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私校實施確定提撥制十年來提撥較多、反應不錯且基金規模增加,一方面可減少公部門壓力,二方面受保人也比較喜歡。「目前實施起來,私校的反應看起來不錯,所以現在私校的基金規模反而愈來愈增加,一方面也可減少公部門的壓力,二方面他們也真的比較喜歡這個方案。事實上,根據這十年的結果統計,他們能夠提撥的真的比較多。」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新進公務員退撫制度可參考私校或新加坡模式,提供約三種由公部門篩選把關的投資選項供其選擇。「如果我們國家也能類似私校這樣子,或是類似新加坡模式,但是它的商品太多,而我們的私校可能有三種選擇,不要太多。這三種選擇基本的權利義務,以及其設計的合理與合法性,由我們公部門幫忙篩選,篩選之後便可以考慮使用。」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將課稅施行日期改為110年1月1日,讓明年可省去扣稅程序,以保障已釋憲確認的公務員權利、避免徒增困擾。「只要將施行日期改成110年1月1日,明年就可以省去這個扣稅的程序。本來已經釋憲過的,人家的權利就要給人家保障。」發言紀錄
- 許委員智傑
(10時21分)主席、大家好,我再延伸一下上一次的問題,上一次我們提到公務員薪水課稅的議題,當時修法的時候是說予以保留,其實今天的政務人員都一樣,考試院是否能一併處理?
- 主席
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
- 劉秘書長建忻
委員是說先免後課的部分嗎?
- 許委員智傑
對,還是銓敘部要先回答?上一次是保留,本來是111年要課,現在已經釋憲過了,倘若我們將施行日期改為110年1月1日,明年他們就不用再課,請問現在研究得怎麼樣?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志宏
這部分和行政院已經有共識,原則上我們和行政院一起,若軍公教同步調整施行的時間,我們也尊重大院的決定。
- 許委員智傑
現在還沒有商量嗎?
- 周部長志宏
4月28日我們會邀集相關主管機關開會,共同討論這件事。
- 許委員智傑
事實上,多位跨黨派的委員都很贊成,其實沒有差這一年,既然已經釋憲過了,就不要讓公務員徒增困擾。只要將施行日期改成110年1月1日,明年就可以省去這個扣稅的程序。本來已經釋憲過的,人家的權利就要給人家保障。
本席希望4月28日當天,銓敘部也可以極力幫忙主張,其實不只是你們,這也是所有公務員的權利,我希望你們如果要開會,就要趕快凝聚共識。另外,關於公務員的確定給付制,112年7月1日以後的新進人員會改成確定提撥制嗎?
- 周部長志宏
新進公務人員的制度尚未確定最終方向,不一定是確定提撥,也有可能是混合制,這部分還在思考當中。
- 許委員智傑
我看了很多資料,現在的私校是確定提撥,而且可以自選方案;勞工則是確定提撥,但沒有自選方案;公務員是確定給付,現在就是有可能要研議確定提撥的部分,當然這見仁見智。
我檢視過去十年來的投報率,私校因為確定提撥制,好像可以多分一點盈餘,其中大概分成兩部分,一個是補缺口,一個是增加提撥給受保人的權利。目前實施起來,私校的反應看起來不錯,所以現在私校的基金規模反而愈來愈增加,一方面也可減少公部門的壓力,二方面他們也真的比較喜歡這個方案。事實上,根據這十年的結果統計,他們能夠提撥的真的比較多。
據我所知,私校有分四個選項,分別是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如果自己沒有選的話,就是第四種由他幫你配,比如30歲以下就配積極型,風險比較高,獲利也比較高;而50、60歲以上就全部配保守型,反正已經退休了,沒有差那麼多,中間的比例分配我就不再講太詳細。總之私校的制度,就我們瞭解的情況是備受肯定。
其他國家如澳洲和新加坡,我是覺得新加坡的可以考慮,澳洲是委託信託業者,但一般人民不見得能完全信任外面的人;新加坡則是有設立一個公基金局,提供幾種所謂的商品選擇,剛才我講的私校這四種,如果類似保險的話,就是有四種商品。這些商品選擇由國家來進行篩選,其實是一個合理的制度,就是商品必須合理,由國家篩選之後,讓人民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目前私校的制度執行之後,有一些公務員也跟我們反應,這個制度算一算對他們來講比較有利,他們也希望可以有這個機會。現在你們都還在研究當中,有沒有什麼比較具體可以先跟大家解釋的?
- 周部長志宏
後續還要再經過公聽會等等,蒐集相關意見以後,才會比較確定方向。私校的制度我們確實有完全的瞭解和參考,有一些優點可以採納,我們會積極的思考。至於自選投資項目,像新加坡和澳洲都太多了,私校的四種選擇,相對來講將來公務員比較容易選擇,因為太複雜的恐怕……
- 許委員智傑
對,其實也不需要太複雜,因為私校目前所謂的四種其實只有三種,第四種就是自己沒有選擇的時候會幫你配,也是配前面這三種。事實上這樣子簡單清楚,我覺得既然公務員有這個需求,當然要等公聽會之後大家再吸收不同的意見,但是我目前聽到的意見都比較正面,如果我們國家也能類似私校這樣子,或是類似新加坡模式,但是它的商品太多,而我們的私校可能有三種選擇,不要太多。這三種選擇基本的權利義務,以及其設計的合理與合法性,由我們公部門幫忙篩選,篩選之後便可以考慮使用。這是很多基層公務員向我們反應的項目,也希望考試院可以積極規劃。請問公聽會什麼時候辦?
- 周部長志宏
我們會先蒐集相關資料,現在正在辦各國相關經驗的吸收,最近辦完一系列的演講之後,我們會先討論,擬出一個初步的方向,再來……
- 許委員智傑
所以預估的時間你們現在都還沒有方案,大概什麼樣的進程?何時辦公聽會?何時可以知道結果?
- 周部長志宏
大概8、9月時會有初步方向,可以來舉辦公聽會,年底前會依原來預定的期程提出草案。
- 許委員智傑
所以可能明年才知道結果?
- 周部長志宏
現在考試院有一個小組專門在討論這件事,經過討論提到考試院院會通過以後,草案就會定案。
- 許委員智傑
目前有預估嗎?總是要有一個目標設定,目標設定之前由作業程序來處理,現在目標設定是112年7月1日的新進人員,倒推回來就是111年的年底前就一定要確定。
- 周部長志宏
我們希望年底就能夠確定執行。
- 許委員智傑
如果沒有確定隔天要實施哪有可能。
- 周部長志宏
對,還��預留準備時間和立法院通過的時間。
- 許委員智傑
對啊!所以時間回推,應該就是民國111年年底之前,這個方案要確定,是不是這樣?
- 劉秘書長建忻
法案通過。
- 許委員智傑
好,我們希望多幫公務員爭取一些,對國家也好,對公務員也好,這種好的事情希望能夠儘快,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智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