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連署應確保真實,交付連署書者應切結係親見他人連署而非抄錄或謄寫,虛假連署應予禁絕「拿連署書來的人要切結,是看著別人連署、不是假的、不是抄錄,也不是謄寫的,而是真的看到。假如連署是真的,我相信沒有問題;若是假的要禁絕,因為太多假的東西了!」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法應明文規定公投案的說明規範,並由選委會通知各相關部門進行正反說明,認為公投案多為國家重要政策或重要法案複決,若無政府相關單位出來說明,人民會無所適從「你們是不是要在公投法明文規定?選委會也要通知各相關部門,因為說明的文字很長,並沒有很多人在看,而正反都需要進行一些說明,這個一定要通知,所以我相信一定要有法律規定,才不會讓大家很錯亂,不曉得到底能不能出來說明。」發言紀錄
- 湯委員蕙禎
(11時48分)主委辛苦了。本來中選會有淡、旺季,我看現在中選會越來越忙了,尤其我們看到三年前的公投案,又想到三天後的公投案,最近我們看到有人在討論究竟政府要不要出來說明,過去中選會會針對比如說公投或選舉,都有一些辯論,其實公投的辯論沒有很多人在意,三年前的公投辯論是沒有人在看,現在我們看到公投案幾乎都是國家的重要政策,或者是一些重要法案的複決,這些案子如果沒有經過政府相關單位出來說明的話,人民會無所適從,是不是公投法也要有一些規範、規定?比如三年前有10個公投案,中選會的委員是不是應該也要說明,要怎麼樣讓民眾知道這10個公投案的內容是什麼?三年前公投亂象主要在於沒有說明,要不要規定?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首先報告中選會作為選務機關的立場,我們辦理公民投票,非常期待公民投票的提案方,也就是所謂的正方;公民投票辯論防守的一方,也就是所謂的反方,不論正方或反方都應該要用最負責任的態度,提供選民充分而且真實的資訊,讓他們有足夠的資料可以來判斷,這是中選會一貫的立場,這是這一點。這樣的立場在法律與制度設計有一定的規定,包括投票公告裡面有非常重要的提案人理由書,也有反方,主要是行政部門或者是立法部門的意見書。
理由書與意見書除了印在公報之外,今年的公報還特別增加有聲公報,包括我們的網站也揭露電子書。我們希望這樣的資訊能夠充分提供給所有的投票權人知悉,讓他們能夠判斷。除此之外,不是這樣就夠了,因為要讓這麼繁忙的社會公民充分接受到資訊,還必須有其他管道,但這些其他管道在選務機關、部門沒有辦法做到非常普遍,但是正反雙方只要是在法律規範的架構之下,無論是說明或攻防,站在中選會的立場,我們都樂觀其成。
- 湯委員蕙禎
雖然這次只有四個公投案,可是大家很緊張,比如四個公投案有三個是有關國家經濟,如果放任像上次那樣去投,我相信整個政府一定會亂了套。你們是不是要在公投法明文規定?選委會也要通知各相關部門,因為說明的文字很長,並沒有很多人在看,而正反都需要進行一些說明,這個一定要通知,所以我相信一定要有法律規定,才不會讓大家很錯亂,不曉得到底能不能出來說明。還好蘇院長也知道茲事體大,所以趕快要大家為政策辯護、講清楚說明白。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認為即便是在現行的法律架構之下,就這部分沒有特別的明文規定,但是這是事屬當然,正反雙方都可以在法律的架構之下,從事相關議題的宣導活動。
- 湯委員蕙禎
我相信大家都認為應該出來說明,但是很多人還認為不應該,說政府怎麼可以用這麼大的權力去強力說明。像我有時候碰到有些民眾問什麼叫藻礁,都不知道!三接是什麼?不知道!還有問萊克多巴胺是什麼東西?不知道的人真的很多,所以我覺得還是要當面跟大家說明。
公投案從上次的十個到現在的四個,我上次也質詢過,我沒有看到人家在連署,為什麼連署一下就可以通過那麼多案?外面也沒有人討論連署內容有什麼confuse 的地方,沒有人在講、沒有討論,對不對?戶所在查對的時候,40多萬份裡面有30%的連署書是錯誤的,還有在連署前死亡的有1萬多人,簡直是太開玩笑了!上次我們有提到是不是應該有人負責?提案人要不要負責?提案人說人家拿連署書給我,我怎麼知道是假的?拿連署書來的人要切結,是看著別人連署、不是假的、不是抄錄,也不是謄寫的,而是真的看到。假如連署是真的,我相信沒有問題;若是假的要禁絕,因為太多假的東西了!連署前就死亡的有1萬多人,怎麼可能?這個要不要禁絕?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的確有這種狀況發生,至於處理的過程,中選會都是在事後會把這些可能牽涉到偽造的情形,移到警察機關進行偵辦,我們也尊重檢察機關偵辦的結果。然而在制度上如何能夠防弊,過去大家也有很多討論,其實在之前公投法的修正版本裡面,針對這點有提出是不是要要求連署人提出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等,不過這個案子因屆期不連續並沒有繼續審查,以後怎麼樣能夠維持公投各項程序進行的合法性,共同維護這樣良好的制度,大家再集思廣益。
- 湯委員蕙禎
公民權很重要,公投對大家來講,是提升公民對事的決定權,我們不要禁止,但是源頭就要掌控好,一定要真實,我們希望公投案都是人民真的關切的案子。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還是要保障合法連署的權利,雖然有一些可能有問題,但是沒有問題的就是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達到門檻的話,我們還是要依法讓它成案。
- 湯委員蕙禎
好,謝謝主委。接著請教警政署,公投在即,因為三天後就要投票了,有沒有聽到地下賭盤的問題?大家有沒有注意?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說明。
- 林副署長順家
防制公投的賭盤就是警政署目前的工作重點,警政署也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可能作為公投賭盤的簽賭管道,像六合彩簽賭、運動簽賭站或是賭博網站,加強布建情資,如果發現賭盤有開盤的情形,立刻就掃蕩解除。目前為止,因為這一次公投的性質跟以往的選舉性質稍微有點不一樣,雖然我們各單位都很積極在布建查賭,但目前沒有發現有這種公投賭盤的情形。
- 湯委員蕙禎
那就再注意。因為現在變成舉國有點翻騰了。另外,有關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坊間傳出有選舉賭盤,中二選區的警察同仁是不是有特別注意?
- 林副署長順家
我們對於選舉防制暴力介入跟查察賄選都是我們工作的重點,我們會全力以赴,積極地來查處。
- 湯委員蕙禎
請警察同仁注意。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湯蕙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