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於內政委員會第8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主張公投改定日期卻沒有配套措施是制度上很大的瑕疵,應該緊急透過修法把漏洞補起來「本席還是建議,第一個,公投改定日期卻沒有配套措施,這是制度上很大的瑕疵,因此,本席認為應該緊急透過修法把漏洞補起來。」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公投法第二十四條對於改定投票日期的規範不夠明確,包括授權範圍及展延的期限「有關公投法第二十四條,對於改定投票日期的規範不夠明確,包括它的授權範圍及展延的期限」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思銘

    (11時48分)主委好!昨天本席詢問過中選會的李進勇主委,有關公投法第二十四條,對於改定投票日期的規範不夠明確,包括它的授權範圍及展延的期限,而李主委的回答是可以藉由修公投法對這個部分進行補強。在法令修正之前,本席想請問主委,這一次的公投日期原訂是8月28日,現在延到12月18日,將近4個月的期間,中油的三接還是繼續興建,等於是藻礁在這4個月內仍舊持續受到迫害,因為你們一直在蓋,所以本席要請問主委,然公投已經延期,站在海洋生態保護主管機關的立場,你是否贊成原本的三接工程必須先行停止?這個問題海保署也可以回答。

  2.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仲威

    特別向委員報告,這個工程案已經通過環評,它具有環評的承諾,依照環評的承諾,我們持續監督這個工程的進行。在我今天的報告中也提到,在我們的監測下,整個藻礁及環境生態都非常穩定、也都沒有變壞。

  4. 林委員思銘

    主委簡單回答,在公投延期的4個月期間,你贊成這個工程繼續進行?

  5. 李主任委員仲威

    因為沒有道理讓它暫停啊!

  6. 林委員思銘

    主委,你現在是這樣講,但是公投一旦過關的話,工程必須要停止,卻也已經造成了生態的破壞。

  7. 李主任委員仲威

    剛才我也說過,現在所有的……

  8. 林委員思銘

    所以你現在是預設公投不會過關,是嗎?

  9.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不是預設,現在是依照調查結果,我們是以科學證據來講話,對不對?根據現在的調查,看起來生態都是穩定的。

  10. 林委員思銘

    好,沒關係!待會本席還會再問你,現在你是表態認為繼續蓋並沒有關係。接下來本席再接續剛才潘老師所言,他們環團或個人對於藻礁提報為自然地景都有提出申請,請問主委,然他提出申請,你是否有依照文資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進行審議?有沒有進行審議?

  11. 李主任委員仲威

    桃園市政府好像已經在審議,不過,我好像沒有這個印象,但是……

  12. 林委員思銘

    所以你們完全沒有做任何審議的動作?

  13.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請海保署黃署長來說明。

  14.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15. 黃署長向文

    之前環團提出這個疑慮時,我們已經向它做過說明,基本上,按照文資法的相關規定,以及剛剛所提到的,其實桃園市政府有進行相關的作為、進行相關的調查,並不是沒有作為。

  16. 林委員思銘

    你是主管機關啊?

  17. 黃署長向文

    對,如同剛剛提到的,我們其實也有進行相關的調查,桃園市政府也有相關的調查,稍後我們會依據彼此的調查以及之前的研究調查,進一步研議要用野保法或文資法,採取哪一種比較合適的管理措施。

  18. 林委員思銘

    你的意思是在他們提出後,現在你們已經在調查、收集資料,之後就會進行審議?

  19. 黃署長向文

    對,持續調查關於藻礁與柴山多杯孔珊瑚……

  20. 林委員思銘

    還要多久?這個進入審議程序還要多久?

  21. 黃署長向文

    目前還沒進入所謂審議的階段,現在是在前階段的資源評估與環境評估。

  22. 林委員思銘

    所以沒有進度嘛!

  23. 黃署長向文

    還沒有進入審議的部分。

  24. 林委員思銘

    本席很失望!上個會期本席擔任召委時曾經舉辦過海岸生態保護的公聽會,出席的學者不但呼籲海委會要做出研究,也希望內政部對海岸保護計畫能盡快擬定出來,因為內政部與海委會對這些海岸保育相關工作一再的拖延,對於人家提報是否把這個劃為自然地景,到現在也還在拖!主委,本席也看了你今天的報告,其實,外界對於你們各種報告的數據都感到存疑。海委會表示,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從提案到通過環評、施工以來,你們持續的監督相關工程進行、監測生態環境,迄今環境生態狀況都還算穩定。但是就剛才本席問你的問題,人家申請劃為自然地景這件事到現在已經拖很久了,甚至還沒進行審議啊!

  25.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要有充足的調查資料。

  26. 林委員思銘

    你如何取信於我們這些社會大眾呢?

  27.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一定要有充足的調查資料作為依據。

  28. 林委員思銘

    也不可能拖延這麼久,已經多久了?調查需要那麼久?關於這個部分,本席認為要盡速啦!也希望你們真的不要再有這種心態!

  29.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很多事情是欲速則不達,這是必要的時間,我們就需要這麼多時間去調查。

  30. 林委員思銘

    這件事情不是欲速則不達,都要進行公投了,你到現在還不進行審議?

  31. 李主任委員仲威

    公投是另外一回事,我認為你不能把兩件事情硬要湊在一起討論。

  32. 林委員思銘

    本席個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其實,如同剛剛蔡律師、潘老師及邱前委員所言,現在我們真的是在執行錯誤的能源政策,同時也犧牲了海洋的生態保育,我們就是在護航三接嘛!

  33.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不會同意委員所言,假如有破壞海洋生態,我們就一定會講話,但是現在並沒有破壞。

  34. 林委員思銘

    雖然你說沒有破壞,但是誠如本席剛才所言,因為你不進行審議,大家才會對你整個評估報告沒有信心。

  35.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正在積極的調查,等到調查之後才有科學的證據,我才能證明它會對……

  36. 林委員思銘

    所以你要盡速提出調查報告。

  37. 李主任委員仲威

    那是需要時間的,我才能提出報告。

  38. 林委員思銘

    已經給你們很充裕的時間了!反正本席現在的結論就是如此,剛剛我們看過許多的報告,執政黨過去承諾要保育藻礁、要劃為自然地景,這些都做了承諾,但是到現在都還不做,本席發覺執政黨就是在否決自己過去的承諾,昨是今非,毫無誠信!因此,本席在此還是要求你,盡速依法行政,距離12月的公投還有一段時間,盡速進入審議的程序,好不好?不要一直以調查作為推託啦!不然,我們真的是覺得聽不下去了!主委,依法行政,你要趕快做,好不好?

  39.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經濟部的曾次長,根據中油提供的資料,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總工程經費是660億元,108年動工後截至目前為止已花費193.9億元,總累計實際進度為30.9%,今年又編列121.3億元,公投延後4個月,屆時累積花費將上看280.6億元,整體工程持續發包,進度亦將往前推進至42.52%,請問這些數據正常嗎?

  40. 主席

    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41. 曾次長文生

    剛剛委員所說的方向大致都是確定的,但是累積花費不是增加280億元,而是它現在預算執行的意思。

  42. 林委員思銘

    對,本席的意思也是如此,繼續累積會達到280.6億元。如果這個公投在年底過關的話,面對這個廠商,你勢必會有違約賠償的問題,是否有評估過到年底大概要賠償多少金額?有沒有評估過?

  43. 曾次長文生

    這個可能不叫做違約賠償,因為它進度到什麼地方是依工程合約執行。

  44. 林委員思銘

    你們與它的合約沒有賠償條款?

  45. 曾次長文生

    互相有其他的原因,我覺得如果是過失或損害……

  46. 林委員思銘

    沒關係!然你今天在這裡說沒有違約賠償的規定,到時候我們再看看會不會有違約賠償。

  47. 曾次長文生

    應該要這樣講,它有執行的部分,我們就必須要付款。

  48. 林委員思銘

    那是一定要付款,但是,因為你的契約約定就是……

  49. 曾次長文生

    對啊!這是必須要付款的部分,應該是履約……

  50. 林委員思銘

    你是終止契約。

  51. 曾次長文生

    應該是我們會依照契約來履行。

  52. 林委員思銘

    萬一到時候要解約呢?

  53. 曾次長文生

    而且我要請問委員,因為你現在問的是很多假設的問題,其實我們也設想過……

  54. 林委員思銘

    你不能反問本席。

  55. 曾次長文生

    我沒有反問你,只是向你說明一件事,如果公投通過了,現在的狀況是要改變或不改變,類似這樣的事情。

  56. 林委員思銘

    所以你要評估嘛!

  57. 曾次長文生

    對,但這是後段的事,而你直接說它會違約,所以我就沒辦法回答你了。

  58. 林委員思銘

    你沒辦法回答就是因為沒有評估嘛!

  59. 曾次長文生

    不是這樣,我是說要確定是什麼狀態。

  60. 林委員思銘

    你們有自信三接藻礁公投不會過關,本席認為這樣的心態是不行的。

  61. 曾次長文生

    我們希望它不會過關。

  62. 林委員思銘

    對,這是你們的心態,反正就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63. 曾次長文生

    委員,不是這個樣子,因為這件事與能源穩定有很大的關係。

  64. 林委員思銘

    即便公投過關後解約賠償不是你們的錢,本席認為這樣的心態非常不對,最後都是全民買單,你們這樣怎麼對得起我們的老百姓呢!

  65. 曾次長文生

    與外推方案牴觸的作法,我們都不會做,這些都已經停下來了,在此向委員報告。

  66. 林委員思銘

    本席還是建議,第一個,公投改定日期卻沒有配套措施,這是制度上很大的瑕疵,因此,本席認為應該緊急透過修法把漏洞補起來。在此之前,經濟部必須明確告訴國人,一旦公投通過之後,三接確定停工,到底我們會面對哪些問題,譬如違約求償的問題,或是剛才你提到有其他的什麼方案,總之,很明確的就是要暫時停止施工,因此,本席希望經濟部要做後續的計畫研擬,讓國庫及環境的傷害降到最低的程度。次長,你不要太有自信,這個不是假設性議題,而是可能會發生的。

  67. 曾次長文生

    我所說的假設性問題不是你講的那個範疇,是另外一個部分,你提的問題我們會做研究。

  68. 林委員思銘

    還是要做研究,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