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當現職人員已經加薪4%時,退休人員仍要每年往下調1.5%的所得替代率「當現職的人已經加薪4%的時候,我們馬上就要每一年都往下調1.5%的所得替代率,對不對?」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銓敘部或考試院應責無旁貸建立合適的退休金調整指標,對銀髮族、老人族群的醫藥費等費用比重與權重應再加重「照理講,像本席剛剛所提到的醫藥費等費用,對於銀髮族、老人族群來說,它的比重應該還要再加重,權重應該要給予加重。所以當我們在談退撫新制的時候,如何給老人家合理的、應得的一些保障,我覺得不管是銓敘部或考試院,都應該責無旁貸去建立一個合適的指標,而不是拿一堆什麼躉售或什麼的數字為標準,然後來沖淡了這個標準。」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退撫三法以主計總處公布的CPI累計漲跌5%才能調整退休金的門檻遙遙無期「我們的退撫三法是規定每四年調一次,或是主計總處公布的CPI累計漲跌5%,退休金才能夠做調整,但是累計5%,開玩笑,那是何等的遙遙無期。」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三不五時被拿去做護盤使用,致操作績效非常差而引起退休族群憤憤不平「我們現在的退休族群之所以會覺得憤憤不平,是因為他們以前繳的退撫基金三不五時就被拿去做護盤使用,所以操作績效非常差。」

發言紀錄

  1. 葉委員毓蘭

    (9時22分)謝謝主席。有幾個問題要來請教秘書長及部長等,我們知道懲戒法院在前幾天判決一位基層警察─石明謹違法兼職球評,石明謹就放話說他要辭職;107年的時候,臺大醫師孔祥琪也因為經營臉書的部落格,被判違法兼職,他就選擇了離職。我們這樣的兼職規定是否脫離時代,而且會趕走優秀人才。

  2. 首先請教銓敘部周部長,公務員懲戒法104年修正的時候,就非職務行為部分增加「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的要件,現在雖然兼職還是在禁止之列,但是懲戒法104年的修法,兼職應該要加上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才能夠懲處,我這樣的解釋對不對?如果是這個前提,我實在不瞭解為什麼要懲戒石明謹?當球評有什麼會傷害到警察的信譽?如果是警察去幫酒店圍事,或者是跟什麼徵信業者合謀,甚至於洩漏個資進行詐騙計畫,這才是我們應該要打擊的。因為他可能是自己家庭的需要,然後去做兼職,為什麼要查緝?這是我的認知,不曉得周部長您覺得有沒有道理?

  3.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4. 周部長志宏

    限制公務人員兼職是公務員服務法上的規定,至於在懲戒法上的規定,基本上當然是有其要件,一個是積極行為裡面有違法失職,另外就是雖然不是職務上行為,會造成對政府信譽之影響,這是屬於懲戒法主管機關的認定,原則上公務人員都是有違反法律或者是相關的失職行為才會受到懲處。有關於兼職的規定,主要是希望公務人員能夠專心致力於工作,而且現行法也不是規定完全不能兼職,有些兼職只要經過機關事前的許可,就沒有問題,所以……

  5. 葉委員毓蘭

    謝謝部長,尤其現在針對釋字第785號解釋,我們對於警察、警消這些長時間被剝削時間的人,都希望能夠讓他們儘量回歸正常化了。我只是覺得,因為你們沒有積極去修法、沒有去反映現在時代的需要,比如說過去幾個行政院長,包括劉兆玄,他還會寫小說喔,他的小說如果暢銷,他的作品如果變成像哈利波特一樣暢銷,他有妨害他什麼工作嗎,是不是?當我們在講斜槓人生的時候,尤其現在已經進入高齡化了,你們都要去鼓勵這些公務員,只要是在不影響工作之餘,應該要去培養第二專長、第三專長。但是我們看到現在考試院所提出的公務員服務法修法版本,我覺得實在是太小了,比如說第十三條規範公務員去投資公司,然後第十四條規定兼職者都要經過機關同意,我覺得這個雖然是有點進步,但是這次修法應該是區分為有沒有直接監督才對,有直接監督權力的當然是1股也不行,但是如果沒有直接監督的,就只有限制他是不能夠去擔任董監事或負責人,但我覺得我們現在並沒有這樣做。

  6. 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有一些積極的要件是指可能會妨害到你的工作,或者是影響到政府的信譽。但第十四條講的可以兼職的部分,又分為是不是公務員監督的事業,所以石明瑾跟剛剛講的孔祥琪,也就是林氏璧醫師,關於他們的兼職費,林氏璧只是一位部落客、寫部落格,石明瑾則是擔任球評,對於這些個案,感覺上在你們這一次的修法中並沒有把它納入,我覺得這是有問題的。

  7. 我們禁止兼職根本是一個脫離時代的法律規定,而且要耗費大量的行政資源來查察,106年5月審計部查到1,516位公務員兼職,只有42位遭到彈劾。110年因為我們要進行紓困,所以意外發現有805位公務員在開計程車,但是後來再深入瞭解,大概有641位沒有違規。有這麼多人要納入限制兼職的範圍,其實你要查察都很不容易,如果是在他公餘之暇。所以我要請教銓敘部,現行禁止兼職的規定是不是讓我們浪費了太多的行政成本來處理實際上並不嚴重的問題?本席也真的覺得滿遺憾的,就是這麼長久以來的制度上問題,你們的修法為什麼這麼保守?

  8. 周部長志宏

    我們這一次的修法其實有做全盤檢討,也有適度的放寬,但是就社會輿論來講,對於公務員的兼職其實也有不同的評價,委員提到這幾位可能是比較特殊的,但他實際上違反的可能是機關認為他的行為本身已經違反服務法上的規定,這裡面就是……

  9. 葉委員毓蘭

    就是因為你的母法沒有與時俱進、沒有修嘛!

  10. 周部長志宏

    我們現在已經提了修正草案,至於有關兼職的相關規定要放寬到什麼幅度,我想在大院審議的過程當中,大家應該可以一起來討論,看看是否要放寬範圍。

  11. 葉委員毓蘭

    本席也有提出修法版本,我主張一定職等以下原則上應該是容許他們可以兼職,例外才公告特定職務禁止兼職,或是會妨害本職的。

  12. 接下來,我要請教銓敘部有關於退撫制度的問題,其實在上個會期本席就不斷地在提醒,因為現職的軍公教在今年都已經調薪4%了,每個月的月薪調整4%,但很多人在講,我們退休族群的部分其實都沒有動作,雖然你們去年有講,今年7月會啟動這個機制,很多人以為我們是佛心來著,因為蘇院長去年拍著胸脯說,這是要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的果實,其實並不然,這是因為退撫三法的規定,而現在是四年可以調整的機制剛好到了。我們的退撫三法是規定每四年調一次,或是主計總處公布的CPI累計漲跌5%,退休金才能夠做調整,但是累計5%,開玩笑,那是何等的遙遙無期。

  13. 我們看到最近健保費率調整出爐,藥費、檢驗費都上漲了,媒體有去試算,如果到臺大醫院去看病,一次就要增加500元。我們先想想看,年輕人比較會上醫院,還是老人家比較會上醫院?但我們卻是不增加,其實這個CPI,我以前在學校是教研究方法的,我都跟學生講,你要用合適的工具、合適的指標去弄,可是我們的CPI有點像什麼?好像是拿秤大豬的那個大秤,要去秤金子的重量。對於老人家來講,我們現在不但要跟著這個根本就是很浮誇、毫無辨識能力的CPI去做調整,而且現在退撫三法已經開始調整了,現在還是繼續喔,當現職的人已經加薪4%的時候,我們馬上就要每一年都往下調1.5%的所得替代率,對不對?我不知道我們這樣的制度,你們為什麼沒有考慮用指標去調整呢?因為美國國會在1988年就立法要求要採用針對老人,而且他們用的老人還是62歲以上的,他們叫CPI Experimental ,也就是依照CPI E去做調整。照理講,像本席剛剛所提到的醫藥費等費用,對於銀髮族、老人族群來說,它的比重應該還要再加重,權重應該要給予加重。所以當我們在談退撫新制的時候,如何給老人家合理的、應得的一些保障,我覺得不管是銓敘部或考試院,都應該責無旁貸去建立一個合適的指標,而不是拿一堆什麼躉售或什麼的數字為標準,然後來沖淡了這個標準。

  14. 最後一個問題,關於我們整個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大家都頻頻在講,我們現在的退休族群之所以會覺得憤憤不平,是因為他們以前繳的退撫基金三不五時就被拿去做護盤使用,所以操作績效非常差。這三年好一點,但是媒體說我們的操作委員表示「不好意思,這是運氣好而已」,我們怎麼可以把國家這麼重要的基金變成是靠運氣的操作?所以本席已經提出一個提案,我們可不可以考慮,因為現在私校的退撫基金是讓私校的教職人員可以自由選擇,看是要積極型、穩健型或保守型的,因為他們的操作績效一直都是非常的穩定,將來有沒有可能也讓我們已經停止領取十八趴這筆錢的人,讓退休軍公教警消可以把他們這筆錢、有一些錢可以放進這個基金?因為私校退撫基金的管理是在教育部,但是如果銓敘部能夠協助去做一些溝通,讓退休軍公教也可以把固定的一筆錢放到那邊去,能夠增加他們一點穩定的收入,我覺得這都是可以合併來考量的。這些都要麻煩考試院的各位官員能夠真心地去思考,我們如何幫助現在現職的公務員,能夠合理的,不要被五花大綁不能兼職,而且要讓他們在退休之後有比較合適的保障,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游毓蘭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