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不在籍投票法案不宜急著付委,應先充分討論各種投票方法的困難與可行性。「有沒有不行的地方?困難度在哪裡?可行性在哪裡?我想這都可以討論」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行政院版第三條區分戶籍地以外的縣市與山地、離島、偏遠地區過於複雜。「行政院版本第三條為什麼要分戶籍地以外的縣市,還要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為什麼要這麼複雜?」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考慮訂定明確的不在籍投票申請期間。「我想還是要考慮一下訂定明確的申請期間。」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若開放具有公投投票資格者申請移轉投票,因人數達一千九百八十萬人可能造成選務混亂。「另外,具有公投投票資格者,這樣選務會不會混亂?因為人數有1,980萬人,在選務上我感覺可能會有點混亂。」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公民投票是全國性投票比較沒有問題,主張可先用全國性公投辦理移轉投票。「因為公民投票算是全國性的投票,所以比較沒有問題,如果先用全國性公投來辦理移轉投票」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移轉投票改為電腦作業後,一定要與戶政司、戶政事務所詳細溝通作業方式,以免出現問題。「電腦作業一定要跟戶政司、戶政事務所詳細溝通一下,看看在作業上怎樣做才不會出現問題。」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海外投票、通訊投票不是不能考慮,但必須穩健、沉著、穩步地往前走。「因為大家好像滿期待所有的海外投票、通訊投票都能夠有,我認為這不是不能考慮的,不過您剛剛也講了這件事一定要穩步地往前走。」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行政院版不在籍投票規定中,第三條對同縣市移轉投票的限制,與第五條規定具公投投票權者得申請不在籍投票之間有些衝突。「第三條跟第五條是有點小衝突的。」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不在籍投票相關法案不應急著付委,應好好討論後再付委。「好,我想應該不急著付委,還是要好好討論。」發言紀錄
- 湯委員蕙禎
(15時58分)主席,我應該是今天最後一位發言的委員了吧?
- 主席
應該是。
- 湯委員蕙禎
麻煩請李主委上臺備詢,主委,辛苦了!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不好意思,剛才主席一直對我們有一些指教,但是我都沒有機會能夠回應、說明,其實這個案子如果在8月28日之前提出來,以8月28日那時候的疫情狀況,我們還是會決定要延期,並不是因為沒有案子提出來,所以公投才會延期,這一點請給我一個機會來補充說明,謝謝委員。
- 湯委員蕙禎
主委,您今天一直在答復委員們提出的急迫問題,其實我們都聽得出來,因為臺灣確實是比較特殊的,在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的要求下,我們必須要很穩健、很沉著地往前走。因為公民投票算是全國性的投票,所以比較沒有問題,如果先用全國性公投來辦理移轉投票,因為過去在公職人員選舉中也曾經有用於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上的經驗,當時是採用移轉投票的方式,但現在我們還是可以思考,因為大家好像滿期待所有的海外投票、通訊投票都能夠有,我認為這不是不能考慮的,不過您剛剛也講了這件事一定要穩步地往前走。
現在我們先討論一下條文上的一些問題,關於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在工作地投票的部分,過去我們在工作場合上也曾經這樣做過,有些問題並不是那麼單純,過去的公職人員選舉都是人工作業,雖然是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在人工作業,但至少工作人員的人數是有限的,所以要移票時比較沒有問題,但是偶爾也會發生問題,因為是人工的,舉例來說,A地是戶籍地,B地是工作地,A地忘記刪掉,但B地又移了票,就變成兩地都有票。還有一種是刪除戶籍地A地的票,但工作地B地卻沒有登錄上去,所以就變成兩邊都沒辦法投票。以前的人很老實,都可以跟他勸說,然後就沒事了,但我想這個工作會越來越嚴謹,還是應該要考慮一下,因為現在是電腦作業,電腦作業一定要跟戶政司、戶政事務所詳細溝通一下,看看在作業上怎樣做才不會出現問題。因為未來全國公投票有一千九百多萬票,誰會提出來我們不知道,所以那時候票數一定會很多,怎麼樣去因應?在電腦作業上,有沒有辦法透過設計去做一個框定,不要有漏失?我想這個都要先討論,不曉得有沒有?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相關的選務都有一些標準作業程序,我們也會給予選務人員相關的工作手冊,要不斷地檢核,也透過各種訓練來加強。當然少數個案免不了會有一些疏漏情形發生,我們都會作為一些案例來對我們的工作人員加強訓練。
- 湯委員蕙禎
OK。我想事前都要先部署好,而不是等到發生問題時再來面對它。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湯委員蕙禎
行政院版第三條有分戶籍地以外的縣市,還有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請問為什麼要區分?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不起,我剛才沒聽清楚。
- 湯委員蕙禎
行政院版本第三條為什麼要分戶籍地以外的縣市,還要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為什麼要這麼複雜?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原則上,申請移轉投票必須要跨縣市,不可以申請在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投票,除了例外的情況外,所謂例外情況包括選務工作人員等等在內。但是在行政院審查的時候特別考量到,如果是在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不管是設籍在那個地方或是工作在那個地方,雖然是在同一個縣市範圍之內,但因為情況特殊,還是應該讓他們有申請移轉投票的資格。
- 湯委員蕙禎
第五條規定具公民投票權之投票權人得申請不在籍投票,這個沒有限制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限制。
- 湯委員蕙禎
但本縣內的你有限制啊!就是不要讓他……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申請的資格是只要具有投票權就可以申請,但申請時仍是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申請。
- 湯委員蕙禎
對,像我剛剛一直講的第三條就有點問題了,第三條去思考一下,好不好?第三條跟第五條是有點小衝突的。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會、不會。
- 湯委員蕙禎
不會?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會,這是一般的申請資格,另外這個是投票跟戶籍地的相關規定,不會有衝突的。
- 湯委員蕙禎
這些人要申請移轉投票……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矛盾。
- 湯委員蕙禎
關於申請移轉投票的人,這部分請你們去考慮一下。
另外,具有公投投票資格者,這樣選務會不會混亂?因為人數有1,980萬人,在選務上我感覺可能會有點混亂。第一,行政院版第六條的部分,到底是什麼時候可以申請?申請的期間是多少天?是兩個禮拜……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關申請的期間,根據草案的規定,我們會先公告可以開始申請不在籍投票,至於時間會跟選舉公告一起,因為公民投票的公報是在投票日前大概90天左右,所以申請的時間是從投票前90天到投票前60天,這段時間是可以接受申請的。
- 湯委員蕙禎
有30天的申請期間,是這樣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差不多30天左右。
- 湯委員蕙禎
有在上面做規定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是依法律規定去計算出來的,60天是草案規定的,90天是公民投票法規定的。
- 湯委員蕙禎
我想還是要考慮一下訂定明確的申請期間。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沒有問題,非常清楚。
- 湯委員蕙禎
沒問題?好。
最後,因為今年公投來不及適用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至少要到下一次、2023年的公投時才有辦法適用,如果這個法案通過的話。對於海外投票、通訊投票或者秘密投票等這些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方法,如果大家很急的話,但我是覺得急事緩辦,還是要澈底討論,因為人員受訓時間、整個準備時間還需要9個月,很長的時間,是不是往後再繼續討論其可行性?不論採取什麼樣的方法,有爭議性的部分還是要儘量多做考慮,讓大家充分討論,也不限制在立法院討論,你們也可以在外面辦論壇,讓大家充分討論。然後公部門是不是準備好了?不管是通訊或所有使館的部分,或者電子投票等等,有沒有問題?我想這些都可以討論,有沒有不行的地方?困難度在哪裡?可行性在哪裡?我想這都可以討論,討論過之後再來付委,好不好?不要急,我覺得……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希望行政院的版本能夠儘快通過,讓我們跨出很重要的第一步。實施之後,我們也會根據實施的結果再來進行檢討。
- 湯委員蕙禎
不會有問題嗎?今天這樣討論這個法案,我是覺得大家好像滿急的。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循序漸進,我們的立場就是希望能夠循序漸進。
- 湯委員蕙禎
好,我想應該不急著付委,還是要好好討論。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湯蕙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