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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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認為福島食品的批次採樣率過低,要求衛福部研議是否至少要有0.5%的批次採樣率。「福島食品的批次採樣率過低,請衛福部再研議是不是至少要有0.5%的批次採樣率。」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14時5分)謝謝主席。部長好,今天我們要談菸害防制,我們從衛福部的版本中看到,現在是不是要禁止加味菸、電子煙?

  2.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時中

    陳委員好。對,會禁止加味菸、電子煙。

  4. 陳委員椒華

    部長,請問理由是什麼?

  5. 陳部長時中

    加味菸的取向比較花俏,可能會吸引一些初入門的人使用;電子煙有相關的證據顯露,它對身體的危害相對比較大,也可能有不明添加物,所以有這兩個理由。

  6. 陳委員椒華

    這是有研究報告嘛!

  7. 陳部長時中

    有相關的國外資料。

  8. 陳委員椒華

    那其他沒有禁止的,就是衛福部要用健康風險評估進行評定?

  9. 陳部長時中

    對,確認並未比現有的存在更多風險。

  10. 陳委員椒華

    請問部長,衛福部現在有訂相關的健康風險評估作業程序嗎?

  11. 陳部長時中

    目前還沒有訂,希望母法授權給國健署。

  12. 陳委員椒華

    請說明健康風險評估要怎麼做?

  13. 陳部長時中

    我們在授權之後要成立一個審查會,審查會將邀請各方面的專家。

  14. 陳委員椒華

    部長,我覺得這樣不負責任!因為你現在連健康風險評估的作法都沒有,比如說吸多少量會增加多少風險、增加多少是禁止的,你要告訴我們多少量的加熱菸是不准的。你應該趕快把這個規範訂出來,然後才能在法條中規定未來要用健康風險評估進行評定。

  15. 陳部長時中

    因為現在法還沒有授權,不過今天早上召委也要求我們三個月內要交出相關的評估報告,我們也同意要在三個月內找專家就相關的國際數據提出一份整理報告。

  16. 陳委員椒華

    部長,你知不知道我們政府單位中有健康風險評估作業規範的是什麼單位?你知道嗎?

  17. 陳部長時中

    是食藥署的。

  18. 陳委員椒華

    不是,是政府單位,食藥署目前沒有啊!

  19. 陳部長時中

    有,它的食品安全諮議會。

  20. 陳委員椒華

    我是指有以行政命令訂定健康風險評估作業相關規範,目前政府單位有訂的。

  21. 陳部長時中

    不是本部的,那環保署應該有訂相關的規範。

  22. 陳委員椒華

    對,環保署訂的就是,如果新增風險為高過百萬分之一的致癌風險,那這個案子就不能通過之類的。但你現在要使用健康風險評估做為菸品是否可以使用的依據,本席認為太空泛,「健康風險評估」這六個字是否就代表負責任,本席認為你還要多瞭解一下。

  23. 我們知道菸品都是一級致癌物,菸害防制團體一直認為會容易上癮或者致癌、呼吸道疾病,因此不希望年輕人使用或上癮等等,甚至有些會加毒品或其他成分在裡面。請衛福部給我們一個更明確、更嚴謹的方法,並非只是口頭講說要用健康風險評估,如果你用健康風險評估,我們現在同意納入規範的加熱菸,當然也不會通過呀!難道加熱菸就比較不會上癮嗎?你能夠確認嗎?如果你還沒做好研議的話,你怎麼能在草案中如此草率決定這個准、那個不准?

  24. 陳部長時中

    我們希望能夠嚴謹、希望能有法律的授權。

  25. 陳委員椒華

    希望你們更嚴謹一點。

  26. 陳部長時中

    好。

  27. 陳委員椒華

    再來請教二十歲跟十八歲的問題,為什麼衛福部提出的版本中,最低吸菸年齡從十八歲提高到二十歲?請問理由到底是什麼?

  28. 陳部長時中

    基本上,希望透過提高年齡的限制,讓吸菸的年齡能夠往上升、不要一直往下延伸。

  29. 陳委員椒華

    理由只是希望晚一點再吸菸?

  30. 陳部長時中

    也不是這樣講,不要那麼早就進入……

  31. 陳委員椒華

    而不是對於健康方面的一些……

  32. 陳部長時中

    有一些相關研究顯示,沒有吸菸的年齡越大,那將來成為長期菸癮者的比例相對比較少。

  33. 陳委員椒華

    這個理由是主要的原因?

  34. 陳部長時中

    對,主要是這樣子。

  35. 陳委員椒華

    再來請問會訂定室內吸菸的處罰嗎?

  36. 陳部長時中

    本來就有室內吸菸的罰則。

  37. 陳委員椒華

    請問有在執行嗎?

  38. 陳部長時中

    有啊!室內吸菸當然有在處分。

  39. 陳委員椒華

    但是我們常常看到本院某些委員會在非室外的地方吸菸,但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受到處罰,這部分你們會真正地執行嗎?

  40. 陳部長時中

    好,我們會請衛生局加強稽查。

  41. 陳委員椒華

    請部長說一下這個罰則是什麼?

  42. 陳部長時中

    2,000元到1萬元。

  43. 陳委員椒華

    如果我們下次檢舉,他就可能會被罰2,000元到1萬元,那要檢舉才算嗎?如果不是現行犯,拍照為證就夠了嗎?

  44. 陳部長時中

    執行方式要跟法制單位研議,現在大家在法制方面也相當嚴謹。

  45. 陳委員椒華

    本席為什麼要提這個?就是因為衛福部的宣傳教育不夠,有些民眾可能不知道在室內吸菸會影響年輕、孕婦、敏感族群,讓他們吸到二手菸、三手菸之類的,那就麻煩衛福部加強。

  46. 最後再跟部長強調,福島食品的批次採樣率過低,請衛福部再研議是不是至少要有0.5%的批次採樣率。

  47. 陳部長時中

    上次委員有指教過,應該也有向您報告,現在取消3,000件的上限……

  48. 陳委員椒華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衛福部會不會改?

  49. 陳部長時中

    有,我們現在就已經改了,除了15件的上限,還會每500件就加1、加1、加1,現在就改了。

  50. 陳委員椒華

    那再給我好嗎?

  51. 陳部長時中

    好,上次委員跟我講過之後,我們回去就研議這項作法。

  52.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