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於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十八歲公民權終於送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值得高興「今天很高興十八歲公民權終於送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民進黨以簡單多數決原則看待國家根本大法與修憲,並認為將國民黨扣上少數否決的帽子是不公平且不實的指控「用簡單多數決的原則,看待國家根本大法、看待修憲,並把國民黨扣上少數否決的帽子,對國民黨不但不公平,更是不實的指控。」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奕華

    (13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很高興十八歲公民權終於送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本席也有提案,只可惜最後因為條次不一,沒被納入一併送出立法院。本席必須再次強調,剛性憲法就是求共識,剛性憲法的設計就是要避免少數利益被犧牲,很可惜,民進黨並不瞭解憲政設計的原理,用簡單多數決的原則,看待國家根本大法、看待修憲,並把國民黨扣上少數否決的帽子,對國民黨不但不公平,更是不實的指控。

  2.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本席想問民進黨,難道少數意見就不需要被尊重嗎?多數暴力就可以恣意妄為嗎?民進黨在國會行使多數暴力還不夠嗎?難道還要把這樣的多數暴力帶到憲法、帶到人民生活之中?民進黨不是「修憲阿信」,因為除了政治權利外,動保權、環境權甚至居住權入憲,這些都是世界潮流;臺灣不單單只有十八歲公民權落後世界,動保權、環境權、居住正義權也落後世界,為何這些議題民進黨都不願意討論?難道修憲只為了民進黨一黨之私嗎?

  3. 本黨呼籲民進黨,腦中不要只看到政治議題,不要永遠用選票算計的邏輯看待政治、看待修憲,修憲除了修政治議題外,更應該要修民生議題。所以此次修憲,動保權、環境權、居住權都有委員提案,其中動保權更是四黨委員都有提案,本席不解,為何民進黨不願意實質討論?本席要告訴民進黨,你們不是阿信,除了十八歲公民權以外,你們扼殺了其他可能通過的修憲案、扼殺了其他修憲案交付公民複決的機會。

  4. 人民會記得今天,這次民進黨主導的修憲過程,充滿了政治惡鬥,我們在這邊要再次強調,修憲不能只有政治議題、修憲不能遠離人民的需求,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