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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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贊成教職員按月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不用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改為免稅在前、繳稅在後。「即教職員規定按月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不用計入繳付年度薪資的收入課稅,本席也贊成」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自繳退撫基金費用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課稅的修法,若能加快作業,或許可在法案通過後從今年開始試算與實施,以更完整貫徹平等權與修法意旨。「但若是可以加快速度,在法案通過之後,我們或許可以從今年開始試算,從今年開始實行,我覺得這個對貫徹平等權、貫徹這個法條的修正意旨會更完備。」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11時29分)今天很多同仁都在關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也有提出院版,我想這個應該都有共識,即教職員規定按月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不用計入繳付年度薪資的收入課稅,本席也贊成,只是這個法案來得比較晚,我想就這一點再跟次長還有部長來討論一下;因為這個大概就是平等權的問題,現在很多違憲的解釋都會從平等權來切入。

  2. 當初會立這個法、修這個法,主要是考量勞工跟私立學校的教職員也是免稅在前,繳稅在後,當然你說要完全溯及既往,把之前大家繳的都退回來,真的是茲事體大,同時也要考量國家財源的平衡問題;但若是可以加快速度,在法案通過之後,我們或許可以從今年開始試算,從今年開始實行,我覺得這個對貫徹平等權、貫徹這個法條的修正意旨會更完備。請教次長的意見。

  3.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4. 林次長騰蛟

    謝謝委員。有關軍、公、教跟勞工課稅的部分──先免後課的原則,基本上是有共識的,所以就朝這個方向來……

  5. 周委員春米

    現在要從什麼時候施行?

  6. 林次長騰蛟

    這個部分要怎麼來實施?主要因為軍、公、教部分扣繳義務機關非常多,相關的作業系統都需要去修正、修改,所以院版也考慮到這些,為了讓作業能夠順暢……

  7. 周委員春米

    那就等到修正後再來試算,不要說現在這些基本的技術性工作,我沒辦法試算,所以今年沒有辦法推行,我想這樣的理由會讓大家比較失望。你還是可以先去做,將來這些技術性的資料就從今年開始算,應該會比較合理,這樣也才能達到我們今天修法的美意。

  8. 林次長騰蛟

    是。

  9. 周委員春米

    請次長就這部分再去和其他機關討論,我想這個方向在立法院應該是很多委員都支持的。

  10. 接下來要請教部長,針對賴品妤委員所討論的育嬰假部分,首先是性平這一點,因為懷孕生產都由女性來擔負最大的責任,另外就是國家的人口政策已然是一個國安危機。剛剛聽到部長說,如果要溯及既往的話,對當初沒有選擇育嬰留職停薪──請育嬰假的人不公平,這當然是一個說法;但我覺得從這個角度來切入,反而是懲罰,當初他綜合相關的狀況沒有做這樣的選擇,那是他的選擇,我們現在應該更積極地去保護、去鼓勵當初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的這些婦女,對她當時所承受到的一些壓力,所承受到的一些福利上的限縮,給予彌補才對。部長考量到的是對那些沒有請育嬰假的人不公平,可是從另外的角度來看,對當初請育嬰假的人,我們不是現在更應該來彌補嗎?

  11.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2. 周部長志宏

    委員這樣考量也是正確,但我們擔心如果溯及的話,第一個人數非常多,而且現在來補繳會影響到後面退休給予的計算……

  13. 周委員春米

    我當然知道最終還是要考量財政負擔的問題,但它是可以有配套的,第一,先去試算當時有多少人;第二,我們要負擔的是多少;第三,不用全額或全部給付,但我們至少要有方向、有數字、有相關的細節之後,再來做決定怎麼配套,不用百分之百,可是我們要也正式去面對當初是女性承擔這個責任,所以我們也鼓勵男性,讓男女平等。當初承受這個最大責任的是女性,尤其在福利還沒有完全、充分保障的那個時代,她願意做這樣的決定,我們更應該給予鼓勵。所以本席要求銓敘部先將大家剛剛提到的部分試算出來,再考量如何配套。

  14. 周部長志宏

    好,我們先做一個統計試算,看看它的影響有多大。

  15. 周委員春米

    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