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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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中選會研議僑務委員會所建議於適當地點設置僑民專屬投票所以辦理移轉投票。「最後是有關僑務委員會在4月舉行的公聽會,建議移轉投票的部分能夠於適當地點設置僑民專屬的投票所,請問目前有做這樣的評估嗎? 這部分也請中選會做相關的研議,謝謝。」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中選會和法務部開始準備並提出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規劃方案。「本席先拋出這個要求,請中選會和法務部開始準備。 先給我們一份規劃方案。」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若通過不在籍投票法並執行移轉投票,選務機關的處理量能可能不足,例如臺商經小三通到金門投票的負荷。「我們知道選務機關的處理量能也是一個問題,如果不在籍投票法通過,之後要開始執行,像移轉投票,有些選務機關的處理量能可能就會有問題,例如有些臺商,他們可能透過小三通到金門投票,怎麼處理、負荷移轉投票?量能是不是足夠?」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14時50分)謝謝主席。先請李主委備詢,等一下再請法務部的代表。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

  4. 陳委員椒華

    主委好。本席要先問一下,針對移轉投票,未來會有一些需要特設的投票所,請問主委有沒有考慮在……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目前沒有規劃特設的投票所。

  6. 陳委員椒華

    本席是說未來如果有需要啦!你們現在沒有規劃,但未來可能會有需求,例如有沒有考慮在矯正機關、軍警機構、安養中心、駐外機構內設置,辦理不在籍投票?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希望能夠就大家共識最高的,也就是移轉投票這部分先跨出第一步,看看實施的結果,經過大家檢討之後,我們再討論有沒有辦法把範圍再擴大一點。

  8. 陳委員椒華

    剛才主委說目前還沒有考量,要等不在籍投票法通過之後才會考量,是這個意思嗎?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在籍投票法如果按照行政院版通過,就是採取移轉投票,我們會把移轉投票實施的結果提供給社會各界參考。

  10. 陳委員椒華

    那時再評估是否需要特設投票所,主委的意思是這樣,對不對?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如果大家認為時機成熟了,同樣必須請立法院配合修法。

  12. 陳委員椒華

    請問法務部,屆時如果討論特設投票所,早上也有委員詢問,是不是要參考各國監所收容人的投票方式?

  13. 主席

    請法務部法制司謝調辦事檢察官說明。

  14.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陳委員、主席,大家午安。這部分我們主要是尊重中選會以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這方面的相關法案或方案成立之後,法務部一定會全力配合,我們希望主管機關可以確定執行方式、方向及評估的內容,告訴我們需要怎麼做。

  15. 陳委員椒華

    我們現在是希望法務部也給予支持。

  16.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是,謝謝委員指教。

  17. 陳委員椒華

    我們也有蒐集其他國家的經驗,像澳洲,他們會在監獄設置投票間,收容人的選票會由流動的投票隊收集。加拿大則是視情況在懲教院設立流動的投票站,供羈押在監獄的人投票使用,法國會在監所供收容人委託代表投票,德國則是可以用郵遞通訊投票。再回到臺灣,法務部是否支持在監所設置投票所的方案?是否支持不在籍投票?

  18.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委員第一個問題是關於在監所設置特別投票所,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很多層面,尤其是戒護人力、公正、開放性的問題,試想,如果監所裡面有上下服從關係的話,對收容人本身會不會有影響?或者這時候是否要考慮其他的人力支配,或者人員的配置?是否要找中立的第三方客觀行事?所以這部分……

  19. 陳委員椒華

    是啊!可是我們也知道,像這次振興券的包裝也有交付在監服刑的人執行,所以有經濟部的人員在場。

  20.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是的,但經濟部的案子和一般的公民投票案件畢竟是有差別的,尤其它的目的是為了伸展公民憲政,所以我們必須要很嚴謹。

  21. 陳委員椒華

    了解,但是剛才本席也說過,國外有這方面的案例,也請法務部去蒐集他們相關的執行方式做參考。

  22.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是,沒問題,我都把它記下來了,謝謝委員。

  23. 陳委員椒華

    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法務部目前還沒有討論,是不是?

  24.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其實這個問題之前大家討論過很多次了,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各方說法不一,因為需要考慮的面向實在太多,而且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涉及……

  25. 陳委員椒華

    所以你們有開過會、有討論過?應該有討論到戒護的問題、監票技術性的問題,是不是?

  26. 謝調辦事檢察官祐昀

    有的,我們內部有討論過。但我們的結論是必須尊重主管機關,等他們提出主要的施行方法、配套措施之後,法務部才會去配合。

  27. 陳委員椒華

    好的,謝謝。主委和法務部是否能在一週內提出研議結果?就是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規劃方案,一個禮拜的時間夠嗎?

  28.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一個星期的時間可能……

  29. 陳委員椒華

    主委需要多少時間?

  30.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的重要工作就是讓行政院版趕快通過。

  31. 陳委員椒華

    就是讓法先通過啦!不過本席覺得可以同步規劃。

  32. 李主任委員進勇

    讓法案先通過,等實施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再來檢討。

  33. 陳委員椒華

    主委給個時間吧!兩個月,可以嗎?本席已經把時間延長了8倍,請你們提出規劃評估。

  34. 李主任委員進勇

    關於實施的結果,因為12月18日才要公投,而且12月18日的公投也來不及適用。

  35. 陳委員椒華

    本席知道,只是請中選會開始研議可能的規劃方案。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其實研議的工作以前都有做,相關資料立法院應該也都有掌握。

  37. 陳委員椒華

    沒有關係,再給本席一份,因為本席剛才也提出國外的設置方式,你們可以更新相關資料。就一個月,好不好?

  38. 李主任委員進勇

    相關研議的資料、意見,這部分我們可以提供,沒有問題,我們不可能不去研究這個議題。

  39. 陳委員椒華

    中選會可以嗎?法務部也可以嗎?

  40.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但是碰觸到特設投開票所,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不在籍投票,都必須等這個法實施之後,我們再就實施的結果去進行檢討。

  41. 陳委員椒華

    本席先拋出這個要求,請中選會和法務部開始準備。

  42.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的,謝謝。

  43. 陳委員椒華

    先給我們一份規劃方案。主委,最後再請教一下,我們知道選務機關的處理量能也是一個問題,如果不在籍投票法通過,之後要開始執行,像移轉投票,有些選務機關的處理量能可能就會有問題,例如有些臺商,他們可能透過小三通到金門投票,怎麼處理、負荷移轉投票?量能是不是足夠?

  44.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大家關心這些問題。的確,我們的選務能量也不能無限放大,如果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的話,我們大概會有60天的時間,可以針對申請移轉投票的部分,計算個別縣市的負荷量大概是多少。

  45. 陳委員椒華

    會再重新評估?

  46. 李主任委員進勇

    根據這樣的數據,我們再來調整、預備選務能量。

  47. 陳委員椒華

    最後是有關僑務委員會在4月舉行的公聽會,建議移轉投票的部分能夠於適當地點設置僑民專屬的投票所,請問目前有做這樣的評估嗎?

  48.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那個就是國外特設投開票所的另外一種型態,目前並不在我們的規劃裡面,因為這牽涉的範圍、問題非常複雜。

  49. 陳委員椒華

    這部分也請中選會做相關的研議,謝謝。

  50.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的,謝謝。

  51. 陳委員椒華

    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