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要求政府必須分年編列預算撥補實行確定給付制的退撫基金,讓現任公務員的應得權益不會受損。「對於施行確定給付制的現任公務員,政府必須分年編列預算撥補退撫基金,讓現任的公務員應得權益不會受損」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支持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相關立法明定監理會納入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經或法律等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且相關學者人數不低於二分之一。「我們樂見這次在朝野協商過程,大家一致同意能夠讓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經或法律等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納入條文,並明定監理會中讓相關學者人數可以不低於二分之一」發言紀錄
- 陳委員椒華
(14時28分)院長、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制定案和其他相關聯的法案,重新界定國家對於公務人員的責任,在確定提撥制的框架下,國家對於112年7月以後的新進公務員所必須負的責任,是部分負擔公務員的退撫儲金,並代替他們管理退撫儲金,確保儲金的運用和投資能夠符合公務員的長期利益。新制施行的同時,也使目前施行確定給付制的退撫基金失去原來新進公務員挹注的財源,提前用罄,需要政府編列預算進行撥補,時代力量尊重政府對退休金制度的規劃和政策選擇,但也要再次提醒政府,退休金是公務員為國家付出勞力的補償的一部分,公務員獲得退休金的權益都應該獲得充分的保障。
為了履行政府的義務,對於新進公務員則必須要讓新進公務員相信政府有能力,也有意願嚴肅看待公務員的退撫儲金;對於施行確定給付制的現任公務員,政府必須分年編列預算撥補退撫基金,讓現任的公務員應得權益不會受損,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向公務員展現出誠信,說到做到。我們樂見這次在朝野協商過程,大家一致同意能夠讓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經或法律等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納入條文,並明定監理會中讓相關學者人數可以不低於二分之一,我們樂見本法的修正,讓全國公務人員能夠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