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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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以修正公民投票法的方式將不在籍投票中的移轉投票納入「所以上一屆我們就有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提案,將不在籍投票中的移轉投票納入,今年夏天我們也再次向立法院提案。」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不在籍投票要循序漸進,主張透過修正公民投票法納入移轉投票。「我們也認為不在籍投票要循序漸進」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請問行政院秘書長跟李主委,在立法院第9屆的時候,是不是只有在2016年520之前,在馬政府時代行政院曾經送過不在籍投票的相關修法,而且當時送的也只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版本?在蔡總統主政的這幾年,行政院就沒有再送過相關的修法草案,對不對?請主委先回答。

  2. 主席

    請被提名人李進勇先生答復。

  3. 李進勇先生

    是的。

  4. 陳委員椒華

    好。秘書長呢?

  5.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

  6.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過我們最近對於不在籍投票公投的部分已經完成相關的審查作業,正在做最後的盤點,應該近期就會經過院會然後送到立法院來。

  7. 陳委員椒華

    請問第10屆到現在,剛剛秘書長也提到會儘快送來專法,是嗎?

  8. 李秘書長孟諺

    是。

  9. 陳委員椒華

    會將專法送立法院,請問儘快大概會多快?

  10.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希望能夠在這個會期,經過行政院院會審查之後再送到立法院來。

  11. 陳委員椒華

    請問在核定前已經開過幾次會議了?是不是可以將相關的會議紀錄提供給我?

  12. 李進勇先生

    委員指的是行政院,行政院非常重視這個法案,因為它的重要性,所以也開過幾次審查會。

  13. 陳委員椒華

    中選會開過了嘛?

  14. 李進勇先生

    我們當然會開。

  15. 陳委員椒華

    會議紀錄可以給本席一份嗎?

  16. 李進勇先生

    請委員發正式公文來,我們再請業務單位來處理。

  17. 陳委員椒華

    好,本席就發公文過去。再來要請教主委,不在籍投票有許多不同的樣態,譬如移轉投票、通訊投票,那你在7月受訪的時候有說過,在選務機關的立場,希望就比較成熟、沒有爭議、大家接受度高的移轉投票來進行,而陳朝建副主委也曾經發表文章說過,可以透過克服技術性的問題處理。請問主委,現在送到行政院的專法是不是以移轉投票的內容為主?

  18. 李進勇先生

    是的,我們經過非常審慎的研究,也看了國外很多國家……

  19. 陳委員椒華

    請問這些研究已經研究多久了?

  20. 李進勇先生

    有關於不在籍投票的討論和研究,其實不管是政府部門、立法機關,不管是學術界,大家已經討論……

  21. 陳委員椒華

    不好意思,你可不可以明確回答是什麼時候送到行政院的?

  22. 李進勇先生

    我們在去年5月就已經送到行政院。

  23. 陳委員椒華

    去年5月,那為什麼要審這麼久呢?

  24. 李進勇先生

    因為行政院非常地審慎,光這個……

  25. 陳委員椒華

    秘書長回答好了,為什麼要審這麼久?

  26.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法案是請羅秉成政委召集,我知道他總共召集了4次會議,也針對裡面的內容彙整各方的意見。

  27. 陳委員椒華

    那4次的會議紀錄也可以給本席一份嗎?

  28.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是麻煩委員也行文來,我們依照相關規定來提供?

  29. 陳委員椒華

    秘書長,這個會期可以送進立法院嗎?

  30.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目前的預估是在最近,希望能夠在這個會期經過行政院會的審議。

  31. 陳委員椒華

    好,瞭解。我要向主委報告,時代力量的立場與中選會是相近的,我們也認為不在籍投票要循序漸進,所以上一屆我們就有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提案,將不在籍投票中的移轉投票納入,今年夏天我們也再次向立法院提案。我要請教主委,會不會支持時代力量在公民投票法進行修法的這個作法呢?

  32. 李進勇先生

    剛才委員提到時代力量的版本會跟我們所主張的立場一樣,其實我們的版本就是行政院的版本,也請委員對於行政院的版本能夠多予支持。

  33.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如果我們現在還沒有透過修法來進行移轉投票等方式,主委是不是也認同我們可以用公投來進行不在籍投票的決定?

  34. 李進勇先生

    委員的意思是要再用公投來決定要不要不在籍投票?

  35. 陳委員椒華

    對,要不要不在籍投票?是不是也同意呢?

  36. 李進勇先生

    我想以現在行政部門的進度來看,應該會比再辦一次公投要快。

  37. 陳委員椒華

    好,瞭解。我要問一下被提名人,是不是也同意在還沒有修法或立專法前,用公投進行不在籍投票的這個作法?請問全部的被提名人,如果我們還沒有修法完成,是不是也同意用公投來進行不在籍投票?同意或不同意請說明。

  38. 主席

    請被提名人陳朝建先生答復。

  39. 陳朝建先生

    這個其實是涉及到幾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任何公投提案都需要符合提案的門檻,那提案的內容也需要來進行審議……

  40. 陳委員椒華

    同不同意呢?不好意思,如果說用公投……

  41. 陳朝建先生

    而沒有辦法用同意或不同意這樣的方式來作回應。

  42. 陳委員椒華

    所以你的答案是沒有明確?

  43. 陳朝建先生

    這些都是要依法辦理。誠如剛剛主委所講的、秘書長所講的……

  44. 陳委員椒華

    所以如果依法可以公投,你也不反對,是不是?

  45. 陳朝建先生

    再度跟委員報告,您的選項只有同意或不同意,但是實際上任何公投提案都是要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理,這是對委員所作的回應。

  46. 第二個,有關公投不在籍投票法的草案,我們送進行政院之後,行政院在審慎地研議,我們相信他們也會向立法院……

  47. 陳委員椒華

    不好意思,因為時間很短,你的意思我瞭解。請教下一位被提名人,請問是……

  48. 主席

    請被提名人許惠峰先生答復。

  49. 許惠峰先生

    我是許惠峰委員。我想我們選務機關當然是要於法有據,如果在公投法本身能夠經過公投程序通過,那將來還是會有立法的問題。我想是這樣,謝謝。

  50. 陳委員椒華

    好。請問下一位被提名人。

  51. 主席

    請被提名人陳恩民先生答復。

  52. 陳恩民先生

    委員好,我是陳恩民委員。假如有民眾他們提案的話,當然我們就依法來審理、依法成案,我都沒有意見,謝謝。

  53. 陳委員椒華

    好,瞭解。請問下一位被提名人。

  54. 主席

    請被提名人許雅芬女士答復。

  55. 許雅芬女士

    民眾要提案公投的部分能不能成立,是由我們依行政跟形式審查,目前也已經有不在籍投票的草案,所以原則上草案的推動是要繼續進行;至於公投能不能成案這個部分,我們是尊重提案人。

  56.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請問下一位被提名人。

  57. 主席

    請被提名人王韻茹女士答復。

  58. 王韻茹女士

    你好,我是王韻茹。我想人民要提這樣子的提案當然是沒有問題,就是同意這樣子,可是您提的這個可能是立法原則,那麼最後還是要進入修法。

  59. 陳委員椒華

    好,瞭解。謝謝、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