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部分金融機構的主管領了主管津貼後可能就不能領加班費,認為加班費與主管加給有混在一起的情形。「有一些金融機構的主管領了主管津貼可能就不能領加班費,但主管津貼是要報稅的」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要求金管會針對金融機構主管加給與加班費的問題處理,並主張應將主管加給與加班費分開處理。「再拜託金管會針對這個部分處理,現在我們要求金融機構實施ESG,有關主管加給或者是加班費是不是要分開來處理?」發言紀錄
- 陳委員椒華
(11時53分)主委好。我們知道現在實施ESG,所以我要請教有關銀行主管加給與加班費的問題,請問金管會的主管有沒有領加班費?
- 主席
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委員好。一定層級以上都不會領。
- 陳委員椒華
那是算責任制是不是?15萬元以上……
- 黃主任委員天牧
第一個,加班費也不夠,所以多給基層同仁為主。
- 陳委員椒華
好。請問有些金融機構的加班費或主管加給有混在一起嗎?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報告委員,實務上的狀況我要瞭解之後才能跟您報告,可不可以允許我事後跟您報告?
- 陳委員椒華
好。依照稅法,如果每天加班8小時以內的話,1個月有46小時的加班費是免稅,但如果是放在主管加給,有一些金融機構的主管領了主管津貼可能就不能領加班費,但主管津貼是要報稅的。在2009年5月23日以後工資15萬元以上的高階主管,他們還是可以再領加班費,再拜託金管會針對這個部分處理,現在我們要求金融機構實施ESG,有關主管加給或者是加班費是不是要分開來處理?
- 黃主任委員天牧
抱歉,現在不能跟您報告,我們瞭解後再跟您報告,謝謝。
- 陳委員椒華
好,再來請教有關金控、銀行轉投資事業的董事長派任問題。合作金庫金控轉投資的合庫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的董事長是蔡見興先生,他當過高雄市議員,也做過地政士,就是沒有金融相關經驗。兆豐金控轉投資的兆豐資產管理公司目前董事長是林永堅先生,他曾任高雄市議員、高雄市副市長以及一銀租賃的董事長,除此之外,也沒有任何金融相關經驗。這些公股金控、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派任,看起來都是沒有經驗的人在擔任,請問金管會針對這部分的管理審核是怎麼判斷?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委員,這些不是金融特許事業,相關問題請局長說明。
- 主席
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
- 莊局長琇媛
報告委員,如果是銀行的部分,本來就有一些專業資格需要符合,不過剛剛委員所提的資產管理公司是銀行或者金控轉投資,這些不是特許行業,所以我們對他們沒有專業資格的審核。
- 陳委員椒華
就沒有嗎?
- 莊局長琇媛
沒有。
- 陳委員椒華
但是我們知道金融事業是高度管理的行業,包括轉投資,所以金管會針對這樣的審核方式是不是要改變態度,更積極的管理?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委員,這是金控或銀行自己的責任,我們暫時不會更改,因為性質不太一樣。
- 陳委員椒華
暫時不會?表示有需要還是會檢討,是嗎?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其實有些規定也會要AMC照辦,但是目前在資格條件上沒有打算列入相關規定。
- 陳委員椒華
好,瞭解,希望我們任用、聘用的相關金控的董事長、總經理要適才適用,尤其是公股行庫,不希望把它當作是酬庸的職務,金管會多少也要注意管理。
再來請問,租賃公司可能成為金融控管不動產的盲點,現在有建設公司利用租賃公司的融資管道取得建築用途,所以本來融資是短期卻變成長期,還包括票券公司的資金本來是短期,結果貸了之後卻變成長期融資的使用,請問金管會對這個部分要怎麼加強管理?
- 黃主任委員天牧
委員,這兩年我們全部都納入管理了,請局長跟您報告。
- 莊局長琇媛
報告委員,有關融資公司的部分,因為有很多是發行免保票,所以我們已經透過票券公司的自律規範,對於租賃公司發免保票做了一些限制。再者,租賃公司今年開始也會自律性的遵守中央銀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以上。
- 陳委員椒華
所以包括建築或是太陽能發電這些本來沒有辦法貸到資金的,現在卻是利用票券或者是短期投資取得資金做長期使用?
- 黃主任委員天牧
我們這兩年都有彌補,包括票券公司也是一樣,不動產不能超過三成,而且都適用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
- 陳委員椒華
主委,詳細的說明再提供給本席。
- 黃主任委員天牧
會後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