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民投票法目前缺少針對假消息的規範,行政院先前提出在公投法中規範假消息並訂定罰款或刑責的修正條文,應已提出但未通過,留下漏洞,質疑政府利用此漏洞將萊豬與美豬畫上等號。「就是要在公民投票法裡面針對相關的假消息做一些規範,也是有提到罰款或刑責的問題」發言紀錄
- 翁委員重鈞
(10時26分)陳次長,你辛苦了!我們在2018年通過了一個法令,主要就是為了打擊假消息或是在網路散播不實消息,要對這種行為加以懲罰。關於這個部分,法務部當然也有用相關的文宣來進行宣導,我首先要請教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公民投票案裡面有關於萊豬的部分,請問萊豬跟美豬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陳次長明堂
這是一個專業的問題,這是農委會的問題。
- 翁委員重鈞
什麼專業!
- 陳次長明堂
萊豬就是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
- 翁委員重鈞
就是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嘛!
- 陳次長明堂
對。
- 翁委員重鈞
據我們瞭解,現在有80%的美豬並沒有含萊克多巴胺,但是有20%還是有萊克多巴胺的成分。在這個公投案投票的過程裡面,我們也有看到,不只是蔡英文總統,甚至在民進黨執政的這些縣市,縣市長都把美豬跟萊豬混在一起,那這個到底算不算假消息?
- 陳次長明堂
這個涉及到個案問題,我在這裡不便講……
- 翁委員重鈞
這個怎麼會是個案?
- 陳次長明堂
這是個案的問題。
- 翁委員重鈞
這個怎麼會是個案?
- 陳次長明堂
因為公民投票法跟選罷法不一樣,並沒有關於假訊息的特別規定。
- 翁委員重鈞
公民投票法是沒有過,並不是沒有。
- 陳次長明堂
不是啦!就是沒有這一條規定。
- 翁委員重鈞
在第9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裡面有一個關係文書,也有提出來嘛!
- 陳次長明堂
可是沒有……
- 翁委員重鈞
我知道是沒有……
- 陳次長明堂
這跟選舉不一樣。
- 翁委員重鈞
但是當時行政院也有提出一個這樣的修正條文,就是要在公民投票法裡面針對相關的假消息做一些規範,也是有提到罰款或刑責的問題。如果只是因為屆期不連續,在第9屆就有提出來,行政院也認為是對的,然後因為在第10屆沒有審查通過,到現在都還沒有通過,然後你們用這個漏洞,就對萊豬跟美豬畫上等號,然後總統公然帶頭去散播這些假消息,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 陳次長明堂
關於假訊息,已經有定調是「惡、假、害」三部曲,「惡」就是要有惡意;「假」就是虛假,偽造、變造一些假訊息;「害」就是有害於社會或個人。
- 翁委員重鈞
你講的這些讓我聽不下去,我跟你講,你回去查一查,萊豬跟美豬的問題關係到人民的健康,當初為了萊牛,國民黨付出很大的代價,後來就輸掉了執政權,現在你們卻這樣做,還跟我說這個是一樣的,我也不承認。
第二,我要請你回去查查看,我們大林鎮的鎮長有收到一個環保局的公文,因為他想要增加5名清潔隊隊員,但是沒有准,他為了要讓大家重視這件事情,他只是稍微更改一下,把縣長的名字換一下,讓大家知道連這個也不准,這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也沒有惡意,他只是要讓大家重視這個事件,既沒有惡意,也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也不會破壞什麼制度,這些都沒有,但是就因此被判刑了,而且二審已經判有罪,現在這個案子在最高法院。一個鎮長只是把縣長的名字改掉,他還是一樣受到這種規範和處分,那你跟我說萊豬和美豬是一樣的,我是覺得這不太一樣,如果說是這樣,那大家也都可以用法律的漏洞。你們就是如果顏色一樣就沒有關係,如果顏色不一樣,我看都有問題啦!你不覺得就是這樣嗎?
- 陳次長明堂
應該不是跟顏色有關係,委員講的那位鎮長是不是有改了公文?不過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去瞭解那個個案……
- 翁委員重鈞
公文要怎麼改?
- 陳次長明堂
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影印以後將「張三」改成「李四」……
- 翁委員重鈞
我跟你講,他只是上網然後在他自己的臉書上面這樣做,他又不是拿出去散播或是拿這個公文去騙人,事實上,有人要來應徵清潔隊的隊員,就是不行啊!因為這個公文已經下來,就是沒有准啊!他又不是要去騙人,他只是要凸顯這個事件,讓大家知道清潔隊的隊員不夠,他有申請但是沒有通過,本來人家在以前都可以,為什麼只有他不行?就只是這樣子而已,他也沒有影響到任何人,沒有害到別人,也沒有惡意,只是在凸顯一件事情,可是他還是被判刑,在判刑以後,再過來說不定要改選,對不對?像這種情形,我覺得你們自己應該要好好的去考慮。我剛剛講到關於顏色的問題,當然就要談到這一次臺中立委補選的事情,我覺得現在就好像要對顏寬恒抄家滅族一樣,你有感覺嗎?難道不是這樣嗎?
- 陳次長明堂
我們也要求要公正、公平,不應該用抄家滅族這種說法,我們會針對特性,只要有證據就會去查,好不好?
- 翁委員重鈞
如果你們真的會公正、公平,這樣就很好,像你的為人我也很認同,但是我的看法不一樣,因為執行的人實際上是用司法介入政治,這是很壞的作法,像我自己也吃過這種虧,對不對?明明就沒有,只是因為進了一戶人家,也被帶去調查站問了一天一夜,我過去在參選的時候也有遇到過這種情形。今天像洗衣精是16元、17元,你們就認定超過30元,然後就大肆渲染;像吃炒米粉,你們也把人帶去問,你不覺得這樣非常不近情理嗎?
- 陳次長明堂
我們都有要求要慎重,包括總長和部裡面都要求必須慎重,要從慎重的觀點來處理,這樣才不會引起爭議。
- 翁委員重鈞
不是啦!本來就已經引起爭議了,哪一個候選人在辦活動的時候沒有請人吃便當?現在有30元的便當嗎?有嗎?
- 陳次長明堂
現在案子還在偵辦中,我沒有辦法表示什麼,但是我會轉達委員的意見。
- 翁委員重鈞
我也知道你都會說在偵辦中,但是我覺得對善良的老百姓當然會產生嚇阻作用,我以前也有遇到過偷電的案子,也可以處行政罰啊!就是在台電這邊罰一罰嘛!但是也有故意要把一些人移送法辦,讓他們跑法院,然後再處罰。對我這種「庄腳囝仔」出身的人來講,我覺得這樣做得太過分了,那不是什麼好事情,一個善良的老百姓如果因為不懂,因為養魚沒有賺錢,聽人家說要怎麼省電,他也不知道這樣就是竊電,除了罰錢之外,還將他移送法院,然後以竊盜罪偵辦。我覺得這樣是做過頭了,有些善良的老百姓到了警察局就怕得一直發抖,你們還把他移送法院。其實這個都一樣嘛!這些善良老百姓在競選的活動當中去吃一碗炒米粉,這樣也有事情,也要被叫去問。洗衣精16元、17元,你們說是30元,他們到底要如何證明?到底怎麼樣證明他們有犯意或有對價關係?你們都沒有證明,然後就把他們帶去問。我覺得這不是應該有的態度,感覺就是痕跡過於粗糙,都是用司法來介入政治,這不是一個好現象。次長,我不是在講你,你的為人很好,所以我不是在講你。
- 陳次長明堂
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是要求要慎重,而且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這4個字就是我們的要求。
- 翁委員重鈞
如果你們真的都依法行政,我們都不會跟你們講什麼,可是我覺得就不是這樣,所以你們就這個部分應該要好好的思考,不要讓人覺得你們法務部就好像在當別人的打手,如果顏色不一樣,就要對人家抄家滅族,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連轉個彎都不行,連喘個氣也不行,應該不是這樣子,我覺得沒有必要做到這樣。
- 陳次長明堂
法務部不會當打手,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很慎重,並不會這樣。
- 翁委員重鈞
你是不會這樣,但是有很多人會這樣,我跟你說,我相信你不會這樣,但是有很多人會這樣,就是為了升官而去拍馬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翁重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