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主張透過修憲將參政年齡下修至十八歲,讓十八歲年輕人擁有不打折、無差別待遇的公民權。「公民權不打折、公民權沒有差別待遇,十八歲的年輕朋友即將可以真正成為臺灣的主人。」發言紀錄
- 吳委員思瑤
(13時46分)謝謝主席、謝謝大家。我當立委表決過無數次,今天按下十八歲公民權同意票的那一刻,是我從政生涯無比榮耀的一刻,恭喜臺灣,人民是頭家終於成真。人民是頭家這句話,從今天開始能夠百分之百完全成立,公民權不打折、公民權沒有差別待遇,十八歲的年輕朋友即將可以真正成為臺灣的主人。民主就是臺灣的代名詞,當全世界有95%的國家讓年輕人擁有公民權,臺灣不能再是青年參政的outsider,擦亮臺灣的民主招牌,我們做到了。
沒有任何人可以站在民意的對立面,任何政黨或政治工作者若與年輕人的主張背道而馳、違逆世代正義,註定會被時代淘汰,不只年輕人,社會各界向各政黨拋出明確的訊息,期待透過修憲降低參政年齡,國民黨卻已讀不回。直至今日,這個世代正義的強烈訊息在民意高漲下,國民黨終於無從閃躲,必須作出回應。謝謝臺灣人民、謝謝奔走倡議的公民團體、謝謝無數為權益挺身而出的年輕世代,你們的行動形成了強大的驅動力,讓民意說話,促成國民黨最終回頭是岸、歸隊修憲。
十八歲公民權是臺灣民主制度的補考,今天國會雖然沒有交出白卷,但距離取得一份漂亮的修憲成績單還有相當一段的距離,民進黨作為負責任的執政黨,未來未盡的修憲工程,我們將全力以赴。十八歲公民權送出立院,未來的公民複決,交給年輕朋友了,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思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