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鴻泰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7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依公投法第二十條應成立正方和反方,行政機關不是反方,並質疑有行政中立問題「公投法第二十條規定要成立正方和反方,行政機關不是反方,這就是行政中立的問題,對不對?」

發言紀錄

  1. 費委員鴻泰

    麻煩各位不要帶著有顏色的眼鏡,剛才黃委員講話,我只聽了一點點;羅致政委員,你真的不要戴得那麼深的眼鏡,你認為你看到的顏色就是別人看得到的顏色嗎?我覺得不要在這邊胡扯,就像柯建銘今天臉書上寫的那個是什麼東西?我還以為他會來,胡說八道!他以為他是大法官哦?請各位看清楚我們今天的題目,有針對個案寫上去嗎?我排第二個就是要問公投,公投的爭議到底是什麼?我想要聽聽這個,身為執政黨,你們做了些什麼事情,大家也都看到了,還在那邊胡說八道,我覺得真是非常之惡劣!

  2. 主席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3. 翁委員重鈞

    主席,我們總召講的一席話,我有很深的感觸,黃委員,你也是這一個會期的召委,但是我在立法院這麼久的時間,我是比柯建銘更早進立法院,這一次如果說這樣叫做違憲,其實沒有違憲,而是違柯啦!沒有照老柯的意思就不行,扣這麼大的一頂帽子,變成違憲!召集委員用他輪值的時間裡面排一個專案報告,難道有這麼嚴重嗎?還搞到違憲?還要深夜發文?你是把立法院的人都當成瘋子嗎?我們都不懂嗎?只有你說了算嗎?不是這樣子搞啦!今天他沒有針對什麼案子,你們可以臆測說他要怎麼樣、怎麼樣,但是他在整個邀請的內容裡面並沒有講到針對哪一個個案嘛!如果針對個案的話,被邀請的對象也可以不答復嘛!因為這個是個案嘛!因為涉及司法獨立,自然也不想答復,也沒有必要說搞到委員會裡面漏自己委員同仁的氣,我是覺得不需要做到這樣啦!

  4. 剛才談到公投的事情,我們也可以談一些其他的事情,不一定要針對哪一件事,臺中的事情我們可以都不要談,你也可以不要答都無妨。本席以為,如果今天因為我們把它當成一個個案,扣上這樣的一頂帽子,然後我們今天就不開這個會,這可能是立法院有史以來第一次自己打自己,不是打召集委員啦!所以我希望大家理性一點,繼續開啦!

  5. 主席

    陳玉珍委員是會議詢問,他優先,然後是何志偉委員、黃世杰委員。

  6. 請陳委員玉珍發言。

  7. 陳委員玉珍

    我們剛才看到很多執政黨委員擔心說這樣可能會造成個案的壓力云云,我反而認為是執政黨的委員閹割自己的權力。第二個,他們是對我們的行政官員非常沒有信心。我覺得不管立法委員在這裡質詢什麼事項,我想能做到部會首長、局長、署長、檢察長這樣一個受人敬重的位置,都是有一定的抗壓能力,我也相信我們的行政官員都是有為有守,不至於會因為可能有一些委員──不過應該是沒有,國會議員不要先看輕自己,我們正常的詢問,他們正常的答復,他們不會因為幾句詢答就改變他們自己要依法行使職權的立場,這一點我對我們的行政官員是相當有信心,所以我們的執政黨委員不要先閹割自己的權力。這是第一點。

  8. 第二點,身為國會議員,除了關心許多國家大政以外,我們也當然關心民眾的權益,因為臺灣常常有選舉,也常常在選舉期間辦一些什麼炒米粉、貢丸湯的活動,我們也看到相關的函釋說這些是可以的,這不是個案哦!因為常常有,選舉的時候常常有,所以民眾也希望可以……

  9. 劉委員世芳

    會議詢問是問這個嗎……

  10. 陳委員玉珍

    我也想問這件事,民眾也常常有疑問,我先講完好嗎?請尊重我,你有問題就舉手。民眾當然也想知道說怎麼樣可以遵守法令,我們也可以在這裡讓大家知道說怎麼樣是遵從法律,那是不是一定要特定的人辦才可以、特定的人辦就不行,我們也想讓行政部門把這些事情說清楚,讓民眾可以好好地遵守法令,才不會動輒有可能會觸法的疑慮。如果立委都擔心部長或誰來以後就會受到立委詢問而害怕擔心,那為什麼不考慮民眾立場?民眾被叫去問話,可能更會擔心,他們還不像你們這麼有權力。所以我們把法制事項釐清楚,立法委員在國會把法制事項釐清楚是非常好的事情,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這是相當好的事情,所以我們要對政府行政部門有信心,我們要樹立一個比較清楚的法律概念讓民眾知道。以上,謝謝。

  11. 主席

    請何委員志偉發言。

  12. 何委員志偉

    謝謝。主席、現場每位與會同仁早安,我這邊想要提出一個散會的動議,請大家參考看看,因為我們今天討論的是「司法不可雙標」、「行政必須中立」……

  13. 主席

    請問你是希望司法雙標,然後有行政不中立,是不是?散什麼會?薪水小偷……

  14. 何委員志偉

    沒關係……

  15. 劉委員世芳

    散會動議是我們在開會裡面的必要程序啊!

  16. 主席

    我們還在做程序發言,好不好?

  17. 何委員志偉

    允許我先把它講完,但是我們都知道說我們雙邊對於司法是否可以獨立都很有信心。我們臺灣現在的選舉已經進步了,但往往還是有暴力、有黑道介入,還是有賭盤、還是有假訊息、還是有賄選的介入嘛!今天畢竟它正在進行當中,我們比較擔心的是會不會有一個字、一句話或一個表態等等產生出一個非常大的社會成本,所以:第一,我們認為現在整件事情都還在進行當中,第二,我覺得基於彼此尊重、彼此憲法上面所保障的等等,建議我們是否就直接進行所謂的散會動議?謝謝。

  18. 主席

    請吳委員斯懷發言。

  19. 吳委員斯懷

    今天這個程序發言,全民都在看,不是只有我們今天到場的朝野立委在看。我不知道執政黨的立委心中在擔心什麼?這個議題不是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關心而已,全國民眾都在關心,我舉一個例子好了,我這兩天在澎湖,我到的每一個場次,警察十幾個,三、四部警車,我那時候就跟澎湖的鄉親說:有這麼嚴重嗎?不過就是我去宣傳一下四個公投而已,要搞成這麼嚴重嗎?都是一些七十、八十歲的老先生、老太太。對於今天這個標題,我認為執政黨的委員們沒有什麼好質疑的,就是司法不可以雙標、行政必須中立;至於是不是個案或者你們認為有洩密之虞,那麼我想在座的部會首長,從部長到局長,各位都是政壇老將,你自然會有所拿捏,不該講,我們也不會逼你講,我相信就算逼你,你也不會講,我們主要是讓全民看一看,今天媒體、網路、網軍把這幾個公投案、選舉罷免案搞成這個樣子,全民煩得要死,到底有沒有標準?我們要問,到底還有沒有政府?不要談什麼違憲這些,實在是沒有意義,上綱到這個程度!我們把選罷法拿出來、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拿出來、把憲法拿出來,憲法規定得很清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憲法是最高的,我們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是八個委員會裡面最有資格在第一時間問有關憲法、法律、法治的問題,所以有什麼錯?這個都不能問?還說要散會,不可以討論?全國民眾都在看,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我還是很誠懇地呼籲執政黨的委員們,如果你們硬是這樣子做,對你們後面這幾件事,不管公投、選舉或罷免,會有加分嗎?我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必須受到議事規則的約束,我們有很嚴格的規範,不是我們想幹嘛就幹嘛,也不是葉召委想幹嘛就幹嘛,部會首長有他的職、他的權,他可以不回答的,他就不回答,這樣都不行嗎?人民看在心裡會有什麼想法?請大家很持平地去思考一下,人民的評價在那裡?謝謝。

  20. 主席

    黃委員講完之後休息。

  21. 黃委員世杰

    因為剛剛才……

  22. 劉委員世芳

    散會動議要優先處理。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

  23. 主席

    我肚子痛,休息。

  24. 休息

  25. 繼續開會

  26.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27. 費委員鴻泰

    主席,我要先發言一下,今天的題目其實真的非常清楚,就是談我們是不是有一個標準、我們談是不是有行政中立的問題?結果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那邊胡說八道,還在臉書提到什麼大法官釋憲。我在這邊跟大家報告,我找到一份2013年9月25日的資料,柯建銘當時發生的案件是進行式,但柯建銘質詢黃世銘20分鐘並談到他自己的案子,這才叫標標準準的行政不中立、這是標標準準的在立法院談個案。

  28. 今天這個題目怎麼看也沒看出是個案,他就胡猜、亂猜,憑良心講,我希望我現在講的這些話柯建銘能聽到,今天不是違憲的問題,而是違背你柯建銘的意思,是不是?你說什麼可以排就可以排、你說什麼不能排就不能排,你可以談個案,別人連談也沒有談,你就先給他戴個帽子,憑良心講,講混話的人柯建銘莫此為甚,非常、非常的過分!我也希望柯建銘委員聽到我在講的這件事情……

  29. 翁委員重鈞

    叫他過來啦、叫他過來啦!

  30. 費委員鴻泰

    真的希望你能來跟我們大家解釋,2013年9月25日就在此地,你問黃世銘問了20分鐘,你問的是什麼案子?你還提到你自己的案子,很丟人、很丟臉!

  31. 主席

    我擔任立法委員以來,本來是在我最熟悉的內政委員會處理警消議題,在第三、第四會期轉戰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其實是有感於我們再怎麼努力、警察再怎麼辛苦,但國人對司法不信任,這個問題很嚴重!我在這邊的兩個會期以來,在座的官員或是委員你們自己捫心自問,我有哪一點沒有做到一切都是為了國家、為了行政中立?現在政論節目上有各種說法,讓人民對偵辦、判決會不會公平有很多的疑義,所以這是我為什麼安排這次專報的原因。

  32. 我沒有要針對個案,可是我在這個週末、在過去兩天聽到吳子嘉在他的直播上指名道姓地大罵徐錫祥,用不堪的字眼辱罵他,說實在的,我還記得上次我主持審查法務部預算的時候,那一天徐錫祥檢察長去開記者會,部長應該還記得,是他帶著新北的檢調宣布偵破一個史上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我想各位都還記得。我不希望司法被玷污,所以才提出我們不應該有雙標、行政要中立,但是我也知道如果把檢察長等人都找來,你們一定會說我施壓,所以在一開始的時候,法務部的聯絡人也在這邊,我就說檢察長可以不用來,這樣子還好意思罵我違憲!剛剛費委員說2013年……

  33. 柯委員建銘

    主席,我來了。

  34. 費委員鴻泰

    讓他先講完,可以嗎?

  35. 柯委員建銘

    主席怎麼一直評論嘛……

  36. 主席

    我沒有評論,我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吧!民進黨真的太抬舉我了,我這幾天才知道網軍有多麼昂貴,我猜你們在我身上不知道花了幾億元了……

  37. 柯委員建銘

    沒關係,等一下講。

  38. 主席

    一天到晚開記者會來污辱我,我對得起我的母校,我的母校校訓是「誠」,我有什麼說什麼,我不會像有些政治人物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39. 現在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40.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費鴻泰委員點名我,我早上……

  41. 翁委員重鈞

    我也是這樣說啦……

  42. 柯委員建銘

    等一下,你聽我說話,好嗎?若是要講,大家好好來講。我昨天半夜發臉書,大家都有看到,今天早上開會以前我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說:葉委員,你今天這個題目有點問題,違反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及釋字第585號,事實上也違反釋字729號,我說這個會議不應該開。他說他同意這些人不要來,相關首長、檢察總長以及臺高檢檢察長都有請假。但那是上禮拜五我看到就覺得有問題,我就跟行政院說他們可能要請假。今天早上我不是不來,我不可能閃躲的,今天早上是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張榮發基金會開ESG研討會,時代力量的邱顯智委員也去了,這場研討會是由監察院陳院長主持,監察院的人權委員都到場,差不多九點半左右才結束,我趕回來這邊時大家已經離開了。

  43. 剛才費鴻泰委員也點名我,我來一一說明並就教於各位。第一個,我為什麼要講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呢?因為這是在1996年的時候我們朝野立委共同提出的釋憲案,包括翁重鈞委員、當時是立委的蘇貞昌院長、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和郝龍斌等等都有提,為什麼1996年5月的時候提這個釋憲案呢?當時是李登輝主政時期,是為了參謀總長是不是要來立法院備詢一事。過去立法院邀請參謀總長來他都不來,於是朝野共同針對請他來備詢的問題提案,當年年底釋憲案就出來,也就是釋字第461號,結論是什麼?假如參謀總長和預算案、法律案有關係,他應該要來立法院,同時也解釋所有獨立機關以及獨立行使職權的考試委員、法官、監察委員及檢察官都不應該為了個案來立法院備詢,那是非常有名的解釋。1998年在9樓大禮堂,當時葉菊蘭委員擔任國防委員會召委,請參謀總長來備詢談軍隊國家化,第461號解釋得非常清楚,當時翁重鈞委員也有連署!

  44. 釋字第585號是我領銜的,為了當年「319」兩顆子彈的問題,國民黨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的條例,那時候朝野衝突非常厲害,甚至打架!要把整個公權力委由外面的人──不是立法委員來質詢,那時候釋字第585號很清楚指出這個條例是違憲的,同時槓上開花解釋立法委員有調查權,我們的職權行使法到現在還沒修;同時它也解釋得很清楚,獨立行使職權的官員、委員跟機關不應該為個案來立法院備詢,這很清楚!

  45. 剛才費鴻泰委員談到9月政爭應該是2013年的時候,有關黃世銘來立法院備詢而我質詢20分鐘的問題,那時候就是為了避開這個問題,所以用法院組織法法案,因為第729號的解釋就是如此,依大法官第729號解釋,檢察總長除了預算案和法律案以外不必來立法院備詢,當年是用法院組織法請檢察總長來,因為特偵組設在法院組織法裡面、依照法院組織法的規定。

  46. 事實上,當年成立特偵組是因為查黑金的檢察官來立法院遊說,他們要查楊天生的問題,但妾身未明,結果沈智慧當年要刪減陳定南所成立的黑金中心、黑金小組的預算,所以後來這些檢察官來遊說而成立了特偵組。有關於特偵組,持平而論,我們現在把它廢掉了,那時候大家覺得特偵組有問題,為什麼法務部部長不必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同意權的行使只有獨立機關以及憲政機構,為什麼特偵組的檢察總長要行使同意權?那時候我們覺得這個邏輯有問題。法院組織法成立特偵組是朝野共同提案,因為這些檢察官來立法院遊說,同時把法務部部長的權力分享了,檢察總長就是這樣,當時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所有人都簽名了,只有我不簽、當然不簽,我覺得用修正法院組織法來成立特偵組有問題,但是礙於當年朝小野大,委員會的總預算和法律案都被擋死了,我是最後一個簽的,它沒有在委員會審查過,直接逕付二讀,然後朝野協商簽名通過,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的時候才把特偵組廢掉。

  47. 所以當年是用法院組織法、特偵組的問題請黃世銘檢察總長來,因為是法律案,他來三次以後就不來了,照理還在審法案,但他就拒絕來、頑抗不來,他不來就算了;2013年9月立法院開議,本黨召集委員吳宜臻也用審預算為由請檢察總長來。這是過往的歷史,今天我講的這些內容就是要回答費鴻泰委員的話,大法官釋字第461號乃至第585號,第461號翁委員也有連署啊……

  48. 翁委員重鈞

    你現在是在解釋法律……

  49. 柯委員建銘

    不是,你聽我講話……

  50. 翁委員重鈞

    總召不是這樣做的!

  51. 柯委員建銘

    總召就是捍衛立法院的尊嚴,我個人……

  52. 翁委員重鈞

    你這是讓立法院沒尊嚴!

  53. 柯委員建銘

    好,我講完再換你講……

  54. 翁委員重鈞

    作總召……

  55. 柯委員建銘

    大家要「相嚷」也沒關係,我說的絕對有道理,我不會頇至此。所以今天早上我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婉言相勸,跟他說這個不行、不要弄這個,為了個案開這個會不好看,剛才……

  56. 翁委員重鈞

    這個可以私底下大家來說……

  57. 柯委員建銘

    我現在就是公開跟私底下都跟你說,剛才我回來的時候……

  58. 主席

    那個……

  59. 柯委員建銘

    等一下,葉毓蘭委員!

  60. 翁委員重鈞

    立法委員不是只有你在當,我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耶……

  61. 柯委員建銘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大家都是委員,只有你是委員?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比你……

  62. 主席

    不要吵架啦!

  63. 柯委員建銘

    我才從張榮發基金會的研討會趕回來的時候,這裡面都沒有人,我私下還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說不要這樣搞、到此為止,所有的官員在這裡也不知道怎麼辦,委員都跑掉了,這個會不應該再開下去,我們私下可以談,今天在整個法理上、憲政體制上,包括3個大法官釋憲,第461號、第585號及第729號,請大家好好去看一下,看完以後我們再論辯也沒關係。

  64. 翁委員重鈞

    大法官都有不同的意見書……

  65. 主席

    柯總召、柯總召!

  66. 柯委員建銘

    解釋都已經出來了,不同意見書是一回事。

  67. 主席

    我非常尊敬柯總召……

  68. 翁委員重鈞

    在立法院我很尊重你……

  69. 柯委員建銘

    我也很尊重你,因為我每次被提名到,你都在現場。

  70. 主席

    我照著他的書做,他教我要以小博大、他教我要勇敢,所以我一定會很勇敢的做下去。

  71. 翁委員重鈞

    你今天……

  72. 柯委員建銘

    當年你也提出釋憲,第461號你也提出來啊……

  73. 費委員鴻泰

    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全國的「頭家」、百姓來報告……

  74. 柯委員建銘

    我還沒有講完……

  75. 費委員鴻泰

    這個題目是我們的召委葉毓蘭委員所寫的,我利用這個機會為大家再唸一遍:「司法不可雙標、行政必須中立」,這有錯嗎?

  76. 柯委員建銘

    再唸下去、再繼續。

  77. 費委員鴻泰

    「選舉、公投政治偵辦爭議」,這個題目讀到這裡有什麼問題嗎?

  78. 柯委員建銘

    這就是個案啊!法官執行……

  79. 費委員鴻泰

    所以主席寫這個問題是沒問題的,至於個別委員要不要問,牽涉到你們心裡的惡魔問題,那是委員的事情,柯建銘委員寫臉書指名道姓葉毓蘭召委,還扯到本黨團所做的事情,講難聽點,關你屁事!國民黨黨團要不要參加外賓來的什麼東西,那是我們的事,你們在外賓來的這些事情上,有對我們做過任何禮遇或說明嗎?只有通知說你要來,我們不是你的附屬單位,我們不審查預算的原因非常簡單,你們行政不中立!我今天排這個案子就是要談你們行政不中立,你們行政中立嗎?

  80. 我今天請中選會主委來就是要談有沒有行政中立問題,麻煩你說明看看公投法第十七條,主管單位、行政機關、正方、反方該做什麼事?公投法第二十條規定要成立正方和反方,行政機關不是反方,這就是行政中立的問題,對不對?柯建銘委員動不動就說不要談個案,我現在唸給大家聽,2013年9月25日就在這個地方,柯建銘委員問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20分鐘,問到牽涉他個人案子的事情,可以這樣問嗎?如果別的委員幫忙問還可以,你自己可以問你自己有沒有犯罪嗎?你有沒有僭越立法委員的立場?你自己都可以做,還好意思懷疑別人這個、懷疑別人那個,自己心裡有鬼就認為別人都是鬼,你是最大的魔鬼!柯建銘委員真的是最大的魔鬼,民進黨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跟你完全有關,你還好意思這樣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費鴻泰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