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條例三讀宣示促轉會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但這並不是轉型正義的句點,而是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的另一個開始。「今天三讀的促轉條例是宣示促轉會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但這並不是轉型正義的句點,而是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的另一個開始。」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分期付款式的公開政治檔案只會導致遲到的、殘缺的真相,並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我要呼籲,分期付款式的公開檔案只會導致遲到的、殘缺的真相,這並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促轉會須對加害者的追訴行為跟查處程序提出草案,供法務部研擬體制。「我慎重地在附帶決議當中通過促轉會須對加害者的追訴行為跟查處程序提出草案,供法務部研擬體制」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提出政治檔案不得妨礙釐清加害責任的修法建議。「並且提出政治檔案不得妨礙釐清加害責任的修法建議。」發言紀錄
- 劉委員世芳
(9時39分)謝謝主席。2018年的5月31日是促轉會正式揭牌的日子,但是4年以後,今天三讀的促轉條例是宣示促轉會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但這並不是轉型正義的句點,而是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的另一個開始。
三讀條文增訂的第十一條之一和第十一條之二是規定日後轉型正義工作如何推動的關鍵,首先,行政院要成立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設人權處,其次是促轉會的各項業務會分別移交到各部會,包括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和國發會。儘管如此,此時此刻我們仍然要提醒,轉型正義的前提是還原歷史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更沒有原諒,還原歷史真相的前提是公開政治檔案,我慎重地在附帶決議當中通過促轉會須對加害者的追訴行為跟查處程序提出草案,供法務部研擬體制,並且提出政治檔案不得妨礙釐清加害責任的修法建議。以國人高度重視的林宅血案跟陳文成博士命案來看,過去4年國防部、國安局、調查局、警政署這些單位所移轉的192筆檔案當中,其中全文公開者只有17筆,占8.85%,其餘超過9成的檔案用情工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政治檔案條例為由進行遮蔽,甚至主張要50年、70年才能全文公開。
我要呼籲,分期付款式的公開檔案只會導致遲到的、殘缺的真相,這並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現在促轉會功成身退,但是轉型正義不會因此停下腳步。呼籲各單位跟臺灣社會,唯有誠實面對歷史,才能共同邁開腳步、走向未來,因為轉型正義是民主體制的大工程,也呼籲朝野黨團不管是在協商或各項討論當中,能夠放下己見,這樣民主政治才是真正轉型成功。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劉世芳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