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公投不在籍投票相關法案應等法案比較齊全後再來審查「不是不肯,而是等法案比較齊全後再來審查」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公投實施不在籍投票時,若在國外或中國大陸工作的人返臺申請在金門、馬祖投票,再於投票日透過小三通前往投票,在公投競爭激烈、票數差距很小的情況下會影響公投結果。「當公投提案很競爭,公投票數差距很小的時候,人民透過這種方式回來投票的話,這會影響公投結果!」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擔憂在國外或在中共那裡工作或當老闆者返臺申請在金門或馬祖經小三通投票,質疑中選會要如何處理,並擔憂中共可藉此影響公投與政策「比方說有8,000人可以投票,你想像一下,如果要影響公投、政策,中共可以做出影響的話,你要如何處理?」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現行罷免法律很糟糕,讓人在選完後看不順眼就趕緊依法進行罷免「選完後看不順眼的就趕緊罷免,說實在這種法律很糟糕!」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推動公投不在籍投票必須針對中共可能採取的作為超前部署、預先因應「中共要做什麼事情,你一定都要去考慮到,然後對它可能做的事加以因應,你一定要超前部署。」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若特定地區民眾一面倒反對公投提案,要如何挑選適合且公正的選務人員,認為金門、馬祖等地的選務人員挑選是值得思考的課題「未來選務人員要如何挑選也是一個課題,假設那個地區都是反對政策的人,你該如何挑選選務人員」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質疑若個人姓名被盜用於罷免連署,民眾要如何查詢自己是否參加連署「萬一有一天我很支持你,但我的名字都被連署罷免盜用,我該如何查詢我是否參加連署?」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若許多南部在北部工作者都申請在臺北市移轉投票導致投票量倍增,中選會有無能力因應、要如何處理「如果大家都申請在臺北市投票,這個量如果double的話,你要如何處理?」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必須審慎評估,不應倉促將其擴大適用於總統、副總統、立委選舉及罷免「推動不在籍投票必須審慎評估,不要一直想說總統、副總統、立委選舉也要趕快推動不在籍投票並運用在罷免上」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不在籍投票的審核機制必須嚴謹,以因應旅居中國大陸者透過小三通赴金門、馬祖投票,可能遭中共影響公投結果的風險。「此外,你們的審核機制必須要相當嚴謹」發言紀錄
- 王委員美惠
沒意見。
- 主席
好,先請行政院何副秘書長報告,針對行政院的解凍案也一併報告,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內政部邱次長報告。
- 邱次長昌嶽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貴委員會開會審查大院委員及黨團所提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計8案、不在籍投票法相關草案計3案,本部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針對大院委員及黨團所提草案涉及本部權管事項,茲擬具意見說明如下,敬請委員參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外交部、國防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單位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7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時間11時,於詢答完畢後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謝謝羅委員。接下來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 邱次長昌嶽
其實用移轉投票方式設置特定投票所,這個當然是符合規定,沒有問題,只是因為受刑人他本身有一些安全上的疑慮,還有戒護的問題,甚至背後會不會被操控,我們都必須要針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法務部法制司謝調辦事檢察官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徐副處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 邱次長昌嶽
不在籍投票有很多的內容跟方式,其實它都存在是不是自由意志以及是不是能夠確保秘密投票等等問題,再加上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寫得非常清楚,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海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應該返國行使投票權,所以要不要實施所謂的總統、副總統的不在籍投票,要考慮的層面包括憲法的層次都必須要有整體的思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公職人員的部分又更多元,假設我們用移轉投票的方式,選務作業上的確會有非常困難的問題,我覺得這個還是需要廣徵各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這個不代表是技術性問題。跟委員報告,臺灣民主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而且選舉結果為全國人民所信賴的一個選舉制度,這個制度是不容有任何破口的,這個破口跟我們防疫一樣,一定要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是學社會科學的,我們都非常有系統理論的概念,對不對?我們要實施所謂的不在籍投票,我們要從input和output去理解我們政治環境的系絡是什麼,我們行政要生態化,臺灣的環境是不是適合實施所謂的不在籍投票?真的要看我們的環境去做考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謝謝林思銘委員。跟委員會宣告一下,王美惠委員發言完以後,我們會稍微休息一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10時28分)主委早,今天我們要探討的是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當選務人員要去監票時,他們可能會申請在那裡投票,不過那個範圍是非常小的,未來我們要辦理公投的不在籍投票是全國性的,所以大家都可以去申請、可以去投票。本席在此要跟你探討一個問題,當任何人去申請、去投票的時候,因為有許多南部鄉親是在北部工作,如果大家都申請在臺北市投票,這個量如果double的話,你要如何處理?這是有可能的喔!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你有沒有辦法因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主委是說都會區比較好調配。本席再跟你探討一個問題,如果他們回來申請的話,比方說在國外或是在中共那裡,不管是在那裡工作或是當老闆,如果他們回來申請要在金門或馬祖,然後透過小三通到那裡投票,你要如何處理?比方說有8,000人可以投票,你想像一下,如果要影響公投、政策,中共可以做出影響的話,你要如何處理?這是有可能的,用小三通回來申請完再回去,投票那天再回來,這是有可能的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就是因為很難針對這部分做預想,所以本席跟你說你要超前部署,這是有可能,不是不可能耶!中共要做什麼事情,你一定都要去考慮到,然後對它可能做的事加以因應,你一定要超前部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8,000、9,000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這是不可能的啦!但我要跟主委探討的就是,當公投提案很競爭,公投票數差距很小的時候,人民透過這種方式回來投票的話,這會影響公投結果!主委,你要想清楚喔,因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所以我特別用國語告訴你,你要想清楚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你要想清楚喔!這是第3次。主委,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本席要跟你探討的就是,然這部法已經規劃出來,我們就是要妥善周延辦理,不管什麼人要來投票我們都要接受,因為這是公平的、這是我們定出來的法律,假設有人在申請期間60天內回來申請,就具備投票的權利,我們還是要讓他投票。
所以我告訴主委,什麼狀況都可能發生,而一個國家要進步,就是不在籍投票制度也要進步,但在進步的過程中,我們也要讓百姓瞭解要如何向前邁進。不能只是一直想著要如何依法趕快進行罷免,選完後看不順眼的就趕緊罷免,說實在這種法律很糟糕!
主委你也看到最近有罷免、有公投,而你對本席說今年12月18日公投的不在籍投票作業趕不及,因為還有很多必要工作要籌備。本席也有與其他委員共同提出一項76條的法案,有關如何以電子系統查明冒充身份、盜用他人資料等,我也很希望能使用這個系統查詢王美惠這個身份是否被盜用,然已經在公投推動不在籍投票,我認為這個電子系統要趕緊建置完成,因為我們要持續進步。
而我們今天討論的不在籍投票,目的就是為了讓在外地工作、讀書的人,不必為了返鄉投票還特地花錢或在繁忙之中請假。本席在此告訴你,推動不在籍投票必須審慎評估,不要一直想說總統、副總統、立委選舉也要趕快推動不在籍投票並運用在罷免上,我們不能夠這樣想,要如何選出適當人選帶領國家邁向較好的生活才是正確的想法,不能常常只想著該如何進行罷免啦!
此外,你們的審核機制必須要相當嚴謹,因為我認為中選會是最公平、最讓人民最信任的。而我剛剛提到金門、馬祖小三通的狀況很有可能發生,未來選務人員要如何挑選也是一個課題,假設那個地區都是反對政策的人,你該如何挑選選務人員,這也是個很大的問題,值得你們好好思考。雖說選務人員是公正的,但假設在某地區人民完全反對公投提案時,這該如何挑選適合的選務人員?請主委用30秒回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對,我知道有一定的規定,但我要問的是在金門、馬祖這兩個地區該如何挑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最重要的就是你提到的最後一點,我們無法知道選務人員是否有偏頗,但他們在監督選舉時一定要公平,這點要相當注意!還有本席方才跟你討論到的電子系統,你要回應一下還是會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如果是連署罷免的資料呢?萬一有一天我很支持你,但我的名字都被連署罷免盜用,我該如何查詢我是否參加連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這要等多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我知道要等啦!那大概要多久?等了又等,一通過就馬上建置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大概要8─9個月,那下次公投差不多可以使用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請主委要特別注意這件事。以上。
- 主席
好,謝謝王美惠委員。休息5分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 邱次長昌嶽
不在籍投票適用在選舉方面,本來我們經過多方的探討,就是先公投再選舉。選舉的部分,有關於總統、副總統,其實我剛剛也有簡單跟委員回答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總統、副總統是由他們直接投票選舉。海外的國人要返國行使投票權。至於是否可以行使所謂的不在籍投票,當然如果憲法層次的議題能夠解決,並在公投執行過程當中沒有發生任何疑慮、沒有所謂的秘密投票或是妨害自由意志等困擾,我覺得後續我們會繼續來考量這方面的實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次長昌嶽
其實自然人憑證到目前為止發生資安的狀況非常非常少,幾乎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選務處謝處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不行,時間到了,因為你有點名,所以我就要回應。你說什麼抗爭,我都還沒抗爭,你就說抗爭,你是一定要我來抗爭嗎?現在在審查法案,到現在有人在抗爭嗎?沒有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抗爭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行政院版現在才送來耶!拜託!如果行政院版早點送來,828就可以實踐了,就不用延期了,對不對?那是誰怠惰?我們早就有版本了,是你們執政黨的行政院版一直不送到立法院來,828才被延期,不然828就公投了,因為沒有不在籍投票的相關規定,828才沒有辦法投票嘛!還有因為疫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因為疫情又沒有不在籍投票,去年有多少國家投過全國性的投票?因為有不在籍投票,疫情雖然嚴重,但是可以不用人群聚集,我們就為了此修法,但你們太慢送了,稍後輪到本席質詢時再說給你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針對你。接下來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選務處謝處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還滿荒謬的,申請移轉投票竟然比遷戶口再去投票所需要的時間更多,那我直接遷戶口就好了。遷戶口只要20天,但申請移轉投票要60天,英國只要10天,這個等一下我會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延宕是行政院,到現在才送到立法院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行政院何副秘書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謝謝林文瑞委員,現在休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綜規處高處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可以併案朝野協商。你們的草案送進來之後,併同我們今天審議後送出委員會的內容,直接交付朝野協商,不要再到委員會處理,這是本席的建議啦!這樣最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12月18日是公投日。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法務部法制司謝調辦事檢察官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關於法務部謝調辦事檢察官剛才的回應,本席要糾正一下,現在法還沒有通過,到底監所能不能特設投開票所還不一定,請你尊重立法院審查法案的權力,如果我們通過了,他們就要設啊!所以你們要開始研議。你怎麼知道我們一定不會通過呢?不是行政院說什麼,我們就要通過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一週內提供給鄭委員,那就是以前的版本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外交部條法司黃副參事說明。
- 黃副參事韋仁
委員好。我是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的副參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副參事韋仁
關於在外館投票的部分,按照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副參事韋仁
報告委員,因為這個部分主要還是要看我們的法律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副參事韋仁
剛剛主委也有提過,在其他國家設立所謂的投票所是滿複雜的問題,除了我們自己國內的法律問題之外,還有對方的國家是不是容許我們做這個事情,都還要再釐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副參事韋仁
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外交部提出評估報告,說明可行不可行,如果可行,要怎麼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請外交部於一週內提出評估報告,給所有的委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中國害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立法院不分朝野都很支持啦!只是行政院延宕了五年才把版本送進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如果早半年送出版本,828也可以投票,都解決了,你們就是怠惰、就是被動嘛!這麼明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應該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針對秘書長的報告,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沒有的話,預算凍結案就同意動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討論事項所列議程剛才已經詢答結束,進行逐條討論,我們現在先協商看要怎麼處理,與預算解凍案有關的單位可以先行離席,跟法案有關的單位還是要留在這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所有的提案大概可以歸類為兩種,一種是公投不在籍投票專法,另一種是公投法中規定不在籍投票,另外,羅美玲委員的版本裡面也有與不在籍投票無關的修正條文。簡單講,就是有兩個範圍,公投不在籍投票專法及公投法修正,公投法的部分我們先處理公投不在籍投票部分。因為現在行政院版本還沒有過來,今天我們就來討論各個版本的條文,將它討論後送出去,等行政院版本過來後可以合併進入朝野協商,這一點我們都同意,甚至可以寫下來,也就是我們同意行政院的版本合併進入朝野協商,這樣就不會影響進度。簡單講,我們希望的是今天就可以送出委員會,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個,身為召委,我當然希望可以讓它審議完成,因為真的等很久了,加上它是歷史性的法案,首次可以在臺灣實施不在籍投票,我當然希望在我擔任召委時可以審議通過。第二個,我們還是希望12月18日的公投可以適用,但聽過主委的說法後,我們也知道這件事不是那個容易啦!但法律通過以後,相關的程序訂定也是中選會必須去訂定的,只要他們不刻意去delay,我相信他們一定做得到。這個部分我們會予以尊重,因為立法院只是負責修法,至於下面由它依法訂定的相關程序應該交由主管機關去制定,他們要怎麼做我們予以尊重,但是我希望今天就可以送出委員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本席先說明一下,我們現在進入正式的協商。我覺得行政院的版本我們等了那麼多年,等了半天,他拖拖拉拉現在才要進來,所以我們不想要再等了,我們怎麼知道他現在到底又要怎麼樣,明天的狀況會怎麼樣我也不知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已經等5年了,我們不想再等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這個問題早在3年前,107年我們就叫他們訂定相關的法律,母法裡面都有規定叫他們去訂定,107年的時候,今天委員發言時都有講,至今已經幾年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因為剛剛已經說過要開始逐條處理,所以已經進入法案的審查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還沒五點半,請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先宣讀條文,條文是一定要宣讀的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先宣讀條文,我們再來處理臨時提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已經進入逐條了,剛剛已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剛剛沒有宣讀條文嘛!我們現在就開始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已經宣告了,因為我們已經進入逐條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剛剛還沒有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因為我們前面的程序已經進入逐條,但還沒有宣讀條文,我們現在先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有宣告要處理法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有說要處理法案,所以開始協商,有講啊!有講處理法案,開始協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已經進入剛剛前面那個程序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條文還沒宣讀啦!我們先宣讀條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休息完,是要進入休息前的那個程序,那個程序還沒完成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有啊!我們剛剛就已經說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說要處理法案,開始協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但是還沒宣讀條文。
- 王委員美惠
協商一半就休息了啦!
- 主席
對啊!現在休息結束,當然就是要恢復到前面的程序嘛!前面的程序是什麼程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就是審查法案開始協商,但是還沒宣讀條文嘛!不是嗎?休息完繼續開會一定是恢復到前面那個程序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現在恢復到前面那個程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你要發言就讓你發言,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先處理前面的程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要先處理前面的程序,我們是休息結束恢復開會的狀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休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你要讓它有爭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主席已經宣告要宣讀條文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到最後還是要經過委員會的同意才能送出委員會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就留到下次再……
- 主席
如果你們要審查,我們就坐下來審查嘛!也可以啊!我不是說現在就要送出委員會,當然要審查啊!但你們不肯嘛!那我們就把條文唸完……
- 王委員美惠
不是不肯,而是等法案比較齊全後再來審查,下下禮拜又換你擔任主席了嘛!
- 主席
好,我們來協商,把條文唸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下下禮拜我還是會排啦!
- 王委員美惠
下下禮拜還可以再排審,所以身體要顧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各黨團都在這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們前一個程序還沒完,我們已經在逐條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但是還沒有宣讀條文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條文宣讀完你再提嘛!因為我們已經進入這個程序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必要時得延長時間,我們就延長時間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但是我前面已經進入逐條的協商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逐條協商一定要宣讀條文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把這個程序完成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你們都一直擋,擋了3年,到現在還在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我說要宣讀條文,宣讀條文完了就散會,等你們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等你們慢了3年的版本進來,我們再逐條審查,這樣也不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這樣你們不是在擋是在做什麼?我現在退讓了啊!我現在退讓到宣讀條文完就散會,等院版進來以後再逐條審查,這樣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寫下來啦!這個是協商,不是表決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暫時先延長時間等協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趕快寫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不用表決啦!趕快寫!
- 王委員美惠
趕快寫啦!
- 主席
幫我們寫,不是表決啦!是我們現在協商,今天的會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今天的會議等宣讀條文完就散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等院版條文送進來以後才逐條審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這樣可以吧?
- 王委員美惠
寫一下啦!
- 主席
我們都是在等院版啦!早一個月送進來早就通過了,對不對?大家都有共識啊!公投先行,移轉投票先做,這個大家都有共識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委員會哪有霸占主席台?你不要隨便講。就不處理啦!下一次再處理。我會跟召委協商啦!原則上是這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問各位,現在開始準備宣讀條文,今天的會議就等宣讀條文完畢時即散會,請問有無異議?
- 王委員美惠
沒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美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