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於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堅持文資審議原則應優於促轉條例的政治決定,並以保留銅像的方式來呈現相關歷史「我們是希望堅持文資審議原則應優於促轉條例的政治決定,並認為應該要用保留銅像及公開所有政治檔案資料的方式,來做相關歷史的呈現。」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應以公開所有政治檔案資料的方式來呈現相關歷史「我們是希望堅持文資審議原則應優於促轉條例的政治決定,並認為應該要用保留銅像及公開所有政治檔案資料的方式,來做相關歷史的呈現。」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奕華

    (9時16分)部長好。請問你是哪一國的文化部部長?

  2.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3. 李部長永得

    我是中華民國文化部。

  4. 林委員奕華

    回答的很好。請問一下,在10月10日國慶日那天,華視的莊豐嘉總經理說了幽靈國,請問他說的幽靈國是哪一國呢?

  5. 李部長永得

    這是他個人的言論,我不知道,也沒有去了解。

  6. 林委員奕華

    所以沒有跟他溝通過,事後跟他請教過嗎?

  7. 李部長永得

    沒有,因為公共電視、公廣集團基本上是一個獨立的法人。

  8. 林委員奕華

    雖然是獨立的,但他還是有政府的補助,如何維持他的公共性、獨立性,這是文化部的責任,不是嗎?

  9. 李部長永得

    對,是有這種補助,但是……

  10. 林委員奕華

    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過,公共電視本身有一個文化基金會節目製播準則,總經理在各方面應該都要會簽過各單位,在這個準則裡面非常清楚的提醒所有的成員,都不能在社群網站上顯示政治偏好,你知道這個部分嗎?

  11. 李部長永得

    嗯……

  12. 林委員奕華

    這是在他們的工作準則上有提到,就是不能在社群網站上顯示政治偏好,還是因為他不是節目製作、主持、播報及採訪,所以他就可以?但是前面有提到,目前因為工作容易被辨識出來是公視基金會員工的部分,要注意不要影響到公視基金會的新聞及節目的公信力及專業性,避免在爭議性的主題上發表意見。

  13. 再來,一樣也是準則的部分,請看一下6.3.3,公視基金會同仁必須要瞭解,即使個人言行跟公視基金會無直接關聯,仍要隨時並自然而然地與公視基金會品牌的產生連結,因此必須謹慎思考個人於社群網站之言行是否得宜,以及對公視基金會可能造成的影響。部長你有看過嗎?

  14. 李部長永得

    公共電視之所以成為公共電視,它必須有高度的自律。

  15. 林委員奕華

    所以才有這個準則,以及對工作的要求嘛!

  16. 李部長永得

    所以,它對節目的製播、員工的工作的倫理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這部分……

  17. 林委員奕華

    你剛才說那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如果他今天不是華視的總經理,我尊重他的言論自由,但是,他今天是華視的總經理,再加上有這樣的準則,以及他領的是中華民國的薪水,鈔票上中華民國寫在中間啊!所以很多人都說應該發薪水給他嗎?

  18. 李部長永得

    如果員工有違反相關的一些規範,公視基金會必須要去處理,政府不宜介入。

  19. 林委員奕華

    政府怎麼會不宜介入?我覺得他已經違反規定了。

  20. 李部長永得

    政府不能去干預媒體,因為公共電視之所以成為公共電視,就是因為它高度自律。

  21. 林委員奕華

    你要不要請公視去瞭解一下?我說真的,我剛剛就有講,如果他在民間,我尊重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因為他是在公共電視下,是我們公廣集團的一份子,就像您在部長的位置,我當然也清楚您有您的政治想法,但當您在這個位置上的時候,您就是要為公益來做最大的考量嘛!

  22. 李部長永得

    對,我非常同意。

  23. 林委員奕華

    所以在這個位置上,如果他真的做得這麼委屈,領這個薪水領得這麼辛苦,乾脆就請他到民間去算了啦!我說真的,到民間去算了,不要這麼委屈自己,他委屈自己,我們看了也很辛苦、也很難過、也很生氣。

  24. 李部長永得

    我相信公共電視基金會會本於內部的規範去處理。

  25. 林委員奕華

    這部分我要再次提醒,沒有什麼個人的意見,因為他是公廣集團的總經理。再來,你說整個華視的言論沒有受到影響嗎?我們就來看一段影片。

  26. (播放影片)

  27. 林委員奕華

    請問一下部長,這在我們大安區裡,是一家非非常有名的一家餐廳,叫做巷子龍家常菜,它是異國料理嗎?這是不是標準地在挑起族群的對立跟意識型態?如果這樣的話,以後拜託一下,國外的像是美國衛生部長來臺要參觀故宮,請他們不要去,以這樣的定義來說,那都是外國的寶物。

  28. 我再說一次,華視這種一天到晚播放,你不去解決怎樣讓民股、全部百分之百官股或怎樣來轉虧為盈,搞這種的是什麼意思啊?這是我大安區的餐廳,我今天不講一下都不行了,部長你覺得這樣子沒有問題嗎?這不是一種意識型態嗎?

  29. 李部長永得

    類似這樣的問題都是由新聞媒體本身,本身要根據製作規範去處理,文化部會盡監督的責任,我會請基金會去了解他們處理的狀況,那個是完全尊重……

  30. 林委員奕華

    這應該要處理吧?不然我大安區的選民在跟我抗議說那是怎麼樣?我們都是外國人嗎?還是什麼?所以麻煩請處理一下這個問題。所以,我還是請華視回到應該要解決的問題上,不要讓我們看到華視一直在搞這種很意識形態的東西,我覺得臺灣民眾不會喜歡,他如果要繼續在這個位置上這樣做,對我們其實反而是好事,我歡迎他繼續做,因為生氣的人會越來越多,中間選民也會越看不慣。所以如果他繼續在這邊做、繼續搞這樣的事,我們就繼續看嘛!但是問題如同我說的,請維持公共媒體的公共性、獨立性以及中立性!

  31.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沒有錯,我非常同意它的公共性跟獨立性必須要維持,所以我們不宜過多的干涉,但是現在核心問題是董事會……

  32. 林委員奕華

    你不能這樣講,什麼不宜干涉,你說不宜干涉也是一種護航啊!

  33. 李部長永得

    董事會必須要及早解決,因為我知道現在的董事會他們有了解一些問題,但是,因為他們現在是代理,也不便做出重大的決策,這在公司治理上的確會造成一些問題。

  34. 林委員奕華

    總經理也可以代理嘛!所以我說他如果真的做得那麼痛苦,就請他到民間去,我們尊重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但不要因為他的意識型態影響到一個中立性的公媒應該要有的,包括新聞報導的內容。

  35. 再來,請問一下部長,有關於公共電視法的修法,你認為董事長改成官派適合嗎?

  36. 李部長永得

    這不是官派,這是官方提名,還是要經過機制去……

  37. 林委員奕華

    這當然算是官派嘛!對,你們講要經過機制,但這個機制一樣很容易,等於是官派的意思啊?

  38. 李部長永得

    其實沒有,官派的話現在問題早就解決了,但是還是要按照它的機制來。

  39. 林委員奕華

    你們現在改成官派嘛!你們的機制就是變成官派。

  40. 李部長永得

    沒有官派啊!

  41. 林委員奕華

    說實在的,有關於過去民進黨一路過來對公共電視法,以前的理念我們也研究的非常清楚,我們覺得民進黨以前的理念讓公共電視台變成一個非常獨立的單位,只要董事成員是夠中立的,四分之三也不是難事啦!但是問題是你們這次從四分之三變成三分之二,這本來就有聽說,但是哪時候跑出說董事長要由行政院提名,請問一下這件事情有經過內部的決策嗎?

  42. 李部長永得

    這個正在公開徵求意見,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見,也都可以調整的,所謂的公共性就是大家共同討論,如果認為……

  43. 林委員奕華

    對啊!請李永得部長記得回頭看看當時民進黨在處理公共電視法所說的話,再回來檢視一下內容,我相信你從這樣來看的時候,這個條文絕對不會從文化部送出來,所以當你今天這樣提出來之後……

  44. 李部長永得

    你如果去問一下公共電視歷任的董事長,也許會得到一些不同的答案,這是一種意見。

  45.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又說是時空背景的差別。

  46. 李部長永得

    這是一個意見,大家都可以跟討論。

  47. 林委員奕華

    但是我們要表達的是,尤其公視的董事長要由政府來指定這件事情,我個人……

  48. 李部長永得

    這不是政府指定,這個不對,政府提名後還是要經過立法院,立法院可以不同意啊!

  49. 林委員奕華

    一樣是指定啊!你們看一下立法院,哪一個不是這樣就過了?

  50. 李部長永得

    你可以不同意啊!

  51. 林委員奕華

    所以公媒就變成官媒了嘛!公視就變成國家電視台了嘛!

  52. 李部長永得

    沒有這回事!委員,你這樣對公共電視的認識就太淺薄了啦!

  53. 林委員奕華

    我再說一次,公視跟中央通訊是不一樣的,你這樣是變成國家電視台。

  54. 李部長永得

    你知道英國BBC電視台的總裁是怎麼產生的嗎?

  55. 林委員奕華

    我知道啊!BBC很辛苦,這樣代表你們對BBC沒有研究清楚。

  56. 李部長永得

    你沒有研究。

  57. 林委員奕華

    我研究的很清楚,要不要唸給你聽?我都準備好了,我就知道你會講BBC。

  58. 李部長永得

    好,你說。

  59. 林委員奕華

    BBC去年才遴選的嘛!他是要經過公開的遴選,因為要確保公正、公平與開放,他是必須要對外的,是對外喔!第一階段先由5位組成遴選審查委員會,另外還要對外去徵求人選,所以你知道BBC有多少人來應徵董事長嗎?有23位,最後剩下8位,8位之後再篩選了5位,經過多麼嚴謹的過程,不僅是對外徵選的,還有5個審查人員,所以你今天跟我講BBC,BBC不是用指派的。

  60. 李部長永得

    委員,你講的是trustee,就是有一個信任董事會,董事會是經過這樣甄選沒有錯,但是他們經營團隊的總裁就是由trustee任命的。

  61. 林委員奕華

    你不要混淆視聽,你不要用BBC來混淆,今天法條修正的部分我已經準備好了,我就知道你會講BBC,所以我特別去研究,我也特別提出來了。

  62. 李部長永得

    委員,這都可以討論,因為現在還要公開徵求意見,我尊重你的意見,我也尊重大家的意見。

  63. 林委員奕華

    好,所以我在這裡公開表達屬於我的意見,包括我最近蒐集很多學者專家的意見。

  64. 李部長永得

    好,OK。

  65. 林委員奕華

    最後,我再提一個問題,「魷魚遊戲」你應該看過了吧?身為文化部部長,你不能不看「魷魚遊戲」吧?你沒看過?

  66. 李部長永得

    我有……

  67. 林委員奕華

    同仁趕快給部長看一下。

  68. 李部長永得

    我有瞄過。

  69. 林委員奕華

    你要看完啦!你要看!你現在在部長這個位子上,一定要自己去看,為什麼它會造成全球瘋狂?你知道「魷魚遊戲」一集的製作費多少錢嗎?一集超過7,000萬元臺幣,最重要的是它的動畫跟科技大概超過八成。

  70. 李部長永得

    委員,它的總製作費是2,300萬元美金,其實也不算很高。

  71. 林委員奕華

    對,但是你看看我們的,你說預算不高,107年、108年、109年因為還有前瞻預算,所以還有這麼多錢,到了110年又降回到8億元,所以我現在很擔心,之前說要主打影視國家隊,有前瞻的時候也打不出來,現在錢還變少,當然我知道不能只是靠政府的補助,可是你要如何整合也是一個問題,經費、人才培育也是問題,還有評審的多元性我覺得也是一個問題,很多人在反映評審有沒有因應時代的潮流,請一些動畫、特效、背景音樂的來當評審。所以像這些種種問題,我今天最後就是要提醒你們,錢越來越少了,我們一直宣示要打影視國家隊,但是若真的只能這麼多,那又怎麼打影視國家隊?部長總是應該要有策略出來啊!

  72. 李部長永得

    我們有擬定一些策略,比方說我們就是加強投資,不要……

  73. 林委員奕華

    但不能都用國發基金,也要找民間的資金。

  74. 李部長永得

    對,就是由國發基金來帶動民間資金投資。

  75. 林委員奕華

    可是我現在看起來都還是以國發基金為主。

  76. 李部長永得

    那就是還有其他的問題要解決。

  77. 林委員奕華

    所以就是還有問題嘛!

  78. 李部長永得

    對。

  79. 林委員奕華

    所以有關影視國家隊,我希望1個月之內提一個書面報告給我們參考,屆時這也會供我們在審預算時要參酌的內容,包括影視國家隊到底要怎麼做、你的策略要怎麼做等等。

  80. 李部長永得

    好。

  81. 林委員奕華

    要不然現在我們已經看不到韓國的車尾燈,真的讓我們很擔心,趕快加油!少搞意識型態、多做些事啦!謝謝。

  82.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83.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提案人

    李德維  林奕華  萬美玲  鄭正鈐  高金素梅  楊瓊瓔

  86. 主席

    高金素梅委員也參與連署。先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補充的意見?

  87.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們是共同提案啦!關於這個部分,就像今天早上質詢時我提到的,按照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的節目製播準則,當中規定得非常清楚,莊豐嘉總經理身為CEO,卻沒有辦法做到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對所有同仁的要求,這個準則規定得非常細,包括在個人臉書等等的言行應該如何,都有清楚的定義,也有清楚的規範,這是我今天提出第一個很具體的證據。再來,我們的確看到這幾年來華視的財務問題一直沒辦法解決,它的虧損持續擴大。還有我們一直關心的108年、109年台語台的相關招標案,很遺憾108年文化部還幫忙背書,他們明明沒有按照招標程序來做,卻用後面的方法幫前面已經招標完的行為解套;109年也是一樣的,台語台的其中一個標案也是一樣,中間竟然還發生停止錄音的事情,雖然後來文化部以廢標處理,但是這件事情明明就有弊端,那次我們看到華視總共出現兩個弊端,一個弊端是把那個同仁直接解職,另外一個弊端是只做一個小小的申誡,而那個小小的申誡是因為違反採購法,在中間停止錄音,從這樣的過程,我們看到華視的管理面上也出現很大的問題。我們對中華電視有更高的期待,希望能夠有更好的CEO來帶領華視,希望華視可以解決目前營運上面的很多困境,謝謝。

  88. 主席

    好,謝謝提案委員的補充說明。關於這個部分,請問文化部有沒有什麼意見?

  89. 李部長永得

    謝謝召委及委員的說明。我是覺得用莊總經理的一句話去定他的罪不太適合,我前面答詢時也講過,我並不同意他的言論,但是我們必須尊重每一個人的言論。至於莊豐嘉應該負什麼責任,我的建議是,提案寫到「文化部部長對於莊豐嘉不當言論」,我覺得這是言論審查,也不好,應該講「對於莊豐嘉是否違反公視內部的工作倫理及相關製作規範,請公視基金會提出檢討報告」,我覺得這樣可能比較中性一點,委員是不是可以同意?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主席

    對,提出報告。

  92. 李部長永得

    就是它處理的經過提出報告。

  93. 林委員奕華

    檢討啦。

  94. 萬委員美玲

    就是檢討。

  95. 李部長永得

    我們必須尊重公視基金會的獨立性,你要稱為檢討也好,但是拿來我們這邊就是一個報告,這個報告當然就會詳細說明中間的過程、流程是怎麼樣,這就是一個報告,比較中性一點。

  96.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97.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建議一下,對於剛剛部長部分的說法,我覺得OK,因為它是一個公媒、公廣集團,但是剛剛萬美玲委員很明確地提出、也唸了公廣集團自己內部的規範,以這麼客觀的內容來看,我覺得所謂提出「檢討報告」並不為過。至於他們的決議怎麼樣,我們當然可以看他們的決議,後續再做監督,但是把「檢討報告」的「檢討」二字拿掉,我覺得其實是沒有必要的,真的沒有必要。

  98. 李部長永得

    OK,好,可以,就檢討報告。

  99. 主席

    好不好?那就這樣子,反正文化部相關的……。部長OK嗎?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主席

    「經營績效」?不行。

  102. 李部長永得

    「經營績效」好了。

  103. 林委員奕華

    不要「績效」,這是「能力」啦。

  104. 主席

    「經營能力」,好啦,部長……

  105. 李部長永得

    「能力」又涉及主觀,「績效」很客觀,就是……

  106. 林委員奕華

    但是「績效」,他絕對是不及格的。

  107. 主席

    好啦,「經營能力」啦,部長,不要那麼……

  108. 吳委員思瑤

    所以它要調查,要調查看看嘛。

  109. 林委員奕華

    一直在虧損,你要講「經營績效」,他絕對不及格。

  110. 主席

    那就「經營能力」啦。

  111. 李部長永得

    「績效」是相對比較,也不是說……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主席

    對。

  114. 李部長永得

    就是「莊豐嘉之言行顯有爭議。爰此,要求文化部部長對於莊豐嘉是否違反公共電視相關規定及經營能力,要求公廣集團啟動相關程序,於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115. 林委員奕華

    董事會……

  116. 李部長永得

    我覺得它不一定是董事會,反正這個是他們內部的事情,就尊重他們內部的程序。我也不太清楚,因為通常違反相關規定,他們也有一個節目製作規範或言行規範的委員會,如果有這種機制,也是可以的,就不一定是董事會,就是相關程序。

  117. 主席

    好,請問各位委員,要是沒有意見的話,是不是就修正通過?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主席

    修正為「應提及是否保留蔣總統銅像的評估」嗎?

  120. 李部長永得

    對。

  121. 林委員奕華

    這樣跟我們提案的內容差太大了。

  122. 主席

    這樣跟原來的提案有一些差異,請部長再思考一下。

  123. 吳委員思瑤

    主席,我可以表達反對的意見嗎?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繼續開會

  126. 主席

    會議繼續進行。

  127.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還是要說一下,剛剛民進黨也主張要表決,其實我覺得這部分不只是立場問題,也是一個看法問題啦。我們現在觀察全世界在看待歷史的時候,大部分都覺得應該要各種面向都盡量留下來,大家也許帶有不同立場,可是都有一個屬於歷史的記憶或是評判,那評判當然屬於個人。只是現在很少用拆除的方式解決,我覺得這就是大家對於如何看待歷史有不同的做法,那的確是蠻難有共識的啦,就文字修正上也很難有共識。

  128. 但我們也必須再次說明原來提案的文字,我們是希望堅持文資審議原則應優於促轉條例的政治決定,並認為應該要用保留銅像及公開所有政治檔案資料的方式,來做相關歷史的呈現。以上是我們再說明一下提案的立場,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