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教退撫基金繳付課稅應與勞工平等,並溯及自今年1月1日實施。「本案迭經三個會期的努力才達成公教課稅與勞工平等可以溯及自今年1月1日實施」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達5%或4年才調整退休金的現行標準是無效指標且形同凍漲,主張應下修至2%。「足以證明5%根本就是無效指標,如果這樣做根本完全在凍漲,這個5%的標準一定要再修正。政府之所以表示明年會調漲退休金,只是4年調漲一次,我們希望執政黨能夠從善如流,修改2%的規定。」發言紀錄
- 葉委員毓蘭
(12時3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年妨害公務的案件攀升,導致警察、消防、海巡、環保稽查人員、查緝非法勞工的勞檢等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被民眾施以言語辱罵、侮辱,真的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嗎?或許有人認為侮辱執法的公務員加重刑法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疑慮,但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並非可以無限上綱,如果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時,便可以依照憲法第二十三條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再者,民眾如果以兇器或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攻擊、衝撞執法人員,這些脫序的非法行為更嚴重影響國內對內的主權及妨害整體社會安寧與秩序,難道這些都不應該受到法律的規範嗎?法律是保護守法的人民,而不是成為非法的保護傘。
本席原本提案加重處罰聚眾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及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今天在朝野的討論之下,僅三讀通過修法針對公務員執法時遭受任何不當的言語謾罵、恐嚇脅迫,或是暴力攻擊加重刑責。雖有遺憾,但已提高對公務員執法的保障、維護法治社會的秩序,期待臺灣社會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是建立在厚實的法制基礎上,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邱委員顯智
(12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感謝各黨團同仁支持刪除侮辱公署罪,也就是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二項的部分,但針對第一百四十條侮辱公務員的部分將刑度提高到一年,時代力量黨團基本上對於這樣的修法是非常保留的。因為原本規定的六個月以下已經比一般公然侮辱罪的刑度高非常多,一般公然侮辱罪的刑度只有拘役,在原本的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部分,已經可以判到易科罰金,如果依照現在通過的版本將刑度提高到一年,只要被判七個月就有可能入監服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 葉委員毓蘭
(14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本案迭經三個會期的努力才達成公教課稅與勞工平等可以溯及自今年1月1日實施,但有關退休金隨物價指數應該下修至2%的調整未能通過,實在遺憾。去年12月2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黨委員提出臨時提案拋出軍公教退撫基金課稅方式,應該比照勞工繳付退撫基金免課稅的訴求,獲得朝野委員連署並經考試院、行政院分別在今年提出一個修法版本,本席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在今年3、4月間一共排審4次,並在5月召集協商,國民黨的委員一直訴求課稅平等規定,應該溯及自今年的1月1日實施,幸而在今天早上的黨團協商中突破而獲得成果,本法上路之後,現職人員在繳付退撫基金時就可以少一筆賦稅的負擔,政府退撫法規定消費者指數年成長率達5%或4年才可以調整退休金,然而我們看到106年到109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都很低,連今年物價波動如此劇烈,指數也不過只有提升1.837%,足以證明5%根本就是無效指標,如果這樣做根本完全在凍漲,這個5%的標準一定要再修正。政府之所以表示明年會調漲退休金,只是4年調漲一次,我們希望執政黨能夠從善如流,修改2%的規定。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游毓蘭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