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於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黨產會對中華救助總會及救國團基於純粹政治考量所作的決定是否完全正確,認為該等組織在那個時代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臺海有變時應再思考。「主委,我們是同個年代成長的,所以都知道它們在那個時代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雖然就像主委剛剛說的過時,可是現在臺海有變的時候,其實思考一下,你們當時純粹政治考量的決定是不是完全正確?」

發言紀錄

  1. 游委員毓蘭

    (9時36分)謝謝主席。主委早,我們知道這兩天最大的新聞就是在二膽擔任守備的陳姓上兵失聯案,包括我們陳玉珍召委也出了很多力,所以我們大概知道他的下落。但是昨天有另外一位委員告知媒體,應該要依金門協議將陳姓上兵救回臺灣,其實本席對金門協議非常瞭解,主委也知道,因為我們一直關心兩岸共打的部分,金門協議是在過去兩岸共打協議還沒有簽訂之前,由兩岸的紅十字會處理,我們這邊的代表是陳長文先生、對岸是韓長林,在金門簽署這份協議。

  2. 但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在蔡英文總統上任之後就廢止掉了,廢止的理由當然很多,但很多就是政治考量,既然2016年執政黨就已經廢掉它,而現在兩岸的問題又有執政黨委員主張透過金門協議來執行兩岸的海上遣返,請問主委,這樣子會不會有點自相矛盾?你們要紅十字會做事又否認這個組織的合法性。

  3. 主席

    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4.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想委員很清楚,我們政府部門對於各界的建議或者是反映當然都……

  5. 游委員毓蘭

    只是參考而已?

  6. 邱主任委員太三

    基本上一定會注意,可以的我們當然會來參考,如果過時的或者已經被替代的,我們當然就會……

  7. 游委員毓蘭

    所以你認為金門協議已經過時了?

  8. 邱主任委員太三

    不是,我說有替代的,好比說兩岸有共打跟司法互助,其實某個程度上透過這個機制來處理,比金門協議……

  9. 游委員毓蘭

    當然,這個建議如果是游毓蘭提出來,聽聽就好,但是現在的情況不一樣,開玩笑,這個是重要的人!

  10. 邱主任委員太三

    不!委員你知道我跟你的關係,我絕對不會聽聽而已,我親自到你辦公室跟你報告。

  11. 游委員毓蘭

    主委,國安高層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希望大家不要太短視,這種話由王定宇委員口中講出來,其實就值得我們再去深思。包括最近黨產會在追殺,不管是中華救助總會或是救國團,關於救總在泰北的耕耘,本席不久前才跟李德維委員去過,我們都看到了,那個地方真的是捍衛中華民國莫此為甚!關於救國團,尤其像美國現在不斷地跟我們施壓,希望我們要強化自身的戰鬥力、韌性,所以我們要推一個全民動員防衛法,其實本席小時候第一次扛槍是在什麼地方?就是參加救國團的澎湖戰鬥營。

  12. 邱主任委員太三

    以前這個都很熱門。

  13. 游委員毓蘭

    是不是?

  14. 邱主任委員太三

    對,這個都很熱門。

  15. 游委員毓蘭

    主委,我們是同個年代成長的,所以都知道它們在那個時代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雖然就像主委剛剛說的過時,可是現在臺海有變的時候,其實思考一下,你們當時純粹政治考量的決定是不是完全正確?

  16. 邱主任委員太三

    報告委員,我不是說過時,我是說有的可以被新的協議或是新的機制所取代。

  17. 游委員毓蘭

    好。關於這個陳姓上兵的事件,陳玉珍委員非常認真,所以她透過一些管道證實了他現在還活著等等的相關情形,主委,官方到底有沒有掌握到他是否確切在大陸地區?

  18. 邱主任委員太三

    據我們所瞭解,委員大概也知道,不管是國防部也好、海巡署也好,或者是其他相關機關都積極地在做確認跟瞭解。這個情形就如同我們一樣,任何大陸人士到臺灣來,他算是不合法的入境或非法入境,相關單位一定會先去做前置的動機或是背景等等的調查跟瞭解,所以我們大概也可以理解對岸應該在進行相關的機制跟程序。

  19. 游委員毓蘭

    所以大概也是認為他在那裡,然後在做一些國安的清查,是不是?

  20. 邱主任委員太三

    對。

  21. 游委員毓蘭

    其實我們從88槍案要犯被引渡回臺可以看到,主委也最瞭解,其實警察跟公安或者是我們的海巡跟中共的海警有一些合作跟溝通的管道,兩岸雙方都有一些私下的溝通方式,但是現在看起來政府各部門還是不敢大張旗鼓的交流互動,因為很怕被扣紅帽子、怕被抹紅啦!請問主委是不是支持政府各部門和對岸應該還是要務實的有一些私下互動跟交流?

  22. 邱主任委員太三

    當然,誠如我過去多次的報告,兩岸在過去互動的30年,其實各單位都有累積一定的機制、人脈跟模式,所以基本上不要到政治或政策的層面,大概都有持續在做一些業務上的聯繫。

  23. 游委員毓蘭

    所以陸委會還是會支持?

  24.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們是絕對支持!

  25. 游委員毓蘭

    剛剛主委也報告了,其實蔡總統有提到疫後兩岸人民要恢復健康有序的交流,我們很感謝主委在3月10日就已經宣布要開放10個兩岸定期的航點,還有13個點要開放包機。主委,您在接受記者訪問的時候說,希望大陸對於兩岸觀光開放問題不要有過多的政治考量,我正想要來問問我們自己,因為自由行部分我們是在108年8月1日暫停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全面暫停核發通行證,也就是禁止自由行來臺了,我們現在能不能先主動開放大陸人士來臺自由行?我們自己先發球,讓對岸來接球,希望能救救國內的觀光產業,請問政府有什麼顧慮呢?

  26. 邱主任委員太三

    基本上我們沒有顧慮呀!

  27. 游委員毓蘭

    所以你支持?

  28. 邱主任委員太三

    就我們陸委會的評估,基本上我們覺得只要雙方對等互惠,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嘛。

  29. 游委員毓蘭

    但是我們為什麼不先喊話?

  30. 邱主任委員太三

    在雙方對等互惠的前提下,我們當然沒有顧慮,如果會有顧慮,只有一個單位,我們坦白講,國安單位當然會擔心,因為自由行到臺灣來,在行蹤跟數量方面國安單位還是有他們安全上的考量。

  31. 游委員毓蘭

    我以為我們的國安其實滿厲害的。

  32. 邱主任委員太三

    真的喔。

  33. 游委員毓蘭

    對,我們其實要對國安有信心。

  34. 邱主任委員太三

    今天國安局有人來,他們應該有聽到,謝謝委員的鼓勵。基本上,我想互惠互利是必然的,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每年去大陸的觀光客大概超過400萬,但是大陸到臺灣來的只有200萬,你覺得這個算是互惠互利嗎?

  35. 游委員毓蘭

    但是過去我們看到旅遊業給我的訊息是,大陸人士來臺觀光占了我們觀光產業的四成,這些都是旅行業者希望我能夠幫他們發聲的!因為他們覺得這三年來對國內的旅行業者、旅館業者……

  36.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覺得旅館業者也應該去大陸大聲喊出,希望他們不要禁止……

  37. 游委員毓蘭

    對,他們不要禁止!

  38. 邱主任委員太三

    而且他們不要政治考量!

  39. 游委員毓蘭

    我們可不可以先發球,歡迎、開放他們組團來?

  40.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們到現在都沒有禁止啊!

  41. 游委員毓蘭

    我們從來沒有禁止過嗎?

  42.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們到現在都沒有禁止啊!

  43. 游委員毓蘭

    我們沒有禁止大陸組團來臺觀光?

  44. 邱主任委員太三

    這要問觀光局。

  45. 游委員毓蘭

    你剛剛說我們到現在沒有禁止……

  46. 邱主任委員太三

    觀光考量是由交通部觀光局負責的。

  47. 游委員毓蘭

    我去問過,他們說是陸委會。

  48. 邱主任委員太三

    我剛剛講過,只要在互惠互利原則下,陸委會當然是支持的,不過國安單位另有他們的考量,所以往往不是我們單純的一個想法……

  49. 游委員毓蘭

    主委說不禁止,因為旅行業者說……

  50. 邱主任委員太三

    對,但前提是在互惠互利……

  51. 游委員毓蘭

    互惠互利?他們說我們現在要去,他們也不禁止啊!所以他們也不禁止我們過去啊!之所以沒有人過去,是因為機票實在太貴了!

  52. 邱主任委員太三

    委員可能忽略到一點,我們到現在並沒有禁止國人去大陸!

  53. 游委員毓蘭

    對,我們沒有禁止,而且我們也沒有禁止他們來……

  54. 邱主任委員太三

    但他們禁止他們的國人來臺灣!

  55. 游委員毓蘭

    你剛剛提到一點,我覺得滿有趣的。昨天國際自由車環臺賽在臺北開賽,臺北是第一站,我記得日前有一則大陸男子參加自行車環島時被路燈電死,結果法官判國賠463萬元的新聞。之所以如此判決的依據是,法官發函詢問國賠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及陸委會,獲函復「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所以適用國賠法。但陸委會馬上表示自己沒有說中國大陸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到底有或沒有?

  56. 邱主任委員太三

    憲法第三條早就做了明文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才是中華民國國民,憲法文字已經規定得這麼清楚。至於如何擁有中華民國國籍?這點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都做了詳細規範,而陸委會當然站在憲法與法律依據上做這樣的詮釋與理解。其他單位過去或許有當下、當時的歷史背景,或者當時的法制不如現在明確,不過陸委會的意見早就在當時即已發函給相關單位了。

  57. 游委員毓蘭

    該案的國賠是二審定讞,他們問你們……

  58. 邱主任委員太三

    該名法官恐怕沒有好好解讀我們陸委會的……

  59. 游委員毓蘭

    所以是誤會兩次嗎?還是怎麼樣?不過剛剛主委說,從來沒有禁止中華民國國民到對岸去等等之類的,統統沒有。旅行業者希望兩岸能多一點健康有序的交流,只是他們常來這裡的話,像這類的國賠案件恐將層出不窮。主委說在憲法、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對於如何成為我國國民都有定義,但依照中央社所刊出的你們的新聞稿來看,我認為你們要儘速與法務部研擬國賠法的修法。不管有或沒有,都請於會後給本席一份報告,好不好?

  60. 邱主任委員太三

    法務部的國賠法修正案其實已經送到大院來了,只是這條pending在那裡,所以一直沒有……

  61. 游委員毓蘭

    所以有解?

  62. 邱主任委員太三

    大院會討論到。

  63. 游委員毓蘭

    至於旅行業者的哀哀求告,希望兩岸能開放旅行這部分,也請麻煩於一個月內我們答案,好不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游毓蘭本人的發言。