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玲於內政委員會第19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要求中選會研議修訂相關法令,為未來罷免與公投發生在同一時間的情形訂定可循的規範,而非到時再重新討論罷免是否要與公投綁在一起「對這部分,我有一個建議,就是以後可能還是會面臨罷免跟公投發生在同一時間的情況,你們是不是會來研議修訂相關的法令?未來有這種相同的情況發生時,是不是有一個規範可循?」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美玲

    (9時18分)謝謝主席。主委早安。我們本來以為我們已經進入了這個後疫情時代,可是我們發現其實有很多國家的疫情到目前還是非常的嚴峻,譬如像印度,臺灣也在5月1日於新北市跟宜蘭有不明感染源的武漢肺炎個案,這一次的社區感染也可以說是臺灣疫情爆發以來最嚴峻的一次,當然我們希望這個疫情能夠像之前一樣得以受到控制,但每一件事情,我們都要做最壞的打算。當然6月8日之前是一個關鍵,我剛剛有提到,每一件事情,我們都要有一個預先或是最壞的打算,如果到時疫情比我們想像中還要嚴重,CDC這邊將疫情警戒標準拉到第三級,必須做第三級開設的時候,那會不會影響到我們8月28日的公投?如果到8月28日,我們這個疫情還是非常嚴峻的話,會不會影響到我們這個公投的舉行?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早。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因為我們的選務活動也是群眾聚集的一個大型活動,所以對於選務跟防疫的工作應該如何配合進行,我們是非常重視的。從去年2月初開始,我們在全國各地所舉辦的大大小小不等的選務,包括罷免、補選,我們都已經導入選務防疫的工作,我們完全是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的指引,配合我們選務的規劃來落實執行,到目前為止,我們所公布的地方據以執行的防疫計畫,就已經達到六個版本以上,完全按照疫情的發展來製作。針對最新疫情的狀況,我們也召開緊急的會議,如果還是二級的話,那我們原來的防衛計畫都已經擬定就緒了,這個沒有問題。但是萬一升高到三級的話,我們必須馬上做調整,雖然投票是8月28日,但是我們在8月28日之前有很多的訓練、演習、演練,這些都是必須要動員到大量民眾的,所以我們不能夠掉以輕心。萬一進到三級的話,那我們的因應作為在昨天經過討論都已經定案,也會跟地方選委會保持密切的聯繫,要他們隨時做好因應的準備。

  4. 羅委員美玲

    好,謝謝主委,尤其是我剛剛有看到主委在報告的時候有提到,我們在8月28日之前的演練,需要大量的人群聚集之外,像開票當天的話,我們每個投開票所所需要的工作人員的配置都是在15.5人以上,就已經超過標準了,我們第三級開設是室內禁止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的聚會,針對這一點,本席在這裡要特別提醒中選會,所有的準備都必須要超前部署。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我們會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保持密切的聯繫,也請他們隨時給我們防疫的指導。

  6. 羅委員美玲

    會隨著疫情隨時再做調整?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8. 羅委員美玲

    謝謝主委。

  9. 其次,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是公投跟罷免是否要同日舉行的問題,我知道中選會其實提出了四個方案,我這邊所瞭解的是這樣子。

  10.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不起,其實我們並沒有所謂提出四個方案……

  11. 羅委員美玲

    這不是中選會提出來的嗎?

  12. 李主任委員進勇

    而是在2018年選務的慘痛經驗之後,我們選務部門也做了深入的檢討,其實社會各界包括立法院也對我們應該怎麼樣來避免這種選務的亂象提出很多、很多的指教跟建議,其中的建議包括公投跟大選是不是應該要澈底的脫勾,這是一種建議。另外,第二種建議,也有人建議,雖然是同一天舉行,但是採所謂的分艙分流,也就是公投一個投開票所、一套工作人員,這個選舉罷免則是另外一個投開票所、另外一套的工作人員。

  13. 羅委員美玲

    主委,我打岔一下,因為我有看到……

  14. 李主任委員進勇

    大家給我們的建議……

  15. 羅委員美玲

    所以這四個方案都是大家給你們的建議?我有看到新聞報導,其實臺中市的選委會已經選擇方案三,就是「領、領、投」的方式辦理,實際上這些方案都不是中選會提出來的?可是你們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研議出公投跟罷免是不是要一起……

  16.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還沒有、還沒有,因為罷免案現在根本還沒宣告成立,宣告成立之後,才能夠去訂「二十日到六十日」這個時間是會落在什麼地方。

  17. 羅委員美玲

    再者,我想請教一下,現在公職人員選罷法裡面有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於宣告成立後二十到六十日之內為之,該期間如果有其他各項選舉的話,應同時舉行投票。請問,公投是不是選舉?

  18.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不在選罷法所規定的範圍。

  19. 羅委員美玲

    不在選罷法裡面嘛?

  20.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

  21. 羅委員美玲

    因為在這個公投法第二條特別提到:「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22.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23. 一、法律之複決。

  24.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25.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26.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27.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28.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29.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由此可見,它跟這個選舉就無關嘛!選罷法裡面提到,如果還有其他選舉的時候,罷免案要應該同時進行,而公投不在它的範圍之內嘛!是不是?

  30.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31. 羅委員美玲

    所以這個部分還要經過討論?

  32.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斟酌各種情況,然後提報到我們的委員會,最後是由委員會做決定。

  33. 羅委員美玲

    所以到時候還要經過討論?目前為止也沒有所謂的提出四個方案?

  34. 李主任委員進勇

    基於選務單位的立場,我們必須要做好各種可能的因應,不管是採取任何一種方式都必須要有相當的作業期間來做準備,譬如你必須要去洽借投開票所、招募人員,這些工作都不能等到定案的時候才要去做,而是要預先準備好,可以備而不用,到時候我們完全按照委員會決定的方式來辦理。

  35. 羅委員美玲

    OK,當然我們還是要再次的提醒,之前公投綁大選的這個亂象絕對不能再發生,像這個罷免案是不是該跟公投綁在一起,我想委員會這邊應該是要來審慎的思考。針對這部分,我有一個建議,就是以後可能還是會面臨罷免跟公投發生在同一時間的情況,你們是不是會來研議修訂相關的法令?未來有這種相同的情況發生時,是不是有一個規範可循?而不是到時才要再重新討論罷免是不是要跟公投綁在一起,我們是不是應該是要來訂定一個相關的規範?以後碰到這個狀況的時候,我們要如何來做?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

    關於這個,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37. 羅委員美玲

    好,謝謝主委。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羅美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