就可以違法延任成為萬年機關,變成永遠的政治提款機嗎?」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民進黨推動轉型正義在社會上造成更多的仇恨與對立、一事無成,連民間真促會都看不下去,如此的促轉會可笑至極。「民進黨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其實也在社會上造成更多的仇恨與對立,一事無成,連民間真促會看不下去!如此的促轉會豈非可笑至極?」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德維

    (9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媒體先進。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真情告白,以「我為中火兩度被移送法辦」為題投書媒體,指臺中市政府以台電未遵守停工命令,啟動三號機,違反空污法,將他送辦。加上去年端午節中火啟動二號機被函送,若兩個案子加起來,那麼在最壞狀況下,他要坐六年牢。本席想請問的是:難道為了要讓全臺灣維持供電,就可以正大光明違法嗎?為了蔡英文的維安,前彰化縣員林警察分局長洪文宏竟指示員警,遇到陳抗推擠就順勢跌倒,跌入人群中,欲入人於罪,幸好法院最後判決民眾無罪!本席肯定法官的公正判決,但本席同時也想請問,難道為了蔡英文不想遇到陳抗,國安警政高層就能下令違法逮捕民眾嗎?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就要被犧牲嗎?根據警政署統計,近幾年來警政機關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名義所移送的案件暴增,而在109年,有高達七成七的案件由司法機關裁處不罰!本席想請問,難道只要警察是政治人物的打手,就可以無須嚴守行政中立,甚至可以恣意違法濫權嗎?試想,若臺灣社會只在乎政治人物的好惡,不遵守法律,那麼臺灣將沒有未來、沒有明天可言!民進黨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其實也在社會上造成更多的仇恨與對立,一事無成,連民間真促會看不下去!如此的促轉會豈非可笑至極?難道為了推動轉型正義,就可以違法延任成為萬年機關,變成永遠的政治提款機嗎?我們不希望臺灣繼續淪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德維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