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蕙禎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就學、就業或服役等不在戶籍地而需移轉選票的情形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擔心會增加抄錄或登錄錯誤等技術上的問題。「未來針對就學、就業或者服役,這些沒有在戶籍地而需要把選票移轉的情形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是可能會增加很多技術上的問題,萬一抄錄錯誤或登錄錯誤的時候,也是很麻煩的事情。」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全國性公投這類對事的選擇採不在籍投票應該比較沒有大問題,但選人的部分可能因選區範圍不一樣而受到限制。「對於全國公投這類對事的選擇部分應該比較沒有大問題,但是未來在選人的部分,可能因為選區的範圍不一樣,會受到限制。」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通訊投票存在嚴重弊端問題,主張應先排除相關問題,再來看看有沒有實行的機會。「另外,關於通訊投票,從美國上次總統大選可知,通訊投票的弊端問題很嚴重,應該不會實行吧? 就排除一些問題,再來看看有沒有實行的機會。」

發言紀錄

  1. 湯委員蕙禎

    行政院李秘書長、中央選舉委員會6位被提名人、各位委員同仁以及各位主管、先進,大家早。恭喜!提名就已經是入圍,入圍就開始正式進入審查程序。各位被提名的委員都是法政學養均豐,其中四位,包括主委、副主委是續任的委員,有兩位則是新提名的委員。針對本席關注的問題,想先請教一下許雅芬委員,一大早簽名的時候,特別對您點個頭表示敬意,因為您對未來要接任的中選會推動的重大政策議題有一些不錯的看法。過去本席在地方擔任民政局長,也兼任地方選委會的總幹事,對於選政、選務一直都是全部包辦,但沒有去深思選政、選務這樣的問題。您對選政、選務是不是要整合的問題也有一番論述。選罷法律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不是中選會,但是中選會應該要主掌也要瞭解選罷法規定的內容適不適當、要不要再修正,我想請您再跟我們說明,好嗎?

  2. 主席

    請被提名人許雅芬女士答復。

  3. 許雅芬女士

    謝謝湯委員的提問。首先,就中選會法制化之後,有關選舉事務的法定職權在法律裡面已經有規定清楚,但是目前的現況就誠如委員剛剛提問的內容,有關選政的部分是由內政部職掌。其實這個問題牽涉到,如果我們在適用法律的時候產生一些爭議,到底是哪一個機關有解釋權?如果以現在主掌的狀況,會變成內政部有解釋權,可是中選會掌理全部的選舉事務,在法令的解釋上卻沒有最終的解釋權,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會造成選舉事務推動上的一些疑慮。但是就目前現況來說,實際上的運作情形並沒有產生重大不適合的狀況。如果我將來擔任中選會的委員之後,我也期望能夠推動讓選舉相關法令由中選會做最終的職掌,這樣也就能夠更加提升中選會的地位跟職掌,謝謝。

  4. 湯委員蕙禎

    因為選罷法實施以後,內政部跟中選會都會一起來關心。我剛剛說地方上是因為身分會重疊,所以在選務工作的調度上都沒有問題,但是在中央,中選會跟內政部的主管不一樣卻要互相配合,怎麼樣配合才不會有落差,這個就請委員多多瞭解、研究一下。

  5. 許雅芬女士

    好,謝謝委員。

  6. 湯委員蕙禎

    另外一個問題是,現在大家很重視不在籍投票的制度,過去處理選舉事務的時候,經常為了選務工作的需要而移轉選票到工作的投票所,過去都有這樣的作法。未來針對就學、就業或者服役,這些沒有在戶籍地而需要把選票移轉的情形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是可能會增加很多技術上的問題,萬一抄錄錯誤或登錄錯誤的時候,也是很麻煩的事情。您對這個部分有沒有更好的建議?

  7. 許雅芬女士

    謝謝委員。有關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建構,事實上是現在國家選舉事務所推動的重要政策,目前中選會已經提出公民投票不在籍制度的草案,其實草案裡面所採取的方式就是剛剛委員您提到的移轉投票,而我們現在其實就已經有一些移轉投票的相關行為,也就是限於選務工作人員,必須在非戶籍地進行選務工作,不可能讓他回到原來的戶籍地投票完之後,再回到工作地點的投開票所工作,所以選舉事務的進行針對移轉投票的模式已經行之有年。剛剛提到有關其他的就學、工作或者醫療等種種原因,造成選舉人沒有辦法在戶籍地投票,針對這部分,其實現在不在籍投票是以移轉投票來推動制度,相關配套子法都應該要嚴格遵守與制定,謝謝。

  8. 湯委員蕙禎

    對於全國公投這類對事的選擇部分應該比較沒有大問題,但是未來在選人的部分,可能因為選區的範圍不一樣,會受到限制。

  9. 另外,關於通訊投票,從美國上次總統大選可知,通訊投票的弊端問題很嚴重,應該不會實行吧?

  10. 許雅芬女士

    目前就草案來講,暫時沒有規劃通訊投票。但是這並不是一件以後完全絕對不可能的事情,以後如果隨著科技進步、資安提升,別的國家對所執行的狀況有一些檢討改進,我們還是可以在更進步之後採取這樣的方式。但那個是我們對於未來的擘劃,我們也希望能夠朝這樣的方向進步。

  11. 湯委員蕙禎

    就排除一些問題,再來看看有沒有實行的機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湯蕙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