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於第10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中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進口萊豬是在未經大家同意、未在國會討論溝通的情況下以多數暴力通過「去年8月28日小英在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在國會不討論、不溝通、多數暴力,通過了進口萊豬以後」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依《公民投票法》第二十條,政府若要進行公投反方宣傳,須先申請反方辦事處,未申請即宣傳屬違法。「除非你修改公投法第二十條,不然這一個公投法第二十條就很明白的規定,你如果要宣傳,請你申請反方的辦事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政府機關只能依公投法提供意見書及相關資訊資料,不能擔任反方代表進行宣傳辯論「你們只能依照公投法,提供在公投選舉上面你們該提供的意見書,意見書就是你們該提供的」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直接認定行政院為反方並允許其不用設立辦事處即進行宣傳是違法「中選會自己違法,直接認定行政院就是反方,還允許不用設立辦事處」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啟臣

    (12時1分)請今天的首長都上台來備詢。

  2. 首先請教5位,四大公投案你們都是反方,是不是?是不是?是的請舉手,你們都是反方?四大公投案你們都是反方,對不對?是不是?國防部長是不是?你是不是反方?

  3. 主席

    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4. 邱部長國正

    我是行政院團隊的一員,行政院的政策我就是反方,就這樣子。

  5. 江委員啟臣

    副主委呢?

  6. 主席

    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7.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

    是。

  8. 江委員啟臣

    另外兩位副主委,也都是?次長?

  9. 主席

    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10. 朱次長楠賢

    我們在考試院……

  11. 江委員啟臣

    好,你考試院例外。僑委會呢?

  12. 主席

    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13. 童委員長振源

    我們是反方。

  14. 江委員啟臣

    都是反方?

  15. 我們看一下公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我是提案,我是極重要的領銜人,我請問你們反方的辦事處在哪裡?在哪裡?你們申請了沒?你們在哪裡申請的,你告訴我?你們反方去哪裡申請辦事處?你的辦事處在哪裡?整個政府都是反方嗎?整個政府都是反方嗎?那些公務人員事務官也是反方嗎?你們有跟中選會申請成立辦事處嗎?你們可以宣傳嗎?公投法這樣規定耶!第二十條規定,我先不要談行政中立法,也不要談公務人員服務法,光公投法第二十條,你們就違法!中選會自己就違法,中選會直接認定行政院就是反方,根本就違法,亂七八糟!沒有允許設立辦事處就開始宣傳。,我們還要去申請設立辦事處耶!剛才管委員還在那邊講,我們申請募款帳號。對,我們一切走合法程序!你們呢?你們完全不合法,你們政府機關老實講,你只能出來做什麼?意見提供啦!所以中選會,我跟你們講,你們針對這些事情要澄清、要說明,要提供意見書,公投會有一個叫你提供意見書的事情,有沒有?你們在場其實都不是這個議題相關的主管機關,你們要跟人家宣傳什麼?你僑委會宣傳什麼,對不對?你外交部宣傳什麼?萊豬干你僑委會什麼事?公投綁大選關你僑委會什麼事情?你還沒有申請反方,你們就大肆宣傳,你們根本就違法!

  16. 中選會今天沒來對不對?中選會自己違法,直接認定行政院就是反方,還允許不用設立辦事處,你是在對抗我們提案人啦,直接就讓行政院變辦事處,行政院長每天趴趴走,動用交管、動用警車,在幹什麼?在從事反方宣傳,這沒有違法嗎?請問中選會有認定你們其中哪一個單位是反方嗎?你們有申請嗎?你們根本都沒有申請!整個民進黨把行政院當成公投反方的辦事處,澈底地違法,還用國家資源來壓制民意!還登廣告,拿我們的錢來洗人民的腦,破壞國家體制,獨立機關不獨立,一昧地護航當東廠!政務官為了保自己的位置只好配合宣傳,事務官被你們壓著打,你們這些政務官根本違反了公務人員服務法,還有行政中立法。

  17. 我們再來講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一條就規定

    「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是法律命令,不是長官!在場很多都是事務官,我再正告大家一次,你們要依照的是法律命令所定執行職務,不是長官命令,請你搞清楚,是法律命令!行政中立法第二條也是這樣規定,哪些人是公務人員?包括公立學校的。第三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這裡的政府政策是一個在公投成案以後,他是未定的,人民還沒決定,但是公投案成立以後,他就是這個狀態,公投案如果沒有成案的話,你當然可以講,那是你政府的政策。去年8月28日小英在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在國會不討論、不溝通、多數暴力,通過了進口萊豬以後,你辯你的政策,好了!我們提了公投案,公投案成案了,現在人民還沒決定啊,公務人員你當然只能做政府機關該做的事,那個就是辦好公投的事情,提供相關的資訊、資料給大家參考,不是叫你出來當反方的代表跟我們宣傳辯論,你要宣傳可以,請你到外面,請民進黨去申請一個反方辦事處啊,連民進黨都沒有申請啊,反方在哪裡?

  18. 中選會亂七八糟啊!公務人員是國家的公僕,依法行政是公務人員的義務,國防部自己也講依法行政,但依法行政好幾種,依哪一個法?哪一種依法行政?整個行政院,院長講的算嗎?院長現在講什麼?行政一體、政府一體。政府一體、行政一體就可以違反行政中立,是不是?院長自己講的都比法令還大,院長比法律還大嗎?公然違法嘛,對不對?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很清楚喔,不是只有選舉、罷免,連公投你們都不能干預,公務人員統統不能干預!政務官也不能要求公務人員去做政黨之事,你們政務官受到黨的壓力來壓迫這一些應該要行政中立的事務官或者公務人員,你們也違法!因為行政中立法第十四條規定「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的行為」你們要求看看,請問你們出來講話的資料,誰準備的?是不是事務官準備的?如果是的話,事務官違法,你們也違法,你們從頭到尾都違法啦!我是公投的正方代表,你們哪一位是反方?你們申請服務處了嗎?辦事處了嗎?你們憑什麼宣傳?你們只能依照公投法,提供在公投選舉上面你們該提供的意見書,意見書就是你們該提供的,憑什麼台電的處長還可以在電視上擔任反方代表,出來進行所謂的說明跟辯論?整個政府都違法,這一個公投到時候一定會有很多的爭議,因為政府從頭違法!公投的結果必然挑起這些法律爭議,所以我在這邊再次正告你們幾位長官,你們沒有資格宣傳,因為你們沒有申請辦事處,請問行政院是辦事處嗎?李副主委,你一直搖頭,請問你們辦事處在哪裡?反方的辦事處在哪裡?根本沒有!除非你修改公投法第二十條,不然這一個公投法第二十條就很明白的規定,你如果要宣傳,請你申請反方的辦事處,不然我們這個國家的體制到底在哪裡?

  19. 所以我在這邊再次正告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服務法,請你們依法行政,還有公投法,請你們回去把公投法再看清楚,你就知道到底你能夠扮演的角色是什麼,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江啟臣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