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於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雲林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在僅有督導會報、看不到制衡機制,且總結報告的路徑與時程若無約束力的情況下,即讓促轉會屆期解散,對臺灣社會有點草率。「我看不到平衡的機制在哪裡,只有督導會報,在促轉會的總結報告裡面,有關於這樣的路徑跟時程有沒有約束力?否則你提出總結報告,促轉會就這樣屆期解散了,你會不會覺得對臺灣社會有點草率?」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要求促轉會在總結報告中納入未來5年或10年交辦給法務、內政、文化、衛福及教育等部會業務分階段應達成目標的綜合時程表。「你的總結報告可不可能包括未來5年或10年交辦下去的法務、內政、文化、衛福還有教育的總總業務,他們在哪個階段應該達到什麼、哪個階段達到什麼,可不可以也在總結報告中展現?」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治芬

    (12時16分)我想請問促轉會葉代理主委,請你看一下這個表,這個表應該是促轉會做的,就是部會會協力共進及轉型正義不中斷。

  2. 主席

    請促轉會葉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3.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這是我們製作的。

  4. 蘇委員治芬

    意思就是你們會提出一個任務的總結報告,把各項業務就移轉到各個相應的部會,對不對?

  5.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

  6. 蘇委員治芬

    比如推動轉型正義的業務轉移到行政院以後,就變成是一個會報?

  7.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由機關來執行。

  8. 蘇委員治芬

    我可不可以請問一下,這個會報在法律的位階算什麼?為什麼叫會報?會報給人的感覺好像是早餐會報。為什麼用「會報」兩個字?會報是一個機關或單位嗎?它的層級是什麼?我實在看不太懂,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9.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行政院的任務編組。

  10. 蘇委員治芬

    任務編組為什麼要用「會報」兩個字?都是這個樣子?

  11.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我們是參考之前的……

  12. 蘇委員治芬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行政院裡頭還有哪一件事或哪一個案子是用會報?

  13.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治安、毒品……

  14. 蘇委員治芬

    治安會報?

  15.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

  16. 蘇委員治芬

    以治安會報來講,好像有點像幕僚,向院長報告相關的業務,是這樣子嗎?所以它只是一個會報的程序?它的位階只是一個會報的程序,是嗎?

  17. 主席

    請行政院何副秘書長說明。

  18. 何副秘書長佩珊

    委員,現在我們大概還有9個會報。

  19. 蘇委員治芬

    所以比如促轉會如果解散以後,推動轉型正義在我們國家的位階就是一個會報,有點像業務的督導、研考或定期的會報。

  20. 何副秘書長佩珊

    是。

  21. 蘇委員治芬

    這樣子的話,我實在很難能夠理解。在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下面有人權與轉型正義處,是不是?

  22. 何副秘書長佩珊

    是。

  23. 蘇委員治芬

    這個處是什麼樣的單位?

  24. 何副秘書長佩珊

    它是院的內部單位。

  25. 蘇委員治芬

    也是院裡面的內部單位?

  26. 何副秘書長佩珊

    對,幕僚、政策……

  27. 蘇委員治芬

    就是擔任會報的幕僚、部會協調的督導?

  28. 何副秘書長佩珊

    對。

  29. 蘇委員治芬

    也就是由人權與轉型正義處負責安排這個會報的相關行政程序?

  30. 何副秘書長佩珊

    對。

  31. 蘇委員治芬

    有可能就是就現有的員額、現有的任務再另外編組,是不是這個意思?

  32. 何副秘書長佩珊

    是。

  33. 蘇委員治芬

    將來有各項轉型正義的任務移交給常設的部會。我想請問葉代理主委,就你們的總結報告裡頭,法務部是負擔什麼樣的業務呢?

  34.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法務部就是要去處理國家不法,包括司法及行政不法的平反,然後要去識別及處置加害者、相關法制完備及推動。

  35. 蘇委員治芬

    好,談到平復國家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大條」。任務也有編組,這個任務的編組就像治安會報一樣,只是這樣的層級,未來要做的工作由法務部、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還有國發會,那法務部呢?法務部如果要平復國家不法、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他們如果把這些工作放著,比如說處置加害者或平復國家不法,如果拖個5年、10年,我的意思是我看不到平衡的機制在哪裡,只有督導會報,在促轉會的總結報告裡面,有關於這樣的路徑跟時程有沒有約束力?否則你提出總結報告,促轉會就這樣屆期解散了,你會不會覺得對臺灣社會有點草率?臺灣的社會真的會看到這個未來留下來的組織,內政部負責清除威權象徵、辦理受害者的權利回復,這我還可以理解;文化部的話,譬如說保存不義遺址還有研究政治檔案,也還是可以理解;像教育部的話,是負責轉型正義教育,他要怎麼做?多久以內就必須要在教本裡面有轉型正義的教育?我的意思是,我想請教葉主委,像這樣子規範下來,有規範各個業務單位還有任務,但是時程的問題,你覺得呢?我想聽你專業的建議。

  36.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我們先在這次修法把部會的權責給明文頒定下來,但是對於每一項任務該怎麼做、有哪些業務內容需要執行,我們會在總結報告裡面提出,也會跟部會做銜接,有法制的、有草案的也會希望部會儘快去推動相關法制的完備。不同的業務確實會像委員講的有期程的規劃,比方像教育可能就是長長久久要做下去,我們的學校教育、我們的公務人員教育、軍警、情治人員的教育;可是有些是有時間迫切性的,比方說像受害者權利的回復或像委員關切的加害者的識別與處置,因為受害者跟加害者或體制參與者可能也都高齡,所以這個部分在不同的業務會有不同的時間區劃;像不義遺址可能就是要長久保存,就是持續做教育。

  37. 蘇委員治芬

    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假設一個時程表,就是有關於轉型正義所有政策的綜合時程表,現在是111年,112年、113年、114年這樣子長期下來,這是個長期的政治工作及業務的交辦,可不可能由你出呢?你的總結報告可不可能包括未來5年或10年交辦下去的法務、內政、文化、衛福還有教育的總總業務,他們在哪個階段應該達到什麼、哪個階段達到什麼,可不可以也在總結報告中展現?

  38.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可以,我們有些章節有這樣的規劃,但是有的因為也要看……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來處理。

  39. 蘇委員治芬

    主委你知道我在擔心的一點是什麼嗎?因為如果沒有你的總結報告,如果沒有這一章,如果沒有把這章納進來,那麼未來轉型正義工作的推動時程也可以遙遙無期,你不覺得嗎?

  40.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對,委員提醒的很重要。

  41. 蘇委員治芬

    除非是什麼?除非是我們的蘇院長貫徹到底,然後在行政院的會報裡就把時程列出來,但是我比較期許在促轉會的總結報告裡頭,還是把它做出來好不好?

  42. 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

    好,我們有個基礎讓會報來做討論。

  43. 蘇委員治芬

    好,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蘇治芬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