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民複決的投票門檻已經非常高,因此更不應因確診者無法投票而減少有效投票人數。「公民複決要通過的投票門檻其實已經非常高了」發言紀錄
- 王委員婉諭
(15時3分)年底就是9合1的大選及公民投票的部分,所以想跟你請教確診者投票的問題,幾個禮拜之前,指揮中心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目前中選會提交的指引,年底投票的時候,不論是居家隔離或是確診隔離,都不能投票,而指揮中心的王必勝指揮官也在上週再次證實這樣的說法。我認為共存的時候,當然不能完全鬆懈,而是要在合理的範圍內尋求二者之間的平衡。院長,您自己是法律人,您應該知道,不論是法律或是行政命令,都不可以任意違背憲法的規範,但如今中選會和指揮中心卻以防疫為由來限制投票權,我認為這不僅依法無據,甚至可能有違憲之虞,因為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更是參與政治重要的實現,所以我們希望不論在法律或者行政措施上,任意的侵犯或限制其實都不應該發生。
傳染病防治法不是天條,指揮中心更無權置喙或是逾越憲法的規範。同時這樣的情況不是只有臺灣面對到,3月法國政府的發言人也曾經在他們的總統大選中提到,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禁止法國公民投票,法國不能也不會對投票權設置任何的障礙。同時我們也看到,在之前討論的時候,3月中選會李進勇主委也表示,中選會已經開始研議該如何來進行,並且以韓國大選為借鏡,當時主委更表示如果不修選罷法,比較可能的方式是延長投票的時間等,參照韓國的作法進行。但是我們現在卻看到以防疫為由,而讓確診者不能投票,其實就是直接沒收了他們的投票權,尤其是年底要舉辦的18歲公民權公投,這是朝野的共識,好不容易立法院通過,進入到公民複決的階段,但依照我們現在每日確診數大約4萬人來看,如果維持這樣的高原期,以隔離期間來算,大概就是全臺可能有2、30萬人在隔離中,而他們的投票權就直接被沒收了。公民複決要通過的投票門檻其實已經非常高了,我相信院長你一定知道,如果直接沒收這30萬人的投票權,我認為是行政院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因此想請教院長的態度,為什麼之前評估方案是說要研議,但現在卻直接告訴大家確診者不能投票?這是行政院已經定案了,還是仍然在評估當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婉諭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