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維於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促轉會5月到期解散後又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被害者賠償,認為理由冠冕堂皇但實際疊床架屋、都是在做政治的事「促轉會5月到期解散,又要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被害者的賠償,理由非常冠冕堂皇,但實際上疊床架屋,都是在做政治的事情」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草案的賠償不能從百分之百打到百分之五,應全額賠償並比照物價指數提高,認為此次三讀未盡全功、相關法令未來還有研議空間「草案的賠償是打折再打折,本席認為,不能從百分之百打到百分之五,要全額賠償,而且應該比照物價指數提高,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希望相關的法令未來還有研議的空間,今天的三讀其實未盡全功。」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國家應盡全力回復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因財產遭沒收而受損的權利,以平撫歷史的傷痛。「本席認為,遭受權利侵害的被害者跟他的家屬,國家應該盡全力回復其受損的權利,藉以平撫歷史的傷痛」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政府若有心保障政治受難者及家屬權益,就應拿出誠意好好跟家屬協商「如果政府有心要保障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的權益,就應該拿出誠意,好好地跟家屬協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執政黨藉被害者權利回復進行政治鬥爭,不知讓社會和解甚至走向威權,並因人設事濫設機關與財團法人濫用國家行政資源「可惜執政黨卻仍然要藉此進行政治的鬥爭,而不知如何讓社會和解,甚至還走向威權。執政黨無所不用其極地因人設事,設立了各式各樣機關以及財團法人,以達到相關的目的,濫用國家行政資源」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反對濫用多數優勢,並使處理政治受難者權利回復的相關機關淪為政治鬥爭工具。「本席認為,不能永遠在這邊用多數暴力,又讓相關的機關淪為所謂的打手、東廠、做黑事的機關。」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德維

    (11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媒體朋友。過去雖然有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以及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來處理相關的賠償事宜,但是被害者的財產遭沒收後如何回復規定仍有不足。本席認為,遭受權利侵害的被害者跟他的家屬,國家應該盡全力回復其受損的權利,藉以平撫歷史的傷痛,可惜執政黨卻仍然要藉此進行政治的鬥爭,而不知如何讓社會和解,甚至還走向威權。執政黨無所不用其極地因人設事,設立了各式各樣機關以及財團法人,以達到相關的目的,濫用國家行政資源,促轉會5月到期解散,又要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被害者的賠償,理由非常冠冕堂皇,但實際上疊床架屋,都是在做政治的事情,難道政府的肥貓還不夠多嗎?本席認為,不能永遠在這邊用多數暴力,又讓相關的機關淪為所謂的打手、東廠、做黑事的機關。

  2. 另外,草案的賠償是打折再打折,本席認為,不能從百分之百打到百分之五,要全額賠償,而且應該比照物價指數提高,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希望相關的法令未來還有研議的空間,今天的三讀其實未盡全功。

  3. 最後,本席要強調,如果政府有心要保障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的權益,就應該拿出誠意,好好地跟家屬協商,權利的回復不能打折,我們再次地強調,權利的回復不能打折。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德維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