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支持范雲委員對「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提出的修正案,認為將相關機關代表由6人改為5人、被害者或其家屬代表由3人改成4人符合比例原則,能讓受害者有更多聲音與力量進行權利回復的陳述。「剛剛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正案,我個人是表示支持,因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其實是要讓受害者能有更多的聲音,也讓被害者有更多的力量,繼續做這樣一個權利回復的陳述。所以委員的組成部分,其實把相關機關代表6人改為5人,增加被害者或其家屬代表3人改成4人,這個是符合比例原則,所以我表示支持。」發言紀錄
- 陳委員歐珀
剛剛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正案,我個人是表示支持,因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其實是要讓受害者能有更多的聲音,也讓被害者有更多的力量,繼續做這樣一個權利回復的陳述。所以委員的組成部分,其實把相關機關代表6人改為5人,增加被害者或其家屬代表3人改成4人,這個是符合比例原則,所以我表示支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歐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