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玲於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18歲公民權複決案沒有通過很可惜,但尊重投票結果「這次18歲公民權的複決案,以本席立場來看,很可惜沒有通過,可是我們尊重這個投票的結果」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美玲

    (9時32分)主委好。您剛剛有提到我們的選務人員非常敬業,戰戰兢兢完成他們的選務工作,本席認為專業跟敬業本來就是選務人員應有的態度。這次18歲公民權的複決案,以本席立場來看,很可惜沒有通過,可是我們尊重這個投票的結果,可是我還是要提到我們的選務人員是不是真的那麼專業跟敬業?在11月26日當日,本席服務處一直接到有關選務人員對於公投票的投訴,居然有選務人員問選民要不要領公投票!主委,請問可以這樣問嗎?選務人員問選民「你要不要領公投票」,可以這麼問嗎?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這樣問並沒有違反規定。

  4. 羅委員美玲

    沒有違反規定?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至少有讓他知道還有一張公投票可以領,並問他要不要領。

  6. 羅委員美玲

    所以這沒有違反規定?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違反規定。

  8. 羅委員美玲

    我們在選舉前一直強調一個口訣「領、領、投」,對不對?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10. 羅委員美玲

    我們的選票是不是能一次領呢?不管是選舉票或公投票都一次領,不是這樣嗎?我們是可以分……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辦法、沒有辦法。

  12. 羅委員美玲

    沒有辦法一次領?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因為選舉人名冊是兩本。

  14. 羅委員美玲

    是分開的。舉個例子好了,我先領選舉票,也許他一次拿三張、四張給我都好,如果我領完選舉票,但我沒注意到還有一張公投票就直接走過去了,選務人員也沒有主動拿給我,這樣可以嗎?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領票的檯子其實是選舉票跟公投票緊接在一起的。任何的選舉人都很容易知道這邊有一個檯子要領票、那邊的檯子也是要領票的,所以我們並沒有特別規定讓他一次領,或是一定要告訴他那邊還可以領,並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們也是尊重投票權人。我跟委員報告,其實公投的狀況非常、非常複雜,過往包括2018年的經驗,以及2018年之前的防禦性公投等等,政黨之間的立場不一致,有些希望大家都領、有些希望最好不要領,各種主張都有,但在選務機關的立場上,我們的選務安排一定要避免涉入因為不同考量,而有政黨的立場來影響我們的選務,所以這次公民複決的投票,我們就是把兩個領票檯緊連在一起,我們也透過宣傳的方式,讓大家知道除了選舉之外,還有一張公投票,以此讓選民都知道,由他自己決定要不要領取。

  16. 羅委員美玲

    主委,你剛剛提到選務人員是否有詢問是沒有違法的,對不對?你是這麼說的。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違法。

  18. 羅委員美玲

    OK,我們來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第11頁的第5點提到:督導工作人員不得主動詢問選舉人或投票權人投票意願。這跟要不要拿公投票沒有相關嗎?

  19. 李主任委員進勇

    請選務處處長跟委員說明。

  20. 主席

    請中選會選務處謝處長說明。

  21. 謝處長美玲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今年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確實有規定,工作人員不得主動詢問選舉人的投票意願,實務上我們請工作人員不能問選舉人要不要領公投票。

  22. 羅委員美玲

    可是就發生了呀!就發生選務人員問選民要不要領公投票,剛剛主委說這個不違法、這個是OK的;但你剛剛的解釋是不可以的。確實有選務人員問選民要不要領公投票,其實去年12月18日的四大公投就發生了同樣的問題,關於總共要領幾張公投票,有4張公投票就給人家4張,怎麼會問選民要拿幾張公投票!所以這次又發生選務人員問選民要不要領公投票,這跟手冊上面的規定不符,這要如何解釋?處長的說法跟主委有出入。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關於作業上的一些出入,將來我們應該要尋求統一的作法,不過就剛剛委員所提的,有關問選民要不要領公投票的這一點,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24. 羅委員美玲

    因為沒有罰則,所以你可以說他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這只是手冊規定、也沒有入法,可是在工作人員手冊裡面有這個規定,選務人員就要確確實實辦理,你事先要強化他的教育,有關什麼東西可以做、什麼東西不能做,否則真的有很多亂象。

  25. 除此之外,有些選民認為的「領、領、投」觀念,就是不管有幾張選舉票、公投票,你一次都要給我。所以他拿了票之後也沒有當場確認有沒有含公投票,他蓋了章、投完票才發現,奇怪!怎麼沒有拿到公投票,他回來跟選務人員反映沒有拿到公投票,結果選務人員說不行,因為根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第18頁、第87頁都有提到,你不得再要求第二次領票。問題是他當初領票時根本沒有發現少領了公投票,他認為就是一次領了、他認為應該要一次給他,可是投完票才發現根本就沒有領公投票。

  26. 這種狀況怎麼會發生呢?應該是我去蓋完章,你該給我選舉票就給我選舉票、該給我公投票就給我公投票,你根本不需要問我,也不需要我詢問你,我現在要投公投,請你給我那張公投票,不是這樣子吧!選務人員的作法應該是,你該給我的就要給我,不是這樣子嗎?

  27. 所以我覺得有些選務人員真的不夠專業、也不夠敬業,這部分我認為應該還是要再教育,因為去年12月18日的四大公投就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結果今年的公投還是發生同樣的事情!因此該教育的還是要教育,有些特定立場的就不應該遴選為選務人員,如果一再發生,他是在干擾投票的結果,這部分我覺得中選會應該要檢討、真的需要檢討!

  2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再加強教育訓練的部分。

  29. 羅委員美玲

    我剛才聽到主委提到選務人員都非常敬業、專業的時候,我覺得有點諷刺,我認為這一直都是選民非常不能夠接受的部分,公投案投成這個樣子,已經二次了,很多人員真的還是需要再教育,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美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