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於財政委員會第14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若對美齡樓占用國有土地的問題如此寬縱處理,會讓其他占用者援引比照,形成不良示範作用「如果今天你面對美齡樓的問題可以這樣,那我必須提醒你,其他相關單位如果占用國有土地時,是可以拿這個例子做援引,它說「感覺上它過去有政黨撐腰,所以你就不敢動,那我是小老百姓也可以這樣啊!我只要搞一個傻傻分不清的關係就可以占用」,請問這是一個示範作用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美齡樓的社福基金會就是婦聯會成立的,現在就是同一家人在占用,不論是爸爸用或兒子用都一樣,不應以說不清是誰占用作藉口「我說明明社福基金會就是婦聯會成立的,結果它可以說誰占用不知道?就它們家的人占用啊!爸爸用或兒子用不是都一樣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國產署是因為擔心未來訴訟而不敢收回美齡樓,或是已收回卻不敢收取補償金「你是因為擔心未來會訴訟,所以不敢收回,是這樣嗎?還是收回卻不敢收取補償金?現在有收補償金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對占用國有土地或違法使用的美齡樓建築不能縱容,其無據占有國有財產已有法令依據,應依法行政處理「本席認為對占用國有土地或違法使用的建築是不能縱容的,今天有法令在這裡但是它卻可以無據占有國有財產,就只要找個藉口?」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楚茵

    (10時36分)部長早。看到報導,本席非常肯定財政部現在要修法,把網路交易以兩個新的方式、法規讓我們更實現租稅正義、賦稅正義,本席要就教的是在修法內容中有一個稅籍登記的規定,就是網頁要揭露相關的統編及名稱。我們都知道現在非常流行「斜槓人生」,很多人可能不只做一份工作,會做好幾份工作,在斜槓的情況下,如果他不是專職賣家那麼他可能是臨時做這份生意、工作。所以斜槓當賣家的時候,這種小資賣家沒有提供應該有的稅籍資料,甚至可能沒有統編,某種程度來看算是個體戶,這種個體戶會不會成為在防堵法拍──所謂在網路上、空間上的賣家,他不是專職賣家,沒有統編、沒有稅籍登記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處理?

  2.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3. 蘇部長建榮

    報告委員,稅籍登記的辦法現在規定如果貨物一個月超過8萬元、勞務一個月超過4萬元就要做稅籍登記,所以營業額如果在這個規定以下基本上就不用擔心稅籍登記的問題,如果小資賣家營業額沒有那麼大,基本上不用擔心。

  4. 林委員楚茵

    也就是說在稅籍登記上已經明確界定到底是專職還是手上有些東西做二手交流、拍賣的部分,但是現在還有存疑的問題是像臉書並沒有真正的落地。之前我質詢過類似以物易物的user,臉書的使用者彼此交易,但是裡面已經暗藏許多不只是犯罪狀況的可能性或犯罪陷阱,又或者明明就是在做賣家但是假裝是做交易,對於這樣沒有落地或境外的平台,我們該怎麼辦?有跟經濟部討論嗎?真的可以把這個真正的大漏洞、大魚收網捕起來嗎?

  5.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我稍微做說明,等一下請署長補充。就我的了解,臉書這部分目前針對境內有一個境外電商相關規定有繳營業稅、所得稅的部分,比如臉書裡面有一個Market place就是在賣東西,這部分國稅局通常都會查。

  6. 林委員楚茵

    署長你可以補充沒有關係。因為其實我已經多次質詢這個Market place了,它完全逃脫在現在所講的營業稅之類,就是讓人在裡面上架交易,這樣的交易就會變成抽不到稅,也讓合法業者蒙受損失。因為大家發現合法上架的還要給業者上架費,所以大家都跑到臉書的Market place了,這樣在賦稅上完全是不公平的。請問署長有沒有跟經濟部或相關單位談過?

  7. 主席

    請財政部稅賦署許署長說明。

  8. 許署長慈美

    報告委員,我們針對這部分除了國稅局在稅政上資料的收集外,法制上的作業就是最近剛預告的兩個相關子法規「稅籍登記規則」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帳簿憑證辦法要求平台業者提供賣家相關資訊給稽徵機關。

  9. 林委員楚茵

    言下之意是就算它沒有落地還是必須遵守法令,是這樣嗎?

  10. 許署長慈美

    是,我們在稅籍登記的部分也會跟經濟部協調登記申請書格式的調整。

  11. 林委員楚茵

    好,謝謝。然有漏洞就要補起來,讓真正合法納稅的賣家、買家或合法平台口服心服,不要其實有法令,但只要在境外或沒有落地的境外電商就可以有豁免權。

  12. 另外要關注的是與立法院只有一路之隔的美齡樓,在今年5月黨產會已經認定必須交給國有,也就是說它過去是不當侵占的狀況。我想問部長或署長,從5月到現在,8月底已經確定把美齡樓登記為國有財產,現在國產署到底知不知道它沒有離開、依舊是占用的情況?補償金到底跟誰收?

  13. 蘇部長建榮

    我請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14.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15. 曾署長國基

    報告委員,因為到底是婦聯會還是基金會在使用,雙方各有論述,目前我們有跟黨產會協調,由黨產會幫我們查清,確定到底目前的使用者是誰,我們會對使用人追收使用補償金。

  16. 林委員楚茵

    所以現在變成只要糾纏不清,婦聯會或社福基金會傻傻分不清,就可以一直吵下去嗎?這非常奇怪。因為婦聯社福基金會是由婦聯會捐贈所成立,其中有關黨產會的新聞寫得非常清楚,第四條就說婦聯會捐贈賦予婦聯社福基金會,所以現在誰在用?不就都一家人在用?這是不是推託之詞?

  17. 曾署長國基

    應該像委員講的有點推託之詞,不過國產署……

  18. 林委員楚茵

    如果是推託之詞不用依法行政嗎?本席認為對占用國有土地或違法使用的建築是不能縱容的,今天有法令在這裡但是它卻可以無據占有國有財產,就只要找個藉口?我說明明社福基金會就是婦聯會成立的,結果它可以說誰占用不知道?就它們家的人占用啊!爸爸用或兒子用不是都一樣嗎?

  19. 曾署長國基

    報告委員,我想絕對不會拖延,我們最主要是會由黨產會做最後確定,我們會儘速跟黨產會再做一次確定,我記得在前一、兩個禮拜有開過會議,黨產會會儘速釐清。

  20. 林委員楚茵

    好,我提醒署長,它已經在今年8月底收歸國有,也就是已經在國產……

  21. 曾署長國基

    8月16日。

  22. 林委員楚茵

    對,所以如果你現在還推給黨產會,那就跟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傻傻分不清,但是就是它們的人在占用,言下之意是一樣的。如果今天你面對美齡樓的問題可以這樣,那我必須提醒你,其他相關單位如果占用國有土地時,是可以拿這個例子做援引,它說「感覺上它過去有政黨撐腰,所以你就不敢動,那我是小老百姓也可以這樣啊!我只要搞一個傻傻分不清的關係就可以占用」,請問這是一個示範作用嗎?

  23. 曾署長國基

    跟委員報告,這跟一般情況不太一樣,因為這個國有土地的來源是依照不當黨產條例收歸國有,這裡面的權責必須要釐清,而且黨產會與婦聯會雙方還有訴訟存在,所以國有財產在行使相關權力時會遵循黨產會意見來作為執行依據。

  24. 林委員楚茵

    好,我只是要提醒你,黨產會也說這是當初成立時有個緣由、有一個關係,你是因為擔心未來會訴訟,所以不敢收回,是這樣嗎?還是收回卻不敢收取補償金?現在有收補償金嗎?

  25. 曾署長國基

    我們已經有通知,但它沒有繳。

  26. 林委員楚茵

    所以有通知它但沒有繳,就耍無賴?

  27. 曾署長國基

    是,其他像救總部分都有繳納。

  28. 林委員楚茵

    我希望財政部國產署要依法行政。

  29. 曾署長國基

    是。

  30. 林委員楚茵

    最後就教部長,我們今天要審查關於國稅局、財政部相關賦稅,但是連監察院都已經發函表示臺中市政府調降地價稅與事實脫節且獨厚大地主,並使臺中市整體賦稅減少17億元,也就是減少67%的賦稅,卻獨厚4%的納稅義務人,這是不符合社會租稅公平正義的。我們前幾個禮拜都還在討論財政部及國稅局的歲入部分,如果當內政部認為這是不好的示範,監察院也認為有問題、不符合公平正義時,財政部不要吃了悶虧還悶不吭聲,這是財政部轄下的中區國稅局,請問部長怎麼看?

  31. 蘇部長建榮

    不是,這是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去年臺中市政府公告要調降20%地價稅時,我在108年就已經於媒體上直接反映我們會做適當處理,已經表態反對了,所以我比監察院及內政部都還早表態反對。後來臺中市政府稅捐稽徵考核部分有非常大的影響,因為我們將此列為一個很重要的扣分項目,他們的評分不是很好,也有來抗議,但是我們就是要按照這樣的情況來做。

  32. 林委員楚茵

    我希望這個部分,我們討論地價稅、房屋稅及前面委員所提的囤房稅部分,如果中央要做表率,但地方不跟上來,到最後被吃豆腐的還是中央。

  33. 蘇部長建榮

    是。

  34. 林委員楚茵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楚茵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