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要封殺在野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促轉會,這些就是要封殺在野黨」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轉會是要封殺在野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促轉會,這些就是要封殺在野黨」發言紀錄
- 吳委員斯懷
(10時17分)謝謝主席,首先我要請教法務部有關警察盤查這件事近期引起很大的紛爭,我想要問的是,究竟警察在實施盤查的時候,人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能不能拒絕?要搞清楚,不是每一個國民都那麼清楚這些法條規定,當人民被盤查、感覺心裡遭受到侮辱、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時候,難免會有情緒,當情緒出來就變成違法,然後就像這個盤查事件,上銬、上腳鐐,扣9個小時,像這樣的事情,對人民情緒、心理的打擊很重,法務部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宣教或者讓人民知道他的權利?警察知道其執法的權力,但人民不知道,老是覺得被警察、國家被羞辱的感覺,這一方面,你們有沒有一個簡單的回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是,謝謝委員指教,警察的盤查還是要依法,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為依據,當然還要依刑法或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警察的教育是靠他們的體系,不過我們檢察機關也常常會跟地方的警察來做法律的講授……
- 吳委員斯懷
部長,對不起,我打斷你一下,我想表達的是,針對人民不瞭解這件事,你有什麼具體的措施,讓一般民眾瞭解?不是每個人都像你我一樣,我們是會看法條,但是你去問市場裡面賣菜、賣豬肉的歐巴桑,看他知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他會說我哪知道。所以,你要讓他知道,當警方盤查的時候,自己有權利做什麼事、可以不做什麼事,這一方面請你們去加強教育、加強宣導,可不可以?
- 蔡部長清祥
好,我來跟內政部一起努力。
- 吳委員斯懷
好。
- 蔡部長清祥
做一個對外、能夠讓老百姓容易瞭解的……
- 吳委員斯懷
對,我希望這個方式能夠落實,否則民眾是始終生活在恐慌裡面。
- 蔡部長清祥
是。
- 吳委員斯懷
我想問司法院,侮辱公署罪還有需要嗎?為什麼呢?我們從憲法講起,保障人民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蔡總統過去說過,民眾不要怕跟政府機關打交道,不用太溫良恭儉讓,當你的意見表達,政府聽不到,你可以大聲一點!還聽不到,再大聲一點!再聽不到,可以拍桌子!這是蔡總統在競選時所說的話。接著,5月10日他出席民進黨元老傅正先生追思會的時候,也說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民主政治需要有不同聲音的反對黨存在」。可是我們看到的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促轉會,這些就是要封殺在野黨,從司法院的角度,你們都看在眼裡。過去這四年,只要有人嗆中選會、黨產會、NCC或警察機關,統統是侮辱公署罪。請問司法院,蔡總統執政五年多來,有多少人民被侮辱公署罪定罪?有沒有數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委員斯懷
好,會後提供到本席辦公室。現在主張這個法條應該廢除的是誰呢?都是在野黨的立委!為什麼?是執政黨要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嗎?政府是可受公評的對象,政府施政當然可受公評,這是憲法保障的,這是一個民主多元社會無可取代的功能,我最有資格說這個話。蔡總統上任到現在,尤其第一任期,每個禮拜都有街頭陳抗,軍、公、教、警、消、農民及勞工團體,包含宮廟,連神明都上凱道抗爭。警察非常辛苦又可憐,我很同情他們,警力的調派負荷非常重。立法院、監察院、總統官邸及總統府週邊、公園,警察日以繼夜拿著盾牌在待命,就怕街頭陳抗發生意外。我們不斷地增加預算購買拒馬、柵欄,前幾年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及總統官邸都是層層拒馬,最高架到四層樓高,把官署團團保護住,阻絕人民的民意,但所有的陳抗行動都是依法、合法申請集會遊行,表達人民言論自由。結果一大堆、非常高比例的人都依最輕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被移送地檢署。這個比例在前幾年非常高,也請法務部警政署提供我數據,蔡總統上任迄今依社維法被移送的有多少?最後看個結論,依社維法被移送者法院判刑有罪的比率非常低,這代表什麼?政府是不是在箝制言論自由,在箝制人民行動、結社集會的自由?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具體的數據,把這兩條好好地修一下,侮辱公署罪是民國20年立的法,那個時代跟現在不一樣,現在號稱民主法制,尤其我非常贊同執政黨的名銜──民主進步,民主是要進步的!我們是一個號稱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卻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人民沒有權對政府施政表達意見嗎?當然有!這是憲法賦予的,所以司法院要堅持這個立場。這是憲法給我們的權利,不是給政府的權利。
最後,有關現在要加重酒駕累犯刑期這件事,我們看幾個數據,警政署公布的酒駕肇事人數連續四年都增加,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資料顯示,因為酒駕一個人死亡,社會成本增加1,572萬元;一個人受傷,社會成本增加119萬元。這幾年健保為了酒駕肇事的傷患支出3.1億元。健保大數據顯現酒駕造成的死亡率比其他交通事故高五倍,這些都是活生生的數據。我們學學日本好了,日本把提供車輛的人、賣酒的人、同乘的人統統入法,很明顯讓日本的酒駕數據降低。雖然朝野對現在的修法都有共識,可是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司法院跟法務部也就是行政院,對於修法刑度的意見不同。雖然對修法都有共識,但刑度不同,也就是對大法官解釋文的認知不同。
我在這裡嚴正地呼籲蔡英文總統,你應該站出來了,行使你的憲政職權,當院際有爭議的時候是總統要出來,不要再當影武者,讓他們自己去吵,吵完了就丟給立法院,由立法院決定,然後就說是大院決定的,所以他們沒有意見,不對嘛!院際有不同的看法,誰的責任?蔡總統。要當總統就要行使憲政職權,你要表態到底支持司法院還是行政院,把兩院找去談一談,這是憲政秩序的穩定,而不是你們兩個各說各話。法務部部長代表行政院;司法院副秘書長代表司法院;我們代表立法院、代表民意,請問有爭議誰來處理?憲政職權是蔡總統,所以我希望從這個角度,累犯加重刑期是朝野有共識、社會有共識,只是加重到什麼程度。既然對大法官釋憲文兩造有不同意見,我就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表態,這是你行使總統憲政職權最好的機會,不要再當影武者,包含公投、疫苗政策都是底下吵翻天了,你出來講幾句無關痛癢的話,這不是總統應有的作為!本席建議兩位回去跟你們的院長報告,到總統府跟總統談一談,了解總統的意見跟指導是什麼,因為依照憲法你們要聽他的意見,由他來調和鼎鼐才對,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說明一下,累犯的規定是規定在刑法中。刑法就是法務部主管的法規,這個東西沒有上到那麼高的層級決策,因為這是法條的解釋而已,我們跟司法院刑事廳都可以把這個問題再說清楚,讓外界來瞭解,也讓貴委員會的委員來瞭解立法方向要怎麼走、該怎麼決定就可以了,沒有到五院互相衝突要最高層級來出面解決的程度。
- 吳委員斯懷
不好意思,你們的意見到現在沒有整合,而刑事廳的彭廳長也到了,你們什麼時候給我們委員會答案?也就是把你們兩造有共識的結論給我們,我們才好審,否則我們有的人支持司法院的角色,有的人支持行政院法務部的角色。既然你講形成共識,那就形成共識,什麼時候給我們?給我個時間。
- 蔡部長清祥
逐條討論的時候,大家可以再討論。
- 吳委員斯懷
到逐條討論的時候,兩邊吵死了!
- 蔡部長清祥
不會啦!因為我們常常對法條有不同意見,那是常有的現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委員斯懷
我建議不要到逐條審查,好不好?我很誠懇地建議,這個是社會非常關注的,如果可以,你就跟司法院協調,如果你的層級不夠就回去跟院長報告,由你們兩院一定的層級來溝通,搞出一個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否則逐條審查時,大家會爭論不休。
- 蔡部長清祥
不會!因為大家都表達不同的意見,聽聽看……
- 吳委員斯懷
我認同有不同意見。副秘書長,你的意見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委員斯懷
請主席好好主持,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如果要就個案給予減輕或須考慮很多因素時,刑法第五十九條本來就可以做為考量。這裡要考量的是累犯問題,比如說對於政策上本來就應該加重者,也就是曾經犯錯、受過處罰了再犯,這是不應該的,本來就應該就刑法予以加重。但也有一些再犯的罪刑屬於輕罪,我們會列舉得很明確,大家對於接收到的訊息就不會有所有猶豫或疑問,也就是明確知道若是犯這些輕罪,本來就可以考量不予加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應該有其功能。對於妨害名譽等議題是否以民事解決,我們也討論過,但刑法研修小組有專家學者持不同看法,所以我們仍在徵詢外界意見,兩派意見真的不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15%應該是指判決有罪的比例吧!但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所以可能有很多案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撤回,那就不屬於會判有罪的,大概因此比例就低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可能是在偵查終結前撤回告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所以你說只起訴15%,這是有可能的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這點在研修小組就有不同的見解,也爭論很久。但總是要多加討論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侮辱公署罪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個案的問題當然是檢察官看得最清楚,因為證據蒐集得最清楚,所以會決定誰該起訴、誰不起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檢察官與警察本來就有很好的互動關係,該支持警察的時候就要全力支持,尤其在辦案上,大家都會合作。但警察違法濫權時,我們當然也要給予指正,這本來就是應該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對,我說濫權是指一般情況,如同剛才提到的,警察盤查時過分侵犯人權。至於松山個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剛才提到警察濫權是指一般性案件中,警察超越法律賦予的職權,檢察官也要提出糾正。至於該支持的,例如警察冒著生命危險辦案、執法時,當然要支持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檢察官就是依法律認定,只是就個案而言,我沒有看到認定的理由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們向來支持檢察官依法執行業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那我們會檢討看看,如果現行法不夠,我們會與內政部研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有時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執行面的問題,如果控制場面得當,也許就不會受到傷害了,這也是我們可以檢討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這點我們可以檢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們既要幫警察講話,也要幫助他們依法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向委員說明,也要鄭重宣布,如果明知是賭博行業還參與,在刑法上可以認為是共犯,因此不要聽信業者的花言巧語。如果明知是博弈產業、是違法的仍然參與,縱使機臺等設備都在外國,只要行為地在臺灣,我們仍然有管轄權,還是可以辦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就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而言,昨天升級為二級時,我就已經通令矯正與檢察機關提高防疫措施,尤其是矯正機關更要注意防範,例如從外國押返的通緝犯必須隔離。我們另有防疫場所可以隔離,要做到滴水不漏。檢察機關也一樣,可以透過遠距視訊方式訊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全都要求提高警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這項個案我沒有特別注意,不過如果有人建議把追訴期延長,我們可以討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是學法律的,我必須面面俱到,個人的正義我要顧及,全民的感受我也要考量,個案的情節應該委由處理的檢察官和法官來認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每一個都是個案,但政策上應該怎麼樣檢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兩者我都要兼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們會想辦法再來跟專家學者研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們願意再重新考量,追訴期的改變並不是不可能,比如之前也曾將殺人罪的追訴期延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關於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我們會交代刑法研修小組再重新考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沒有這種……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可以體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當然可以,但是要怎麼做,我想還是必須尊重專家學者共同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們不希望看到這樣的情形發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非常能體會他們的心境,我們一定想辦法來幫他們解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好的,我會想辦法說服刑法研修小組並儘快給出答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好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手邊沒有相關數字,但我知道是有的,只是不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那要看個案的情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有沒有其他人幫他辦理的相關資料都在監獄裡面,針對委員所垂詢的部分,當時矯正署也有發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因為我手邊沒有相關資料,矯正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他如果是被告,而且是在禁見當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就是他發生那件事情以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因為我不好去講具體個案的情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可能是我沒有說明清楚,因為針對個案我儘量不要去碰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不是的,我是說矯正署已經有調查並對外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說明他有接見幾次、是誰申請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因為我沒有涉入這件事情,所以我現在手邊沒有資料,但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有要求矯正署,甚至也要求廉政署的政風單位去調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異常啦!這不正常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跟委員報告,在第一時間我就已經要求矯正署,因為它是監所的上級機關,同時我要求廉政署的政風單位也要參與調查,所以到現在為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他們還沒有給我報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他們還在調查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也要求儘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現在只有三種。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根據監獄行刑法的規定,還有一種是彈性調整接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是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我手邊沒有資料,據我瞭解,如果委員有需求,當然我們會儘可能在法律的範圍內來轉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有啊!矯正署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他們認為這是屬於監所首長的權責,至於有沒有逾越法律的權限,我現在也要求矯正署和廉政署進行調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的確有這樣的情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普遍與否是主觀的定義,我很難下定義到底普遍或不普遍,但確實是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好的,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部長清祥
法務部會從我們所主管的法規來提供修法建議,關於是不是要僅限於提高刑度,還是有其他配套措施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修正為「法務部可否從修法、檢察官對事後飲酒規避之舉證、法官量刑等面向」,因為面向很廣,不只限於提高刑度,其實兩年前就已經提高過了,針對再犯致人於死已經提高至無期徒刑,所以我們應該考量只是要純粹再就刑度提出建議而已,還是可以更廣泛一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委員斯懷
不管司法院或是法務部,修法的目的朝野有共識,不論立法或修法都是為了符合社會大眾的需求。剛才法務部長說酒駕量刑已經提高過,雖然這是事實,但量刑提高之後卻沒有效果,我們的酒駕比率依然持續增加。日本將相關條例修正之後,他們的酒駕比率持續下降,這方面我們可以參考;新加坡有這麼重的酒駕刑罰,所以他們的酒駕比率也很低。我覺得大家不必去爭執那幾個字,今天本委員會之所以提出這項臨時提案,乃是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能夠提出修法的研議報告,我們沒有權力要求你們一定要修法或提高刑責到什麼程度。針對法務部及司法院,我覺得朝野立委不需要在枝枝節節上去爭執該用什麼樣的文字,我很同意剛才彭廳長的建議,也就是把「司法院」和「法官」拉到一個層面,這樣才能把權責區分清楚,該由行政部門去做的就由行政部門負責,該由司法院去做的就由司法院負責。我認為立法院的功能就是反映民意,雖然你們已經提高過刑度,但是根本沒有效果。我覺得考量這些枝枝節節的詞句修正並沒有太大的意義,人民想要看到的是行政部門、司法部門有沒有意願為了酒駕這一連串的事情而努力。每年持續增加的傷亡意外讓社會大眾很恐慌,究竟相關部門願不願意提高刑度、提高罰則,不管是從執行面或法律面,都應該回應人民的需要。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讓人民免於恐懼,可以安居樂業,不管是修法或立法,都應該從這個角度來思考,而不是把法條的框架咬得很死,只是一再強調基於法秩序的穩定與平衡應該怎麼樣又怎麼樣,人民要聽的不是這些,現在的問題在於這麼多事情讓大家的生活很恐懼,老人家出門散步、運動都很害怕會被撞死,帶著小孩子放學走在路上,即使有紅綠燈也沒有用,你們要不要讓這些犯罪行為減到最低?這是人民的期待,我建議司法及行政部門在思考這些問題的時候,除了考量維持法秩序的穩定性、衡平性及持久性等原則之外,回應人民的需求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謹提供以上意見供大家參考,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斯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