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將退休人員再任私校的退撫儲金改由私校負擔、公保費用改由個人負擔,金額僅幾千元,對減少退休人員再任私校的影響不大。「更不要講儲金改為私校負擔或個人負擔,事實上只有幾千塊,影響不大。」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教育部提出的將退休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減列項目等作法能否達到減少再任私校的目標,認為可能只是表面處理、實際上是在應付。「但是我們實際來看這樣的作法能不能達到目標?這才是重點!還是只有表面上有在處理,可是事實上只是應付而已?」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因違憲而不廢不行,主張廢除後仍須以其他制度減少退休人員再任私立學校。「萬一這一條廢掉,當然因為它違憲,所以不廢也不行,但要怎麼樣減少聘任或者再任私立學校的制度?」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絕對數字的實際聘用人數作為將退休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減列標準是否合理。「就是絕對數字嘛! 這樣合不合理,我們待會再討論。」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退休人員再任私立學校相關制度的調整,能否實際改善大量博士生或年輕學者找不到教職、流浪教師的問題,要求教育部認真看待。「換句話說,這個制度的改變,到底有多少是要來解決所謂大量博士生或年輕學者找不到學校教書、流浪教師的問題,這一塊我希望教育部能認真來看待,否則的話,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這個制度的改變而得到實際的改善。」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不得使用獎補助款支付再任人員薪資的限制沒有實際效果,認為基於大水庫概念,學校不會直接拿補助支付薪資,但補助增加仍讓學校有更多資源處理該部分。「他們當然不會直接拿補助去支付薪資,可是當有更多錢給私立學校,讓整個大水庫增加之後,相對就有更多資源來處理那一塊了,所以我講的就是那個有沒有解決的問題。」發言紀錄
- 羅委員致政
(9時19分)謝謝主席。林次長、周部長、在座各位官員、各位委員。這次對於修法,總體來講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因為被釋憲做了一個違憲的裁定之後,我相信大家都有共識需要把這個法再修得更完備一點點。對於修法內容,我基本上是同意整個行政部門目前的方向,但還是要回到當時(107年)在處理這個修法時設計的目的是什麼,以及被迫必須要回到再修法的態度上之後這些問題怎麼解決的問題,這是本席今天尤其要特別就教於教育部的部分。
我們知道當時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修法設定的目標或者說當時的背景,是因為的確出現一些可能從公立學校退休之後再到私立學校任教,這種實質上領受雙薪的情況,也就扭曲了退休的意旨。第二就是對年輕的博士或年輕人的工作機會可能受到剝奪要怎麼處理?當然它背後所反映的一個大問題,就是整個高教人力供需出現失衡的情況。
有一個數字大家看一下,這是教育部提供的,106年還沒有通過修法,在第一次修法之前,軍公教再任私校人數將近1,855人,可是在107年修法之後數字下降了,來到1,155人,這是軍公教的部分,如果單純看教育人員的話,是從787人降到408人,先不管當時的修法有沒有違憲,但的確達到那樣的目的。可是問題出現了,再任私校人數下降之後,缺到底是用兼任去補,還是學校開始改了,聘那些年輕教師或用其他方式?次長的瞭解是怎麼樣?
-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騰蛟
跟委員報告一下,據我們的瞭解,私校缺額因為教學上的需要,一方面有些學校因為少子化招生的影響,所以會依照實際招生的班級數跟人數聘用師資,以目前來講,我們瞭解有些私立學校會考量到學校自己本身的狀況,除了有缺額會聘專任教師之外,可能確實也有些學校是聘……
- 羅委員致政
我們看這些數字,事實上並沒有真正解決我們當時的問題,因為私立學校的兼任人數反而是增加了,當然有很多因素,並不是只有制度面的因素。第二個,這是你們目前提出來的,萬一這一條廢掉,當然因為它違憲,所以不廢也不行,但要怎麼樣減少聘任或者再任私立學校的制度?你們提出幾個作法,包括將退休人員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的減列項目、限制不得使用獎補助支付薪資,或者退撫儲金改由私校支付等等,這是學校端聘任的部分。至於老師端或是退休人員端,就是公保費用改為由個人負擔,對不對?但是我們實際來看這樣的作法能不能達到目標?這才是重點!還是只有表面上有在處理,可是事實上只是應付而已?我舉個例子,將退休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的減列項目,請問次長,這個已經開始做了嗎?
- 林次長騰蛟
將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減列項目目前已經有在執行,但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進一步檢討。
- 羅委員致政
這個資料可不可以提供我們參考?
- 林次長騰蛟
可以。
- 羅委員致政
比方說使用多少?或是在這個學校的比例是以絕對數字還是用比例?
- 林次長騰蛟
這個部分我們再提供相關數據給委員。
- 羅委員致政
這總是一個大政策方向。
- 林次長騰蛟
是的。
- 羅委員致政
是以實際聘用人數還是占學校師生的比例,來做為減少獎補助的標準?
- 林次長騰蛟
目前我的瞭解應該是以實際進用人數做為……
- 羅委員致政
就是絕對數字嘛!
- 林次長騰蛟
對。
- 羅委員致政
這樣合不合理,我們待會再討論。
- 林次長騰蛟
是的。
- 羅委員致政
比方說,不得使用獎補助款支付薪資,看起來是這樣,但學校不會這麼做,就是大水庫理論。
- 林次長騰蛟
是。
- 羅委員致政
次長,這有實際上達到效果嗎?
- 林次長騰蛟
針對這個部分,基本上我們會要求學校針對教育部補助款在隔年度報相關支出憑證的時候……
- 羅委員致政
當然支出憑證絕對不會拿這個報薪資啦!
- 林次長騰蛟
不能拿教育部的補助款做為退休人員的薪資……
- 羅委員致政
我剛才提到就是大水庫概念嘛!
- 林次長騰蛟
對。
- 羅委員致政
他們當然不會直接拿補助去支付薪資,可是當有更多錢給私立學校,讓整個大水庫增加之後,相對就有更多資源來處理那一塊了,所以我講的就是那個有沒有解決的問題。更不要講儲金改為私校負擔或個人負擔,事實上只有幾千塊,影響不大。但是剛剛講那個數字,我們看專任兼任教師的部分,從106年到109年兼任老師人數在私立學校是增加的,根據你們統計的數字,所謂無本職的兼任教師有將近1萬3,000人是在私立學校,換句話說,這個制度的改變,到底有多少是要來解決所謂大量博士生或年輕學者找不到學校教書、流浪教師的問題,這一塊我希望教育部能認真來看待,否則的話,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這個制度的改變而得到實際的改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羅致政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