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惠於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儘快討回革命實踐研究院土地被國民黨占有應追徵的不當所得32億元,認為國民黨稱追徵會使其無法生活、無法發薪水的說法與此無關。「你要如何追回這32億元?因為他們的資料顯示,這32億元是他們未來要用的,但是事實上跟這個無關,你未來要如何趕快討回這筆錢才是最重要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不當黨產不只有32億元,要求黨產會認真擴大清查更多、更詳細一點。「我認為不是只有32億元,可能還有很多,你們要認真去查,因為未來不只32億元,我相信改天質詢還會出現更多,會比這32億元多,所以我們互相勉勵,你們再去查更多一點、更詳細一點。」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美惠

    (9時55分)主委好。今天本席先跟你討論一些百姓的聲音。4月15日中選會決定公民複決及國民投票的日期,國民黨都說民進黨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我要請教主委,公民複決及公民投票有什麼不一樣?我當然知道,但是我要讓你利用這個機會講清楚一點,讓百姓知道選務不是由民進黨說了算,程序該怎麼做就要怎麼做。外面傳言民進黨想要中選會做什麼你們就做什麼,今年的選舉綁公民複決是否合理請你說明。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謝謝委員關心,關於公民投票法規定的公民投票有幾種,第一種就是一般百姓提案的公民投票;第二是行政院提案的公民投票;第三是立法院提案的公民投票;第四是總統提出所謂的防衛性公投,總共這幾種。行政院提出的公民投票又分為兩種,其中一種是憲法修正案的公民投票複決,這就是大家現在所關心的十八歲公民權……

  4. 王委員美惠

    對,這個就是重點,麻煩主委說清楚。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複決案的公民投票也是規定在公投法中,但是公投法針對這種型態的公民投票的規定非常簡單,只有規定立法院公告六個月後,必須在十天內交給中選會,中選會在三個月內辦理複決投票,只有這個規定。

  6. 王委員美惠

    公告六個月之後就交給你們?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十天以內交給我們……

  8. 王委員美惠

    再來呢?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在三個月內辦理複決投票,只有規定這樣。

  10. 王委員美惠

    只有這樣而已?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還有很多程序上必須要進行的工作,我們優先適用憲法的規定,憲法如果未規定,就必須透過委員會的審查、決議補充。憲法修正案的複決公投是一個非常特殊且屬於憲法層次的投票。

  12. 王委員美惠

    所以主委的意思是,修憲案要公告半年後,並在十天內交給你們。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

  14. 王委員美惠

    要在三個月內投票嘛!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要辦理投票。

  16. 王委員美惠

    這個投票跟今年年底的選舉綁在一起,沒有違法吧?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當然沒有違法。

  18. 王委員美惠

    不是因為民進黨要你一起投票,這是不搭嘎的啦!

  19.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一點我在這裡特別說明一下,立法院的修憲案是在3月28日公告,9月28日六個月期滿,三個月內要辦理複決投票,也就是今年12月28日前要完成投票。有些人問為什麼不等明年8月的第四個禮拜六再辦理?

  20. 王委員美惠

    這樣規定的時間就過了,這就不一樣。

  21.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樣就違憲了!

  22. 王委員美惠

    公民投票是兩年辦一次嘛?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那是一般的公民投票。

  24. 王委員美惠

    這是一般的?所以不一樣就是了?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憲法層次的公民複決一定要12月28日前辦理完成,剛好11月26日要辦理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因為如此,我們斟酌了各方意見並做了多方考量後……

  26. 王委員美惠

    決定一起處理?

  2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決定綁在一起辦理,這是合法合憲的。

  28. 王委員美惠

    你說的理由,很多住在臺灣這片土地上的人都很瞭解,但本席有一個建議,年底投票時,防疫一定要做好!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很要緊。

  30. 王委員美惠

    這很重要,本席給你時間解釋,是因為這兩個不一樣的作法是天差地別的,不是含含糊糊想選就選!

  31. 林主委,辛苦了!本席要跟你討論如何儘快討回不當黨產。副主委說救國團不僅監控人民,還侵害人權,在國外時還監控海外人士,主委要不要解釋一下?因為救國團說他們從未做過這種事情。

  3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其實我們調查救國團已經三、四年了,他們一直說他們是正派經營的社團,不參與政治,但是我們取得國民黨中常會一部分的會議紀錄……

  34. 王委員美惠

    我們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副主委說他們有這種情事的時候,他們反駁說沒有。請問主委,你們調查到現在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情形?

  3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取得國民黨中常會一部分的會議紀錄,尤其在民國四十幾年到六十幾年間,資料清楚顯示國民黨不僅在國內,甚至是國外,尤其是對學校的老師及學生進行監控,其中參與、執行監控的人員就是救國團,救國團都有去參加他們的會議,從國民黨中常會工作會議的會議紀錄就看得出來,有白紙黑字,所以大家不必互相爭執。

  36. 王委員美惠

    所以副主委說的都是事實,因為他們開會的會議資料中記載的一清二楚。

  37. 林主任委員峯正

    上禮拜五我們公布了針對救國團的調查報告,其中清楚記載了是在哪一次會議及會議時間等,都有公布了,我們的網站上都可以看到。

  38. 王委員美惠

    都看得到了?

  39. 林主任委員峯正

    都是公開的,都看得到。

  40. 王委員美惠

    本席會這樣問是因為有人反駁,我認為副主委說的話要澄清,今天連主委都這樣說了,所以應該是非常清楚的。

  4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大家可以去我們的網站上查,上禮拜五我們公布了一份針對救國團的調查報告,有公布所有黨員資料。

  42. 王委員美惠

    本席請教你最後一個問題,革命實踐研究院的地被國民黨占有,要追徵不當所得32億元,他們說你這樣會讓他們無法生活、無法發薪水,你要如何追回這32億元?因為他們的資料顯示,這32億元是他們未來要用的,但是事實上跟這個無關,你未來要如何趕快討回這筆錢才是最重要的。

  43. 林主任委員峯正

    現在我們的處分是要求追徵32億元,之前他們有去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現在最高行政法院已經駁回。

  44. 王委員美惠

    已經駁回,敗訴了。

  45. 林主任委員峯正

    他們敗訴確定,所以我們可以透過行政執行署,將國民黨名下的不動產查封、拍賣,我們會這樣討回來。

  46. 王委員美惠

    請教大概多久可以看到效果?

  47.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可能陸陸續續才能看到成果,這部分尊重執行署的進度,我們是做出處分,但是由他們執行。

  48. 王委員美惠

    對啦!我認為不是只有32億元,可能還有很多,你們要認真去查,因為未來不只32億元,我相信改天質詢還會出現更多,會比這32億元多,所以我們互相勉勵,你們再去查更多一點、更詳細一點。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美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